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学习和工作情况,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但是总结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医个人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安法医工作总结 篇1

一、主要工作

一主动谋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抓好全市依法行政基础性工作。对照国务院《决定》和省、南通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xx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启依法办发〔xx〕2号,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

2、健全依法行政推进工作体制。会同依法治市办公室、编办等部门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将法治进程向基层进一步延伸,谋划在各市级机关、镇乡、园区和街道办设立法制工作机构,切实履行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和维护稳定的法律服务职能。

3、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机构改革中涉及部门和人员调整实际工作需要,拟草了《关于调整启东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启政办发[xx]66号,该文件已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发文,以进一步指导充实市政府各部门加强和调整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构,为全市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4、改革创新依法行政考核方式。上半年,我办提请市政府同意,出台了《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启依法办发[xx]3号,对各镇乡人民政府,市委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xx年度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考评效果,我们将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各部门的法定职责的实际履行紧密结合,改变以往年终集中考核的做法,按季度考核。考核重点是通过各种监管途径发现、纠正和查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软环境,服从和服务业沿江沿海战略开发。

5、全面启动依法行政先进示范创建工作。上半年,我办提请市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开展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依法行政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启依法办发[xx]4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塑造行政执法单位以及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政府法制监督

1、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上半年,我办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启政法传[xx]1号,对23个执法部门75份卷宗进行了评查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及时反馈,要求问题单位按时整改。市依法办下发了评查通报启依法办发[xx]1号。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了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

2、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市政府出台的1件规范性文件,上报南通市政府和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转发了《南通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启政规[xx]2号,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

3、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对各部门、镇乡具体实施的xx年12月31日以前以市政府及政府办名义制发的140件文件进行了清理。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保留24件、修改17件、废止6件以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保留48件、修改15件、废止21件非规范性文件9件。清理目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并公布启政发[xx]1号。

4、加强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建设。我办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建设的初步构想。系统主要包括:“一个平台”即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四个数据库”即行政权力管理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库、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库、法律法规知识库“五个系统”即涉企检查、处罚备案系统、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系统、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在线考试系统。另外,系统还包括行政复议应诉管理、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法制专项报表等体现法制监督的特有信息模块,同时与监察监控系统共享执法流程监控、自动预警纠错、异常投诉处理、统计分析汇总和监督监控日志等信息模块。通过全程监控网上运行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有效地规范行政行为。

5、全力更新完善行政权力数据库。根据省市最新的信息系统数据接口规范和南通市行权办的指导意见,我办会同市公权办加强了对部门数据录入的业务培训,明确了行政权力静态信息各栏目的录入标准,指明错误信息的类型,修改的途径和办法。组织全市各部门加班加点对原行政权力库进行全面修改、补充和完善,每条信息的录入必须由部门系统管理员录入,法制科长监督把关。目前,行政权力数据库已更新完成。

三公正稳妥,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1、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上半年,我办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件,审结19件。其中维持11件,终止4件,不予受理3件,驳回1件,正在审查1件。案件涉及土地争议、房屋拆迁、行政处罚、工伤认定等方面。这些案件的依法办理,促进了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市政府依法行政良好形象。

2、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坚持与当事人见面制度、重大复杂案件调查制度、听证制度和公开陈述意见制度。对于疑难复杂案件,邀请法律顾问团成员讨论分析,积极与法院联系沟通,达成共识。

3、实行复议建议书制度。对复议中发现的普遍性或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问题,向有关机关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或意见书,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督促其在一定期限内自行纠正。上半年,我办共发出建议书3份。

4、建立行政复议报告制度。xx年初,就xx年行政复议案件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

5、认真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上半年,以市政府为被告案件有10起,主要是行政强制拆迁和土地使用权纠纷。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办受市政府的委托,积极答辩、出庭应诉。同时,通过举办行政诉讼复议座谈会,与人民法院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

6、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我办通参加政府常务会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形式,在政府做出决策前负责或组织法律顾问团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参与可行性论证,确保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上半年,对重大涉法问题提供法律意见6件,均得市政府采纳。

四广泛宣传,增强公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1、举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了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活动,邀请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郑成良教授来启作了《公共决策中的法律思维》专题讲座,市四套班子领导、市直机关500多人现场聆听。

2、加强法制培训工作。邀请了南通法制办、启东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分别作《透过复议案件看依法行政应当重视的几个问题》、《行政诉讼现状及原因分析》、《违法行政与渎职侵权》的专题辅导。同时,开展案例教学互动,由学员对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交流,授课老师进行点评。

3、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实际工作中,突出信息工作的典型性、时效性和新闻性,注重横向和纵向间的交流,达到了学习交流、借鉴推广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上报政府法制动态信息20多篇,其中,国务院法制办网站采用16篇,省政府法制办网站采用4篇,南通法制办网站采用7篇。

4、组织《依法行政常用文件汇编》工作。修订完善《依法行政常用文件汇编》,增新废旧,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推进行政决策、行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目前,《汇编》正在排版印发。

公安法医工作总结 篇2

刑科所法医临床、法医病理两专业经过多年发展,通过几代人共同努力,正逐步走向规范化建设。多年来一直以热情、及时服务一线实战单位,获得良好评价。随着20xx年法医人员工作的调整,目前仅有三名正式法医人员。在这种情况下,法医人员仍顶着巨大压力,任劳任怨。截止六月底,共出具伤情鉴定xx0余份,伤残等临床法医学鉴定270余份,尚有各类鉴定50余份未发,总计420余份。各种尸体检验52具,尸体检报告。现场勘查15次,非工作时间出现场5次,同时参加各类值班备勤,如长期参加反扒、治安巡逻、交通高峰期参加治安维护,夜间治安设卡等。法医人员平均每周就要出具鉴定书,检验尸体具,这么大的工作量,已经远远超出公安部规定的法医人员人均年办案不得超过xx0-120起的好几倍!

法医人员一方面克服人员严重不足,事情繁重的现实,无怨无悔埋头苦干,但又深感忧虑。因为超额的工作量带来的直接负面效应就是事情积压,不能及时发放鉴定书,易引起当事人不满。鉴定质量控制粗糙。再则,根据公安部规范化实验室建设和地级市实验室仪器配备要求,两专业亦有较

大差距,在发展上存在许多困难。亟待解决的问题有:

一、损伤检验仪器急需补充

如对于目前损伤鉴定存在较大争议的听力问题、视力问题,本所法医对伤者提供的鉴定材料只能进行简单的审核,对其可靠性无法予以甄别。

没有固定检验损伤情况的基本设备,如照相机、摄像机、谈话录音设备等。

对于尸体的骨折检验,无便携式_光机可用,只能依靠检查者扪诊,不能作客观检查;对其内脏的损伤,也无便携式B超机可用,只能凭经验笼统下胸腹部损伤的结论。

二、未建立有效的专家顾问制度

过去针对疑难复杂的鉴定,若需解决其中专门性的问题,都是以通过熟人关系或他人介绍,才能向市人民医院、市职工总医院等单位的有关专家进行咨询;但这也仅限于咨询,因为咨询专家是不提供书面的`专家咨询意见等证明材料的。

三、案件商请制度未建立

过去针对疑难复杂的鉴定,邀请市检察院、区检察院及外地专家会诊,只是电话联系,没有正规的函件,专家来会诊也仅限于案件讨论,不出具正式的专家会诊意见书。

四、办公地点人员混乱,人员安全得不到保障、鉴定材料得不到妥善保管

现法医鉴定门诊部各类鉴定材料一起堆放,无专人保管鉴定材料;且社会闲杂人员及无关人员随意出入,级易造成鉴定材料丢失和产生纠纷矛盾。

六、再学习再培训落后

长期以来,再学习、再培训落后,法医人员只是啃在学校的老本,凭经验办事。对新知识、新技能只能听说了解,有些甚至都不能听到,就更谈不上掌握了。法医专业人员陷于一般的日常性工作,泛泛而为,无创造性思维,提不出独到见解,攻坚克难的本领不足。

七、法医专业人员不能固守专业岗位,荒废专业

法医人员工作量巨大,还要不停参加各种大量非专业活动,其精力必然分散。专业人员不能固守专业岗位,必然荒废专业,更不用说检验水平快速提高,整个法医队伍发展壮大了。

以上汇报不足的地方。恳请领导批评指正!

公安法医工作总结 篇3

20xx年上半年,我所自去年底更名以来,在省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的指导下、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关心和帮助下,对照市司法局年度目标量化考核标准严格要求和不断改进工作,遵守司法鉴定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司法鉴定人协会活动以及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不断提高鉴定业务水平,鉴定业务数量和质量有了较大提高,鉴定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现将半年工作做一总结如下:

一、积极参加并完成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各项活动和任务。

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按时报送材料、报表。年初参加了麻城市司法局召开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听取了全年工作安排,学习了袁局长的主题讲话并签订了责任书,与参会的各位同行进行了一些业务上的交流。5月份参加了黄冈市司法局和司法鉴定人协会举办的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及工作会议。在这两次会议上我所都受到了表彰,被评为市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

二、继续加强鉴定所的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设置条件要求,我所在基本条件达标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今年又花数万元配备了鼓膜成像设备,极大的方便了鉴定当事人进行伤情鉴定。根据省司法厅的鉴定档案评查结果,我们进一步规范了管理:编制了本所的鉴定作业指导书,完善档案内容提高装订质量;规范受案流程,注重风险评估,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会鉴制度,避免了程序违法和非技术因素引发的投诉和纠纷。

三、不断进行继续教育,提高鉴定质量。

今年5月份参加了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业务学习,参加并通过了省司法厅组织的集中能力测试。通过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使司法鉴定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了提高,鉴定质量有了保障,获得了政法机关和当事人的认同。同时还对鉴定人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杜绝人情案、钱财案的发生。半年来无一例因鉴定质量或程序违法事件的投诉,鉴定所的社会声誉逐年提高

四、鉴定业务持续发展,稳步提高。

通过以上举措,鉴定业务稳步开展。截至7月31日共完成鉴定数量为230件,法律援助案件2件,免费接受当事人咨询50余人次,参加继续教育6人次,鉴定业务收入9万元。所做鉴定用于诉讼和调解全部被采信,鉴定委托主体来自政法部门、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以及个人,保障了群众的诉讼需求,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综合半年以及几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存在几个主要问题:

1、鉴定所的性质不明确,独立法人地位没有显现,、经济没有单独核算,

2、没有专项发展经费及发展计划,鉴定所条件有待改进。

3、鉴定人收入较低,没有保障机制,鉴定人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4、执业环境有待更加规范。

针对半年的工作情况,对取得的成绩我们将继续保持和发扬,对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我们在做好现有工作的同时要通过自身努力和积极争取主管部门的帮助和扶持,加大鉴定设备和场所的投入,拓宽鉴定范围,提高业务水平,逐步解决鉴定所身份问题,提高鉴定人素质和待遇,净化执业环境,促进司法鉴定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公安法医工作总结 篇4

我今年35岁,毕业于武汉医学院。1996年分配到——县检察院,一直在技术科从事法医工作整整10年,共出具法医鉴定书1000多份,无一起冤、假、错误鉴定发生,有效防止了轻罪重判、重罪轻判和冤假错案发生。多次被院评为先进个人;20xx年被省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严打整顿先进个人”;黄石市司法鉴定委员会聘为市司法医学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他一贯坚持“从检为党,执法为民,爱检敬业,无私奉献”的宗旨,

技术鉴定的能手。“差之毫厘,谬之千里”这句话在检察院法医工作中体现得尤为突出,它关系到当事人的生杀荣辱。陈西林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科技为手段,用法医妙手高高托起公平正义的天平,通过技术鉴定,让无罪的人保持清白,有罪的人受到惩罚。20xx年4月,两名女子郑某和石某在——火车站发生纠纷,互相推搡中,郑某跌倒在地昏了过去,被迅速送往医院治疗,20天后不幸死亡。郑某家人认为是石某打伤致死的,所以进行报案。武汉大学教授被请来对死者进行尸检,鉴定为高血病史,在外力作用下致死。可郑某家人不认可这份鉴定,又向检察院提出重新鉴定要求。陈西林接到任务后,对死者重新进行解剖。但由于院技术科的鉴定设备不齐全,陈西林当天亲自把检料送到同济医科大学法医系作病理检查,认定死者患有高血压。为了掌握说服死者家人接受事实的理由,陈西林一方面向教授请教,一面自己动手做鉴定,在充分掌握了死者病理后,才返回死者家中,对其家人进行面对面技术操作和病理解释,让死者家人接受事实,调解两家矛盾。

善于学习的好手。法医工作是一项医学技术和法律知识都要求很高的职业。陈西林认识到,要想做好这份工作,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这些年来,他一直没有间断过学习,刻苦钻研法医学、实用病理学、法医解剖学等等,同时,他还勇于实践,更是虚心向市局和兄弟单位的法医学习请教,在学习中总结出了一套适用的学习方法:

敢于创新的高手。法医工作也象其它工作一样,需要不断地创新,不仅在技术上创新,在服务上、工作方法上、工作机制上都要有创新精神。陈西林就是一个创新的强手。今年,检察院在他的建议下,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拓展了法医服务新范围,对犯罪嫌疑人身体进行体检。体验认定确实患有重病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人性化审查,先对其病进行医治,等病痊愈后,再进行审理。对装病假病,决不让其蒙蔽过关。今年5月份,反贪局协助省院办理一起副厅级干部张某的大案,涉及到其妻缪某窝藏。在提审缪某时,缪某说其有心脏病,还带了药。陈西林对其进行身体检查时,发现她的身体健康,并没有患病。在检查其带的药物时,又发现是一些保健类药品。陈西林当场对其装病的事实进行揭露,并用充分的证据使她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从而使案件得以顺利侦查。陈西林也得到了省院负责该案的领导充分肯定,名震检察系统。

识别真假的妙手。检察系统的法医工作,不仅是为刑侦部门提供案件服务,同时,还为自侦部门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为社会主持公道,主张正义提供可靠依据。每年,陈西林接受保险委托进行复核的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和其它事故伤残鉴定数十起,有轻伤改重伤的,也有重伤改轻伤的。20xx年,洋港镇杨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了重伤,他通过关系鉴定为十级伤残,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收到申请和鉴定后,对其伤残鉴定存有怀疑,便委托检察院技术科进行伤残复核。陈西林接到申请后到医院进行调查,发现原伤残鉴定结论有条款使用错误,于是陈西林依法对原鉴定结论进行纠正,重新下达伤残鉴定书,使保险公司改变了原来的处理意见。

公安法医工作总结 篇5

20xx年,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紧紧围绕20xx年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采取多项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工作,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中原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现将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供意见做好法律参谋

我办积极做好法律事务参谋,为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多次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为多个议题提供法律意见;上半年,我办共办理政府及部门涉法事务25件,其中区政府领导交办20件、政府部门5件,涉及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卫生局等4个单位,总标的额近280亿元;包括审查合同协议20件、其它法律事务5件。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开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专项活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中原区开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中原办?20xx?16号)和《中原区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专项活动评优评差考核细则》(中原办?20xx?17号),规定区政府法制办在专项活动期间对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 。

进行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专项活动进行评查。我办从5月初开始,对全区28个行政执法部门采取评优评差,末位淘汰机制。截止6月底,共制作专项活动简报9期,拟从8月份开始对这项活动进行评查。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和部署,今年10月底以前各区政府法制办要对区属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全面梳理,并在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我办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分别下发了《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的通知》和《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28个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全面梳理并于10月底前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并对外公布。

三是完善执法案件目录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我办继续坚持执法案件目录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每季度都在积极做好上报备案工作的同时,及时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备案情况进行汇总通报,不断提高备案及时率,上半年共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行政执法案件2950件,其中行政许可1X5件,行政处罚14件,行政确认2821件,备案重大具体行政行为1X件。

四是继续做好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通知》和《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办于3月中旬,组织我区新换发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开展了以“文明执法、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文明执法讲座,通过讲座大力弘扬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理念,整体提升了行政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效能和文明执法水平。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

一是继续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在规范性文件审核过程中,我办坚持规范性文件专人审核和重大疑难问题集体讨论制度,重点把好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这三个关口,坚持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力求文件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解决实际问题,上半年共计审核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1件。

二是坚持规范性文件专人备案制度。我区文件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发后必须在15日内向市政府审核备案处进行报备,如果因报备不及时受到市政府通报,予以追究责任。遇到负责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同志缺位时,由我办指定人员报备。截至6月底,我区共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备规范性文件21件,备案率及备案及时率均达到100%。

三是坚持乡级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制度。我区按照《郑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和备案审查 - 3 -

工作的意见》要求办事处和区直部门其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区政府备案。上半年,我办共收到备案文件128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9件,各街道办事处备案46件,区政府各部门备案82件。通过《中原法制》对个别备案不及时的单位在全区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对备案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进行了表扬。

四、依法稳妥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从严规范行政行为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我办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和程序,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复议请求、复议期限等进行严格把关,进一步增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准确性、合法性。今年上半年,我办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其中1件维持,1件限期履行,3件驳回申请,1件不予受理,1件撤销,1件终止,4件未审结。

五、强化法制宣传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上半年,我办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布了中原区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专项专项整治工作承诺书和中原区文明执法承诺书,全区28个行政执法部门的一把手和全区381名行政执法人员分别向区政府签订承诺书,主动把行政执法工作亮在公众监督之下。

六、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工作

我区行政应诉工作的模式是“谁主管、谁负责”,区政府法制办予以协调、指导。为了维护区政府的合法权益,我办- 4 -

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诉讼过程中及时与区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并出庭参加庭审。目前,正在审理的区本级案件有4件,其中,3件为土地案件,1件为经济案件。截止目前,1起一审区政府胜诉,现对方正在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3起法院正在一审过程中,近期将会审结。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办将继续围绕依法治区,建设法制政府的工作目标,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力度,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挖掘行政复议案源,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探索规范性文件制发前合法性审核的新路子,坚持作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认真办理诉讼案件,积极维护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具体抓好七件事:

一是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

二是加强和完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备案审查工作;

三是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核合法率、备案及时率保持100%的目标;

四是强化行政复议工作;

五是继续开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专项活动。

六是做好我区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认证、发放工作。

公安法医工作总结 篇6

为进一步促进司法鉴定便民利民,服务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和世界田园城市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以及市局创新司法鉴定工作,推进司法鉴定工作向区(市)县、特别是二、三圈层区(市)县延伸的要求,我局在全区进一步开展了司法鉴定工作。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龙泉驿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小组,下设司法鉴定工作站,工作站设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具体负责司法鉴定日常工作。

二、制定了司法鉴定工作站职责

一是组织开展司法鉴定工作的宣传,扩大知晓率;

二是对有司法鉴定需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咨询或预约咨询服务;

三是协调、组织或办理司法职能履行中的涉鉴事项;

四是对本地司法鉴定活动的依法监管;

五是协调联系具有较高资质的鉴定机构到工作站开展工作。

三、制定了司法鉴定工作站工作流程

1、鉴定咨询的受理

(1)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咨询人的身份证明,填写龙泉驿区司法鉴定咨询受理表;

(2)联系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

(3)通知咨询人以及鉴定人到工作站进行咨询;

(4)鉴定人给出咨询意见,填写龙泉驿区鉴定咨询意见表并归档。

2、鉴定事项的受理

(1)需要进行鉴定的,由鉴定人在咨询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并由工作站负责送达。

(2)符合鉴定条件的,由工作站负责联系鉴定机构,并由鉴定人按照鉴定机构的规定进行办理。

公安法医工作总结 篇7

日前,法制日报刊登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关于对当前信访工作的观点,该观点认为,信“访”不信“法”,这种情况长此以往,会冲击法制的统一权威,增加社会治理成本。

因为,信访不受任何事实、证据、时效等确定性要求的限制,在个案中能够突破法律的底线得到利益最大化,目前已得到越来越多当事人的首选,其结果是,原本通过书信反应社情民意的陈情制度日益演化成为越级上访、闹访、缠访。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导致信访人互相攀比,纷纷寻求信访直通车。

该观点指出,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理性的看待信访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改革完善信访制度,发挥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渠道作用,使信访重新归位于群众陈情联系政府的本源。

目前,信访问题突出,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层出不穷,不能说与上访者没有关系。实事求是地讲,有的上访群众确实是因自己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上访,但也有个别上访者,其上访目的不纯,有的甚至是通过上访实现要挟的目的,实现自己不正当、不合理的要求。

因此,要彻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必须要在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上,坚持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一是要认真对待,查清问题。

对于所有上访者都要认真对待,彻底查清其上访的真正目的、要求和原因。我们时常讲:“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要求我们在解决矛盾纠纷时,首先要弄清事情的本来面目,查清事实真相,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的处理矛盾纠纷,也才能使得当事人心服口服,不至于出现缠访闹访。

事实清楚是妥善处理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清楚的事实,一味的就信访而解决信访,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对于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不宜直接交给信访反映的单位或个人,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这样的调查核实往往不能反映客观真实情况。《信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这一条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被反映单位的调查核实权。所以,建议给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以利于信访问题的彻底调查。《信访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县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负责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本条规定可以说给了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只有查清了问题,我们才会有正确处理问题的基础。

二是依法处理,解决问题。

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是要彻底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要做到案结事了。但我们所说的解决问题,是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来满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是要在法律和政策的允许范围内切实解决信访反应的问题。对于一些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甚至是一些违法不合理的无理要求,我们不能简单的为了解决信访个案问题而随意突破法律政策的底线。

对于个别无理上访者,甚至非法上访者一味的迁就、宽容,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纵容的作用,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使这些人越闹越凶。“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导致信访人互相攀比,纷纷寻求信访直通车”,以致不仅不能有效控制上访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上访之风。因此,“发挥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渠道作用,使信访重新归位于群众陈情联系政府的本源。”

在依法处理,解决问题的同时,要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对于有关职能部门不认真解决合理诉求而导致群众上访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从严处理,追究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是制裁违法,维护秩序。

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上访的,要切切实实的解决问题,要满足其合法合理要求。但是,对于个别想通过上访途径,甚至通过非正常上访、缠诉缠访来达到其非合理要求的.上访者,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对于个别无理上访者、违法上访者一味的迁就、宽容,甚至越过法律底线来满足其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纵容的作用,也是对遵纪守法群众的一种不公平。同时,也使得相关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要过多考虑上访问题而显得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不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受法律保护,同样,公民的信访和上访行为也应该受到遵重。但是,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建立和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是畅通信访渠道,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对于违法上访行为给予法律制裁,《信访条例》有明确规定。《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违法上访行为,应当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请愿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规定,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因此,对于个别想通过非正常上访、缠诉缠访来达到其非合理要求的违法上访者,依法给予制裁,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当然,要制裁违法上访行为,必须要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正当,实体处理适当。

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要做到治本为主,标本兼治。要抓住加强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个根本,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公安法医工作总结 篇8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1、积极参加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用科学发展的理念武装自己,指导个人的工作实践,敢于创新工作方法。

2、为了加强司法所与社区工作人员、居民群众联系,提高工作效率,公开了小山司法所的电子信箱,主办了司法所建设、社区工作信息、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依法治街社区依法治理、法律咨询、司法所上站学习等十几个栏目。加强了对社区工作的指导,也给社区干部一个交流工作经验,展示个人才华的平台,最突出的作用在于方便了干部群众的法律咨询,规范了司法所服务行为。凡是境内干部居民向司法所咨询法律问题,小山司法所都会给一份较规范的法律咨询意见书。

3、改进了司法所上站学习的形式。司法所上站的地点由办事处改为居委会,支持和主讲由司法所长改为社区工作人员,方式由开会授课式改为工作经验介绍、讨论的方式。司法所只是侧面指导。这样大大调动了社区干部的积极性和工作的主动性。

二、规范了司法所对社区人民调委会工作的指导

司法所利用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机会,专门对社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新当选的居委会干部对人民调委会的性质、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方法有了新的认识。上半年,司法所组织了两次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指导社区调委会化解纠纷13件,直接参与社区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1起。规范了街道人民调委会的工作记录。

三、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活动

小山司法所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法治宣传月活动,有利配合了全街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五个社区先后举办《居民XX要依法进行》的专题法制讲座。发放《依法文明信访读本》600多册。

四、服务街道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上半年,同司法所的同志一道为街道办事处代理民事诉讼3起,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书17份,起草修改经济合同2份。参与接待XX群众7起,入户走访居民群众63户次,给信访者讲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认真细致地做群众工作。与XX户签订信访代理合同,并逐项落实,也得到领导肯定,社区居民群众的理解。

总之,半年来为街道做了些实实在在的工作,但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今后,一定要发扬成绩,弥补不足,依先进的同志为榜样,力争把工作干得更好。

公安法医工作总结 篇9

一年来,我县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用法律帮助人、维护人”的思想体现到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鉴定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为构建和谐于都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狠抓了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和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xxxx省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法规、规章,按照司法鉴定文书格式规范要求,规范了司法鉴定管理,加强了司法鉴定质量建设,推进了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了对外宣传力度。首先,进一步抓了司法鉴定网络信息化建设,继续以于都县司法行政政务公开网为平台,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及时发布司法鉴定相关信息,公开司法鉴定办事程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服务人民群众。第二,以法制宣传等活动为契机,对全国人大《决定》、《司法鉴定程序规则》县司法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鉴定管理职能及鉴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情况进行深入宣传。使更多的公民了解司法鉴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深社会对司法鉴定人员的鉴定意识和广大公民对司法鉴定重要作用的认识,扩大了司法鉴定工作的社会影响。

三、进一步完善了司法鉴定机构制度建设。要求各鉴定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执业公开、受理登记、档案管理、鉴定意见审查、鉴定人出庭、鉴定保密、回避等各项制度,将执业范围、工作流程、收费标准上墙明示,明确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使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做什么、怎样做,干好干坏的结果将受到什么样的褒扬和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等,真正做到确保鉴定质量,实现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整体推进,具体业务抓早抓实。

xxxx年在具体业务上抓了:

1、全年工作早安排、任务早落实。年初,就出台了《20xx年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要点》,下发各鉴定机构具体实施,在此基础上,上门走访,征求各鉴定机构意见,使各项工作早安排,任务早落实做到心中有数。

2、按省厅、市局要求及时参加了培训活动。

3、按要求及时准确向市局鉴定科报送了司法鉴定鉴定业务统计报表。

4、20xx年,全县两家鉴定机构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743件,平均采信率98.5%,其中,公、检、法部门委托案件463件,律师事务所委托案件9件,企事业单位委托2件,个人委托案件269件。

公安法医工作总结 篇10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政府的双重领导下,按照省司法厅大练兵活动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高家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司法所坚持每周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

二、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镇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司法局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今年3月联合综治办、信访办、残联、计生办、妇联在集街举办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发放法律知识读本500余册,法律宣传材料3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今年4月份,镇司法所联合综治办、信访办,在市工业园开发区新区拆迁地镇况楼村张庄开展“和谐拆迁”大型法律宣传活动,为村民们讲解《省征地补偿标准》《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律法规,发放法律宣传资料8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

三、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不定期下村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每周二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强化了与基层之间的联系。根据市司法局和“大练兵”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村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我所还协助镇政府参与开发区新区建设调解工作,专人随同开发区拆迁工作组,发现纠纷就地解决,平均每日调解3个纠纷,有效的防止了纠纷的扩大,为开发区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了力量。我所还协助镇政府多次参与调处重大疑难纠纷和上访事件,山北村吴窑铁矿开矿震塌村民房屋十余处,村民要求为其重建,震塌的房屋多为危房,吴窑铁矿又不愿意为其重建,司法所联合镇政府多次与吴窑铁矿和村民协商,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上半年,司法所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36件,调解成功36件,调解成功率100%,有力地维护了镇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司法所按照区局的安排,根据省司法厅大练兵的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安置帮教对象的帮扶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我们每月进行一次走访调查,进行一次信息收集,对表现较好的放松管理模式,对违规的记过扣分,严格进行管理。对安置帮教对象我所每季度进行一次走访和信息收集,对贫困的符合帮扶条件的无偿予以援助。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的每月报表、出现情况及时上报区局。上半年,我所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名,解除4名,接收安置帮教对象4名,解除2名。对新接收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都进行一次家访,调查其家庭和社会情况,了解清楚后再确定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方案。对符合解除条件的,及时填写解除申请表,并调查情况,予以解除。

公安法医工作总结 篇11

20xx年,我省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在司法部统一部署和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深入开展“规范管理深化年”暨行风建设专项活动,全力推进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鉴定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质量建设,推进司法鉴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全省共有342家司法鉴定机构,20xx名司法鉴定人,全年共完成司法鉴定业务10.5万余件,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公正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格依法审批,规范资质管理

一是依法规范审核登记。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湖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作出重要修改,对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侦查机关内设鉴定机构不得向当事人收取鉴定费、委托社会鉴定机构的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明确。20xx年共审核登记机构12家,变更登记49家,延续登记21家;审核登记鉴定人159名,变更登记59名,延续登记376名。目前,在册鉴定机构342家,鉴定人20xx名。二是依法编制公告名册。《鉴定名册》20xx年版按期编印发行。在名册审核中,依法注销了3家鉴定机构和68名鉴定人,注销了5家鉴定机构的6项鉴定类别。同时,按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的要求,及时上报了编制全国鉴定名册所需的材料,确保了我省鉴定机构顺利进入国家名册。鉴定机构、鉴定人的基础数据库已建立并进入动态管理。三是依规开展备案登记。完成了检察机关所属司法鉴定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在《湖北日报》进行了公告;完成了国家安全机关所属司法鉴定机构的重新备案登记工作;多次与省公安厅刑侦部门会商,指导其按照备案登记要求调整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目前公安机关所属司法鉴定机构正在加紧调整。

二、严格执业监管,规范执业行为

一是制定规范。制定下发了《湖北省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及岗位职责(示范文本)》,内容包括执业行为规范、业务办理工作制度等17项制度和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守则、负责人工作职责等6项岗位职责,涵盖了鉴定机构内部管理的各个流程、各个岗位。二是深入督导。开展了司法鉴定专项督导和鉴定文书质量评审。分5个组对xx个市州、43个县市区的79家鉴定机构进行现场督导,首次设置了7项一票否决内容,抽查评审鉴定档案395份,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79份,确定16家司法鉴定机构为优秀等次、57家为合格等次、6家为基本合格等次。三是加强指导。在全省建立了司法鉴定基层联系点制度,要求各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每一名管理人员都要负责联系鉴定机构,帮助其实现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严格法定程序,规范投诉处理

一是超前防范。为了预防和减少司法鉴定中的争议纠纷,制发了统一的《司法鉴定风险告知书(示范文本)》,将风险告知列为必经鉴定程序,纳入司法鉴定文书档案评查内容。二是三方协同。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市州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主渠道作用,避免矛盾激化、矛盾上交;顺利启动行业惩戒,省司法鉴定协会制定了《湖北省司法鉴定行业惩戒暂行办法》,赋予市州协会以行业惩戒权;发挥司法鉴定机构在投诉处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和解、主动纠偏等方式,把一批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专题培训。首次组织全省司法鉴定管理人员及所有类别鉴定机构负责人近400人,开展了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及风险防范专题业务培训,由鉴定和法律专家重点对典型个案进行研判,从中发现深层次和带有共性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全年共接受来人来电来信咨询1000多人次,受理投诉32件,其中30件已处理完毕。根据调查核实违纪违规情况,对2名鉴定人实施了行政处罚。

四、严格质量控制,规范质量管理

一是开展能力验证活动。全省94家鉴定机构(不含拟申请鉴定机构单位)参加了xx2个项目的能力验证,取得“满意”评价的有100项,取得“通过”评价的有31项,满意率为70.4%,通过率为92.3%,通过率创历史新高。其中,58家鉴定机构参加了法医临床损伤程度鉴定集中测评,取得“满意”和“通过”评价的57家。二是启动省级资质认定试点。与省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湖北省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了我省司法鉴定省级资质认定试点工作,确定了不同类型的6家鉴定机构为首批试点。20xx年,武汉平安、宜昌仁和两家法医类鉴定机构顺利通过国家级实验室认可评审,另有一家鉴定机构正在准备迎接评审。三是制定技术规范和示范文本。制定了包含11项内容的《司法鉴定档案(示范文本)》,全面统一了全省“三大类”鉴定档案文书格式。编印了《湖北司法鉴定规范管理手册》和《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法医类)》,下发所有鉴定人学习贯彻落实。四是开展文书质量评选。举办了20xx—20xx年度全省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在首届“宋慈杯”全国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中,全国仅18份获奖文书中,我省就取得了一等奖、三等奖各一个的优异成绩。

五、严格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管理

一是规范政会管理权限。为全面落实政会分离,我们对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的管理边界进行了划分: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主要是制定规划、行政审批、质量监管、行政处罚、职称评定、组织实施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司法鉴定人法律、法规的继续教育;鉴定协会的职能主要是制定和实施行业规范,实施行业促进、行业维权、行业惩戒、行业交流,以及接受行政机关委托开展教育培训。二是严格落实政会分开。20xx年初,聘请了一名德高望重的司法鉴定人作为协会秘书处负责人,租赁了办公场所,基本实现了人员、资产、财务、职能、办公场所与司法行政机关“五分开”。12月26日,省司法鉴定协会召开了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三是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受司法行政机关委托,根据新审核登记机构和需补充人员的情况,20xx年举办了一期岗前培训,共372名拟任鉴定人参加学习;委托华中科技大学同济法医系举办了法医临床转岗培训班,共109人参加。此外,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以法律法规为主和省协会专业委员会以专业技术为主的继续教育工作已全部完成。组织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三次培训考核,对未通过考核的鉴定人注销了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