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城的灯》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城的灯读后感 篇1

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才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至喙,但我记得古人曾说过“文无定法”,不知“文”是否包括小说在内?就算不包括,套在小说上,行是不行?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你看,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但本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围城》就具有这样一种“功能”,它象一面镜子,照镜的不是人,是一个个赤裸的灵魂,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小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光停留在反映人生百态上面,也不失为一部很好的作品,但还不算是智慧的书。智慧的书,作者必须站在一定的高度上俯视人生,穿透种。种表象,直达人性和灵魂的深处,并能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地作展示,给人启迪。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钱先生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

这本书太好了!

城的灯读后感 篇2

今年这个暑假,我读了《城市的眼睛》这本书,书中有四个孩子:沙鹏,朱迪,晶晶和毛威。其中我最喜欢朱迪和毛威。

毛威虽然缺点很多,但是也是有一点优点的噢!他不顾危险和那几个流氓学生打起来,为了保护迪他们,并且是第一个倒下,鼻子出了血,肚子也挨了一拳,是个小英雄。朱迪暑假到了星河村,不是去捡蛇皮,就是去找蝉衣,卖了这些东西才得到了这200元,他是一个懂事的孩子。朱迪有一个好爸爸,但是太可惜了,一次车祸就带走了朱迪的“万能爸爸"我都为朱迪感到悲伤,可是住地的成绩依然那么好,本书写得特别精彩和感人,尤其是最后一章,晶晶送给他爸爸的一本作文本上面的作文的最后一段,晶晶不断在电话那头喊爸爸,最后他们各自踏上了新的旅程。这部小说情节生动,人物性格鲜明,作者塑造了一群坚强又可爱的孩子,而现在的学生比起他们不知被抛下了多远。当我刚开始读的时候一点也不觉得这些孩子可爱,可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也不禁喜欢这些孩子了。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我真是百看不厌。

城的灯读后感 篇3

很久之前就知道了那句著名的婚姻围城论,现在终于有幸拜读了这本大作,所幸并未让我失望。

书中讲述了方渐鸿留学归来到他最后结婚以后一系列的事情描绘了人间百态。钱老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勾心斗角描写的很是生动,记得我在看他和赵辛眉他们去大学路上那段看的我简直头疼,人和人之间就是这样啊,各种鸡毛蒜皮,感觉好麻烦。对于他和唐小姐的恋爱真的是深表惋惜,本来是相爱的两个人却阴差阳错分开了。想想自己也有这种吧,明明知道是这样,但又无可奈何。

关于其中的语言是真的佩服,金句太多了,睡眠这东西脾气很怪,你不要他,偏来找你,请他,哄他,千方百计勾引他,他却躲的影子都不见了。写的真好,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句子。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所以说有人说希望钱钟书可以和张爱玲在一起,看两个人谁能刻薄死谁。

除了围城论还有那段著名的葡萄论: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好有哲理。

讽刺主义幽默下的众生百态~

城的灯读后感 篇4

拿到书,就看到封面写着“人生就是自己的往事和他人的序章”。“时代的洪流推着每个人做出各自的选择。这是一个荒蛮的时代,结束的尚未结束,开始的尚未开始。”据说回忆往事的时候,就是一个人年老的时候,而自己的一生会和很多人有交集,在别人的人生里打开一个个的序章。

林祥福死的很突然,突然到我来不及去感伤,我没有想到余华让林祥福这样就死了,但如果他没有这样就死去,后面他的生活又该怎样?虽然林祥福最后没能找寻到小美和那个他明知的虚假的文城,但他半生的往事和那些他参与的别人的生活已经足够让他在闭眼的那一刻,安然平静。

小说里最让我触动的人物是小美和阿强,在林祥福的身上,更多的是感受到他类似圣人一样的光辉,但是小美和阿强把人身上的多样性、复杂性展现的.淋漓尽致。阿强很懦弱,但是他一直在等着小美;小美深受当时社会的影响,但是她依旧有着自己的执着和坚持。这部小说没有像《活着》那样能触发泪感,但是依旧有感动在慢慢涌动。

读到最后,虽然故事带给我无限淡淡的忧愁,但唯一温暖我的是:最后小美与林祥福的相遇。当林祥福死去,他的仆人在送他回乡的路上,经停了小美所埋葬的地方,“此时天朗气爽,阳光和煦,西山沉浸在安逸里,茂盛的树木覆盖了起伏的山峰,沿着山坡下来时错落有致,丛丛竹林置身其间,在树木绵延的绿色里伸出了它们的翠绿色。青草茂盛生长在田埂与水沟之间,聆听清澈溪水的流淌。鸟儿立在枝上的鸣叫和飞来飞去的鸣叫,是在讲述这里的清闲”。平和,坦然。也许这份平和与坦然是文城,是余华最后想得到的安宁。借用鲁迅的一句话“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世上本没有一个叫做文城的地方,但坚信的人始终坚信着,哪里都可以是文城。

“这里是文城吗?”

总有一个地方叫文城。

城的灯读后感 篇5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出自《围城》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此书作为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

虽是 40年代的作品,阅读多次却能够无数次引起我的共鸣!很多的事情,就像是发生在身边,人物的心情,就像是从自己记忆中掏出来的东西,贴切的让人吃惊!仿佛去看心理医生的病人被医生一下子戳中了心事一样,有几分不可思议,又有几分难堪,却还有几分爽快!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更深刻地说,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它源于一位智者对于人性的洞察与调侃。我惊奇于书中既有《儒林外史》式的冷嘲,又渗有马克·吐温式的热讽幽默。那些信手拈来的比喻,不但诙谐生动,而且精辟警人,富于哲理。 难以想象,拥有多方面造就的学者竟然还保有如此丰富的想象力。这不是一般的想象力,不同于孩子般的天真烂漫,它来自于智慧、学识、才华,以及自己的情趣。它时不时地拿起生活中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将生活本身展现在读者面前,将“围城”中人在各种背景下的痛苦、感伤、可笑等作为自己观察、讽刺的对象,令读者感觉到一个个看似遥远但却离我们很近的鲜活的人物形象。

他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处是撞击到你尘世的灵魂。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是那样生动,鲜活、逼真地呈现在读者眼前。

让我们不断自醒人生是围城,职业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扰包围。

像我们常会有这样的想法:小的时候,渴望成长;长大了,却又怀念童年时风中荡漾的秋千。我们永远都不会对现在满足。读完《围城》,我突然有一种冲动,突然想对身边所有人大声地说:“怀念已过去的,珍惜还拥有的。”因为从这本书中我了解到,只有珍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们才能看清生活,不致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方向。

城的灯读后感 篇6

记得一年前读这本书时,也许是因为心不够静,总是一目十行,很多句子只是扫了一眼,而今再读时,一字一句地读,心便真实地沉浸到这充满梦幻和童稚的诗中,沉浸到这淡淡的却又似铅一样沉重的忧伤中。

最初认识到顾城,是看到他对爸爸说的一段话:“爸爸,我最神往的地方,就是你年轻时去过的西藏。我认为没有一个梦境,是睡在现代化的摩天楼里,它总是隐藏在云深雾浓处,冰山雪岭中。越高的地方,越接近天国。”看到这段话的那一瞬,我振奋了,仿佛在布满齿轮的城市,在狭小混乱的街巷中看到一个会唱很多安静而悲壮的歌曲的灵魂抬头凝望着接近黎明的天空,我听见他说:“我要心。”哦,是的,是的,我们的心在那最纯净的雪域,在那会盛开大片大片格桑花的布达拉宫的山巅,在那最接近天国的地方。

在中考后,爸爸说要带我旅游,我便站在中国地图前,长久地看着西藏,长久地看着那块青紫色的版图,可是我放弃了这次去西藏的机会。因为我不知道,当我看到现代化的、被柏油马路分割得支离破碎的西藏时,我有没有接受幻想瞬间崩塌的能力。西藏在我的心中已然太过神圣,寄托了太多我的梦境。它如今现实的样子,我不愿、也没有勇气看到。或许,顾城也是这般,他一生都没有踏进西藏一步。

顾城是一个悲哀的孩子,始终没有长大。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凝视雨云下忙于搬家的蚂蚁,在护城河里游动的蝌蚪和鱼苗,在屋檐下筑窝的燕子和觅食的麻雀……可他不太凝视人,似乎人是种令人生畏的动物。就像。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学会凝视现实。他一直神往古老的文明,崇尚清新的梦幻。只有在那远古的梦境中,他的眼睛,才有星云的流动。

他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一个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他希望,用彩色蜡笔在心爱的白纸上画出笨拙的自由,画下一只永远不会流泪的眼睛,画下最年轻的没有痛苦的爱情,画下未来,画下因为热爱未来而熄灭的心。他说:“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可是,他没有领到蜡笔。一个读过太多书的人,一个太过敏感而细腻的人,一个憎恶现实、与自己用幻想建起的世界相依为命的人,再多走一步,便会是整个生命和世界的坍塌。他在自己想像的完美世界上付出了所有的情感,然而这爱,却像最透明而清脆的琉璃。

或许,他也曾挣扎着想要融入现实。他曾这样写过:“我像孩子一样,紧拉住渐渐模糊的你,徒劳地要把泡影,带回现实的陆地。”是呵,我明白,倘若让他接受现实,让他放弃那些从梦海深处升起的远古的梦境,对他来说,无异于毁灭。是的,在激流岛,一切还是真正地毁灭了。爱,把新鲜的死亡带来。像顾城这样透明而脆弱的生灵,无论如何都不适合整日出没于霓虹闪烁的地方,不适合在金融界赚大把大把的钱,不适合影视歌三栖,不适合政坛勾心斗角,也不适合活到七老八十、子孙满堂地坐着等待老死。惨烈而决绝地拒绝在锈蚀的死亡上寻找一丝生的空间,或许是他最好的选择。

我愿意相信,天空和海上迸溅的水滴会覆盖一切,覆盖那无法寻找的坟墓。我知道,那时,所有的草和小花,都会围拢,在灯光暗淡的一瞬,轻轻地亲吻他的悲哀。

城的灯读后感 篇7

黑暗的夜给了我黑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顾城

很早就买过顾城的诗集,印象里的是人应该是执着于“黑暗的夜给了我黑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的朦胧诗人。他就像一个纯粹的艺术家,将心中那些倏忽而至的意象与色彩转化为飘忽、绚丽的诗句,童话般明媚,还带着些许忧伤。我始终记着形容他的那句话:“当代仅有的唯灵浪漫主义诗人”,说的很矫情,却又很妥帖。

大众印象里的顾城总是戴着一顶用裤腿改造成的帽子,为什么呢?按照他的解释,是为了避免尘世污染了他的灵魂。因为他的灵魂告诉我们,他的诗歌告诉我们,他眼中的世界总会蒙上一层层薄薄的灰尘,而他的高洁却是与生俱来的。拿顶帽子,让他远离了世界,也亲近了世界。

城的灯读后感 篇8

读完《文城》令我印象最深的并不是林祥福一直在寻找文城。而是另一人对文城的说法。阿强对小美说,“他(林祥福)越走越远去寻找文城了。”阿强说到文城,小美不由再问,“文城在哪里?”阿强说,“总会有一个地方叫文城。”

当我第一次读到这段对话时,并无觉出它有特别之处。但当我再次回味这段对话时,我似乎明白了作者的写作之意。在这暌违的八年里,他似乎也在寻找着一个叫“文城”的地方。

“文城”是什么?在我读到最后,才恍然般的明白一它不应是一座城的名字,而是一个人活着的信仰和追求。

文章的一开始,我就感受到了一种的凄凉,一种不可名状的悲伤,且还夹杂着一丝丝不易被控制的感动!它的一开始就如是一滴浓浓的墨滴在了宣纸中央,霎时间又缓缓地向四周蔓延开来………你无法准确地把握它的去向,你也只能是随着它的不断蔓延而随从下去。——这,便是我对这部新作最真实的感受。与作者先前的作品相比,这部更显“磅礴”。它也是由一个人开始的,但却不是由一个人结束的。

这像是一部未完待续的作品。不得不说,作者这一次算是真正地彻底地放开了。他敢于让读者去想象,敢于直面不同的声音,敢于承担一切的风险。又不得不说,这绝对是他又一次的全新尝试。比如,他描写村民拼杀土匪时的一个场景,他就写道“有一个土匪被剪刀活活剪死。”这句话初读不觉得有什么,当你再读时,你就会觉得哪里不对劲。且不说这种杀法有没有可能,但就在那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场面里,你手拿着剪刀是去剪敌人还是去捅敌人?以我们一般人的思维来看,必然是“捅”来的更直接也更有力道。但作者却认为“剪”比用“捅”更好。在这万分紧张的情况下,作者给我们来了一个“慢动作”。由此可见,作者写作之用心可见一斑,每一字,每一句,都是经过反复思考琢磨后才输出的。

但如果说,只认为这是一部未完待续的篇章,那也并不完全正确。因为,在我觉得它未完待续的同时,我又觉得它是完整无缺的。因为它的名字叫“文城”,而作者也通过了“补”的方式,向我们完整地呈现了小美和阿强的故事,以及“文城”的由来。读过全篇,你会发现当初的那滴“墨”已经耗干,它不再蔓延。只当你俯瞰这幅“墨”时,你会惊讶地发现,你竟然看明白了很多。

读完《文城》,我的心和思绪终是散的。只有当我慢慢归拢回忆时,才勉强能把这个故事完整地拼凑起来。每当我冥思重想之时,我的脑海总是会把它想象成是一滴重墨,然后又想象着它在宣纸中央滴落。

“文城”是一座永远伫立在心中的城;因为有爱和念想,所以它不是空的,更不是虚的。记得,我曾读过史铁生写的《命若琴弦》。当年不觉有何感触。直到我读了《文城》,才真的明白过来,人活着有时仅仅是因为“信念”、要么是对生的信念,要么是对一个人的信念,再要么是对一件事的信念。心中的信念没了,期盼没了,活着就是无望的,虚无的,不可接受的。我想,这大概就是生而为人的又一重意义吧。

城的灯读后感 篇9

在读完《文城》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仿佛被卷入了那个动荡不安却又充满人性复杂的时代洪流之中。

小说以林祥福的故事为主线,他带着女儿一路南下寻找 “文城”,那个小美口中的家乡,也是他心中爱情与希望的寄托之地。林祥福的形象令人印象深刻,他善良、勤劳、坚毅,有着北方汉子的宽厚与执着。尽管经历了诸多磨难,包括妻子的两次不告而别、生活的困苦以及时代的动荡,但他始终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和对美好的追寻。他在溪镇扎根,凭借自己的木匠手艺努力生活,还与陈永良等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他的善良和正直也赢得了溪镇居民的尊重。

小美这个人物则充满了矛盾与神秘。她在传统与爱情之间挣扎,一方面受困于旧时代的礼教和家庭束缚,另一方面又对林祥福有着难以割舍的情感。她的每一次选择都让人既理解又叹息,她的命运似乎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是一场悲剧,而她与阿强之间复杂的情感纠葛也为故事增添了许多无奈与哀愁。

书中描绘的溪镇是一个充满生活气息的`地方,那里的人们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他们在面对土匪的残暴、军阀的混战等苦难时,展现出了坚韧不拔的精神和人性的光辉。顾益民的担当、陈永良的义气、翠萍的善良等,都让我们看到了在那个艰难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温暖与互助。

然而,故事的结局却充满了遗憾和悲伤。林祥福最终没有找到小美,客死他乡,而小美和阿强也在溪镇的那场大雪中死去,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仿佛都被那场雪掩埋。这种结局让人不禁感叹命运的无常和人生的无奈。

《文城》不仅仅是一个关于寻找的故事,更是一部关于人性、爱情、友情、命运的深刻作品。它让我们看到了那个时代人们的苦难与挣扎,也看到了他们的善良与坚强。余华以细腻的笔触和独特的叙事方式,将读者带入了一个既真实又虚幻的世界,让我们在为书中人物的命运感叹的同时,也对历史和人生有了更深的思考。这本书如同一幅描绘旧时代社会画卷的史诗,让我们铭记那些被时代洪流裹挟的人们,以及他们所经历的一切。

城的灯读后感 篇10

作者余华是一个有力量的作家,读者总能在他的文字中感受到人性。我喜欢余华他文字中传递的情绪、价值,也为此深深感动。从《活着》中的徐福贵到《文城》中的林祥福,他们一生的甜蜜与辛酸既使我感动,又使我悲痛。

林祥福是个好父亲。余华笔下的主人公都有悲惨的一生,林祥福也是这样一人。幼时丧父,年仅五岁的他,在还没能理解父爱的时候他就已经再也无法拥有了,但是他却用自己的行动去关爱、呵护自己的女儿林百家,没有享受过父爱的他却能让孩子拥有父爱。林祥福对林百家的爱让我感动,他带着还在襁褓中的女儿不远千里寻找孩子的母亲,在船上遇上龙卷风的时候,他没有丢掉孩子独自逃命,当被狂风雨水冲击惊醒后,从惊慌到大声哭喊最后低声呜咽的描写,好像看到林祥福就在我的眼前,那样绝望,我想他一定很爱很爱女儿。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而现在他拥有的只有年幼的孩子了。当陈永良看到林祥福递过来的一大叠钱之后,不可置信的问钱就放到孩子身上,孩子丢了怎么办,林祥福的回答更让我惊讶——“女儿丢了,我还要银票干什么?”什么是钱财乃身外之物,这是对这句话最完美的诠释。

我一直都在想,逃走两次的小美,林祥福就如何能确定孩子就是自己的呢?他就从来没有怀疑过吗,这是他对人盲目的信任吗?或者这就是老实人呢?

林祥福是一个好伙伴。自从他在溪镇扎了根,收到来自当地居民的关心,感受到陈永良一家的温暖,他就用他的一生来回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饱读诗书的母亲教会了他为人处世,教会了他正直善良,教会了他生活,环境和群体的耳濡目染,才让我们认识了一位感动大家的林祥福吧!所以当他离开溪镇再次踏上寻找“文城”的路之后选择再次返回,是不是也因为感受到这一片土地的淳朴呢!他用自己的技能带着陈永良一家摆脱了贫困,林祥福用自己的劳动回馈了乡亲们,用自己的生命报答了顾益民的奶水恩情,当他同意去交赎金时,一定已经知道自己是回不去了的,这样的他也让我感动,我想用世间最美好的词语来形容他、赞美他。

林祥福是有气节的。土匪让他吃了那碗炒肝,他宁死不从,但是孤身一人的他,哪里是土匪的对手,尤其面对凶狠毒辣的张一斧。当那一把尖刀刺进林祥福的左耳根时,我对张一斧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恨。陈永良只是让他双目失明,让我感到惋惜,我恨不得自己提笔将张一斧写死,但是对待敌人,确实不应让他死的太痛快,而是让他生不如死,我的想法确实有点恶毒,但是我的同情却不是杀人无数的张一斧不值得拥有的。这样美好的一个林祥福再也没有了。

一个勤劳踏实的北方大汉,一个认真坚定的丈夫,一个温文儒雅的父亲,是我喜欢的样子。

城的灯读后感 篇11

这是一部关于苦难抗争和灵魂救赎的为主题的小说。在复活节放假的时间里,我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有人说,能引起读者共鸣,并留下长久思考的书就是好书,李佩甫的《城的灯》无疑是一本好书。

在我用急行军的速度读完了整本书,沉浸在书的世界里,感受着冯家昌带领着冯家的其他几个"蛋"在与命运苦难抗争过程的那种内心的痛楚、情感的撕裂、人性的无奈、心灵的扭曲……直至丧失自我,同时也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从与命运抗争的过程中,他自己不仅提了干,转业后还成了副厅级的干部,同时还成功的将几位弟弟除了拒绝离开的冯家老四都"日弄"出了上梁村,培养成在各自领域里的精英,从结果来看,冯家昌无疑是成功了。但在在这个过程中,他背叛了自己的爱情,摒弃自己的良心,放弃自己的尊严和底线换来了所谓的"成功",并时刻接受着灵魂的拷问,那么,他真的成功了吗?

在读完《城的灯》以后一个多星期里,我如同经历了段长时间的旅行,思绪陷入深深的倦怠之中,不曾一次拿起书本。如同书中女主人公在最终接受自己深爱苦等的男主人公冯家昌已经抛弃自己跟一个城里的姑娘成婚以后的那种感觉,"命,保住了,心,寒透了"。阅读的过程,感受着别人的悲欢离合,也品味着自己的人生百味。

冯家昌的命运和我们现实中相当一部分人的命运是何其的相似。我们中的大多数,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何尝不是被命运、责任、和各种期许裹挟前行。"家昌"这个名字本来就赋予了主人公太多的责任,承受着生命不可承受之重,命运并没有给他更多的选择权利。书里面有句话:"有时候,真诚并不是一种品质。在某种意义上说,真诚其实是一种权利",道尽了现实的无奈。当他只是个穿不起鞋的高中生的时候,"刘汉香"成为了他的一个梦想,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在命运的安排下,他参军入伍了。为了那"怀揣四个兜",娶汉香,他连续五年寄回"优秀士兵"的奖状,并在"奖状"的后边留下三个字"等着我",这个时候,他是那么的虔诚,努力。而在他具备的能力离实行他的梦想越来越近时,他与刘汉香却渐行渐远了。在他娘临终前,他答应他娘,要让兄弟们都有出息。最终,为了这个更高的"梦想",把他的四个弟弟都"日弄"出上梁村,进城,他需要更大的能量来实现这个梦想。于是,他放弃了刘汉香,与周主任介绍的有背景的城里姑娘结了婚。这个关键的选择和放弃,让他从此有了依仗,最终通过不懈的奋斗和努力,他把他家的一个个"蛋"都培养成了人才,进了城,改变了命运,换来了城了的"灯"。沐浴在城里的绚烂的灯光里,欣赏着满目的浮华,走在拥挤的大街上,心却空了。对照现实,何尝又只是冯家昌如此,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在追求物质的梦想过程中,能力越来越强,梦想越来越高,责任越来越重,他人越来越多,自我越来越少,这个是现代人普遍所面临而又努力逃离的灵魂拷问。

从刘汉香和冯家昌的命运发生交集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她悲剧的一生。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开始一直看不懂这一段所蕴含的寓意。为什么后来刘汉香站在殉道者的制高点重新出现在世人的面前时,书中那段描述她进城梦境的描述中,进城的每一道关卡的收费员,都要求她把心交出来才可以过关,而她却没有"心",最终也没能进"城"。那么在她"殉道"的过程中,她是如何把"心"给弄丢的呢?

刘汉香在最初的时候,说冯家昌是一个"狠人",从书中的描述来看,柔弱的刘汉香从某种意义上也是一个"狠人",这也是她爱上冯家昌的`原因。这是一个纯粹的女子,为了爱情,她可以放下对所有物质的索求,不顾世俗的眼光,跟反对这桩婚事的家人断绝往来,毅然决然的下嫁到"夫家",八年如一日的,独自支撑起这个家。然而,当她得知她苦等八年的"丈夫"已经为了更高的"梦想",而抛下她,娶了个城里姑娘的时候。面对全村人的愤怒,她又决绝的搬出夫家。在进城见了冯家昌最后一面后,她绝望的选择了原谅、离开。我想就是在她内心受到极度伤害而完全绝望后到完成"重生"的过程中,她把的"心"弄丢了。至此,正如在本书开头作者引用《圣经》中的这句话"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仍旧是一粒。若是落在地里死了,就结出了许多子粒来"。刘汉香通过一年多的学习,学会了栽培技术,然后重返乡村,当起了村支书。并通过自己无私的奉献和努力,带领大家脱离了贫苦;通过自己无言的身教,激发了人们的内心的真善美。然后又通过无数次的试验和失败,成功的培育出了"月亮花",而就在功成名就之际,她倒在了血泊里,就在弥留之际,还一直念叨着,"天呐,谁来救救他们……"。她通过"殉道"的方式,成为了人们新的精神信仰和道德丰碑。人们通过对她的缅怀,叩问内心,默默的寻找着自己灵魂深处丢失的东西,她已然成为了人们心城的一盏"城的灯"。当上梁村成了"月亮镇",当村民成了市民,人们胸前挂着的那条滑稽的白毛巾成为了人们内心坚守的象征。

冯家昌的故事,不免让人心酸绝望。还好有冯家的老四,"铁蛋"。他的担当和良知,如同荒漠中的一抹绿意,让我在绝望中看到了希望。他是四兄弟中唯一没有按照冯家昌的安排进城的人,当他用他的方式对曾经的"嫂子"做出补偿的时候,让人心生些许暖意。他记住了他的"嫂子"在冯家的八年时间里为他们付出的点点滴滴。他尊敬她,爱护她,用世人无法理解的癫狂的方式守护着他。也许,在世人的眼里,他是冯家最没出息的,但他却是冯家无兄弟中最无愧于人世间的,因为,他坚守住了灵魂深处大多数人都已经丢失的东西,他的心没有在追逐中丢失。最后,冯家昌在功成名就以后,喝醉了酒,哥四个连夜赶回那多年没回的上梁村时,却在已经成为"月亮镇"的上梁村里兜兜转转了一夜,都没有找到想要回的上梁村,他们再也回不去了。最后,在冯家老四的指引下,他们哥五个在"香姑"的坟前的忏悔,完成了他们的自我救赎的仪式。

李佩甫说:"这里的城有双重含义,它既是物质的城,也是精神的城"。冯家昌在追求物质的城的过程中,把心丢了,刘汉香在最求精神的城的过程中,心也丢了。唯有冯家老四在追逐的过程中,坚定的捍卫和坚守着内心的底线,所以他的心还在。不管追求是物质的城,还是精神的城,都需点亮心灯,指引前行的脚步,才不至于迷失自我。

城的灯读后感 篇12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城市的眼睛》的书,它让我记忆深刻。

这本书讲得是:四个小孩子、一条小狗,还有四个爸爸的故事,我想我还是给你们说说吧,那是一个美好而又伤感的故事呢?

这本书的主人公——朱迪,他是一个懂事的好男孩儿,兼孝顺的好儿子,但也许上苍太不公平,把他从美好的世界里拉了出来,夺走了他的“万能爸爸”,夺走了妈妈灵巧的右手,夺走了他的幸福生活……可最后还是老天有眼,让他们开始了新生活。没有爸爸的生活是痛苦的,这让朱迪学会了坚强;没有妈妈的生活也同样伤心,这让我想起了我的一个幼儿园的同学,他的经历跟书中的朱迪差不多,但又有一些细致上的差别。出生不久后,病魔就夺走了他的“美丽妈妈”,但他还是很坚强,因为他知道,“美丽妈妈”哪里也没有去,她一直活在他的心里,为他加油,为他鼓劲,每当他气馁的时候,妈妈那慈祥的脸庞,总是浮现在他眼前,一看到这个,他总会鼓起勇气去面对现实,让他勇敢的走下去。所以他明白,如果“美丽妈妈”在天上能够看见他的话,“美丽妈妈”一定不想看到他伤心的样子吧!(这些都是他告诉我的)我相信朱迪的“万能爸爸”也一定活在朱迪的心中,温暖着他的心,只要朱迪心中有“万能爸爸”,而他也深深的爱着爸爸,而且他相信爸爸的话,那“万能爸爸”就一定不会走远,会在心的港湾永远守护着朱迪,在爱的码头永远目送着这对母子俩,看着他们驾着爱心的小船,一帆风顺,越漂越远,最终消失在远方……写到这里,我的鼻子酸酸的,好想大哭一场,但是我忍住了,我没有哭,我也不要哭,因为这让我想起了胡丽娟——朱迪的妈妈。在“万能爸爸”去了后,她一直没有放弃希望,因为她一直想着朱冰洋,爱着朱冰洋,一直舍不得那个织了又拆,拆了又织的毛衣领子……上苍给了这女人不同于常人的坚强毅力,让她把这个家庭从失落的边缘拉了回来!我想像她一样!

下面我想谈论的是——卢晶晶。她是一个乐天派的女孩子,她不像朱迪那样忧愁,可他跟朱迪一样,从不流露伤心的情感。我想,她会永远记得那段《回家》的小提琴曲,会永远记得那份爱。能有这么一个好女儿是多么幸福的事啊,可是卢医生还身在福中不知福,“不知道去珍惜,直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他从来没有想过女儿的感受,是个不负责任的父亲!他从来不会知道女儿的内心感受是什么,让晶晶失去了爱,(不管是父爱还是母爱)……我有一个也跟晶晶经历差不多的朋友,他的父母也离婚了,可他的父母依然爱着他,可不像晶晶的父母。

其他我觉得每一个孩子都应该有一个美好的家庭,这样他们才能健康的成长,其实不管是哪个孩子,都要学会坚强,遇到任何事,都必须勇敢地去面对,勇敢地继续走下去,人生的路还很长,还有很多的困难、挫折,等待着我们去挑战,我们不能因为因为一点失败,就放弃,而是要学会坚强!懂得坚强!就像朱迪一样!所谓城市的眼睛,正是对每一户人家的生活写照哩。

每一个在深夜里还在闪亮的灯光,是每一个勤劳的灵魂的最好见证……这是勤劳的眼睛!

每一个在深夜里还在等待家人的温暖灯光,是每一个爱家人的父母的爱子之心,种发自内心的温暖闪烁……那是温暖的眼睛!

每一个在深夜里,在窗户中闪烁着的混恶的五颜六色的灯光,那是一个个邪恶的不务正业的眼睛,他们不为国家做事,却歌舞升平,一点都不关心国家大事!

每个城市的窗户都是一盏灯,希望大家都保护好这盏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