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方案的制定比执行本身更为重要,为了有序地开展工作。就经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可以让人做事更加自律。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农村改造方案”的相关内容,为了不忘记重要信息建议您将该网页加入收藏夹!

农村改造方案(篇1)

为贯彻落实省、市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要求,做好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解决帮扶村贫困群众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帮扶村贫困群众的危房进行改造,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省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十项重点任务”之一。各县(市)住建局要充分认识做好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沧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细则》要求规范操作程序,将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指标向帮扶村倾斜,通过政府补助、帮扶单位支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改造帮扶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险房屋,为其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工作任务

各县(市)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驻村工作组、乡(镇)和帮扶村庄,根据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工作目标。结合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重点对帮扶村居住在危险场地、D级(整体危险)、C级(局部危险)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实施改造工程。经初步调查统计,在592个帮扶村中,除无危房改造户的和不在改造范围内的村,需进行危房改造的约为1849户。年内帮扶村危房改造覆盖率要达到85%,力争达到全覆盖。

(二)时间安排。要按照有关政策及程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抓紧确定帮扶村改造户,5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完工并完成县(市)验收。

三、资金筹措及改造标准

(一)资金筹集。按照有关规定,国家和省给予补助,并以县(市)为单位,根据帮扶村群众贫困程度、危房改造方式等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危房改造户予以分类补贴。市、县(市)财政应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帮扶单位也要根据具体情况,积极予以支持。

(二)改造标准。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各地通过危房改造方案设计和推荐,为改造户提供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筑工法的方案,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客观公正确定补助对象。各地要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县级核准”的程序,根据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者优先和同等条件下残疾人家庭优先的原则,确定危房改造户,提前做好改造准备。

(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协助指导危房改造户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对需要搬迁异地重建的改造户,要帮助协调解决建设用地。对确定改造的危房,要尽快开工建设,尽早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益。

(三)做好技术服务。对于确定的改造户,当地建设部门要及时提供和推荐设计方案供危房改造农户选择。指导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指导,切实加强帮扶村危房改造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时,要组织协调落实建筑材料的供应。当地地震部门协助建设部门开展好农村危房改造中地震安全方面的技术服务。

(四)整合各类资源。对危房改造户数较多的村,可采取统一规划和设计,集中连片建设,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要统筹协调整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扶贫开发、改厕等建设项目,发挥综合效益,以危房改造带动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

(五)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实行农村危房改造月报制度,从危房改造正式计划下达后的次月开始,每月的25日前将当月危房改造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逐级汇总上报(上报表格参考沧建[2012]71号文附表),各县(市)住建局汇总后,上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每月对各县(市)帮扶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六)做好验收工作。危房改造完成后,各县(市)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符合村庄规划,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工匠)联合评价,确认质量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确保改造的质量和综合效果。

(七)加强危改户档案管理。按照《沧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细则》中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要求,完善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相关信息管理。同步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确保全面、真实、完整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有效监督政策执行,为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做好与当地加强基层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驻村工作组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加大工作的推动力度。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住建局牵头开展全市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市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做好配合。县(市)住建局牵头负责本地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搞好督导协调,乡(镇)、帮扶工作组要组织帮扶村做好改造户的确定、指导农户实施改造工程,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上报。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市)落实工作任务。各县(市)住建局每半月向市住建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局每月进行通报、调度,并进行重点督查。各县(市)也要建立定期通报、调度制度,抓好组织推进工作,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按时完成。工作滞后、措施不到位,或完不成任务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四)完善考核机制。将帮扶村危房改造情况,作为对各县(市)、驻村工作组及帮扶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住建局和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当地驻村工作组组织考核验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进行重点抽查,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农村改造方案(篇2)

新农村景观改造规划

蔡永铭

摘要:

新农村正面临传统乡村景观向现代化乡村景观转变过渡的重要时期。该如何保护乡土文化以及发挥农村自然景观资源、正确对引导农村建设的发展路线,该明确一些合理化的改造规划。启蒙对于新农村景观改造规划的人文资源控制,唤起人们对自然朴实之美的认识,阐述新农村景观改造规划的基本理论。通过城乡比较,让人们重新审视自己的家乡,唤醒内心深处热爱家乡的情怀和价值观。关键词:新农村景观改造规划 引言:

伴随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的深入化,新农村景观的规划已经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针对新农村景观改造规划的科学性质已经得到了更加系统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新农村景观的研究起步略晚、经验不多,现在新农村景观在改造中依然存在很多失败的例子,这一点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本篇文章从新农村景观规划的概念为出发点,分析总结了新农村景观规划改造的特点和当前景观建设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塑造了对新农村景观改造的思路,提出了使新农村景观与人们的居环境相适应的种种规划。1.概述

新农村景观改造规划与设计是一个多领域的工程,新农村景观改造重点根据景观所在地村民的主要生活需要,运用现代的科学生态设计理念,对农村自然环境的土地空间格局加以改造,使其延续地方特色同时,越来越符合我国现代新农村的发展需求,而且其景观能和新农村改造规划构想的各个指标呼应的建设活动。普遍来说,新农村景观规划有以下特点:第一,农村景观有极强的地域性。第二,农村景观不需要结构的复杂性。第三,跟城市多功能性质的广场、纪念性质的博物馆等建筑相比较,道路、市集、以至于祠堂这样有用的设施更受到居民的重视益于接受。所以新农村景观的改造规划必须从居住者的需要为出发点,把为当地村民服务作为设计改造的重点。2.新农村景观改造规划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新农村景观改造规划建设的现状

目前,新农村景观建设的主要特点表现在建筑、道路、公共设施等的规划建设上。随着新农村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许多村镇内的建筑很多都是近些年新建或翻建的,总体来说这些建筑宽敞、舒适,很大程度上改写了村镇民的住房条件。但同时农村建筑也存在着等级差异的问题。比如建筑的时间较短、质量较高、效果好的建筑与建筑时间长、质量较差,甚至一些年代久远、老化严重的破旧房屋杂处,这样就对村庄景观的整体形象造成影响,另一方面新农村景观建设过于追求现代化和奢侈感也常常导致了当地建筑特色的缺失。还有村庄中电线入户缺乏合理的统筹规划,各种线路铺设混乱,不仅增添了安全隐患,而且也不利于管理。另外,新农村对于垃圾、污水处理的设施的缺乏也是影响新农村景观效果的一个重要原因。

2.2问题产生的原因

根据调查,新农村景观建设的设计质量、居住环境、和一些公共设施方面都远远落后于城市的景观建设。其中主要原因是当地居民拒绝割舍的乡土情结,当然也是农民意识方面的发展水平较低的关系。新农村在面对城市环境巨大变化的冲击时,该如何利用好与城市一样的现代文明成果,就成了发展新农村景观建设至关重要的问题。

相比城市化进程中城市行为日渐便捷却单一化的情况不一样,村镇居民由于自然条件和人文风俗的特殊性,相比城市多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形式与风格,而盲目山寨城市景观只能打破其传统的生活状态,这样却影响到新农村建设互帮互助、和谐共居的人居关系。无论什么村镇的建设都不能离开大自然,但是目前的新农村景观规划大多以主观思想追求类城市的居住方式为时尚,无视了社会生活、生态影响、地域文化还有长时间积累下形成的乡土生活方式,丧失了农村原本的田园气息和地域文化特点,最终变成了千篇一律的复制城市,这种情况也导致原本的乡土生态资源遭受了一些的破坏。

总结来说,想要塑造新农村景观优美与和谐的特色,就必须在达到居民需求的同时去尊重当地原本的生态风俗以及传统习惯,对于村庄整体布局的完善和对人居行为之间的互动关系十分重要。3.新农村景观的改造与建设规划 3.1新农村景观改造规划理念

第一,新农村景观改造首先需要注重生态环境,并且与田园生活方式相适应。乡土区域的特点不仅仅是自然景观或者建设风貌,而是当地居民们适应这些过程形成的乡土文化的表现。此外注重乡土环境可遏制当代新农村环境的恶循环,与此同时还可以解决农村的生产模式单一低下且无法合理分配优秀资源等问题。新农村规划设计应该根据当地的自然地貌,接纳当地居民注重与周边环境共存的保守观念,从而实现新城镇与乡土环境的完美结合。以陕西省某市某区大夯屯村的改造建设为例,大夯屯村在新农村景观改造建设规划里,就有渔乡肌理为基础,坚持“生活、生态、生产”三个基本点,整治了村庄风貌,提高了乡村人口居住环境,还大力发展了休闲渔业,营造了“渔事特色鲜明,乡土风情独特,景观体验浓郁”的渔乡特色村,这样就得到了良好的环境收益、经济效益。在行为意识的变化中寻找新的居住方式、传统环境的协调,经过大力引导、提升农村人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识,同时也注意到保护、发展优良的乡土文化,使其对农村景观的改造规划产生良好的影响。3.2新农村景观改造案例

2007年底,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受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政府的邀请,接手了鄯善县蒲昌村新农村建设的改造工程。蒲昌村位于城市郊区北部,紧邻AAAA级旅游景区库木塔格沙漠,是城市、景区、乡村的交汇节点,非常适合于开发旅游。“鄯善”县大家一定感到很陌生,但提到“丝绸之路”上的重要驿站“楼兰”古城我想没有几个人不知道的。“楼兰”城更是每个旅行者心中的“圣地”。在两千多年前的一场战役中,“楼兰”国被“且末”所灭,“楼兰”国从此灰飞烟灭,所以当时的部分楼兰人就迁移到了今日的鄯善地区。经过研究人员的分析确定:用独特的地域性语言展示城市的历史渊源和人文景观、用原生态的建造手法塑造独一无二的新农村形象,诠释新农村建设的精髓并且体现了新农村的活力的传承。用独特的地域性特点展示了鄯善县的历史,反映出鄯善和楼兰的渊源,充分利用楼兰的神秘和沧桑打造鄯善的厚重与醇美的文化精神。用原生态的建造手法塑造独一无二的新农村形象和旅游品牌。通过研究人员认真的比较,鄯善县最终使用历史悠久的建造手法“生土建筑”的形式作为主要的建造工艺。生土建筑主要用未焙烧而简单加工的原状土为材料作为构造主体的建筑。当地还拥有交河古城、高昌古城等生土城市遗址,现存的吐峪沟麻扎村也是生土建筑的代表作。这种建筑形式具有极强的地域特征和形式美感,也与楼兰文化的主题契合,同时恢复和挖掘这种几近绝迹的建筑样式也是最好的旅游价值所在,可以为今后旅游品牌的建立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整个项目是以新农村景观改造为目的而建立的,在如何做到“施惠于民”是不能回避的问题,整个项目改造中涉及到上百家住户,不同居民家的经济情况差距又很大,所以研究人员针对那些经济条件不好,房屋破旧的居民家庭进行了较大的改建,甚至是拆掉重建,其中政府拿出了很大部分资金,个人只出了小部分的资金,使他们也住上了宽敞的大房子。这样的好处是同时在他们这部分房屋上设计了更多的景观和接待功能,让这部分人在以后的旅游开发中能够持得到一定收益从而致富。而对于那些比较富裕的住户的房屋只做了些立面上的改造,这样他们就减轻不必要的负担,从而体现整个项目“以民为主、为民谋利”的思想。

3.3以民为本与统筹兼顾

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最好可以实行比较民主的决策管理,这样可以引导群众不由自主地投身到环境景观的改造建设中。而且,还应该从农村居民的生活规律、精神需求的角度为出发点,努力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农村景观形象,完美景观的经济利益、社会效益。3.4可操作性与可持续性

可操作性与可持续性正立足于新农村的长期发展规划,完善好基础公众设施还有其基本管理体系,并在提高村民素质的基础上,针对落实村庄居民的特色产业,明确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方向,针对不同的建筑风貌特征逐一解决相应的问题。设计中应注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力求实现景观的可持续发展,把不同的乡村聚落形态一一展示其丰富的乡土人情和特色。4结语

在我国,新农村景观的规划建设还在刚起步时期,还缺少系统性的理论知识和主要的实践经验作为指引。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相关的设计人员应该遵从农村当地居民的生存需要,使新农村规划适应人们的生活行为。景观设计的现代化时期,完善利用当地的自然环境,保护当地乡土风貌,使当地特有的文化景观资源得到可持续的发展。参考文献

[1] 莫妮安:从环境行为学探讨新农村人居环境与乡土景观的协调发展,2007,(08).[2] 王景: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2009,(22).[3]任锦杨,胡益,张守俊,徐小明: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与地域特色可协调持续发展的探讨,2011,(01).[4]张洪村: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思路与措施,2011,(14)

农村改造方案(篇3)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整改实施方案

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整改实施方案

市建规局:

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6〕182号)文件和市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各镇汇报汇总情况,制定了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2016年4月29日住建部召开的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贯彻落实会议要求,认真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切实加强和规范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坚持“县级指导、乡镇落实、农户主体”的基本原则,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以危旧土坯房改造为重点,按照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原则,积极开展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

二、前期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县对各镇(街道办)前期农村危房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通过自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宣传发动力度不够。尽管做大量的宣传发动工作,但是在评定、落实危房对象、补助标准问题上,以及在危房条件、认定程序、审核等环节上,仍有部分群众对政策了解不透不深。

(二)公示不到位。按照政策要求,对享受危房建设农户人员要进行张榜公示,但仍有个别村在这一环节上走过场,张榜公示不到位。

(三)农户建档立卡管理不够完善。 三、改造补助对象和改造方式、标准

(一)改造补助对象。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审批、公示程序,确保补助对象准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等重点贫困户。对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已在城镇购房、新建房屋不居住或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己仍住危房的,不列入危房改造补助范围。对非贫困农户享受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坚决查处,并追缴补助资金。

(二)改造方式。结合群众实际需求,积极探索符合各镇(街道办)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修缮和重建坚持以农户分散分户自建改造为主,选址要避开洪水、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确保群众居住安全。

(三)改造标准。重建或修缮、加固住房要考虑防范地质灾害因素,农村危房改造后的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的标准建设,防止出现超标建房的问题。

四、档案管理

要求各镇(街道办)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始终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管理规范”。纸质档案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意见、改造协议等,包含:农户申请,村委会评议记录,村公示栏内照片及公示复印件,审核、审批表,镇公示复印件,农户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低保证、残疾证、一卡通等),竣工验收表,网上信息录入登记表(含照片)。

按照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办)确定专人负责危房改造信息录入,确保做到信息录入真实、纸质档案齐全。同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资料,确保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再次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无房户、因灾倒房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摸底,并建立台帐。

(二)复查对象阶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组织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

(三)督促实施阶段。加强部署危房改造工作,按照分配的任务,制定的方案,层层加压,推动改造任务的建设进度,并加强指导、帮助、督促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建设,确保能在12月底前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四)检查验收阶段。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强化农户档案管理,加强审核与抽验,提高录入信息质量。同时,组织逐户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房屋拍照存档。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我镇将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科学规划,精心部署,有效整合各方面社会资源,充分调动困难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加快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二)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办)人民政府要成立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统一组织、协调、监督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镇(街道办)村镇站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镇扶贫办(移民办)兼任副主任,镇村镇站、扶贫办(移民办)成员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三)明确责任。各镇(街道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责任到人,搞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对象核实、危房影像、资料归档等工作,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和技术监督。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有关工作。

(四)信息报告。各镇(街道办)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每月按时上报上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及时报送县住建局;并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五)监督检查。从制度上保障整改工作有序地进行,我局建立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1)确定以下人员负责对整改人员的监督。 组长: 成员:

(2)确定每月定期抽样检查,保证网页平台上上传数据准确无误。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整改措施(共6篇)

危房整改措施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改造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坚持以人为本,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全力推进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经省政府批准,2015年全省安排1282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2015年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任务101499户,2015年核查确认新增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26701户。国家下达我省的4.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包含在省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中。综合考虑当地2015年核查确认的农村危房最急需改造户数、2015年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任务等因素,各地级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任务表执行(详见附件1)。

(三)基本原则

农民自愿、政府支持。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力更生建设家园。各级政府大力支持,整合资源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经济适用、确保安全。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农户的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农房面积和建设标准,引导和帮助农户建设安全、经济、适用的住房。

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符合村镇规划和农房设计要求,尽量利用闲置宅基地、村内空闲用地和拆旧宅腾出的宅基地进行建设,做到一户一宅。

突出重点、加强保障。优先完成最急需改造对象(含因灾“全倒户”)的危房改造任务,对于自筹资金困难、仅靠政府补助资金难以完成危房改造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帮扶,争取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他们完成危房改造。

政策公开、阳光操作。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通过民主评议、信息公开等方式,实行阳光操作,全过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农村改造方案(篇5)

农村草危房改造行动方案范文

为切实改善我镇农村低收入农户的居住条件,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农村草、危房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通过一年时间,完成全镇建设和安置工作。

(二)建设标准:依据各村草危房的实际情况,将在规划范围内集中建设一批安置房供草危房户选择,建设面积以40-60平方米为宜。

(三)时间要求:列入危房改造户农户的草危房在2014年5月1日前完成征收,10月底前完成安置房建设。

二、征收补偿标准及奖惩办法

(一)征收补偿标准:凡列入草危房征收范围的'住房,主房按21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偿,偏房按15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偿;临时搭建用房不予补偿。凡宅基地复垦的,均按增减挂钩政策补偿。

(二)安置补助:全家只有一个草房作为住房的,或者老人住草房且子女住房条件差、确实不方便与子女共同居住的,经县新农办审核认定,给予适当安置补助。对集中安置的给予每户1.2万元补助,对原地翻建的给予每户0.6万元补助。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上塘镇“农村草危房改造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此次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村(居)主任为具体负责人,会计负责具体业务。

(二)明确分工

审核。

2、国土所负责用地保障。

3、财政所负责资金调配。

民政办协助危房改造组进行房屋征收,并将安置工作纳入帮扶范围。

农村改造方案(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及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现就吴堡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继续通过对全县所有农户住房安全进行“回头看”,实现贫困户和有住房安全问题农户住房安全鉴定全覆盖,精准落实危房改造政策,加大危房改造后旧房拆除力度,全面保障农户住房安全。

二、工作计划

(一)住房安全“回头看”和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2021年3月初-2021年5月上旬)。

对于住房安全“回头看”工作,要充分发挥“四支队伍”的作用,对已脱贫、未脱贫和一般农户的住房安全进行“回头看”,镇村核查发现疑似危房的,由县住建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认,并建立台账;对于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工作,要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危房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9〕1271号)要求,住建局逐户核查历年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实施危房改造后旧房拆除工作,并建立核查台账。

(二)项目实施(2021年5月上旬-2021年10月下旬)。

对技术专家鉴定为C级和D级的危旧房屋由各镇(办事处)组织进行危房改造,鼓励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对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工作,要因地制宜,在核查中发现未拆除旧房的,要立查立改,原则上必须拆除,对不能拆除旧房的做出说明并进行封堵,严禁使用。对2021年新增的D级危房改造户,要求改造一户,拆除一户,全面保障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住房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精准管理。严格执行先确定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及时建立台账,做到开工一户、建档一户、完善一户,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程序完整规范。

(二)强化资金筹措。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配套资金到位,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严格执行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和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三)严格建设标准。要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尽力而行、量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D级新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在40-6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不低于13平米、不高于18平米。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房面积。C级危房可因地制宜开展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的重点应是消除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使用功能。

(四)强化质量管理。农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建立质量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实现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施工质量安全巡查,在加固技术、地基基础、抗震措施、主体结构等关键节点上及时开展技术检査,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农户自建的,要将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要点告知农户,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县住建局、各镇和有关街道办事处要指导建设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明确达到基本安全要求。

(五)严格安全评定。由县住建局牵头,县扶贫办、各镇(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参与,组织建设方开展房屋安全性评定,对于危房户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且无改造意愿的,在履行确认程序后可不再将其危房纳入改造范围,但必须提醒农户主动拆除或不再使用危房。

(六)加强拆除旧房信息监管。各镇、宋家川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坚持核查一户、整改一户、标注一户,同时要加强对危房D级实施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数据监管,并将拆除旧房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县住建局。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作风治理。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要持续深入开展作风专项治理,重点围绕贪污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群众强烈反感、对象认定不准、资金管理不规范以及危房改造质量不达标等5方面问题,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检查。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要通过展板、横幅、明白卡、服务电话等多种途径,做好危房改造政策宣传,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抓好各级反馈问题整改。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薄弱环节,对照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统筹抓好问题整改,及时更新“三清单一台账”,逐项对账消号,严格执行已建立的各项长效机制。同时集中解决好贫困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各类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提升。

(四)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主体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制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

农村改造方案(篇7)

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着力解决农村群众住房安全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和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农村危窑危房改造任务的通知》(x建发〔xx〕xx号)和《关于下达xx市第四批农村危窑危房改造任务的通知》(x建发〔xx〕xx号)精神,按照《xx市危房改造攻坚实施方案》“三年攻坚、全面完成”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为重点,以解决农村最困难、最急需、最危险的农村居民住房问题为核心,把危房危窑改造与“美丽乡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整村推进相结合,坚持科学规划先行,特色产业为支撑,抓好统筹兼顾,通过政府救助、社会帮扶、项目捆绑、群众筹资投劳等多方面筹措资金,切实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实现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目标,为加快推进“四个西吉”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整村推进。按照“大集中、小连片”整村推进建房的原则,在危房改造集中建设点,以行政村为主体、以自然村为单元集中实施,整村消除危窑危房,推行“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监理、统一选择施工队伍、统一招标采购材料、统一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整合扶贫、农牧、交通、水利、林业、电力等部门资源,结合20xx年集镇建设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美丽新村示范点建设,配套水、电、路、文化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确保不反复、不浪费。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先川后山、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解决极度贫困户和急需改造且积极性高的困难农户住房;优先安排葫芦河产业带、交通便道、旅游区村庄;优先安排中心镇和美丽乡村周边村危房改造户。

(三)坚持标准,分类实施。科学界定和严格把握危房改造等级标准(必须是2019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xx农村住房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入户调查表》鉴定的D级危房户)、贫困标准、新居建设标准、扶持补助标准,分类推进改造安置,确保危房危窑改造到位。在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贫困类型中的极度贫困户和低保户时,必须符合《xx回族自治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等相关规定,且经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老、弱、病、残和无固定经济收入来源、无自筹建房资金能力、无劳动能力的极贫户及其他低保户,非农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危房补助,确保危房改造保障对象的准确性和补助标准的一致性。

(四)政府引导,农民参与。以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以农户为建设主体,强化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协调指导职责,广泛维护最广大群众的利益,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把好事办好。

(五)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三级审批,三榜公示”的程序确定危房改造户,切实做到改造对象公开、建房标准公开、补助资金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改造农村危窑危房xx户,其中极度贫困户xx户,低保户xx户,其他贫困户xx户。

四、方式步骤

(一)改造方式

1.就地新建。对《xx镇村体系规划(20xx-2020)》和《xx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划的中心村和保留的自然村范围内危窑危房采取原地翻建或村内新建方式改造。

2.异地迁建。对规划撤并村庄及地震断裂带、滞洪泄洪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内危窑危房,就近在规划中心村或保留自然村迁建。

3.政府统建。对极度贫困户,由自治区财政出资,就近在规划中心村或保留自然村建房安置。极度贫困户以乡为单位统一规划、统一施工建设。全县统一聘请监理公司,按照基础、主体、装饰等工程建设施工步骤,履行监理主体责任。

4.房屋置换。危窑危房户可购置规划中心村和保留自然村内空置的、经鉴定不属于危房的旧校舍、村部等公房和农宅解决住房问题,享受财政补助。

(二)建设标准

新建住房必须严格按照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定的统一图纸进行施工。

1.住房面积标准。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宁建(村)发〔20xx〕13号),参照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有关文件确定的建设标准,极度贫困户每户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36平方米以内,严格确定极度贫困户改造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验收,低保户、其它危房改造户人均建筑面积不小于13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应超过18平方米。

2.新房建筑构造标准

(1)屋脊标准:新建住房必须起脊,三道檩条,灰蓝色或红色脊和飞檐,两面流水,屋顶坡度60度。屋脊两头为“挑角”图案,高度30厘米。

(2)屋面标准:屋面用灰蓝色或红色釉瓦,3.5厘米厚草泥,雨席盖顶,松椽小头直径6厘米,椽间距不大于20厘米;松木脊檩条小头直径不小于20厘米,坡檩条小头直径不小于16厘米。

(3)圈梁构造柱标准:钢筋混凝土现浇上、下圈梁,每间设构造柱,截面尺寸为24厘米×24厘米。圈梁构造柱用4根圆12主筋,圆6箍筋间距20厘米,水泥、沙子、石子比例1:3:5。

(4)墙体标准:用红砖砌筑,外墙37厘米,内墙24厘米,采用M5水泥砂浆或M5混合砂浆砌筑,M5水泥砂浆的配合比为:水泥:砂子=209千克:1631千克(1:7.8),M5混合砂浆的配合比为:水泥:砂子:白灰=205千克:1600千克:100千克(1:7.8:0.5)。外墙转角及内外墙交接处设置构造柱时应沿墙高每隔50厘米配置2根直径6的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小于1米。

(5)门窗标准:原色松木门,铝合金窗,门窗必须分设,不得门连窗。门宽0.9米、高2.4米(套间门宽0.9米,高2.1米);窗宽1.8米、高1.5米。木门在砖墙内预埋木砖连接,铝合金窗用预埋件连接。

(6)地基标准:地基应挖至老土层以下,无异常情况,方可施工。可用3:7灰土夯实砌砖地基,也可用毛石做基础,地基高度1.2米,宽度0.5米。所有内外墙基础做2厘米厚水泥砂浆(加5%防水剂)防潮层。

(7)材料标准:新建住房所用砖、水泥、钢筋、铝合金等材料需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方能采购使用。

(三)补助标准

1.极度贫困户。即“交钥匙”工程,建房面积36平方米,按建设成本1100元/平方米核算,每户补助3.96万元,由乡镇政府通过招投标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建设,农户监督实施。

2.低保户、一般贫困户。每户补助标准以奖代补在自治区现行政策基础上不超过2.2万元。改造农户根据自身需要确定住房面积,缺口资金和超出面积费用由农户自筹。改造建设时根据群众意愿,或由政府集中采购檩椽、钢材、砖瓦、水泥等建筑材料,群众投工投劳、户帮户自建;或由群众按统一设计标准要求自建、政府补贴。

3.分散供养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的办法,对分散供养五保户按自治区现行政策每张床位补助10万元,由政府统一建设敬老院集中安置。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各乡(镇)召开会议,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全面安排部署危房改造工作。

2.摸底核查阶段(20xx年3月11日—3月20日)。各乡(镇)采取逐村逐户的方法进行排查摸底、分类排队,核定当年建房对象,以户为单位建立基础档案资料,于3月20日前,将确定的改造对象花名册(纸质和电子版)报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国土、建环部门要配合乡(镇)做好集中改造点选址。

3.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21日—10月30日)。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全力抓好任务落实。危房改造集中点的规划和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及时报送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审定;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审定的规划和施工图及建房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4.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5日—12月30日)。各乡(镇)对建房材料、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资金使用、档案资料等情况自查自验后提出申请,由县危房领导小组组织全面验收,并将危房改造的全部档案资料归集、整理(包括电子信息录入)。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全县危房改造验收书面总结报告上报区、市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决定调整加强xx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xx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xx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xx政府副县长

成员:xx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xx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xx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xx县残联理事长

xx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xx县民政局局长

xx县财政局局长

xx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xx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xx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xx县水务局局长

xx县农牧局局长

xx县审计局局长

xx县林业局局长

xx县扶贫办主任

xx县供电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县环境监测站三楼),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专门工作人员,成立组织协调、规划、督查、资金拨付、资料整理、宣传6个工作组(具体人员见附件1),全面负责协调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农村危房改造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xx市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全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措施;全面统筹指导和协调乡(镇)、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事宜;协调处理全县农村危房改造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审议、报批;督促检查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

2.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督促指导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处理改造实施中的问题,对相关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分析处理和危险房屋鉴定技术指导,提供农村危房改造的宣传资料和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3.组织协调组职责:负责审核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年度计划;协调安排全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监督检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督促指导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处理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中的问题。

4.规划组职责:负责编制全县危房改造户比较集中的村庄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统一风格;负责建设选址工作,坚持避开地质灾害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减小开支的原则,充分利用原有电源、水源、道路、圈棚等设施,进一步提高危房改造规模和效果;负责统筹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改厕等设施建设的规划,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提高危房改造水平。

5.督查组职责:

(1)严格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宁建(村)发〔20xx〕13号)等要求,全面开展督查工作;

(2)负责督查乡(镇)是否成立领导、质量监督管理小组,是否制订实施方案,是否落实包抓人员,是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是否执行以户建卡和以村建档的台、卡、账建设,是否组织宣传培训和新旧房屋图片的拍摄等。

(3)负责督查乡镇危房改造资料,主要是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是否召开村民小组评议、是否经过公示、有无;农户家庭人口、收入与申报建房面积是否相符。

(4)负责督查建房标准和“两极一控”(即:“两极”极贫、极危,“一控”控制面积标准)情况。主要是危房改造户是否按相应控制建筑面积进行建设;是否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做到“上下圈梁三七墙,松檩松椽砖木房,琉璃灰瓦装飞檐,粉白底子灰带装”;是否坚持极贫极危的农户优先修建。

(5)负责督查地质灾害户的实施及搬迁入住情况。

(6)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督查结果和全县危房改造进展情况。

(7)负责督查危房改造进度和建设补助资金拨付。

6.资料整理组职责:负责审查乡(镇)确定的农村危房改造户一户一档纸质档案整理工作;负责督查危房改造网上信息录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档案管理工作。

7.资金拨付组职责: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审核各乡镇危房改造花名册(必需有乡镇负责人和督查验收人员签字);根据危房建设进度,提出建设补助资金拨付比例,及时拨付补助资金;负责督促乡镇严格按照建设补助资金管理规定,实行“一卡通”直补管理,及时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8.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职责: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的选址定点、规划,组织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指导并督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进度及相关问题。

9.县国土资源局职责: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旧宅基地恢复农田和新址占地等有关土地审批工作,协调处理相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

10.县财政局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与区、市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自治区的资金、政策支持;根据自治区和我县的资金构成情况,研究提出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筹集和使用安排建议;编制好资金计划,做好资金拨付管理。

11.县监察局、审计局职责:负责对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对违规使用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对完不成危房改造任务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2.发改、交通、水务、农牧、林业、扶贫、残联、供电等部门(单位)职责:要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将危房改造与集镇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相结合,将危房改造与种草养畜、人饮工程、闽宁项目、“一池三改”、庭院改造、村庄环境绿化整治等项目捆绑实施,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帮助建房对象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13.各乡(镇)党委、政府职责:乡镇党委书记是危房改造的第一责任人,乡镇长是危房改造的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要明确1名包抓副职领导和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负责做好调查、鉴定、改造和审核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宣传组、质量监督组、资金管理组、验收组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管,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危房改造任务下达后,乡(镇)要制定实施方案,将建设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实行乡(镇)领导包村、干部包户的分级负责制,形成层层抓落实工作机制;监察、发改、民政、财政、国土、建环、交通、水务、农牧、审计、扶贫等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整合项目资源,积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简化工作程序,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进度。加大督查力度,各乡(镇)每半个月上报一次工程进度,质量督察组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不定期督查,并每半个月进行一次通报。对行动缓慢、工作滞后、效果不明显的,限期整改,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完成时限,统筹规划集中建房点,逐村确定建房对象,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相关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关,做好各个环节的衔接,扎实推进危房改造工作进度。

(三)创新改造思路,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要认真总结,积极探索,创新思路,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要求,采取集中、分散或原址新建等方式,建设产权归政府的农村廉租住房,签订租赁协议,无偿提供给极度贫困的群众居住。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同步完成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录入和纸质档案建立工作,信息录入的相关数据和改造中、改造后照片等绝对不能出现多户重复使用的现象。

(四)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考核验收。县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管,确保使用规范。按照“谁督查、谁验收”,“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先由各乡(镇)自验、再由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进行全面验收,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验收结果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对危房改造对象确定不准确、贫困类型界定不当和建房质量不过关的坚决不予验收,不予兑付建房补助资金。对验收合格的由县财政部门根据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提供的危房改造花名册,通过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转入农村危房改造户“一卡通”账户。

20xx年资金拨付按照开工数量及进度,由乡(镇)政府造册、督查组核实后分阶段及时拨付,对未开工的不予拨付资金且进行调整。

农村改造方案(篇8)

       公共厕所改造实施方案

       拟改造公共厕所位于XX路及XX路交叉口,由于该厕所修建时间较早,存在设施陈旧老化、管道堵塞、墙面渗水、污水外溢等问题,周边群众反映强烈,亟需对该公厕进行修缮改造,以方便群众使用。具体改造方案如下:

       1、男厕小便池:拆除堵塞管道,重新敷设给水管线,并对小便沟槽镶贴处理。

       2、厕所蹲位隔断:女厕5个隔断、男厕5个隔断均改用白色塑料隔断,高1.7m宽1m。

       3、厕所水箱:男、女厕所各一个水箱进行更换,同时更换冲水管线,并对挂有水箱的墙面进行防水处理。

       4、厕所地面:改为铺设白色地板砖。

       5、厕所墙面:改用白色瓷砖重新镶贴,距地面高度为1.85m;其上均采用白色乳胶漆进行重新粉刷,腻子两遍、乳胶漆两遍。

       6、厕所门窗:男厕5个窗户、女厕2个窗户、管理房2个窗户均更换为白色塑钢窗,男厕2扇门、女厕1扇门、管理房1扇门均更换为铝合金门。

       7、男女厕所各增设一个白色洗手面盆、一个残疾人座便器。

       8、厕所外部地坪:首先清理垃圾、废除菜地,厕所西侧和南侧铺设草皮砖,东侧保留原有水泥地坪,具体标高根据周边现场确定。

农村改造方案(篇9)

甲方(村委会):

乙方(危改户):

为了确保危房拆除新建工程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委托甲方组织施工队帮建住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米*米)。

2、政府补贴标准:新建主房每平方米政府补贴元。

3、乙方自筹建房款元,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一次性交于甲方。

4、开工新建住房前,乙方原有旧房必须全部拆除。

5、乙房须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做好危房改造档案,及时将身份证、户口簿等有关证照及其它有关资料交于甲方。因乙方不配合的原因,造成乙方基本信息未能录入全国住房信息系统,乙方不得享受危房改造政策补贴,新建住房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新建住房完工具备入住条件,乙方必须及时入住。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