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是时候写9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百万英镑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百万英镑》是美国著名幽默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读了这篇经典名著后,我被作者的幽默艺术所倾倒,收获了一次“心灵的震撼”。
故事讲述了穷小子亨利身无分文,两个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赌。结果亨利不仅活了下来,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
读这篇文章时,我几次差点笑出了眼泪。马克吐温用他讽刺幽默的.笔,揭示了人性的弱点,勾画了人们在金钱面前的种种丑态。最初看到衣衫褴褛、穷酸落魄的亨利时,周围的人都对他不屑一顾。但当亨利拿出巨额钞票时,他们又点头哈腰、阿谀奉承,每个人似乎都有着两张截然不同的脸。当服装店店员接过亨利递过去的钱,发现居然是一张百万英镑时,“他脸上的笑容刹那间僵硬住了,就像维苏威火山那些此起彼伏成波状的、像虫子那样蠕动的熔岩似的凝固在那里。”作者生动地勾勒出了店员的窘态,无情地讽刺了那些金钱至上的现象。
我看《珍妮姑娘》这本书,是在偶然的机会下看的。本来,我去图书馆是想找《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偶然看到《珍妮姑娘》这本书,想起初中的时候,一个同学曾经介绍我看,于是我就试着借来阅读一下。因为我本身是比较喜欢看外国小说的,所以这本书挺适合我看。我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阅读完这本书,感觉挺好的。
《珍妮姑娘》描写的是一部哀婉凄恻的情史,是一曲悲天悯人的恸歌。故事是,德裔贫民戈哈特18岁的大女儿珍妮为人帮佣,与参议员布兰德相爱。不幸,布兰德不幸病故,留下一遗腹女。珍妮21岁时,富家子瑞斯特爱上珍妮并与之同居,但在婚事上迟迟下不了决心,其后因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的阻拦和反对而苦恼,并在家族的压力下与珍妮分手,重归上流社会,与同是上流社会的洛蒂。贝丝结婚。珍妮与瑞斯特两情缱绻而劳燕分飞,珍妮的年轻的女儿去世了,珍妮孤独地过完了中年。瑞斯特临终前对珍妮亲吐心腹之言后,痛苦的死在了她的怀中,珍妮痛苦万分。
当翻到书本的最后一页,安静地看完结局,我认为这结局即是料想之内,又是料想之外。珍妮是一户穷人家的女儿,她出生于这种环境之类,一定意义上,注定了她不能过上富贵的日子,这与她生活的社会直接有关系。所以,富贵有安稳的生活,与她无缘,与富人的爱情,总是会遇到阻扰。最后瑞斯特没有再与珍妮走到一起,即使他临终前的日子是与珍妮度过的,但是他不愿意家人看到珍妮,瑞斯特家人来的时候,他总是让珍妮藏起来。即使珍妮珍惜与他最后度过的时光,但在读者看来,不难读出浓浓的悲哀。瑞斯特去世后,珍妮有参加他的悼念仪式,但是她只是戴着面纱躲在角落里,远远望着布兰德的棺木。这样悲惨的结局,并不难猜到,那个社会,阶级观念严重,不同阶级的爱情,总不能一帆风顺。然后,结局的悲惨,又令我有点惊讶,也许是生在当代开明的社会,对阶级不再那么重视,对爱情总是抱着意思希望。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总抱着意思希望,希望瑞斯特真的下决心与珍妮结婚,希望瑞斯特为了珍妮愿意放弃继承权,然后,希望被一一打破。
珍妮与布兰德的爱情,关于珍妮与瑞斯特的爱情,都淋漓尽致地将3个人的形象表现出来。布兰德是有情有义的人,但他是真心爱珍妮的,他愿意为了珍妮而名声有损,他愿意承受哈特的责骂而淡然面对,他愿意以自己的财富人脉去帮助珍妮,然而,因为年龄问题,因为疾病问题,他和珍妮最终不能走到一起。另外一方面,他行事小心翼翼的,不愿意断送自己的前程,行事谨慎有担当,这是我欣赏的地方。也许,没有病魔的话,也许他和珍妮能够结婚,能够一起把女儿抚养成人,我想。而瑞斯特是一个天之骄子,生长在富贵之家,聪明出众,得到父母亲的疼爱。然而他没有像哥哥罗伯特一样,在事业上雄心勃勃,他更倾向与舒适、与人友好相处的日子,这与他不能下决心与珍妮结婚有关系,他做事不果断,乃至破坏自己的名声和与家人的关系。不过,另一方面,不得不承认是真的爱珍妮的,他对珍妮的家付出很多钱,让他们过上舒适的生活,他在父亲的责骂之下,还是选择与珍妮一起生活,他重遇洛蒂的时候并没有忘记珍妮,他临死之前只想见珍妮,而且他一直对珍妮有愧疚之感,他是一个有情的人。至于珍妮,一个典型的穷人家的孩子,但是她的突出之处,在于她不埋怨生活,处处报着乐观的心情,对家人是无微不至,甚至原以为了家人而牺牲自己,除了爱悯之心,珍妮还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她知道怎么照顾家人、怎么留着瑞斯特的心,怎么表现的高贵而不骄傲,出落大方。
除了三个人的爱情,其他角色的描写是必不可少的。珍妮顽固的父亲哈特,还有慈善的母亲,有点虚荣又愿意担当的大哥,还有瑞斯特精打细算的大哥,美丽动人的青梅竹马洛蒂,等等。这些角色,影响着珍妮两次爱情的发展,他们的描写,为两个爱情故事增添了不少色彩,增添了可读性。小说把每个人的动作、心理等这种细节描写得淋漓尽致,让读者进一步了解角色,了解时代特点。文字上扣人心弦,富有感染力。
百万英镑,这是多少人都想得到的东西,许多人被金钱所诱惑,做出一些自己不想做的事儿来,他们的眼睛已经变了颜色,闪着贪婪的光,因为金钱在他们眼里就是万能的,“有了钱,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这是他们的口头禅。
但他们却不明白,有很多东西是钱所买不到的:高尚的品质、自己的健康、家庭的幸福……
他们把自己的一生都托付在了如何得到金钱的.问题上,不顾自己的儿女,至别人于水深火热之中,自己却还无动于衷。这个故事也揭露了那些拜金主义者的丑恶面孔,他们爱财胜过了宝贵的生命。在生活中,他们对待穷人和那些流浪在街头的乞丐,总显得不屑一顾,不看也不加搭理;而对待那些有钱的人,他们总是像哈巴狗一样讨好奉承。似乎在他们眼里,只要有钱,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
一个高高在上,享尽荣华富贵的国王,却不因为他有钱而露出笑颜,整天愁眉苦脸,而一个在路边苦苦乞讨的乞丐却每天笑哈哈的,有人问他,你为什么这么高兴,难道是发财了吗?他回答道“快乐是金钱买不到的,我天天自由自在,劳动,就已经很快乐了。”
不要被金钱的表面所迷惑,我们要最求的,是更高尚更美好的道德精神。
很多人都说珍妮姑娘的命运是悲惨的,是坎坷的。今天终于看完了这本书了,然后我觉得自己对于珍妮姑娘有完全不一样的感觉。我觉得她是一个幸运儿,她是真善美的代表。很多人都说珍妮输在了爱情的道路上,我却觉得不见得。在我看来,珍妮是一个美丽大方和有智慧的女孩。在她的两段爱情中,她都是成功的,因为她用自己的智慧和魅力获得了这两个社会地位极高的男子的青睐和爱。他们对珍妮的感情是真的,在瑞斯特最后的生命最后时说得那样,珍妮的确是他最爱的,虽然她没有成为他的妻子。
在珍妮的两段感情里,她是很满足的,因为他们的爱,珍妮摆脱了贫穷,过上了安稳的生活,在那时候,对于珍妮来说没有什么比可以过安稳的生活更具有诱惑了。无疑问,白朗特和瑞斯特都是真心爱珍妮的!最起码,这也是珍妮的真实想法。对于白朗特,这只是一个遗憾,他无福享受珍妮的爱!然而,瑞斯特就真的是无比的幸运,毕竟,珍妮无怨无悔,无名无份地跟了他六年了。
有些人说珍妮是一个被感情抛弃的人,可我觉得珍妮是把他们给抛弃了,他们没有权利享受珍妮一生一世的爱。可在感情路上,珍妮的爱是无私的。即使在最后瑞斯特选择了跟别人结婚,可珍妮还是衷心地祝福他。并且珍妮还是陪伴瑞斯特过完了生命最后的日子。所以珍妮是一个伟大的女性,或者是一个比妻子更称职,更善解人意的情妇。可是在现在的社会中,似乎连妻子都无法做到跟珍妮这样了,更无法说是情妇了。所以我反对将情妇这个词语套在珍妮身上。
可珍妮也的确是不幸的,命运对她太不公平了。父亲误解她,兄弟姐妹抛弃她,爱人因为她的社会地位而离开她。我觉得对她最不公平的就是上天无情地夺走了她唯一的精神支柱,她的女儿。这也是她最痛苦的事,比爱人的离开更让她崩溃了。看到她女孩死去的那一刻,我哭了,这真的是最痛苦的。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我以前都不喜欢看文学作品。但现在我才发现,只有这些书本是有营养的,它是真正程度是充实了我们的生活。虽然我已经是大一了,现在才喜欢开始看这些书本是有点迟了,但我觉得在以后的日子里一定要努力地充实自己。
纯真、朴素的童年往往是大人的向往。《汤姆·索亚历险记》就是一本写汤姆童年的一本书。
这本书是我们老师推荐给我们的。 我便在新华书店买了下来。书的封面上是一个小男孩在吃苹果。他的身后是白色的墙,有两个少年正在仔细地粉刷墙,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汤姆的故事。汤姆是个调皮捣蛋,不爱学习,喜欢出风头,小小平纪就谈恋爱的“坏孩子”。他年幼便丧母,便由波莉姨妈带大。他经常惹波莉姨妈生气。他讨厌厌恶枯燥的功课。他上课时玩弄铁钳小虫,干活时想办法让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为他工作。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坏孩子”,在沫夫彼得被当头罪犯时,他毅然挺身为他做作证人,还破获场谋杀案。最终成为一个大家尊敬的英雄。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有感想。这本书中汤姆即便在现在,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熊孩子”。他就像一张白纸一样,因不揭穿江·乔杀害鲁滨逊医生的罪行而感到内疚。相反,书里很多大人却像一张污迹斑斑的黑纸。他们虚荣、贪心,不喜欢别人比自己过得好……这本书让我深思不已——现在这个社会不也如此吗?孩子是天真的,虽然调皮捣蛋,却善良。当一个家长指责孩子不够成熟时,是否已经错了呢?是的,大错特错。成熟往往像黑墨一样,将“纯白”的孩子搅混。这么大的世界,有几个大人能像孩子一样天真呢?往往成熟后,多少都会染上自私,懒散,贪婪,死要面子的陋习。
读了这本书我有这样的收获:儿童乃成人之“父”。每一个大人都应该尽力保持童年的那份天真。
年仅18岁的穷姑娘珍妮遇到了年过半百的政客白兰德,白兰德虽然以前谈过一场热烈的恋爱,但却没有结果,一向独身,老来遇到年青美貌的珍妮,立刻被她的品质所吸引,想要帮忙她及她的家人,并且决定娶了她,不想突然病故,可怜的珍妮未婚先孕,受世人鄙视。好在之后年青英俊的富家公子雷斯脱(传说中的高富帅,严重羡慕嫉妒恨)对珍妮一见钟情,珍妮也被雷斯脱的英俊和气度所吸引,但是为了帮忙她那贫穷的家庭(一大家子),珍妮隐瞒了她育有一女的事实,做了雷斯脱的情妇(我不太认同情妇这个词,正因那段时期雷斯脱一向未婚,也没有再同其他女生发生关联)。虽然珍妮是雷斯脱一生中最爱的女生,但是直到死也没有给珍妮一个名份。
珍妮在人性和品格上无疑是纯洁和真诚的,她没有受过多少教育,但是她对待事物是真诚和善良的,她除了欠缺一些文化外,几乎是一位完美女性的化身。命运给了她许多不幸,但也给了她许多的幸运。
白兰德,虽然有些人评论他是一位卑鄙的政客,但是我却也有些同情他的,一生没有过幸福的婚姻生活,老来遇到一位可算是等了一辈子总算等到的一位佳人,可惜在那一刻他做错了一件事,而且他对于珍妮来说太老了,就算他没死娶了珍妮,也难免比珍妮早逝,留下年青的珍妮一个人孤苦伶仃。
雷斯脱,我感觉他是这部书里最最幸福的人了,含着金钥匙出生,又英俊,生性又潇洒,命中有至爱,老来有红颜,虽然最终因社会和家族的原因没有与珍妮结婚,但他与珍妮也一齐渡过了那么多年的幸福时光,最后与一向仰慕他同时他也喜爱的罗娣结婚,临终又有珍妮相伴,命好得没得说。
罗娣虽然一开始没能得到雷斯脱,而后与一位有钱人结了婚(再次羡慕嫉妒恨),但那个有钱人是个短命鬼。等了那么久,罗娣总算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最终得以和雷斯脱结了婚,他们俩也算是强强结合了,至此后雷斯脱事业发达,虽然罗娣与雷斯脱在一齐的时刻并不算长,但也算是功得圆满了。
为什么要说这是个凄美的故事呢?也许用一段结婚誓词能够说明一点吧:“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相爱相敬,不离不弃,直到死亡把我们分离”。不就应一次把人的一生都看完,正因最后的死亡是会把相敬相爱的俩个人分开的,谁也逃不掉。
也许此刻的年青人并不喜爱这样的结局,以至他们的新婚誓言变成了:我们的爱能走多久我就有多忠诚、我能爱你直到我们分手、我愿意直到我不愿意为止。
如果要说娶老婆的话,珍妮当然是我最想要的人,正因她不但年青貌美,而且品性贤良,最最重要的是她能伴你终老。
很早以前,我就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但这一次把这本书当做课本来讲 ,又让我对汤姆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与认识。
以前,我单单认为汤姆是一个勇敢的小孩,可是,通过这次的学习,我发现我错了。身为镇上“孩子王”的汤姆勇敢是众所周知的,他敢去墓地探险,鬼屋寻宝,还敢与杀人犯在山洞中搏斗。他还有顽强的意志:在疲劳时鼓励队友走出山洞,在痛苦时看望朋友……这一切的一切,都促使汤姆成了小镇上的英雄。可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的智慧。一个人如果没有智慧,怎能取得成功?汤姆有了智慧,带领伙伴们走出了困境。
我们要向汤姆学习的,并不仅仅是他的勇气,更是他在危难时的机智,生活中,有人遇难而退,有人知难而进,毫不退缩,凭机智战 胜困难,汤姆绝对是后者。
我要向汤姆学习他的勇气与机智,来面对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这篇文章告诉了我,机智同勇气一样,都是一个人成功的关键!
这几天,我读完了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写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英格兰银行发行了两张巨额钞票,每张一百万英镑,一张被用掉了,一张被富豪之家的两兄弟取出,“借”给了诚实和贫穷的外乡人——亨利。他们一个认为他能在不兑换的情况下,就可以过上等人的生活;另一个认为这张钞票对他毫无作用。
他让亨利免费用餐,购物和住宿,并通过自己的努力赚到了属于自己的二十万英镑。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当时的美国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钱,虽然能买到书本但买不到知识······金钱也不万能的。
我觉得不应该以金钱至上,以貌取人,不管怎么爱钱都不要失去做人的原则,不管怎么爱钱,都要通过正确的.途径去获得······亨利那张百万英镑最终没有花出去,但拿着这张钞票,所有人都把他当成了富翁。
马克·吐温很好的讽刺了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没有温暖,没有道德的社会。
今年寒假,我阅读了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它不仅是一本世界名著,而且还为我们展示了人类最美好的心灵图画。
我特别欣赏下汤姆的沉着勇敢,追求自由的精神和品质。小汤姆厌倦了学校枯燥的生活,体验了人情的冷暖和情感孤独,表现了青少年特有的反抗心理。独立于依赖,幻想与现实,这两种矛盾复杂的逆反心里在他身上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他摆脱了社会的禁锢,在享受自然的自由,没人约束的领地。忘记了忧愁。当起了自己的小海盗。一次,汤姆和蓓姬在山洞里迷了路,蓓姬表现出了恐慌、无助、害怕,但汤姆却在死亡与恐怖的威胁前表现出处之泰然,镇定沉着,他一边鼓励着蓓姬一边寻求着生的希望。他把干粮全部给蓓姬吃,把温暖的外套套在蓓姬身上;让自己心里燃烧着的'希望之火为蓓姬照明……..汤姆在这次洞中冒险中表现出毫无杂质的人性与高尚纯洁的友情,
要是我是汤姆。索亚,在那种充满黑暗的山洞里,饥饿与走投无路威胁着微弱的生命时,我的什么勇气什么镇定全部会烟消云散。汤姆是一株生长在浩瀚沙漠中的野仙人掌,而我却是一盆温室里的花朵。我为小小年纪却如此了不起的小汤姆感到骄傲!
这本书有无穷的艺术魅力;有激励人永远向上的生活动力;是沟通人类心灵的桥梁。我相信读完这本书小汤姆的正直、勇敢、纯洁、真诚会潜移默化中影响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