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知识活动总结 篇1

近日,华融湘江银行株洲金丰支行组织开展了消保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完善厅堂服务人员及网点柜台人员应急处理客户异议的能力。

据了解,此次演练以异地客户开户核实引发客户投诉的应急处理为主题。演练现场,客户抱怨在该行开银行卡流程繁锁,觉得工作人员不应该打电话到其单位核实,故情绪顿时激动,认为泄露了其隐私,扬言要投诉。

该行服务经理立即安抚客户情绪,同时上报支行主管,大堂经理和保安维持现场秩序,避免影响网点其他客户。随后,该行主管立即将客户带离厅堂,与客户进行详细解释,争取得到客户的理解,经沟通,客户仍无法理解,主管便向主管行长报告情况。主管行长得知情况后,立马赶到网点再次向客户详细解释,最终得到了客户的理解。事后,营业网点将发生经过保存好监控录像资料,以备查证。

通过本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使支行员工对应急处理原则、流程和要点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切实提高了营业网点应对消保服务及突发事件的能力。

消费权益知识活动总结 篇2

20xx年,我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年初的安排部署,结合20xx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尽力整顿规范生产流程和监管流程,竭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配合有关部门相关工作,切实努力地为消费者生产合格商品。

一、制定一系列方针政策指导商品的质量监管。

今年我公司按照公司生产和管理流程,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与制度来加强与指导商品的质量监管:如《关于正兴酒业成品酒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制度》、《包装物的不合格品处理流程》《生产现场不合格品处理流程》等,从源头上把握公司的质量监管,用流程来指导并处理生产与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二、强化员工管理制度,明确奖惩。

制定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并对公司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明确奖惩原则,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定期考核。特别是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生产部门(生技部)、监管部门(质管部)更是加强了对员工的培训与管理,做到了“制度上墙,质量上心”。

同时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定期组织公司全体员工食品基本知识及相关应知应会知识的培训,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岗位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对商品质量的监管。

为保证我公司经营产品的质量,根据ISO9001:20xx国际质量体系及其他监管文件的要求,对企业品种进行严格的审核,建立企业产品品种的档案。同时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完成对有业务往来客户证照的统计和催收工作,保证了公司购进产品的合法性。

同时我公司配合上级部门的监督抽查工作,对公司产品进行自查自纠,使其符合管理要求。定期对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检工作,坚决杜绝不合格品流出生产线。

x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15日

消费权益知识活动总结 篇3

三月十五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这天晚上,我看了关于际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晚会晚会,也叫“3.15”晚会里面的每一个例子都令人惊心动魄,令人惊讶,令人张大了嘴巴。其中有两个例子使我深有感触,使我充满了怨恨。

第一个例子是关于造纸的,当地的人们使用了这些之后,我们透过银光灯发现:用纸察过的部位竟有许多银色的东西,而且还抹不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来到了当地的造纸厂,居然惊奇的发现,造纸的原料既然是非常脏的废纸和一些药物的包装袋!然后经过一系列的化学物品加工而成的“干净纸”。真是令人惊心。要是用多了这种纸然后生了什么怪病该怎么办?所以应该早些查抄这家盗版的造纸厂。

第二个例子是一家子的幸福因为一件事而破灭。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在小孩小的时候起了疱疹,然后到了一家名叫“田婆婆洗灸堂”的连锁店去给小孩看病,结果因为那里的安全质量有问题,导致小孩后背皮肤破裂,最终患上了“不死的癌症”。后来发现,田婆婆洗灸堂,用的原料居然大不符合标准:经常用臭鸡蛋来当原料,用过的还重复用,大不符合国家标准,导致了这一家子的幸福最终破灭。

通过这两个典型的故事后,使我深刻感到我们的生活中有着很多人们为了赚钱,不顾危害的产品,我们应该共同努力,争取解除这种危害!

消费权益知识活动总结 篇4

作为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我行一贯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将我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1、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行特别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市场管理部、办公室、企划部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辖内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

同时我分行各支行营业部也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我行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受支行综合管理部跟踪、监督和考评,营业部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大堂经理为指定的投诉处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

2、保护范围与保护措施

我们分行各支行营业部作为金融消费者的直接接触者,更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前沿阵地。我们始终坚持在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对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进行保护,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充分保密,对金融消费者购买的金融产品、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公平交易等,具体如下:

(1)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

在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我行设立了理财经理,对有意愿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遵循风险匹配原则,不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只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并对于销售文本中出现的收益率计算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消费者,理财产品销售文本载明收取销售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等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以上重点条款理财经理均会重点提示消费者。

(2)办理信用卡的金融消费者

在为消费者办理信用卡时,要求客户经理必须尽量亲核亲访消费者单位,并对其本人的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确保消费者资料的真实性,在源头上杜绝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行为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信用卡办理条款进行充分揭示并如实告知,告知消费者安全用卡注意事项。对持卡人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告知“透支”与“恶意透支”、“取现”与“取现”等行为的本质区别并充分说明其不良后果。此外,制作和分发宣传手册,通过宣传手册将信用卡产品的权益、服务、常识和收费等知识进行汇总,在日常的营销过程和柜面服务中传递给客户,使顾客有册可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3)购买其他金融产品的金融消费者

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结合日常社区及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在居住区、商务区等宣传金融知识,联合相关管理、服务机构,开展针对性的咨询服务,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

3、宣传推动情况

在营业厅宣传方面,我分行在各营业厅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

在业务宣传方面,我分行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宣传折页手册、报刊杂志、电视、网络、广播等方面,采用广告、软文或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

在金融知识推广普及活动方面,在营业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意识。同时,我行还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循序介绍本行的收费政策。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本行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收费政策(包括账户管理费的收取以及免收费、低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规范零售业务的宣传与销售。

以上便是我分行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一些经验。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这既刺激了个人金融消费,也同时带来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更多思考。我们将积极地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权益知识活动总结 篇5

为提高我行服务水平,充分营造和谐、诚心的金融环境,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我行于20xx年3月15日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活动当天,我行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副行长亲自带队,率领员工向每位客户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我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也是体现我行始终“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价值观。具体宣传活动情况如下:

一、宣讲进社区

针对我行新华南路网点周边老年消费者多、民族消费者多的特点,根据我行员工宿舍地处社区中心的特点,由我行员工深入社区向社区群众重点宣讲了电信诈骗防范、保险代售风险、维护金融消费权益等内容,并接受客户投诉和建议。

二、宣传形式多种多样

我行虽然在乌鲁木齐只有一个网点,但这次宣传活动却不打丝毫折扣。我行专门印制了20xx页A4幅面的宣传彩页,重点宣传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并用LED显示屏、展板、问卷调查、宣讲台等形式向广大客户普及金融知识,维护自身权益。受到了广大客户的好评。

此次活动仅仅是个开始,下一步,我行将贯彻长效机制,持续的大力的加强此方面相关知识的普及、不但提高我行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树立我行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形象,为乌鲁木齐金融事业的建设,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的构建贡献力量。

消费权益知识活动总结 篇6

XX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按照自治区、XX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安排部署,集中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筹划,大力宣传主题,营造舆论声势

首先,接到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通知》后,XX县工商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文件精神,及时召集各科所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3·15"活动内容,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时间,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细化了责任分工,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其次,各科、室、工商所、消协分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宣传提纲,明确活动主题涵义、指导思想、真正目的,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营造安全、放心、和谐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再次,各工商所、消协分会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到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学校、城镇社区、街道和农村集市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诚信教育以及"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的主要内容、涵义,为广大企业员工、商场营业员、农民群众、学生、社区群众展示打假治劣成果,介绍识别真假商品知识,为扎实有效的开展"3·15"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和舆论氛围。

二、完善制度,建章立制,严格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

为了确保全县农资商品的使用安全,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积极服务"三农",推进新农村建设,我局专门成立了"红盾护农"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中宁工商局20__年"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印发张贴宣传材料等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农资市场舆论氛围;严把农资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关、商品质量关、进货关,对农资商品实行抽检、备案。截止目前,共备案化肥42个品种,抽样送检化肥27个品种,督促指导2家种子批发企业设立了种子留样专柜,对12个批次不同品种的种子进行了留样备查;积极支持引导经营户进行连锁经营,实行统一配送,确保了上市农资商品的质量;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在农资经营户中全面推行"一账通"制度。各工商所与全县282户农资经营户签订了《农资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对农资产品购进、仓储、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充分发挥农村12315消费维权网络的作用,及时与各村信息员(联络员)沟通信息,切实快捷地为农民群众解决农资消费纠纷,从而保证了农民利益。

三、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自2月份,我局加大了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检查经营户1520户(次),取缔无照经营3户,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件;没收过期变质食品、劣质商品1个大类22个品种5公斤。

四、中宁工商开展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主题辩论赛

三月十四日,县工商局、教育体育局、消费者协会结合纪念第2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中宁中学会议室开展了中学生"消费与民生"主题辩论赛。辩论赛包含"消费与诚信"、"消费与责任"、"消费与民生"三个方面的主题内容进行三场辩论赛。通过这次中学生辩论赛,丰富了消费教育知识,认知社会,感恩社会,教育青少年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培养文明修身、加强道德教育、树立理想信念、建立人文法治,提升中学生社会综合素质。也是给中学生提供一个锻炼自身和教育的平台,使中学生辩手机智犀利,默契配合,充分展现我县中学生琢学、践实、励志、创新的良好精神风貌。

辩论赛设置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集体优胜奖、组织奖、中学生辩手优胜奖和纪念奖,辩论赛由专业老师现场打分评奖。通过中学生的精彩激烈辩论,中宁中学最终获得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优胜奖,中宁一中获得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组织奖,6名中学生获得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优胜奖、12名中学生获得纪念奖。比赛中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建斌同志作了致辞,县政府副县长黄华作了重要讲话。

参加辩论赛的主要领导有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郭松华同志,县人大副主任于占忠同志,县政府副县长黄华同志,县政协副主席庞立忠同志,XX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县委宣传部、团县委、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工商局、消协、中宁中学、中宁一中的主要领导参加了辩论赛。

参加观看大赛的有县工商局的40名执法人员,中宁中学的120名同学、中宁一中的60同学感受了这场精彩生动、富有见解、思想新颖的辩论大赛,充分显现了校园文化、工商文化,助推我县文化建设、文明建设、健康、持续、繁荣发展。

五、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开展有声有色的宣传咨询活动

(一)以"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为平台,大力开展消费教育讲座。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推动全民消费教育为突破点,着力引导消费维权工作从受理投诉、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引导消费方向转变,围绕消费理论、消费观念、消费技能、消费方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开展全民消费教育工程,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提高对社会消费的重视程度,加强对消费教育、维权工作的领导和分类指导,开展"关爱消费者"、"情系消费者"等行动,建立相应的政策、体制和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主抓、工商主办、消协牵头、企业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国民消费教育网络,将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发展台阶。XX县工商局从3月1日开始,针对消费维权服务站群体不同特点,制作了《食品安全法》、《诚信教育》图文并茂的课件,指定专人到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讲座。举办消费教育讲座24场次,企业、商场、超市员工、市场管理人员共计1200余人聆听了讲座,增强了企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二)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我局XX县消协联合卫生、质检等行政执法部门和供电、电信等企业在县城富康广场设立大型"消费与民生——20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主会场,城郊工商所在县城枸杞市场、石空工商所在石空镇、鸣沙所在鸣沙市场、长山头所在大战场市场分别设分会场,展开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共设立受理投诉台5个、咨询服务台15个、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24个;设置摆放拱门13个;悬挂横幅80条;张贴标语162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800余人次。宣传咨询活动结束后,将收缴的54余个品种,价值2、45万元的假冒劣质食品、化妆品、农资产品予以了集中销毁。

(三)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纠纷,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活动期间共接到消费者申诉20件,已调解23件;举报3件,处理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47元。3月14日、15日两天,按照区局要求认真做好了12315热线值班,及时受理转办区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申诉12件。

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意义的活动,有效地宣传、深化了"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使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维权、构建和谐的良好氛围,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了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消费权益知识活动总结 篇7

20xx年xx县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区、市工商局的安排部署下,以服务“五位一体”建设为目标,以“开拓创新服务发展”为主线,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规范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积极构建科学规范的消费监管执法体系,进一步提高“一会两站”及“五进”工作面和规范化水平,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章行为,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满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我局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12315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12315作用

——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县局、工商所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办理督办、节假日值班等制度,配备精干、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做到机构健全,制度齐全。二是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提高消费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三是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使其真正成为解决消费纠纷、提供服务的前沿阵地,因部分站工作人员调整,重新聘请了5名12315消费站副站长和11名联络员。做到反应快速、程序规范、处置得当、指挥有力、分析准确,为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力提升了12315平台执法效能。

——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一是对消费者申诉举报办理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并将消费申诉、举报办理、纠纷调解成功率、满意率等工作纳入季度督查、半年、年度考核。二是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作用,及时快速分流各类消费者申诉案件,并对消费者申诉案件的办结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形成消费申诉案件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理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格局。三是进一步强化数据、信息归集工作,通过对消费申诉、举报和消费热点分析,发布消费警示12条,为消费者科学消费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消费者各类申诉17件、举报2件,办结消费者申诉17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286元;办结举报2件,没收过期饮料31瓶,价值77.5元,罚款20__元。

——“五进”工作开展情况。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按照区、市工商局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开展“12315”消费“五进”活动,不断健全和完善消费网络,有效提升了工商部门的社会公信力,扩大了12315品牌的影响力。一是在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健全和完善自律制度,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解,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提高消费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同时,积极探索消费方式转变,通过开展与企业行政约谈,加大对“12315”站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等方式,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联动,努力做到职能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切实筑牢消费这一民心工程。二是加快推进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在2个商场、2所学校、1家企业、2个行政村设立“快速通道”,指导“快速通道”单位准确及时录入处理消费投诉,落实总局和区局提出的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三是结合“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等活动,广泛开展消费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解答消费咨询,讲解识假辩假知识,举办真假农资商品识别、消费知识有奖问答等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意识。截止目前,共创建:“一会两站”113个(其中:3个分会、2个社区、108个村部)。“五进”站点共设立135个(其中企业18个、商场1个、超市4个、景区4个、学校79个、宗教场所29个)培训站工作人员360人次、义务监督员40人次。

二、强化消费教育,深入开展消费侵权专项整治

——开展丰富多彩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3月13日至15日,利用逢集日,xx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综治办、司法、公安、检察院、法院、质检、卫生、发改、民政、交通、农牧、林业、水利、烟草、移动公司等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分别在县城广场、泾河源街道、六盘山镇街道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一是开展大型消费宣传咨询活动。32家成员单位设立了咨询服务点,现场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群众讲解、解答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法规问题,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二是开展以猜谜为主要形式的消费宣传活动。在宣传现场各成员单位以消费领域、工商法规为主要内容的谜语成为今年宣传的一大亮点,吸引了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消费宣传活动,在猜谜现场兑换奖品,猜谜中穿插消费知识有奖问答,使观众在娱乐中增强了消费意识,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三是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展,通过现场展示,真假对比、发放材料等手段向消费者讲授了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的相关知识以及相关的途径,为消费者解决了疑难问题,提高了广大消费者识假辨假的能力。四是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本次活动共参与单位32家,悬挂横幅38条,电子显示屏19个,展板56块,悬挂谜语1400条,现场展示假冒伪劣商品21余种,发放消费材料20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185余人次。并就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及专项整治中依法收缴199.6公斤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展示和集中销毁。

——开展第xx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县文化旅游局正月十五开展元宵灯会之际和3月3日在县城人民广场举行第14次全国“爱耳日”启动仪式大会,开展爱耳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80人次。

——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市场各项专项整顿。针对今年国务院对我们工商部门进行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关键时期,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继续把食品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以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肉类、水产品、蔬菜、禽蛋、奶制品、干果、副食品、儿童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类和老年食品等食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维护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

1、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食用油市场专项检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整治、问题食品清查、名烟名酒专项整治、“黑名单”食品清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美素丽儿”问题奶粉清查、清真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五一”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不合格乳饮料清查、夏季食品饮料市场专项整治、牛羊肉及制品市场专项检查、“六一”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餐饮业专项整治、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端午节食品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问题皮蛋清查、开斋节食品专项整治、“中阿博览会”清真食品专项整治、“两节”和“一节两会”期间的食品专项整治、乳制品、米面油酱醋等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市场专项检查、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20多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76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32台次,检查经营主体6673户次,没收过期食品579公斤,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30件,罚没款1.5万元。

2、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坚持不懈,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维护我县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圆满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20xx年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在全县11户食品批发经营户中建立了食品电子监管,完成区、市局下达的食品检测工作任务,共检测各类食品180个批次,其中抽样送检皮蛋1个批次、液态奶2个批次,婴幼儿配方奶粉4个批次,合格率为100%。

3、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6月17日,紧紧围绕“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这一主题,结合工商部门职责,采取悬挂标语、摆放展版、设置“宣传咨询服务台”和“投诉台”、发放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信息、现场解答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展示假冒伪劣食品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等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和消费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份,发布消费警示5期,利用手机短信向社会各界发布消费警示信息5000条,悬挂横幅5条,电子显示屏19个,制作宣传展板16块,接受群众咨询185人次;全年共举办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6期,受培训人员1542人。

同时,还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整治、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农村食品摊贩、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配送企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商品、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787份,与食品摊贩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质量书》64份。

——开展春节期间名烟名酒专项整治工作。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促进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全面净化我县烟酒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烟名酒的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车辆11台次,检查烟酒类经营户307户次,查处2起经营假冒“五粮液”徽记和“五粮醇”注册商标白酒案件,没收假冒名酒12瓶,涉案金额1170元,罚款1170元。

——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节日稳控物价专项执法检查。针对春节期间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不断上涨,为了稳控物价和安惠民生,保证节日市场物价的稳定,确保市场的稳定供应,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节日稳控物价专项执法检查。以农贸市场、牛羊肉销售店、蔬菜零售摊点、食品加工小作坊、超市为重点;严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散布涨价谣言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检查牛羊肉销售店26户次、摊点12个次,蔬菜销售店38户,食品加工小作坊44户次,超市6户次,对5户经营者在营业场所不实行明码标价等问题进行了指导规范。通过检查有效遏制了部分经营户趁节日之际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消费权益知识活动总结 篇8

20xx年,我局紧密围绕市局党组的工作部署,抓履职、促规范、求创新、提效能,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到位。现将我科室1-3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抓三促,全面提升我局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通过开展“抓票证促规范、抓教育促自律、抓案件促监管”的三抓三促活动,全面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经营者自律、工商监管的双重监管体系,提升我局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实施电子化监管,提升食品安全溯源管理效能。

坚持以“管住批发,规范零售”为监管目标,通过典型引导、开会促进,全面督查和个案查处四结合,督促辖区食品经营户全面落实进货查验和台帐登记制度。

一、典型引导。召集10户批发企业大户赴楚州学习票证通使用,引导辖区内其他食品批发户履行信息化两项制度。

二、开会促进。

组织辖区内56户食品总经销商召开了“食品批发企业(总经销)两项制度信息化培训会”。分局也分批召开辖区食品零售户信息化使用通报会。要求所有食品批发商必须开通“票证通”系统,熟练使用“票证通”系统;所有食品零售商必须索要“票证通”票据,并将票据规范装订予以保存。

三、全面督查。

消保科联合监察室每季对所有网格的食品经营户的票证通使用开展抽查,发督查通报,以此作为每个网格和每个分局年终考核成绩。

四、个案查处。

在接到部分食品零售户反映部分食品批发户不愿或不肯开具票证通的举报,立即转交所在辖区分局开展调查,立案查处。1-3季度,我局立案查处食品批发企业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案件2件,罚款4000元。目前,我县票证通系统内共有食品经营主体1843户,台帐录入271191条,接收票证通72823份。

(三)培训教育常态化,提升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员培训,提升责任意识。定期开展对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从食品流通许可、食品安全日常巡管、食品安全简化案件查办以及食品安全案件疑难点等四个方面入手,进行了详尽的培训。

二是区别受训人群,分别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对一般食品消费群众,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咨询及教育培训活动有:

1、举办3.15晚会,通过舞蹈、歌曲、快板、功夫表演及穿插的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和有奖问答环节。

2、组织38家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广场设置展点,通过专业解答、派发宣传单、现场演示等各种方式为消费者答疑解惑。3、邀请苏酒集团打假专家赴现场,指导消费者辨别真假白酒。

对重点食品经营户,引导他们自发成立洪泽县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食品自律管理上的作用。协会成立后将主要负责对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目前已开展两次培训,分别是20xx年5月16日,全县102户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在洪泽工商局接受了食品经营者法定责任和义务的培训。5月25日,又在县电信局召开了全县217人的食品经营者电子化培训。培训后,对参培人员进行集中闭卷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合格证。

三是跟进社会热点,开展食品经营企业行政约谈。召开了大型超市约谈会,组织辖区内华润苏果、欢乐买、好又多等8家大型超市进行了集体约谈,总结点评了辖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六大共性问题,重申了其在食品安全管理中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当场和各大超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增强超市的食品安全自律意识。

四是关注青少年,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5月21日,我局联合三河分局在洪泽县共和中学举办了“消费维权暨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启动仪式。在学校设立青少年维权服务站、提高广大师生鉴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及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并实施流通环节源头监管,建立应急溯源备查机制,把食品安全进校园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五是开展了保健食品知识进老年人活动。开展了老年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在辖区内各主要乡镇、街道和社区大规模地开展老年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案例展示、现场答疑、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提升老年消费群体维权能力和水平。

(三)提升执法效能,强化食品案件查办。

一是推行简化案件,强抓食品案件数量。制定简化案件办理规范,在全局推行食品简化案件办理程序,截止9月底,我局已办理食品案件42件,其中简化案件37件。

二是圈定重点案件,增强震慑效应。在一些大要案上下功夫,在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检查中,查获假冒茅台酒170瓶,五粮液酒174瓶,“海之蓝”白酒246瓶,“天之蓝”白酒240瓶,“梦5A”酒40瓶,洋河大曲酒106瓶,涉案金额达68万元,其中1件为查获某超市销售假冒茅台酒案,罚没30万元;有2件酒类案件因数额大,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罚没款入库共计38.2万元。

三是突出帮扶跟进,增强引领效应。强化对基层工商分局执法办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发挥经检大队“专业化”带动作用,把执法办案工作作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线”来抓,提高基层人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二、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我局维权工作处置水平

(一)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提升市场安全度

在认真做好前期商品质量市场调研、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定向监测。按照《江苏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规范(试行)》文件和市局的相关要求,在抽检时间安排、样品返还、抽检结果送达、异议受理到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各个环节,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提高商品质量监测的科学性和检测结果的公正性。今年以来,共开展商品抽检43个批次,涉及电动车、钢材、服装、眼镜、涂料等多个品种,立案查处9件,罚没款入库3.75万元。

(二)进一步强化12315维权网络建设,提升维权效能

在“一会两站”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洪泽实际,大力开展“12315”五进活动,将12315维权服务站进驻商场、超市、公用服务企业、市场和景区,形成12315维权直通车,把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解在企业、解决在源头。截至9月底,我局共设立12315维权联络站及维权服务站143个,共受理处置申诉281条、举报44条、咨询99条,办结率100%,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3.8万元。

(三)开展格式条款专项整治,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在全县组织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加大对合同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继续协同有关部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服务领域合同格式条款,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今年,全县共查处格式合同侵权案件4件,罚没2万余元。黄集分局查处的某浴室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在全市作了典型案例汇报。

三、扎实工作,全面提升我县放心消费创建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放心消费创建“百千万工程”的要求,制定创建方案,明确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并细化了职责分工,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保证。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热点行业。充分认识安全消费的重要性、做好市场监管工作,加强相关创建部门间的联动,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兼顾。

三是注重培训,全面提高维权工作水平。开展12315工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和《12315工作制度》,有效提高了12315工作人员工作素质和水平。通过开展培训,相关企业内12315维权站点的工作水平显著提高,有力地保障了群众安全消费。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洪泽电视台、洪泽信息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自律经营法律法规,动员和鼓励广大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营造良好的放心消费舆论氛围。同时发放宣传手册,使经营者“知义务、知履行、知后果”,即知道有哪些自律义务,知道如何履行这些自律义务,知道不履行这些自律义务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五是强化监督,加大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及无证无照经营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45人次,检查经营户761户次,检查市场9个次,取缔无照经营40户,捣毁制假窝点2个,查扣不合格商品20公斤、总价值6万元;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起,罚没款2万元。目前,我县高涧镇东三街、老子山镇丹山路、西顺河镇顺兴路、岔河镇淮宝路、朱坝镇长江西路、黄集镇黄河路、东双沟镇青云路、仁和镇江淮中路、万集镇双龙路、三河镇建业路、共和镇大治路、蒋坝镇淮宁路均已符合放心消费一条街的创建标准。此外,我县的岔河镇、电力公司、临河市场、移动公司等一批乡镇和企业也都申报了20xx年度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办力度,形成对违法经营食品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进一步发挥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在教育培训方面的优势,加大对我县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三)进一步提升12315数据质量,在全市评比中确保上游。

(四)进一步加大放心消费“百千万工程”创建工作,会同各分局准备好示范街区、市场及农村专业合作社,开好全市放心消费“百千万工程”工作推进会。

消费权益知识活动总结 篇9

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支行以农村地区为重点,组织永泰村镇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开展了“权利·责任·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行”系列活动。下面的是分享的与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xx县支行于3月9日—15日组织辖区金融机构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开展好“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我支行领导高度重视,于3月6日组织召开了由辖区金融机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会议。会议从宣传材料准备、宣传地点选择、宣传时间和宣传形式等方面对“3.15”期间“金融消费权益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决定在农村地区组织开展“权利·责任·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行”活动,送金融消保知识进村委、进村文化站、进超市和进农户;在城区于3月15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二、把握重点,突出特色

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支行以农村地区为重点,组织永泰村镇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开展了“权利·责任·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行”系列活动。在活动中,组织开展三项宣传:一是通过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进行定点宣传,大力营造活动氛围;二是组织宣传队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设置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金融综合服务站、进集市、进村委“三进”活动,实行重点宣传,认真解答农户咨询,在问答互动中提高村民金融知识水平;三是组织青年志愿服务队,深入农户和超市,开展流动宣传,主动为村民和客户讲授征信、人民币反假、民间借贷与投资等知识,提升金融消费者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集中宣传,做大声势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xx县支行组织辖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徽商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和国元保险等保险机构,于青年圩广场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参加宣传的金融机构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册等形式,集中宣传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征信、反假货币等知识,得到了现场群众的热烈欢迎。

消费权益知识活动总结 篇10

xx年3月13日上午,上空飘起细雨,气温骤降,但是在新时代广场上却聚集着一群情绪饱满、热情高涨的人——由县委宣传部、xx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委员会等多部门联合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正在这里开展。

和历年一样,此次“315”活动除在城区新时代广场中心会场开展之外,青峰、x店、化龙等乡镇均设立分会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这种方式将信用经营、信用消费的理念进行了深入广泛的传播。

在城区主会场上,首先由xx市场监督管理局组书记、负责人陆龙权同志致辞以及经营者代表新时代商务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承诺发言。随后,xx人民府副县长丁选清同志讲话,他表示:xx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脱贫摘帽年,是实施“十三五”中期规划的关键之年。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是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的首要任务。各相关部门要针对新形势,强化新措施,加大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

这次“315”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不仅有各职能部门查处的.典型案例和消费警示发布,还有打假成果展示及真假商品鉴别;不仅有视频资料播放,还有现场咨询和投诉,提醒经营者诚信经营,让消费者理性消费,呼吁大家用良好的信用行为共筑和谐的消费环境。

消费权益知识活动总结 篇11

为了隆重纪念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落实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按照省、市消协和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为做好XX年“3.15”纪念活动,县政府成立了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组,县政府副县长朱健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与此同时,印发了《关于开展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并以县政府办公室霍政办秘[]30号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同时为了纪念活动开展的更加隆重热烈,按照省、市消协和县政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县消协制定了《hs县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下发到各常务理事单位及消协分会、消协投诉站。

2、召开会议,全面部署。3月9日下午, hs县XX年3.15活动领导组会议暨消协三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在县工商局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尹如江、县常委会副主任熊竞成、副县长朱健、政协副主席郭群英、县3.15活动领导组成员、消协常务理事、分会长、新闻媒体计7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上,对XX年“3·15”活动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与会人员围绕做好今年“3·15”系列活动以及筹备情况认真发言、讨论,提出了多项意见和建议,副县长朱健要求各单位按照霍政办秘[]30号和县消协[]02号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做好今年的“3·15”活动,各单位会后要按照会议要求和部署尽快落实到位,领导要亲自抓,做到谋划好、准备好、安排好、落实好,要把今年我县3.15宣传活动开展的多种多样有声有色。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1、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一是由副县长朱健在“3.15”期间发表电视讲话,工商局局长、消协会长陈厚俊接受3.15电视专访,同时,开展热点问题点评、编印3.15活动宣传册、宣传展板等,广泛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二是县消协、工商、质监部门牵头组织一批诚信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让利销售,让消费者能够购买到质优价廉的商品,享受节日气氛;三是3月14日-15日,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物价局、品尚多超市等17家单位在县电视台打字幕,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宣传口号;四是3月15日上午,组织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共40余家在文峰广场进行集中宣传活动,围绕法律法规、消费维权、咨询投诉、名特优新产品展示、消费信息和消费知识的讲解、假冒伪劣商品集中曝光等宣传,同时县医院、中医院设立专家义诊台,为消费者义诊;五是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中华、县委常委尹如江、人大副主任熊竞成、副县长朱健、政协副主席郭群英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巡视并对参加活动的同志表示亲切慰问,同时参加了启动仪式并观看了文艺演出;六是佛子岭、漫水河消协分会同步开展多种形式的街头宣传纪念活动。

消费权益知识活动总结 篇12

20xx年以来,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新消法的贯彻实施为抓手,紧紧围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各类专项行动和消费教育引导等重点,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完善社会维权机制、解决消费权益纠纷、加强市场监管、打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了消费维权工作效能,营造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消费环境,有力维护了消费安全和市场稳定。今年上半年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新《消法》的宣传培训普及和贯彻运用,营造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浓厚氛围

一是在培训和运用新消法的维权实践中紧紧把握新消法的主要特点和新的规定,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撑。

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新消法宣传普及活动。通过机关会前学法活动、3.15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现场咨询服务、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开设消费课堂等形式,普及新消法及消费维权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广大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显著提升。

三是在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消法学习培训,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经营者及消费者代表集中学习、讨论,收到明显效果。

四是通过“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和12315“五进”活动,让新消法走进社区、商场、市场、超市、企业和景区,通过消费维权服务站和消费教育示范基地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受到消费者和企业的广泛好评。

五是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在眉山日报、中国消费网、四川消费网上对新消法特点及运用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宣传报道,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对新消法的知晓度,增强了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升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全市形成了依法维权的深厚氛围,进一步营造了科学、理性、放心、安全、可持续的消费环境。jzD365.com

二、抓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以市场巡查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和巩固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监督经营者认真落实商品质量管理责任,加强经营者诚信自律,实施进销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把好商品质量源头关。

二是强化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和查处不合格商品和其它各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维权力度进一步加大。结合实际,立足职能,在流通、消费等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对钢材、抽油烟机、消防器材、汽车用品、黄金珠宝、电线电缆、手机等7类商品135个批次进行了抽查检验,4个批次消防器材和7个批次汽车用品不合格,各区县工商质监局正在对不合格商品进行查处,其余商品还在检测过程中。贯彻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工商机关今年共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和各类消费侵权违法案件138件,罚没金额140万元。

三、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

一是按照省局“红盾春雷行动20xx”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了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二是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以童装、童鞋、儿童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儿童用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学校周边小卖店等为重点场所,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儿童用品质量的监管,重点检查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注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是否在商品包装上配有中文说明等。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40户次,规范6家无照儿童用品经营户,现场责令整改2户,受理消费者对儿童用品质量的咨询10件,投诉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通过整治,儿童用品市场进一步得到规范和净化。

三是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

四是根据《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五个突出”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突出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维修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服装鞋帽类商品,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突出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集中解决消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交通工具类商品,集中解决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存在隐患的突出问题;突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集中解决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问题。通过商品抽查检验,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农村市场、城郊结合部、校园周边、社区的检查,认真进行清理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质量承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五是根据《眉山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以查处服务领域违法行为为重点,切实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突出重点,强化市场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消费者投诉举报,以有线电视、电信、供电、供气、供水、医疗、美容美发、旅游、中介等与消费者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业为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以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虚假广告、误导消费、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为重点问题,切实加强维权和执法力度,收到明显成效。全系统受理服务领域消费投诉8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办理服务领域消费侵权案件10件,罚没金额12万元。

六是立足工商职能,配合市食安办、市食药局开展食品安全工作,配合检查食品生产单位50余户,检查食品经营户800余户,集贸市场60个,取缔无照经营30余户,责令整改20余户,立案查处商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食品违法案件31件。七是按要求开展了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消防安全。

四、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规范,统一使用“消费者投诉举报记录本”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手册”,开展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12315维权网络,拓展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提高了维权质量。“一会两站”、12315“五进”及12315平台数据信息录入工作扎实推进,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加强“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建设,加强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夯基层打基础,将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制发了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工作方案,在全市推进这项工作,按照“八有四统一”标准在社区规范设立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聘请社区网格员为消费维权联络员,实现一般消费投诉不出社区,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开展“诉转案”工作,形成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置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合力。洪雅县工商质监局通过“诉转案”办理侵权违法案1件,罚没金额3万元。全市维权工作人员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办消费者所需,真心真情,依法维权,处理消费投诉,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受各类消费咨询3000余人次,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4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

五、抓消费教育工作,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一是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和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低碳的消费方式,全市在各类媒体上宣传报道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40余次,形成了较大的宣传声势。二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重点突破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消费维权的浓厚氛围。三是通过组织“消费教育讲堂”、法律进民企活动、建立和完善“消费教育示范基地”、12315“五进”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四是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着力营造了科学、理性、安全、放心、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下半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重点围绕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宣传贯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重点领域消费维权、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等工作来开展,提升维权效能,维护消费权益。

消费权益知识活动总结 篇13

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昨晚我们全家人坐在沙发上看315晚会。

晚会开始了,使我很震惊的是有些厂家生产的纸尿裤是用回收的二手纸尿裤,用破碎、未经过筛选加工散浆制成的,而不是用正规的卷浆!真是太不卫生了,还不安全。

还有现在普遍的带有云闪付功能的的银行卡轻轻的触碰POS机就能支付,很方便。但常有人盗刷带云闪付的银行卡里的钱,怎么做到的?记着做了实验,买了一台POS机,又办了一张带云闪付功能的银行卡,记者将银行卡放进口袋,支付成功!将卡放进钱包,支付也成功!天啊!我看的时候想,科技带来便利的'时候还要防范风险!最后,是714高炮。714高炮就是用许多手机上的借钱软件,一开始你是借钱,后来你就拆东墙补西墙了,听说真有人因为欠钱太多,崩溃了跳江了。

看了晚会,我深受感触。现在的人为了钱什么都做的出,明明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违法,却知法犯法,真是胆大包天呀!我觉得全社会都应该遵守规则,遵守法律,社会才会更加美好。

消费权益知识活动总结 篇14

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监管部门与上级行的指导下,认真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有关精神及要求,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消费者各项权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强化经营行为管理,加强投诉监督管理,努力提升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水平。

一、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运行机制,我行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就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等做了进一步明确。同时,为了更好地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按季定期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会议主要对监管、上级行下发的文件、制度、本季度投诉及处理情况等进行通报、学习、讨论,并就近期工作重点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做出安排等,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领导机构平台,强化对全行消保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以及具体问题的解决处理,切实发挥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

二是为有效落实监管单位及上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我行制定并下发了《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20xx年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计划》,对全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三是为了加强网点销售合规管理,规范自有及代销产品销售行为,市分行及时转发了《代销与理财业务录音录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xx年版)》、《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误导引发客户投诉专项治实施细则(20xx年版)》、《理财类业务产品销售实施细则(20xx年版)》,进一步有效防范和治理了网点人员误导销售、私售“飞单”等市场乱象。

四是为进一步有效应对各类舆情突发事件,全面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更好地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上级行文件精神,结合我行实际,下发及转发了《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征信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0xx年版)》、《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20xx年版)》等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为开展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经营行为管理

一是强化全行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服务收费行为。xx年我行就服务价格管理制度执行、收费行为规范、价格信息披露等方面重点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产品信息公示,规范个人类产品信息查询平台管理。我行对所有在售及存续的个人类产品信息进行了公示,防范误导销售,同时制定下发了《xx个人类产品信息查询平台管理办法(xx年版)》,对各级机构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及对产品信息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推动了我行各类业务合法合规,健康持续开展。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管理,提升全行金融服务水平。我行不仅在每半年的网点常规检查中对网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外,还结合“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开展了xx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检查工作,对网点是否存在夸大或者片面宣传保险产品利益、营业厅内摆放不合规宣传材料、为未签约保险公司代理业务、保险公司人员驻点销售行为、夸大或者片面宣传理财产品等现象、是否按要求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网点是否公布投诉电话及投诉流程等相关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立行立改”的原则进行了整改,进一步提升了我行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是强化消保培训学习,提升各级管理人员工作水平。xx年我行紧紧围绕监管部门及上级行对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强化人员培训,努力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能力,进一步适应监管需要,我行于10月份组织辖内各级消保管理人员进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培训。解读了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及监管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指标等。通过学习,使我行消保管理人员更进一步的了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有关政策、程序和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工作重点。

三、加强客户投诉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辖内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推动我行落实消保工作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市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和领导全行客户投诉管理工作。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建立来电、来函、来访等多种形式,对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客户投诉进行化解,并建立完善的救济保护机制,能够及时的对客户投诉纠纷办理回复,办理期限内不能办理完毕的,主动向客户解释,明确告知处理期限和办理情况,积极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是为了解客户对我行服务评价的情况,进一步提高我行服务水平,提升客户满意度,市分行开展了xx年上半年客户满意度调查活动,本次调查的内容主要为客户对我行服务环境、服务礼仪、服务态度、服务行为、服务效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方面开展。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使对自身网点环境、服务设施、大堂服务、柜台服务、服务效率、服务收费及自助服务的满意度状况有了更客观和全面的认识,更进一步夯实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三是为持续提升邮政金融客户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投诉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有效支撑全行邮政金融业务发展,省分公司和省分行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客户投诉专项整治活动,本次活动以改进服务为建设主题,形成“3+1”的专项治理模式,对“网点服务、‘被短信’、‘被保险’”三项重点业务及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转办投诉这一重点渠道进行专项治理。以压降重点投诉为基础,以开展实地调研为督导,以降低舆情、杜绝违规为准则,彻底铲除投诉管理顽疾,以监督检查和整改问责为抓手,制定一系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整治措施,全面提高我行邮政金融服务质量。四是及时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投诉统计分类及编码行业标准的通知》,组织辖内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严格落实通知要求,确保做好编码标准应用实施,以及投诉统计和投诉分析报告工作。

四、持续开展宣传教育

为履行社会责任,营造和谐稳定的金融消费者氛围,一年来,我行各级机构、各部门按照监管机构及上级行安排,将金融知识宣传纳入长效机制做为一项基础工作和常态性的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利用网点自身的厅堂优势及时对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现场业务解释、答复、讲解、宣传;利用“公众教育区”专栏摆放的各种金融书籍、悬挂的展板、公示的服务流程、以及滚动播放的电视宣传片等随时开展宣传;

二是抽调精通业务表达能力强的员工组成专业的宣教队伍集中为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讲解、宣贯金融知识;

三是利用电子屏、门楣屏、悬挂的条幅进行主题宣传。同时阶段性或定期集中在营业厅前摆放资料、设立展架展板等为过往客户进行宣传。与此同时,我行仅仅围绕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紧密结合实际开展了多种专题宣传活动,突出重点内容、关注重点对重,为各类不同人群开展了宣传。先后开展了“xx年春节期间金融知识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暨“提升金融素养争做金融好网民”、“送金融知识进校园”、“金融与诚信”、“打击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等主题宣讲活动。

同时,为加强广大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和掌握,进一步提高金融知识普及度,扩大金融知识覆盖面,切实做好金融知识宣传工作,积极自主开展了以“选择合适理财产品,保护好自己资产”、“保护自己,远离洗钱”为主要宣传内容的金融知识宣传周活动。特别进入业务发展旺季以来,我行充分结合各类业务发展的需要,主动出击,联合有关单位和部门走出去开展重点业务和金融知识宣传。5月法律与合规部联合个人金融部走上街头、走进学校、深入社区重点对防范非法集资、保险配置、账户分类安全、借记卡安全使用、信用卡用卡知识与风险防范、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等金融知识进行了普及。

6月个人金融部联合授信管理部重点围绕电子银行二维码营销、优惠观影、二维码优惠购物等营销活动,征信知识、维护征信信息安全等金融知识开展了宣传教育。7月、8月三农金融部结合监管机构“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围绕“信贷知识进村下乡 金融普惠万户千家”主题开展了宣传普及活动,重点向农村群众宣传三农金融产品知识、普惠金融政策以及个人信用的重要性,提升农村群众金融素质,为农村群众提供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强化体制机制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系统建设是一项网格化工程,我行将结合纵向管理与横向管理打通各个环节。一是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组织架构,实现防范关口前移,对新业务、新产品、新服务进行事先准入审核环节,开展消费者适当性评估。二是搭建纵横联合的投诉处理体系,纵向建立完善从市行到网点的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横向加强消保部门与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机制。三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市行对网点服务质量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于内外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相关责任人将加大问责力度。

(二)持续强化投诉处理工作效率,切实提升全行服务质量。

一是畅通投诉渠道,公示处理流程和联系查询方式,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避免矛盾升级。二是明确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及各部门职责,建立投诉快速反应机制,确保消费者投诉的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声。三是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诉统计分类及编码银行业金融机构行业标准的通知》进行分类统计,及早识别、发现、预防全行共性问题和风险,切实加强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

(三)持续强化金融知识普及,不断提高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认真组织落实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持续宣传。立足营业场所,增加资源投入,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大量借助网络、电视、广播传播等各种渠道,进一步提升金融知识宣传的覆盖面和有效性。让客户最大限度地学习了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知识。要注重宣传效果,切实通过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让每一位消费者充分了解我行产品,了解各项金融知识,了解自身的权益,切实维护好自身应有的合法权益。坚持分类教育、有序引导,加强对金融消费者行为特点的研究和分析,针对不同消费群体、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和实际金融需求,设计不同的教育重点和教育方案,提升消费者金融知识教育的针对性,确保宣传教育覆盖全面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