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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工作计划 篇1

基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县的情况,按照县委的部署安排,中共县司法局党组和我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组织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及时召开局党组会和职工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关于扶贫工作指示精神、市委书记讲话精神和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认真剖析、领悟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结合自身情况,对照反省,查摆问题,把全局的思想统一起来,进一步提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

二是抽调4名同志组建县司法局脱贫办,成立以我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脱贫办,专门负责整改落实的协调统筹工作,并负责牵头全局的脱贫攻坚工作。同时,要继续采取“局领导包村、干部包户”这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做到每月至少进村入户一次以上,及时了解贫困户的困难与需求,及时反馈、及时处理。

二、坚持真抓实干,务求落实到位

一是要认真对待,务必尽到帮扶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核对帮扶贫困户的基本信息,从精准识别、“一超六有”、精准退出等方面认真落实,帮助贫困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奖补政策申请措施,督促村、镇落实帮扶政策,不断引导贫困户树立正确的脱贫观念,持续对贫困户进行感恩教育。

二是深入推进普法宣传,结合村居特点,采取广播、活动展板、标语、接待咨询等形式对居民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法律援助受援证等资料;利用好普法讲师团,在村居、学校、集市给村民上法治课;不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送法进农村,在田间地头“见缝插针”讲解《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反家庭暴力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和农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是积极认真实施司法扶贫子女赡养奖补政策,引导老人户与其子女签订赡养协议、赡养承诺书。如贫困户的子女有能力赡养却不愿赡养,或是由分户造成贫困的,要对其子女进行具体的批评教育,通过签订赡养协议引导改正。批评教育引导无效的,在贫困户愿意的情况下,通过诉讼程序追索赡养费。对贫困户权益收到侵害的,以援助手段帮助贫困户维护合法权益;引导村级人民调解员积极作为,充分化解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的家庭矛盾,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司法干预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同时,对子女赡养老人的行为实行奖补,促进传统孝德的发扬和良好风气的形成。

四是落实法律援助“应援即援”政策,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和志愿者全面摸排贫困户的情况,以“能援则援,应援尽援”的原则,简化手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贫困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援助服务。

五是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选派优秀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有贫困户的村担任法律顾问,定期到村现场办公,开展法律咨询、法治专题讲座,由公证员、律师等现场办理公证、法律援助和化解矛盾。发放便民联系卡,让村民了解司法局工作职能、联系方式,发生矛盾纠纷、权益受损情况时能够与司法局及时联系,维护合法权益、减少村居不和谐因素。

三、严格整改要求,加强督导检查

一是高度重视。各帮扶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工作要求,积极响应县委的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严格要求。各帮扶责任人要严格按要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职责职能,常态化开展扶贫工作。特别是“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帮扶干部,必须坚持进村入户,实地调查,对照“一超六有”的标准查找问题,剖析问题,利用职业专长,及时处理各类问题,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每年到村通过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司法扶贫不低于4次,法律顾问要尽职尽责,做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做到工作留痕,及时上报。

三是加强督导。围绕人员到岗、工作开展、工作成效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无故缺岗、不作为、乱作为等人员及时通报,同时,对工作的先进事迹及时宣传。

四是信息报送。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存在问题、取得成效等。

巡察组工作计划 篇2

2020年6月2日至7月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9月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指出了我局存在的3个方面、14项主要问题,提出了4点整改意见建议,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科学、规范、长效的工作机制,坚持把整改工作和落实全局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不折不扣地整改反馈的问题,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把整改过程变成提升干部作风、促进工作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真真正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任城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内容和措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系统、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交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交通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建立党组成员学习档案,落实考勤制度。二是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做好集中学习,每月1次的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到位,每次学习提前通知,中心组成员做好集中学习笔记,认真做好中心组学习记录,对于有代写情况的给予严肃批评。三是党组成员要自觉利用业余时间,认真自学,一年不少于12次自学笔记,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根据工作职责全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四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全面检验学习成果。

牵头领导:胡峰

责任科室:机关党建科、各党支部

责任人:常伟、各党支部书记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调整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常建军局长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分别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落实措施,并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考评。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成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年终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及时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加强意识形态的学习。四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意识形态研判机制、互联网管理机制,加强对微博、微信、QQ、快手、抖音等新媒体的管理责任追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牵头领导:常建军、胡峰

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建科

责任人:田照春  常伟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3、对中央在全党部署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一是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把交通领域的热点、焦点问题纳入民主生活会会议交流内容,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还没有完成的问题倒排工期,明确措施,逐项整改。二是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纳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作为基本内容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1次民主评议党员,经常进行“党性体检”。

牵头领导:胡峰

责任科室:机关党建科、各党支部

责任人:常伟、各党支部书记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4、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制定《区委巡察发现突出共性问题的整改方案》,对带有普遍性的共性问题严肃对待、照单全收,以最严的标准、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全力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扎实做好交通运输 “六稳”工作,确保交通运输经济指标保持全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1)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全力落实稳企稳岗政策,加大交通建设项目、运输企业就业扶持力度,拓展用工渠道。(2)稳定交通运输经济增长预期。加大交通运输企业培育,强化经济运行调度,提振经济增长信心。(3)提升交通招商引资效益。强化要素保障,及时解决项目落到、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三是成立局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坚持稳中求进,一切围绕项目转,抓紧抓好交通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大力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高质量编制交通运输系统“十四五”规划,提前谋划一批重点项目,争取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储备库。对承担的区重大项目、重点业务工作加大督导力度,抓推进、抓落实,争取年终在全区科学发展考核中争先进位。四是对反馈的鲁南高铁站前路,先期实施共建路至高铁站段(长2.65公里,现为建设用地),实现高铁站与共建路的连通。该项目纳入济宁高铁新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指挥部,一直按照指挥部的部署推进。规划长新路做为储备项目,我局积极配合市指挥部工作,将该项目变更为市政道路,并纳入市指挥部管理。

牵头领导:胡峰、张强

责任科室:机关党建科、办公室、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规划建设科、重点办、各党支部

责任人:常伟、田照春、赵开拓、张海峰、姚磊、常红光、各党支部书记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5、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印发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议事纪律等。议事规则明确后,局党组严格按照规则讨论研究问题,党的建设和重要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意识形态领域等事项全部提交局党组会研究。二是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突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的学习和研究,做到真正理解严格落实。三是要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依据、决策结果等都应以多种形式、在适当范围公开,保证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四是做好财务预算编制及执行,加强会计的核算工作,认真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严格审核会计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加强对超预算的各项支出的控制,在对各项目和专款的使用中,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对各个项目资金的使用做好监督。

牵头领导:胡峰

责任科室:机关党建科、办公室、财务科、规划建设科、各党支部

责任人:常伟、田照春、张军、姚磊、各党支部书记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6、违规增设内部机构,科室职责不清晰。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等规定,坚持依事择人、人岗相适,打破兼顾平衡、论资排辈的思想,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对关键岗位人选,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多方征求意见。加大从交通建设、管理、执法一线识别干部力度,真正把表现优秀的干部选拔出来。对突破机构编制方案增加内设科室和干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逐步完善人员分流、合并、调整和自然减员。二是按照要求,积极推进中层干部轮岗,加强干部交流锻炼。积极组织全系统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文体活动、红色教育等集体活动,增进全局干部职工交流融合。三是明确科室任务清单,梳理机关职能科室与执法大队专业中队、镇街中队的职责划分。

牵头领导:常建军 胡峰 路红军

责任科室:机关党建科 办公室 工会 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

责任人:常伟 田照春 王颖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7、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列入年度学习计划。二是以“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为抓手,重点实施路网提档升级、自然村庄通达、路面状况改善、运输服务提升“四大工程”,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提档升级。三是做好时间规划。召集镇街农村公路建设座谈交流,全面摸清全区农村道路基本情况,列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时间表,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农村公路硬化率100%。四是做好等级规划。根据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农村公路等级,逐步将车流大、物流量大的村道升级改造,不断提高农村公路整体水平。四是做好配套规划。分批完善现有农村公路安保设施、路牌标识、停车场、公交站点等配套设施,新修建农村公路附属设施要与道路建设同步,并列入道路建设预算。五是完善资金补助政策。根据地区差异和道路状况,对一些位置偏远、地形条件较差的村道修建,给予资金上倾斜。

牵头领导:常建军

责任科室:规划建设科 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责任人:姚磊 袁东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8、扫黑除恶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2020年局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行业监管和日常监管,重点针对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关键交通运输业务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二是在各公路施工工地、执法站点、各服务窗口广泛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全区人民群众及运输从业人员公开信》,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中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三是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联系电话,便于广大运输业户、社会群众投诉举报。四是组织开展两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大起底,拉出清单,确定重点,明确主攻方向,实行精准打击。重点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交通建设工地、物流集散市场和车站港口码头等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领域内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以及成因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牵头领导:路红军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

责任人:王龙水 各业务科室 执法大队各中队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二)落实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到位

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建立党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立干部廉政档案,推进政治生态建设有形化、规范化、科学化,推动净化政治生态。二是强化监督执纪。贯彻执行《对区直部门单位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和部位实施监督的暂行办法》,探索我局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构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新机制。三是推进单位职称聘任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摸清基本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上沟通协调,积极稳妥的解决职称有关问题。

牵头领导:常建军 胡峰 路红军 张 强

责任科室:办公室 机关党建科 监察科

责任人:田照春 常伟 张翼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10、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出现的个别党员干部、普通职工违纪违法问题,严格依纪依规依法处理,重点做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二是制定和完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以负面清单为重点落实主体责任的推进机制。三是防范岗位风险,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定期检查制度。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将岗位风险排查工作列入日常工作,提高党员干部对排查岗位风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四是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在全局通报领导班子成员和职工违法违纪案件,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强化廉政教育。每年至少开展4次活动,即:1次廉政主题宣传活动、1次廉政主题教育活动、1次廉政主题警示活动、1次廉政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切实做到警钟长鸣,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

牵头领导:胡峰

责任科室:监察科

责任人:张翼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1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出台《任城区交通运输局公务用车、用船使用管理规定》,加大执法车辆的管理,对车辆使用、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二是督促直属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清退借用车辆。三是强化车辆加油一车一卡管理,定期核查公车行驶里程和实际油耗。四是实行加班就餐审批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五是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强道路养护专项经费列支情况检查,做到专款专用。

牵头领导:胡峰  路红军

责任科室:行政科 财务科 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

责任人:丁从宽 张军 何宝星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能力欠缺

12、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每年4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局属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二是局党组严格要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认认真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深刻的进行自我剖析,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效果。三是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抓手,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督促基层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十条标准”,三会一课开展有台账、有签到、有记录,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e支部”开展情况等纳入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四是通过现场教学、专家辅导、中层干部上讲堂等多种方式提高学习的吸引性,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牵头领导:胡峰

责任科室:机关党建科、各党支部

责任人:常伟 各党支部书记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13、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各项要求,切实把《关于建立考核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实施意见》落实到位。二是推进干部轮岗,对涉及人财务和关键重点管理、执法岗位人员,进行轮岗交流,防止干部产生松弛疲沓思想。三是局党组旗帜鲜明地惩治腐败者、保护担当者、支持干事者、宽容失误者,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四是加大干部正向激励力度,大胆选拔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的干部,树立实干实绩鲜明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带薪休假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五是健全完善谈话制度,与局党组管理的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六是重点关注基层干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或个人诉求,加大组织关心关爱力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牵头领导:胡峰

责任科室:机关党建科、监察科、各党支部

责任人:常伟  张翼 各党支部书记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14、干部队伍管理方面存在宽、松、软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严肃执行考勤纪律,结合工作性质,制定科学的出勤和业绩考评制度,考勤上下班时间与上级规定时间执行,杜绝擅自调整时间。严格抓好制度的落实,将考评结果与绩效、评优评先等涉及干部切身利益的事项挂钩。二是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在企业兼职、出资办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干部名单,逐人进行核实,坚决予以清理。畅通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对公职人员违规在企业兼职或经商办企业的严肃查处。三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队伍管理、作风建设开展不定期明察暗访,对出现问题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牵头领导:胡峰

责任科室:监察科、机关党建科、各党支部

责任人:张翼 常伟 各党支部书记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全力以赴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与区委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体现,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各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主动认领、照单全收,逐一对照梳理、分解整改任务,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从现在起至今年12月底,各责任科室、各党支部于每周五将本周的整改措施报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磊,电话:5663073,邮箱:rcjtzg@。

(三)做好结合工作。坚持即知即改与长期坚持结合,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的原则,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谋长远治根本。对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有创新思维,推动问题解决;与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抓基层、打基础,做到真正把巡察问题整改转化为实践成果,力促交通运输工作再上新台阶。



巡察组工作计划 篇3


近年来,中国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为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加强党的全面从严治党,巡察制度得到了充分的重视和推进。巡察组作为巡察工作的主力军,在全面深入地推进巡察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确保巡察工作高效、精准、有序进行,每个巡察组都需要制定一份详细具体且生动的巡察工作计划。


一、巡察组工作计划的编制目的和意义


巡察组工作计划的编制目的在于明确巡察组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巡察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际效果。具体意义如下:


1. 确保工作有计划:巡察工作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巡察组需要明确每个阶段的目标和工作要点,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指导。


2. 提高工作效率:具备详细具体的巡察计划,巡察组能够根据任务的紧急程度和工作重点进行合理的资源调配和安排,提高工作效率。


3. 确保任务完成质量:通过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巡察组能够合理安排时间,全面收集、核实和分析问题线索,确保巡察工作质量。


二、巡察组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点


巡察组工作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和要点:


1. 巡察对象和地区:明确巡察的对象和地区范围,确定巡察工作的重点。


2. 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巡察组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例如“发现问题线索、查清履职情况、推动问题整改等”。


3. 巡察周期和工作流程:按照巡察工作的周期和流程,制定详细的时间安排和工作流程,包括:启动阶段、调研阶段、问题发现阶段、问题整改阶段等。


4. 工作重点和重点领域:根据巡察对象的特点和巡察目标,确定巡察的工作重点和重点领域,例如“财务管理、公共资源配置、干部选拔任用等”。


5. 工作方法和手段:确定巡察组的工作方法和手段,例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巡察工作。


6. 问题核实和整改要求:明确问题线索的核实和整改要求,例如要求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等。


7. 工作报告和总结要求:规定巡察组的工作报告和总结要求,提出工作成果的呈报形式和报送时间要求。


8. 配合沟通要求:明确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的沟通和配合要求,确保信息畅通和协调工作。


9. 工作风格和形象要求:明确巡察组的工作风格和形象要求,体现巡察组的廉洁形象和正规作风。


三、巡察组工作计划的实施和监督


巡察组工作计划的实施和监督是保障巡察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巡察组要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和工作流程进行工作,及时报告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巡察组工作计划的监督和督促,确保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工作的质量。


同时,还需根据巡察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巡察组工作计划,在有需要的情况下,进行合理的灵活性调整,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巡察组工作计划是巡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巡察组高效、精准、有序工作的基础。只有制定出详细具体且生动的工作计划,才能更好地指导和推进巡察工作。通过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中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的成效。

巡察组工作计划 篇4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察制度在我国得到了广泛推广和实施。作为巡察工作的具体执行单位,巡察组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需要制定个人工作计划,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下面,我将详细、具体而生动地介绍一下巡察组个人工作计划。


一、了解巡察对象


在开始巡察工作之前,巡察组成员需要详细了解巡察对象。这包括掌握巡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如其职位、工作内容、工作年限等;了解其身边人员,包括亲属、工作关系等;搜集与巡察对象相关的信息,例如收入、房产、车辆等。通过对巡察对象的全面了解,巡察组成员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发现问题和线索。


二、明确巡察工作目标


巡察组的工作目标是发现问题、查处违纪和违法行为、提出整改措施。在个人工作计划中,巡察组成员需要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如每天发现并记录一起问题、完成一起案件的调查等。明确目标有助于激发巡察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三、收集、整理线索


在巡察工作中,线索的收集是十分重要的。巡察组成员需要广泛开展调查活动,与巡察对象及其身边人员进行交流,深入了解情况。同时,还需要搜集和整理大量的文件材料、相关报道等。在个人工作计划中,巡察组成员可以明确收集线索的数量和质量,如每天收集5个以上的相关材料和线索。这样可以使巡察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为问题的发现和查处提供有力的支持。


四、核查与调查


尽管巡察组成员在线索收集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这些线索还需要进行核查与调查。在个人工作计划中,巡察组成员应明确核查与调查的目标和时间,如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核查与调查活动,确保问题得到细致全面的排查。核查和调查阶段是巡察工作的重要环节,需要巡察组成员具备严谨的思维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五、问题发现与整改


根据收集到的线索和核查调查的结果,巡察组成员可以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在个人工作计划中,巡察组成员应明确自己发现问题的数量和性质,如两周内发现并记录10个以上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问题的发现和整改是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巡察组成员对问题的本质有清醒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


六、书面汇报


巡察工作的最后阶段是书面汇报。在个人工作计划中,巡察组成员应明确自己完成书面汇报的时间和内容。书面汇报需要精确、准确地反映巡察工作的整个过程,包括线索的收集、核查与调查、问题的发现与整改等。汇报内容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同时,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以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在巡察组个人工作计划中,以上内容是必不可少的。当然,个人工作计划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以适应巡察工作的需要。利用个人工作计划,巡察组成员可以有条理、有计划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巡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巡察组工作计划 篇5


作为国家政府监督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巡察组肩负着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为了保证巡察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一份详细具体的巡察组工作计划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份典型的巡察组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


在巡察活动正式开始之前,巡察组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以明确任务目标、确定巡察对象和建立必要的工作机制。巡察组将认真研究上级文件和领导要求,明确要达到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巡察组将与被巡察单位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反馈,确保巡察工作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巡察组还将建立起完善的工作机制,明确巡察组内部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分工,确保每个成员都能发挥出最大的工作效能。


第二阶段:实地巡察


在准备工作完成后,巡察组将进入实地巡察阶段。巡察组将制定详细的调研计划,包括时间安排、地点选择和调研方法等,以确保巡察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巡察组将派员前往被巡察单位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其运行情况、工作制度和管理流程等。在实地调研的过程中,巡察组将与被巡察单位领导、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深入的座谈,以掌握充分的信息和了解立体的情况。


第三阶段:问题整理和总结


在实地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开始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整理和总结。巡察组将按照他们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问题进行分类,并针对每个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巡察组将对问题的原因进行归因分析,并找出潜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巡察组将向被巡察单位报告巡察情况和问题整改意见,并提出相应的督促和建议。


第四阶段:督促整改和反馈


在对问题进行整理和总结后,巡察组将进入最后一个阶段,即督促整改和反馈。巡察组将利用自身的权威性和监督力度,对被巡察单位的问题整改进行督促和监督,确保问题能够得到解决和彻底改正。与此同时,巡察组将与被巡察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反馈机制,及时将整改情况和效果向他们进行汇报,以便被巡察单位能够更好地改进工作和提升管理水平。


一份详细具体且生动的巡察组工作计划是确保巡察工作能够高效有序进行的关键。只有在充分了解任务要求和面临的挑战的基础上,巡察组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行动计划,并通过实地调研、问题整理和意见反馈等环节,推动被巡察单位的持续改进和提升。巡察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通过巡察组的持续努力和监督,我们才能够构建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机构。

巡察组工作计划 篇6



巡察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进一步保持党风廉政机关的正常运转。巡察组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力量之一,具有重要的责任和使命。为了确保巡察工作更加具体、详细和生动,每个巡察组都需要制定个人工作计划,以指导和落实巡察任务的实施。


一、巡察范围与对象


巡察组要明确巡察的范围和对象,这是制定个人工作计划的首要任务。巡察范围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对党委、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进行全面巡察。巡察对象则是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党委书记、县委书记、县长等高层领导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二、巡察时间与频率


巡察组需要确定巡察的具体时间和频率,以确保巡察工作按时完成。巡察时间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如选定一年一轮或两年一轮的巡察周期,再将巡察工作分解为不同的阶段和时期进行实施。巡察频率则需根据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确定,如每月一次、每季度一次,或根据需要随时安排。这样能够确保巡察工作的连续性与有效性。


三、巡察目标与任务


巡察组需要明确本轮巡察的目标和任务,并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巡察内容和举措。巡察目标可包括政治纪律、廉洁自律、干部人事、作风建设等多方面内容。对于每个巡察项目,巡察组需要深入了解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调查方法和路径,例如深入调研、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同时,巡察组还需要重点关注重要领导岗位上的党员干部,加强对其的监督力度,确保其遵守党纪党规,廉洁奉公。


四、巡察方式与手段


巡察组需要制定巡察的具体方式和手段,以确保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巡察方式可以包括暗访、明查、文查等多种形式,根据不同的巡察对象和巡察任务进行选择。巡察手段则涵盖信息采集、问题核实、整改督办等环节。信息采集主要通过走访调查、座谈交流和查阅资料等途径收集相关信息。问题核实阶段需要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验证,了解问题起因和涉及人员,并形成调查报告。整改督办阶段则需要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监督整改情况。


五、巡察成果与信息公开


巡察组需要定期总结并公布巡察工作成果,以回应社会公众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切。巡察成果主要包括问题清单、整改报告和巡察报告等。问题清单详细列出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整改报告说明整改情况和整改措施,巡察报告则对巡察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同时,巡察组还需将巡察信息公之于众,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巡察组个人工作计划是巡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将其具体、详细和生动地制定好,才能够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巡察工作的开展。通过明确巡察范围与对象、制定时间与频率、确定目标与任务、确定方式与手段以及界定成果与信息公开等方面,巡察组能够更加有序地进行巡察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