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这份"公墓读后感"能够为您解决问题提供帮助,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也是,好的想法都是细细品味出来的。 阅读后,我们应该认真思考和总结书中的有关思想和情感内容,如何写出高质量的读后感?请把这篇文章添加到您的收藏列表中!

公墓读后感 篇1

起初的时候,他是一位英姿战士,而屡遭挫折之后却一蹶不振,浑浑噩噩地度日,甚至为了糊口而不得不违反自己的意愿去教孩子们《女儿经》之类的东西,他是鲁迅笔下《在酒楼上》笔下的吕纬甫。

鲁迅先生是以吕纬甫的朋友身份出现在文中的,开篇鲁迅先生便写道:‘我从北地向东南旅行,绕道访问了我的家乡,就到了S城’,他忽而想起吕纬甫,先前吕纬甫是一个很有革命热情的青年,他和他的同学曾到城隍庙去拔过神像的胡子,还因为激烈地争论改革中国的方法‘以至于打起来’。

此时的吕纬甫像一株山茶树,从暗绿的密叶里显出十几朵红花来,在雪中明得如火,愤怒且傲慢,如蔑视游人的甘心远游。他是想拯救陷入险地的民族的知识分子,他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他是敢于对抗旧习俗但同时又想法过于天真的爱国知识分子的典型代表。

可周遭的乡民将他视为义务,并且村里开始有谣言,说吕纬甫是疯子,否则怎么会做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事,谣言猛于虎,在思想保守封建的小乡村,谣言一下子就传遍了,并且越传越夸张。

于是他被谣言压垮了。

当再见吕纬甫时,他的面貌颇有些改变,但一见也就认识,独有行动变得格外迂缓,很不像当年敏捷精悍的吕纬甫。我与鲁迅先生一样,起初很以为奇,接着有些悲伤,特别是他的那番话:‘我在少年时,看见峰子或蝇子停在一个地方,给什么来一下,即刻飞去了,但飞了一个小圈子,便又回来停在原点,便以为这是在很可笑,可不料现在我自己也飞回来了,不过饶了一点小圈子。’他讲得很坦诚,以及对于自己的改变的嘲讽,痛心与无奈。

从上可以看出,吕纬甫思想十分清醒,但却浑浑噩噩地度日,并且使自己陷入无力自救的境界。我仿佛感受到鲁迅先生力透纸背想传达的思想—对这种悲剧人生的严峻批评。此时,我想,唯有坚信自己的信仰,才能对得起仅有的一次生命。人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懂得思索以及思考。

吕纬甫又黑又浓的眉毛底下的眼睛也失去了精采,但当他缓缓的四顾的时候,却对废园闪出“我”在学校时代常常射人的光来,大概他是想起了年轻时双方彼此有好感的女孩—阿顺,她想拥有剪绒花,而最后女孩却嫁给他人。

在尴尬的相处气氛中,掌倌送上账来,交给“我”,他也不像初到时候的谦虚了,只是向我看了一眼。读到此处,忽然有一种失望,他已从本质里开始变了,因拮据的日子和现实的考验失去了基本的待客之道,多年的圣贤书的教导早已在这个小动作里而烟消云散,在我面前的,不是一个知识分子,反而像一个无赖。

就像莎士比亚的《雅典的泰门》里所说:金子,只要有一点儿,就可以把黑变成白,丑变成美,错变成对,卑贱变成高贵,懦夫变成勇士,老朽变成朝气勃勃!啊!这个闪闪发光的骗子手。

“我们一同走出店门,他所住的旅馆和我的方向正相反,就在门口分别了。”其实预示着鲁迅先生亦和他走上不同的思想道路,纬甫在他的人生道路中丢失了信仰,但鲁迅仍继续勇往直前。

往更深层面想,他何尝没有反抗过。改变他的,除了金钱,还有拒绝接纳新思想的固执乡民,这些乡民本身是没有错的,只是他们从父辈那里接受了保守的小农思想,而他们的父辈又是从他们的父辈继承这些思想的,而这些思想,只是统治者为了更好加强中央集权,巩固自己的统治所实行的愚民政策罢了。

公墓读后感 篇2

我最近又重新读了一遍《宠物公墓》,读完之后久久不能忘记里面生动的描写和跌宕起伏的情节。这本书的作者斯蒂芬埃德温金先生是美国当代最负盛名也是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他的作品主要以恐怖、奇幻和推理为主,偶尔也会写写历史小说,而他的《宠物公墓》则是他最负盛名的作品之一。除了宠物公墓外,他还写了长达三百余万字的史诗奇幻巨著《黑暗塔系列》以及《它(小丑回魂)》《闪灵》《肖申克的救赎》等作品。

《宠物公墓》讲了一个关于死亡与复活的故事主角刘易斯克里德一家从芝加哥搬到缅因州的乡下,他们家住在一个漂亮的白房子里,房子周围是碧绿的草地,后面还有一个山丘。一家人的生活十分美好,刘易斯是医生,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妻子温柔贤淑,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还有一只叫丘吉尔(小名啾吉)的猫。邻居是一对老夫妇,性格直爽好客,刘易斯一家很快就和邻居关系变得很好。

有一天邻居贾德森老伯对刘易斯提起了后山的宠物公墓。那里曾经是印第安人的一支米克马克族的坟场,那个地方有着超越人类科学技术的力量总的来说,就是无论是谁死去,都能在那里复活。后来,黑猫啾吉被汽车撞死,刘易斯十分难过,但是他又十分喜爱自己的猫咪,于是他在深夜里带着啾吉的遗体去了宠物公墓。果不其然,啾吉复活了,虽然带着挥之不去的死亡气息,但是它还是复活了。

厄运渐渐降临在这个平凡的家庭里

儿子凯奇因为意外事故身亡,葬礼过后的一个深夜,刘易斯无法遏制住自己内心对孩子复活的渴望,挖开了他的坟墓,抱着他的尸体去了后山的宠物公墓

斯蒂芬金先生的作品并不是只有恐怖,他能够引起别人深思的,是恐怖和惊悚之外的东西。从描绘恐怖的事物、给读者带来恐惧这一点来看,他已经显示出了自己与别的恐怖小说作家的不同之处。金先生不会去描写在别的恐怖小说里经常出现的妖魔鬼怪,或者分尸、腐烂的尸体,或者是蠕虫之类的能够让人引起生理厌恶的事物。在他看来,写这些东西没趣。

事实的确如此,那些能够让人引起生理厌恶的东西可能第一次看到这些文字的时候,在脑海中会呈现出模糊的样子,让自己觉得恶心,但是再看几遍(如果你真的会把这种书多看几遍的话),你就会觉得这些东西仅仅是为刺激而刺激,没有什么意思了。金先生所刻画的恐怖,是画面之外的恐怖。从1973年出版《魔女嘉莉》至今,他的写作生涯已经将近五十年,而在这五十年里,他始终笔耕不辍,每年都会为读者送上至少一本小说。在写作的同时,他也研究心理学,他非常善于描写环境,运用词汇的微妙差异和细致入微的细节描写渐渐地刻画出人内心最深处的恐惧,于是他的作品便达到了这样的境界:你知道那恐惧是什么,但是你又无法看清,因为它总是身在迷雾之中。

举个例子吧:《它(小丑回魂)》中的它,《宠物公墓》里的米克马克族的魔力,还有《闪灵》里的闪灵,这些经典的恐怖意象都是没有本体的。它们千变万化,有时可能会附着在你能看得见的地方,但是在大部分时候,你看不见它们,因为它们附着在角色的心里,也可以从角色的心里渐渐的走进角色的心里。有的作家写恐怖,会让读者看了以后发出尖叫,而金先生写恐怖,则是循序渐进式。读着读着,渐渐会感觉头皮发麻,在恐惧达到顶点的时候恐惧渐渐消退,或者故事在这里戛然而止。

斯蒂芬金的小说最引人深思的,还是里面对人性的描写,以及经常出现的对生与死的思考。在《宠物公墓》中,主角刘易斯总是不明白失去的意义,于是他总是把一些本该失去的东西找回来,从前面的暗示开始,他找的东西越来越多,付出的代价越来越大,直到最后,他试图把失去的生命找回来。但是生命失去了就无法挽回,但是他又渴望自己能留住一切,所以在最后,他自己亲手把悲剧变成了更大的悲剧。这和很多人一样,他们在失去重要的事物之后总是想着挽回,于是他们便失去了更重要的事物。

作品里的每一个死去的人都渴望着生,于是在他们复活之后,他们便被那股渴望夺取了意志,变成了魔鬼。无论是谁,如果自己的身心被欲望占满,总是会变成披着人皮的怪物。变态杀人狂如是,疯狂的独裁者亦如是。就像斯蒂芬金在内容简介中写的那样:那些重生后带来的邪恶,与那些失去亲人后的悲痛一样,都是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他用这本书来探讨生命和死亡的本质,诠释了生命的意义。虽然《宠物公墓》这本书全篇充满了压抑的气氛,但是也用恐怖和死亡也总是反衬出了生命和阳光的美好。

公墓读后感 篇3

“查理九世”冒险系列的书,共有16册,其中4册还没出。查理九世的人物设定:“查理九世”墨多多十岁生日他爷爷送来的小狗,拥有贵族血统,会说人话,享受泡澡和下午茶的狗;墨多多,组成DODO冒险队的人,可是老大不是他;尧婷婷,管住冒险队里面的几个男生,是她的任务,谁叫她是班长大人啊;扶幽,说话慢,但是他的发明经常带来用处;虎鲨,被全校人称为留级小霸王,因为他动不动就拿揍你为借口。人物介绍完了,该讲查理九世---吸血鬼公墓的主要内容了。

内容是:“来吧,让我们分享你那甘甜的血液。让我带你徜徉在永生之河,让我们陷入万劫不复的黑暗世界。”这是最近热播的电视剧《吸血鬼伯爵》中的台词。即使是补课,孩子们也在偷偷交换着关于“吸血鬼”的话题。坐在多多前面的神秘高年级的学生说要带墨多多他们一起前往吸血鬼城堡探险。他们来到了诡异的吸血鬼卡玛利拉家族的领地,阴险的府邸、血红色的蝙蝠郡、被吸干的小鹿尸体……查理惊讶的发现,一切都起源于“七”这个数字,到后来的时候他们才真正了解世界上没有吸血鬼,只有可怜的“卟啉症”患者。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要小看任何人,即使他们生病了都不要说他。只要你真心对待他人,一定会有好的结果。

公墓读后感 篇4

余秋雨的《文化苦旅》读了大半,除了《道士塔》《庙宇》《牌坊》《风雨天一阁》等文章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感触最深的是《酒公墓》一个平凡苍凉的人物故事。

文章写一位早年留学美国的状元之后张先生,学成归来,本想逻辑救国,怎奈却遭遇了现实的尴尬。正当他顺应现实,惶惶度日,不想落入土匪之手,几次逃跑,被打致残。十年浩劫,因写错字又被戴上右派的帽子,经历了不幸的短暂婚姻,本以为教书育人可以实现些许的人生价值,却发现原来是对牛弹琴。最后只能聊以替人写墓碑换取美酒度过残年。

读罢,一个寂寞文人悲凉的一生如云般掠过眼前。文章憎命达,或许杜甫的悲叹不只是李白,还有张先生。他的一生是痛苦寂寞的。逻辑学的寂寞,现实巨大落差的寂寞,陷入土匪之手的痛苦寂寞,十年浩劫的痛苦寂寞,情感婚姻的痛苦寂寞,对牛弹琴、知音难觅的痛苦寂寞,而最终又不得不潦倒卑微地活着的痛苦寂寞。

谁念西风独自凉?暂且引用作者原文:(前年深秋,我回家乡游玩,被满山漂亮的书法惊呆。了解了张先生的身世后,我又一次上山在墓碑间徘徊。我想,这位半个多世纪前的逻辑救国论者,是用一种最潦倒、最别致的方式,让生命占据了一座小山。他平生未能用自己的学问征服过任何一个人,只能用一枝毛笔,在中国传之千年的毛笔,把离开这个世界的人慰抚一番。可怜被他慰抚的人,既不懂逻辑,也不懂书法,于是,连墓碑上的书法,也无限寂寞。谁能反过来慰抚这种寂寞呢?只有那一排排灰褐色的酒坛。

在美国,在上海,张先生都日思夜想过这座故乡的山,祖先的山。没想到,他一生履历的终结,是越来越多的墓碑。人总要死,墓很难坍,长此以往,家乡的天地将会多么可怕!我相信,这位长于推理的逻辑学家曾一次次对笔惊恐,他在笔墨酣畅地描画着的,是一个何等样的世界!)

张先生为自己斟酌口述的碑文,读来令人泪下:

酒公张先生,不知籍贯,不知名号,亦不知其祖宗世谱,只知其身后无嗣,孓然一人。少习西学,长而废弃,颠沛流荡,投靠无门。一身弱骨,或踟蹰于文士雅集,或颤慑于强人恶手,或惊恐于新世问诘,或惶愧于幼者哄笑,栖栖遑遑,了无定夺。释儒道皆无深缘,真善美尽数失落,终以浊酒、败墨、残肢、墓碑、编织老境。一生无甚德守,亦无甚恶行,耄年回首,每叹枉掷如许粟麦菜蔬,徒费孜孜攻读、矻矻苦吟。呜呼!故国神州,莘莘学子,愿如此潦倒颓败者,唯张先生一人。

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人渺如沧海一粟。但就每一个个体而言,精神的寂寞,物质的匮乏,没有尊严和希望地活着,又是何等巨大的痛苦!

我不是一个宿命论者,然而命运又似乎很难抗争。张先生不是孔乙己,他也穿长衫,但他不会纠缠于回字的几种写法。他抗争过,他顺应过,他想教书育人,为救学生他置自己的生死于不顾。他是状元之后,西学归来,可他却不得不以一种最潦倒的状态活着。不恨天涯行役苦,只恨西风,吹梦成今。

一个文人的遭遇刺痛了另一个文人的心,想来余秋雨先生也是感触颇深遂有此文。古来圣贤皆寂寞,凡夫俗子毕竟占了芸芸众生的多数。世间知音难觅,又岂只是伯牙才有的感叹。

张先生终于走完了他的一生,他的墓正树立在状元坟。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生时寂寞,死亦寂寞。不过此刻的寂寞于他或许更好,静静地,没有喧嚣,没有哄笑,没有悲叹,没有痛苦,只有寂寞。

公墓读后感 篇5

余秋雨的《酒公墓》是我在《文化苦旅》中极为喜欢的一篇散文。没有故作高深的哲理,没有油腔滑调的诉说,它所讲述的,仅仅是个朴素而苍凉的故事。

故事的内容也十分简单,一位早年留学美国的才子,本抱着满怀壮志豪情,想用逻辑学拯救当时深受危难的祖国。岂料回国之后,他却遭受了不少深重的打击:从无人了解逻辑的痛苦,到深陷土匪之手的无助;从十年浩劫之时被迫带上右派帽子的辛酸,到最后聊以墓碑、美酒度过晚年的哀痛。经过人生的风风雨雨,酒公张先生只能以一种潦倒的方式完结人生与梦想。而当他拉住余先生的手,老泪纵横地说故国神州,莘莘学子,愿如此潦倒颓败者,唯张先生一人时,或许每一个心有所感的人,都会忍不住同声感叹,甚至潸然泪下。

许多将文章草草读过一遍的人,或许会认为这只是讲了一个动人的故事。的确,这并不是一篇具有教育意义的散文,但在酒公张先生身上,我们读到了一个进步书生的寂寞,而这种寂寞并非他所独有千百年来许多文人,其实都在承受着相同的寂寞。酒公在文章结尾处所流下的眼泪,也是由千万位文人的痛苦与挣扎所凝聚而成。

文章憎命达,这是我们所熟悉的、杜甫式的悲呼,而这句诗似乎也魔咒般地总结和预言了传统文人们所必经的道路。世人或许会羡慕李白舞剑吟诗的潇洒,但那句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让我们窥见了他的隐痛;读者也可以仰慕鲁迅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刚烈,但那篇悲凉的小说《药》,却抒发了当时进步青年们无法被理解的痛苦。一个民族永远都需要文人和哲学家,因为缺少了他们,这个民族必然不再拥有智慧与信仰;然而,文人与哲学家正是因为看破了太多,才无法被人们所真正地理解,而他们又宁愿众人皆醉而我独醒,不愿像一个机灵的聪明人一样蒙蔽双眼苟活于世,于是他们只剩下了孤独。在读了酒公的际遇之后,谁又会不屑于将浮名换了浅斟低唱的柳永呢?谁又会去指责在平日赞美死亡,在人生末途之时离家的托翁呢?无论是何种的寂寞,都是人生不可承受之重,伯牙痛失钟子期之后尚不再操琴,又何况那些拥有智慧却不被理解的寂寞文人。

而另一个普遍现象是,只要是小有名气的文人,都会在生前死后遭受别人的议论与指点,其中不乏误解和诽谤,正应了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的古话。寂寞从生前延伸到永世,成了文人们永远挣脱不开的宿命和枷锁;若要所有文人修得佛陀般的淡定心境自然是不可能,因此千古文人们都是处乎材与不材之间。材与不材之间,似是而非也,故未免乎累。所以当那些文人面对自己的笔,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感到惶恐时,或许唯一的出路只能是仰天长啸:百无一用是书生!没有人理解与赏识的文人,只是在人生路上仓皇徘徊的独行客。或许正因为如此,才会有如此多的人感叹英雄无用武之地,加速了文人诗的出现,徒劳地用笔扣问自己寂寞的心灵。

文中的酒公,是一个喜欢用酒坛抚慰自己寂寞的人。而这也让我想起了李白,诗人生性好酒,最后也在迷醉之时捞月而去。乘月归去的李白是一个美丽得令人心疼的神话,并不是所有文人都能安享这一殊荣,他们只能像酒公一般无名无姓,在山林野泉边寂寂地死去。被历史长河所吞没的文人还有多少?我不愿去深究。那萦绕心头的,只剩下文人们千古难解的愁闷与孤独。

公墓读后感 篇6

刘江南这本书讲的是:墨多多等人对最近热播的电视剧《吸血鬼伯爵》十分痴迷,即使是补课,孩子们也在偷偷地**着关于“吸血鬼”这个话题。

这次补习课上学长贾士要带他们一起前往“吸血鬼城堡”探险(城堡和电视剧无关)。于是他们来到了卡玛利拉家族阴郁的领地豪宅。血蝙蝠

千棺阵……一切都让人感到恐怖……后来经过了很多曲折终于真相大白还知道所谓的“吸血鬼”为了报复西利亚小镇的人给镇上的人饮用了“血腥玛丽”这种高至迷的饮料并关入千棺阵。

原来,城堡里所谓的吸血鬼是卡米拉家族中一些不幸患有卟啉症的孩子。因为这种病,**会变白,看不见光,因为阳光会使病毒迅速侵蚀人体肌肉组织。嘴唇是最脆弱的,先被腐蚀,所以牙齿的边缘总是像吸血一样。

人们总是排斥这些人他们不能继承一点家族财产,卡玛利拉家族祖先不知道卟啉症这种病只认为他们是被吸血鬼附体。他们不仅被家人拒绝,小时候也被同学们拒绝

。记得我听过一句话大概是:“真正可怕的不是妖魔而是人心的看法”

将心比心我真想对村民和卡玛利拉家族没得卟啉症的人说:“如果是你被人当做魔鬼排斥,你作何感想!?”

同时,我们要学习几位小侦探勇敢追求真相的精神。

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类型,非常推荐!

公墓读后感 篇7

这部片子是最吓人的,让我早上做了噩梦,我看见自己杀了很多人,被通缉又追杀。我当然并没有从导演技术角度来分析这些镜头,我觉得导演要具备一些基本功,那就是摄相技巧,对镜头的切换自如,至于剪辑,现在看来,好像很多片子在剪辑上下功夫,但是最重要的还是画面自然状态,人物形象的深刻刻画和自然呈现。宠物公园的故事情节,咱就没必要唠叨了,本片在某种程度上讨论了什么是死亡的意义,复活带来了非常糟糕的后果,最害怕的是,啊,男人的心是硬的:以为复活是美妙的,但是身体能复活,一个人的情感就能复活吗!请大家笑一下。哈哈

片子中的好鬼说:那片地是酸的,你千万不要逾越啊。就是那男子不听。两个死亲人先后被埋到那片传说中的古代印第安地。都复活了。小孩子把母亲杀死,他爸爸又把他杀了,我现在说细节,主要是咱们的片子在细节情节上都达不到要求,安排违背自然,只想在摄像方面夸大技巧,然后说一些没有人性的套话。本片并没有把焦点聚集在那片传说之地,但是我很感兴趣也很惊讶,远古印第安人拥有这种能力,能将死人复活。

但是这片地之所以叫宠物公园,是因为人们期待自己的宠物复活,于是这些宠物被葬在这片古人类所建造的地方,不过我看其结构好像有点像巨石阵的架构,导演的灵感可能来源与此,还有朋友说,此片有一定的爱护动物意识功能,但是我想说的是,现在狗类猫类都越来越多,而老虎啊,各种珍惜动物啊,都越来越少,人类们多么肤浅,随意主宰自然,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情况,本诗有些担忧,那些成群结队的如果拥高超的智慧的可能会取代人类吗?

但是人类被尸体们取代的话,又会是什么效果呢?目前看来,我国之片子根本就不像什么大国作风,不具备普遍的人类情怀和共性意识,到是几千年来的统治思维仍然主导着人们的生活、思想各方面。不过,我这个说的应该算是题外话,与主题没有多大关系。将人葬到宠物公园内,人复活了,美丽的妻子开始回来,爱妻的男子抱着那两眼流脓的妻子激吻,我们非常惊讶演员的超级抗污能力,同时也说明了LOVER之特别力量,啊,女子突然从背后悄悄一把刀,咔嚓咔嚓,男子尖叫,不要啊,不要啊。

看吧,我们亲爱的男子,之前那好鬼对你说:男人的心是硬的,那片地是酸的,千万别逾越。只是你不听劝告,把自己搞死了吧。呵呵。也想下,以前我们小时候听说过什么什么回魂夜,还有什么僵尸地的,想起来就怕,但是我是个有想象力,也很好奇的人,我相信这些事情并不是人们所说的鬼、佛、上帝之类,因为我更相信自然宇宙智能的复杂和高超性。人类目前似乎基本具备复活技术,所谓的克隆术大概就是。如果真有这种技术的话,我觉得还是有个人体修复机好,但别让人两眼流脓地像僵尸一样,它活了就要吃人,再想象下,如果所有人都不死的话,世界会发生什么情况呢,你知道的,有些科幻片已经展现了这种局面。

把美撕裂了展现给人们看,本片大概也可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下。我从动物世界看到,一只苍蝇吃食物大概是这样的:用四只脚先把食物踩碎,然后吐出消化液,最后将其吸进去,如果人也这样,事情会出现什么情况呢?本文废话多,有不对地方,请见谅,一起娱乐,讨论是美妙之甚事。哦,我想起了开头,请问那些在马路上来回跑的运油卡车是幽灵车吗?我又想,如果导演安排好每一个细节,头脑会不会爆炸?好像在什么事情上都寻找意义,会让人陷入偏执狂状态。还有个事件是这样,本诗在互联网上看到1933年之乌克兰曾经出现过穿越时空的幽灵火车,有些科学家为了研究此事,跳上了这车,扑通扑通,一起和火车失踪了,人们说他们都死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这些都是相当棒的题材,拍摄成科幻片、恐怖片定有冲击感觉。

公墓读后感 篇8

《酒公墓》读后感


《酒公墓》是中国著名作家阿耐创作的长篇小说。这部小说以小说家陆炭的视角,讲述了中国近代史上一段极为黑暗而血腥的历史。小说以极度写实的手法展现了中国农民起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既展现了人性的光辉和顽强抗争的意志,也揭示了人性的丑陋、道德的沦丧。


在《酒公墓》中,阿耐用生动的文字描绘了无数农民群众在极度贫困、饥荒和剥削下的生活。小说中的“葱花地”就是一个充满了苦难和悲伤的地方,无数家庭因为生活无着而被迫离开故乡,逃荒至葱花地。在这片土地上,饥饿、疾病和死亡笼罩着每一个人。阿耐通过细节描写展示了人们的徒劳抗争和对生命的无尽留恋,给读者带来了强烈的震撼和深思。


小说中的主人公陆炭是一个知识分子,他的出现为整个故事注入了一些希望。他看到了农民的困境,他用笔尖为农民写下了无数行动起义的传奇,同时也为了生活挣扎。陆炭具有强烈的正义感和对自由的渴望,他坚信通过文化的启蒙和革命的斗争,农民将能走向光明的未来。小说中的农民并不总是乖乖接受他的启发和教诲,他们有时会选择放弃抗争,被残酷的现实带走。这给读者带来了一种深深的无奈和无助。


毋庸置疑,小说中描写的酒公墓象征着整个社会的黑暗与腐败。在这座墓葬的土地上,农民和知识分子们为了正义和自由不懈抗争,但他们的努力往往被无情地镇压和扼杀。阿耐通过这个象征性的意象,表达了对那个时代黑暗和野蛮统治的谴责,并呼吁人们珍惜现在的和平和稳定。


《酒公墓》揭示了人性的光辉和顽强抗争的意志,同时也揭示了人性的丑陋和道德的沦丧。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丰满而鲜活,他们或英勇坚毅,或奸诈狡猾,或善良宽厚。阿耐以真实的人物形象展示了人性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使得读者更容易产生共鸣和反思。小说中的不少情节让人感到心酸和愤慨,但同时也有让人热泪盈眶的温情时刻。无论是文化人还是农民,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的意志和追求,他们为了在黑暗中寻找一线光明而不懈努力,使得整个故事更加感人。


阿耐擅长于细腻的描写和真实的写实手法,这使得小说很容易让人产生身临其境的感受。当读者读到小说中的那一幕幕饥寒交迫、人们仍然坚持抗争的画面时,不禁感到震撼和敬佩。同时,小说也让人深深反思:为什么在那个时代,众多的人们选择了助纣为虐,为什么追求正义和自由的人们总是沦为受害者?这些问题不仅仅是对历史的回顾,也是对当下社会的思考。


《酒公墓》是一部经典的文学作品,它不仅仅是一篇小说,更是一部历史、一部社会的写照。通过细腻的描写和真实的情境,阿耐让读者看到了一个黑暗而血腥的历史时期,也让读者感受到了人性的光辉和顽强抗争的意志。这本书不仅仅是值得一读的好书,更是值得深入思考和反思的作品。

公墓读后感 篇9

最近看了本书,叫《 文化苦旅》。

有人说,酒公张先生是中国式的浮士德,”学究天人“可终究悔恨一生。我们读完这些悲剧,总得思考,它给我们带来的是什么,才能不愧于历尽万世淘洗而仍旧能流传至今的文学作品,而这也就是悲剧流传的意义了。

张先生是失败的,

其一在于胆怯。在上海文化圈与人结交时,因其三句不离逻辑而被人耻笑,就开始毫无自信自我否定了,不仅否定了自己几年之学的努力,也否定了中国逻辑学的未来。倘若对于自己所选择的逻辑学有偌大的热爱,这种热爱能战胜尴尬、战胜暂时的卑微带来的窘迫的话,他就不会轻易放弃他当初攻读逻辑学的主旨:理一理中国人随意的思绪。在县城中学教英语时,因讲到love这个敏感的单词并补充了一些解释,全班同学哄堂而笑,导致无法讲课。此时的他也胆怯了,竟造谎逃回家作罢。或许我们真的无法理解在一个信息闭塞的不开放的时代里,跟一群青涩懵懂的孩子谈及敏感的话题时被嘲笑后是一种怎么样的窘迫,但是如果无法让孩子们正视这正常之物,无法让自己的尊严和威信得以建立起来的话,我想这不算是一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我很佩服我初中的生物老师,她上课既风趣幽默又不失严厉,她曾信誓旦旦地跟我们解释她讲到人体生理结构时毫不羞涩的原因:这种东西,哪位生物老师讲到都会不好意思,但自己用一种正确的心态面对,久而久之,自己便会不脸红,学生也不会因自己的脸红而跟着有太大的情绪变化了。我不知道她用了多大勇气去克服这种羞赧,我只知道,她是自称自己为”笨鸟“的,而通常一名校长、一位女强人,绝对是那只先飞的”笨鸟“。

张先生缺的,正是那么一种”我走我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坦然勇敢的精神,总是畏惧着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总是用别人参差不一的.评论来形成自己片面的社会存在感和价值作用,而这种被胆怯一次次击败了的却又不懂得爬起来的人,是很难成功的。

其二在于压抑自我,意识不到与外界的冲突。他很懂得融入社会,到师范学院寻工作,不缺逻辑教授,只缺英语教师。虽说他作为留学生也擅长于英语,但我们知道,他内心真实的想法是把逻辑发扬光大,这由他费心向师范校长阐述逻辑课的重要性可得知。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学校不需要逻辑课,也不需要你来教逻辑学。这可就使张先生木然了,在坚守理想和屈服现实间的艰难抉择中,他选择了欣然接受后者。可有人会说,这两个选择并不冲突,我也同意你的说法,因为我知道有很多人是在屈服于残酷的现实的同时不忘坚守自己的理想的,从古时越王勾践到今日钢琴王子刘伟,从拿破仑到熊素琼,成功的人不乏少数。而张先生呢,是作为一个屈服了的失败者被铭记的,他对自我的压抑,导致了一世一事无成。而且,他的一手好字,也空只能用来给人写墓碑,赚取些许的酒钱用以买酒浇愁罢了。

其三在于对自我要求太高,不懂得释怀。张先生一出生便背负了兴盛家族的重担,一世扛着”状元后代“的龟壳。稍有不如意便视己为永不翻身的败者,不懂得给自己以适当鼓励重出江湖。如此容易被困境折服,如此容易颓靡不前,又如此看重家族的名声,稍微活得穷酸一点,便是对不住祖宗,也对不住自己了。看人家陶潜活得多自在,重要的是学会放下名利的枷锁,寻找本心,笑看荣辱,不折不挠啊! 悲矣,酒公!吾等必不重蹈汝之覆辙,以骁勇之心、坚持之心、坦然之心面对形色世界,完吾等之梦想,无悔于吾等之青春。

如何才能算是不虚度青春?这是大家都知道考虑的问题了。

公墓读后感 篇10

最近,我读了《查理九世》系列的许多书,但是,唯独《吸血鬼公墓》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深! 故事的开头先讲述了墨多多和他的同学们都对吸血鬼有着浓厚的兴趣,就在补习课上偷偷交换着关于“吸血鬼”这个热议话题的情报,而坐在多多前面的神秘高年级学生贾士说要带领他们一起前往吸血鬼城堡探险……他们来到了诡异的吸血鬼卡玛利拉家族的领地!接下来,那里发生了一系列奇怪的事。看见了几个穿着白衣服的人,抬着棺材,走向密林深处,眨眼间就消失了!墨多多他们和艾斯的哥哥姐姐们作斗争,想尽一切办法想礼拜堂隐藏的秘密。最后,他们发现了被绑在十字架上的艾斯,救了他。艾斯把他们家族的秘密告诉了墨多多。 原来其实并没有什么吸血鬼公墓,而是艾斯那七个得了一种叫做“卟啉症”怪病的哥哥姐姐们,得了这种病的人,就会像吸血鬼一样,怕阳光,嘴唇在不断腐烂,看着就像吸血鬼!为了报复那些把他们看做怪物的镇子里的居民而搞出来的把戏和谣言。最后,他们和居民都知道了自己的错误,而且他们还真正了解到了已逝的玛格丽特老师当年的心意,原来她是那么的严厉又亲切啊!

我还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虚假下的真相!

我们无论干什么都要勇气,只要用勇气,有信心,什么事都能干好!

看了查理九世的一系列书,不仅增加了我的知识,还让我提高了冒险的精神,一举两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