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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庭工作总结【篇1】

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材料之--

开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年1月1-日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

开远市人民法院院长王惠仁

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情况以及~年工作意见向大会报告,请予协商。

~年主要工作情况

~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做到“执法抓队伍、办案抓纪律、裁判抓公正”,使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为优化我市法制环境做出了新贡献。全年共审理办理各类案件1583件,审结执结1475件,未结108件,结案率达93%%,解决涉案标的额达到11021万元。

一、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各项审判工作。

1、“大立案”工作全面开展并取得了新起色。如由立案庭的程序法官对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审判程序进行全方位的监督;避免实体审判法官接触案件当事人,由不进行案件实体裁判的程序法官接待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充分地利用大立案繁简分流和集中进行庭前准备的功能,开展统一审查立案送达、庭前调解、由立案庭对案件的整个运作过程进行审限监督跟踪管理;实行“四排定”,既按顺序排定审判员、书记员、法庭、开庭时间,并在电子显示进行公告;对案件进行快速裁决等等。全年快速裁决案件62件,已占全院民事案件的10%,逐步体现出了大立案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有效抵御执法“病毒”等优势作用,引起了上级法院的关注。中院立案庭和全州十二个县市法院的有关领导还在我院举行了“红河州法院立案工作观摩现场会”。

2、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今年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250件467人,已结案件247件462人,未结3件5人。结案率达99%,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8%。

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依照从重从快的原则,依法严厉惩处了一批犯罪分子,特别是公开审理了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恶性案件。对415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4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审结“两抢一盗”案件99件,判处此类案犯201人。根据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需要以及打击高科技犯罪的紧迫性,判处贪污挪用公款的王文、任爱华等案犯、判处红河州首例窥探密码伪造储蓄卡盗窃存款案以及石勇金融凭证诈骗案。同时,本着“从快”的原则,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在221件公诉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76件,适用率达到34%。另外,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对自诉案件开展了调解工作,自诉案件(收27,结25件)调解2件,调解率达到了8%以上。全年依法对40名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判处刑罚(其中含在校生一名)。根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以公开开庭、召开宣判大会等形式,延伸审判效果,开展法制教育。

3、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今年共审理民商事案件921件,诉讼标的额4673万元。已审结民商事案件880件,结案率达96%。未结41件。今年民事审判主要有五方面特点:一是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民商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581件),适用率达到95%。二是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大。以维护稳定为原则抓好案件调解,判决处理595件,调解处理166件,民事案件调解率占判决率27%。如小龙潭地区的相邻权纠纷案件,由于地理特点已产生恶性事件萌芽,我院受理后,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法官干警上门做工作,最终使多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三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及时审理涉及国企改制相关案件,展开对非公经济的考察调研,审理了我市首例商品房缩水案件等。四是司法救济成效明显。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金额41件,金额达到20万余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4、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共办理执行案件390件,执结327件,未结63件,执结率达84%。我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主动争取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支持,适时地开展执行工作统一行动,全面实行规范化执行,使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并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和法律赋予的其他手段,讲求执行艺术,对裁决权与执行权分离使用等。开展“执行会战”活动,集中力量突击执行。执行标的额达到6140万元。较好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正逐步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今年10月,市人大专门到法院检查执行工作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5、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审判。新收行政案件2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9%;已审结21件,未结1件,结案率达9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在行政审判工作中,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前的行政行为存在问题较多的情况,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如判决被告市交通撤销其行政行为、判决市城建局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判决维持公安机关的决定等等,既保障了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正常秩序。

6、继续加大审判监督力度。设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作为案件质量检验部门,并设办公室在审判监督庭,管住案件“出口”质量,对案件审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严密监督。运用“细阅卷、严把关、快督促、快反辣的原则,坚持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评析,发挥了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机制作用。今年共评查案卷405件,查找各方面问题项,并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处理。全年审理再审案5件,审结5件。结案率达100%。

7、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132件,办结132件。办结率达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率、办结率都上升10%。

8、办公、计划装

备、法警、纪检监察、政工人事等司法政务后勤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院领导把还归前两年我院基本建设欠款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并经常商议。四处奔走,多次向盛州、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积极反映实际困难,并竭力恳请各方给予支持、援助,对解决欠款问题作了极大地努力。~年特别是~年来加大归还欠款力度,共归还欠款80万元。同时又增添了20多台电脑等现代办公设备。法官干警期盼的“法苑小区”住房也动工破土。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努力建立公正司法保障机制

今年里,在总结过去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使全院从立案、审理到申诉、执行,从行政管理到思想政治工作,从每个部门到每个岗位都有目标任务和制度约束,从而将法院的全部工作纳入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1、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认真完成“云岭先锋”工程试点任务。在市委的关心和爱护下,我院被定为开远市实施“云岭先锋”工程试点单位之一。并在此项工程中担负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把我院建成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服务型、效率型、廉洁型“六型机关”的光荣而艰巨任务。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了专项研究部署,成立了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挂帅,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订出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做出了工作步骤安排和定出具体措施。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确定在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办公室的九个岗位上设立“党员先锋岗”。以此保证让我们党立党为公、立党为民的宗旨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得以实现。使司法为民在我院成为一项有鲜活政治生命的实业,而不成为空洞苍白的口号。

2、抓教育、查问题、搞整改、强素质、树正气。认真树立三个信念:我是党员,向我看齐;热情服务,司法文明,提倡高尚的司法礼仪,更快更好优质高效完成审判工作任务。结合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院党总支被评为市直机关工委的先进党组织。主要做法是:

抓好学习,筑牢根基。进一步完善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定期下发学习提纲,明确学习重点。掀起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和宪法修正案的高潮。法官干警们写下了学习心得346篇。

狠抓教育,增强干警廉政服务意识。号召法官干警以全国法官十杰为榜样,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情系于民、权用于民、利谋于民”。

查摆问题搞好整改。认真组织开展了文明创建等一系列活动并狠抓落实,全院干警全部进行了问题查摆,并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严格了执行。全体法官干警都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了压力感和紧迫感。一年来对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

队伍管理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培养了干警良好的司法品质和现代司法理念,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干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达到余次,金额万余元。州、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我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社会各界群众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如我院指导人民调解的工作成绩显著,被授予红河州“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的称号,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到了市委检查组的好评,立案庭还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二)、立党为公溶于执法,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法院工作与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执法为民在法院显得尤其重要。我院强化法官干警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亲民的意识。力求通过全部司法活动,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各项合法权益,有力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通过全部审判活动,充分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特征: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于法院的工作实际,使公正文明司法之风展现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如年初依法为民工讨工钱,捐物捐款送往贫困户家中。

(三)、努力创建服务型法院。创建服务型法院是人民法院根本性质的要求。多次学习、动员法官干警正确认识法院的服务功能与中立裁判原则二者的协调统一关系。积极开展了“为民、便民、利民”的活动,大大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如确立“首问责任制”。在审判中将过去的“职权主义”改变为现代的“当事人主义”。尊重案件当事人的权利和真实意思表示,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坚持多调解少判决,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

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次开展或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制宣教活动。选派专人负责到各村基层调解委员会指导和帮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与市妇联、市检察院联合组团到监所对服刑犯人开展法律咨询解答等帮教活动,全年对我院判处的罪犯进行信件回访50余封。各业务庭审判人员在院领导的带领下,到重点企业送法上门,提供法律帮助,征集企业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行政审判新特点到部分行政机关走访,分析发案原因和应注意的问题,以促进依法行政。法官摒弃就案办案的思想,力求在办案中发现、研究新问题。对于当事人或其他相关部门因为法制观念较弱、制度不严等原因导致利益被侵害的,我院当即发出司法建议,帮助其改进工作、防范风险。担任法制副校长的法官干警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上升的现状,多次到学校为师生们上法制教育课,受教育人数达到2500余人,受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

努力做好涉法上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使我院信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更好地做好群众接待工作,设置信访接待专用场所,并安排资深老法官专门负责处

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增强在司法领域保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

在新的一年中,我院要通过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使体现人~志的法律得到一体遵从和公正高效的适用,及时处理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表达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制裁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保护。坚决依法惩罚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证整个社会的协调与和谐,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要继续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树立学习则强、学习则胜的理念。引导全院法官全面深入地开展应用法学的研究,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要以蒋庆、宋鱼水同志那样淡泊名利、不慕浮华、执法如山、无私奉献的模范法官形象影响群众、感召群众,要让蒋庆同志“钱不可贪、文不可抄、官不可讨、天不可欺”的人生格言和宋鱼水同志“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工作追求,作我院全体法官干警的座右铭和参照系。以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审判和各项工作,努力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分子。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继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定期考察缓刑犯,定时回访少年犯;民商事审判要继续服务于国企改革,妥善解决劳资、房屋、伤害赔偿、土地承包等纠纷,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认真处理好婚姻家庭纠纷,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大行政审判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方法,不断加大加快执行力度和速度,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能及时实现权利。切实做好立案工作和申诉、信访接待工作;继续依照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在审判工作上实现法官职能化、诉讼程序化、审判公开化、执行高效化。我们要强化审判质量意识,从抓思想认识入手,明确审判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牢固树立实体和程序并重的观念。

二、强化班子建设与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和院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将我院建成学习型法院,建立院党组中心学习组制度,抓好政治学习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法官队伍纯洁性。

确立“软件”第一的观念。“软件”是人的工作,是基础,是保证。要采取教育、培训、锻炼多种办法提高人的素质,通过学习、创新提高管理水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重点搞好领导班子的建设,重点锻炼培养好一支有力的中层干部队伍,从而全面提升院领导和庭室领导的凝聚力、决策力和战斗力。

完善审判岗位目标责任制,营造公正高效执法氛围,培养法官忠于法律和事实、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遵章守纪、勤奋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职业情操,全面提高司法能力。

继续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把贯彻实施“司法为民”的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落实在“云岭先锋”工程的具体措施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不断筑造法官与律师的隔离带,杜绝法官与律师的非正常交往。规范院风院纪,在制度落实中将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排查和抽查相结合,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以坚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抓好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好活动,学习先进典型,弘扬司法正气。按照法官职业化要求,规范队伍的组织管理,合理界定每一类人员职责,最终实现其职责与权利的统一;规范队伍的教育管理,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一手抓业务知识教育,继续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

三、深化法院内部改革,确保审判公正与效率

强化“大立案”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坚持实行繁简分流、远程立案、快速调解、快速裁判、排期开庭;使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环环相扣,全程监控,定期通报;特别要充分认识解决积压案件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规范执行体制,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抓改革求实效,注重改革的合法性和改革视角的全面性。

四、积极参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结合人民法院审判以及各项工作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并以案释法,搞好传、帮、带,提高人民调解员对各种民事纠纷的调处水平,促进调解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选派德才兼备、富有调解经验的法官,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规范化的培训、指导。认真履行所担任各校法制副校长职责,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延伸审判效果,拓宽法制宣教平台。加强“帮教”工作,做好协调疏导,全力遏制涉法上访势头,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我院全体干警要继续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抓住机遇,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市全面快速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及各有关单位的协助下,认真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展了“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教育活动和司法大检查,切实加强司法领域~保障,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公民权利做出了

不懈地努力。

一、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792件;已审结1694件,结案率达95%;未结案件98件,与上年的同期166件相比,未结案率下降了41%。

(一)严惩刑事犯罪分子,不断巩固“严打”整治斗争成果。共受理刑事案件247件393人,已审结245件391人,审结率达99%。与上年的265件相比,案件受理数下降8%。在判决发生效力的243件388人中,判处5-15年有期徒刑的73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14人,免予刑事处罚的13人,宣告无罪的5人,其中适用缓刑的83人,并处罚金的25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8.59万元。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我院一是继续坚持“严打”方针,除恶务尽,严惩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二是抓住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打击侵犯财产类犯罪,审理此类案件127件221人;三是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秩序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案件,并特别注重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四是寓教于审,审教结合,坚持了青少年案件审理的特别程序,审理少年犯罪案26件49人,给服刑犯人回复帮教信21封;五是注意不断探索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有效途径,充分运用包括财产刑在内的各种刑罚方式。六是配合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我市首次试行了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的死刑执行文明化方式。

(二)强化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效果直接关系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为保证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我院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在审理涉及国企改制、房屋拆迁、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赡养、抚养等案件中,依法加强协调和加大审判力度,共受理民商事案件896件,审结872件,结案率达97%。诉讼标的金额达2284万元。受理督促程序案件86件,所申请支付标的金额共为970万余元,已办理完毕86件,结案率达100%。在审判中,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的精神,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了对国企改制中兼并、承包、破产等案件的审理,依法明晰企业产权关系,注意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及时审理借贷、购销、加工承揽、租赁、金融纠纷案件,注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交易行为,促进诚实信用和契约原则的建立,为防范和化解风险提供司法保障。

三是妥善处理涉农纠纷案件,依法调处农副产品、农业资料购销以及农业生产中的经济纠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是提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和保障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贯彻意见》,依法及时审理涉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纠纷案件,保障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五是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案件。在审判中,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依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共审理婚姻家庭类纠纷案342件。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短时间内审理劳动争议案14件。积极关注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问题,共依法受理土地承包类案件19件,此类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涉及村民农户较多,存在着村民自治原则与土地行政法规的协调统一关系等问题;在村民自然人身份变更、妇女改嫁、户口变更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等标准上,现有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增加了案件的审理难度,我院在审理中,坚持合法、公平原则,既依法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从稳定农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角度做出裁判,并在审理中就此类案件做出调研分析,提出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得到了重视肯定。

六是坚持着重调解的原则,在办案中,注意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使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28%,还注意加强与各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系和业务指导。

(三)重视行政审判工作,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审理行政诉讼案2件,其中违法经营盐业案1件;共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15件;在行政审判中积极宣传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注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努力促进我市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强化审判监督,坚持有错必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重监督”的要求,认真开展审判监督工作,共受理申诉案件12件,已审结12件,结案率达100%。并严格对上诉被改判和被发回重审的案件逐件进行审查,找出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预防方案,严把案件“出口关”。聘请了政协八名政治、文化素质较高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陪审员,加强了对审判工作社会参与和社会监督。

(五)加强执行工作,维~律尊严。为维护裁判的既判力,我院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执行难”问题,以规范执行管理,提高执行效率为目标,在推进执行工作的观念更新、体制创新、方式改革和执行队伍职业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积极构筑有效执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努力加大执行力度,妥善办理了一大批当事人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执行案件。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00件;已执结431件,执结标的共计为1918.4万元,执结率达86%,同比上升了9%;未结案71件,与上年同期相比,未结案率下降44%。

上一年中,针对传统执行案件运行模式上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应有的监督和制约,容易导致执行权滥用的问题,我院开展了执行案件的立审分立、审执分离改革,实现了执行案件统一由立案庭审查立案,再移交执行局执行,加强和完善对执行工作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申请执行人告知书》、《关于执行权分离行使的若干规定》、《执行案件质量检查》等制度。

执行中充分运用法律赋于的各种执行手段,以查封、扣押、委托拍卖、分组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对符合发放债权凭证的及时予以发放等措施,多管齐下来解

决“执行难”问题。通过采取限期执行、专项执行、集中执行等措施,增强执行工作公开性;通过对有执行条件的案件及时强制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债务人依法制裁,千方百计实现债权,维护裁判的法律权威;通过将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和被执行财产处理情况告知执行人,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通过严格实施执行期限管理,明确执行责任,提高执行效率;通过严肃执行纪律,规范执行秩序,强化文明执行。在依法实施强制执行的同时,强调文明执行,把“人文关怀”的理念引入执行活动之中。

(六)实施大立案机制,推进法院内部改革。建立大立案机制,是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要求的具体司法改革步骤,是人民法院落实“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的有效措施。我院从上年底,已全面开展大立案工作,实行统一立案,对案件审判、执行实施全面流程跟踪管理,使案件审理周期缩短,提高司法效率。

一是在立案庭内设置立案审查、传递送达、排期开庭、信访接待等工作机构,实行四排定,即排定时间、排定开庭地点、排定审案法官、排定书记员,同时注意加强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增强服务功能。

二是在立案庭内设立了速调速裁机构,从立案开始即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及时调解,快速裁判,既简化审理程序,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又迅速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实现了审判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建立大立案机制,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让审案法官从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专精审案,保证案件质量,促进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的提高;同时,从源头上解决自立自审自监等所可能产生的关系案人情案问题和办案超审限等问题。

二、认真开展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一)加强法官干警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全院法官干警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特别是自二季度以来,坚持全院法官干警周一学习制度,实现了政治学习制度化。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使干警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明确了审判工作与开远地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法官干警的纪律作风明显转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在政治上有追求,精神上有动力,工作上有干劲,生活上有准则,言论上有分寸,职业道德和素质修养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在办案中坚持“讲政治、讲正气”,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努力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好法官的尊严。

为加大法院队伍建设力度,我院党组以迅速提高法官干警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技能为目的,高度重视提高法官干警业务和文化等综合素质。应参加续职培训的24名法官全部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了审判成绩合格率99%、裁判文书合格率100%的优异成绩。有15人参加了法院系统的专项培训和综合素质考试。同时注重抓好对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重点学习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省高院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样式等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工学矛盾,鼓励法官干警提高学历层次,不断增强业务素质。目前全院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法官干警已占总数的70%,其中具备本科学历法官干警占总数的52%,并含研究生学历法官2名。尚有8人在攻读本科学业。同时加强运用现代科技技能培训,增强审判工作科技含量,让法官干警用微机局域网处理工作事务、交流业务信息,用电脑多媒体技术展示诉讼证据、播放开庭公告等;微机庭审记录率达到了95%;法律文书已开始按新格式制作;保证准确、及时向上级法院报送司法统计数据,其合格率达到100%。

(二)加强了法院基层组织建设。我院领导班子始终把加强班子建设和法院队伍建设放在工作首位,重视领导班子自身理论学习和强化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和开好党组生活会和支部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和工会的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在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选举新一届院党总支部委员会,积极配合院党组工作目标,围绕审判工作重心,开展好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努力创建学习型法院;二是民主选举成立院工会组织,在院党组领导下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活动,还组织法官干警外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增强团队精神,提高队伍的凝聚力。以此来提高法官干警的政治觉悟,激发工作热情,强化法院队伍建设,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争做遵纪守法典范,多为法院添光彩”的信念。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三)加强了干部交流,岗位交流。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结合大立案要求,院党组对部份主要庭室负责人及一批法官干警、书记员实行岗位交流和轮岗,使其到新岗位,适应新的环境要求,增加压力,激发动力,开创工作新亮点。解决了法官干警长期在一个庭室工作,思维定势较大、工作缺乏压力感、积极性下降的问题。

(四)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廉政建设。法官干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治尊严至关重要。为此,我院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强化了内部素质的提高,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通过警示教育、“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等等活动的开展,严肃审判纪律,加强法官素质修养和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强化对党纪政纪和审判纪律的认识,提高了全院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强化了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树立爱岗警业的精神,引导干警居安思危,树立了忧患意识和新形势下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道德约束力和法制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为做好审判及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和增添了动力。

三、深化法院体制改革,推进司

法公正进程

(一)循序渐进,改革工作逐步落实。为了贯彻《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精神,搞好审判改革,我院认真按照盛州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大胆进行改革,强化合议庭和法官职责,改变过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做法,使法官制度逐步走向规范、民主、法制和现代化。不断缩短案件审理期限,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全年当庭宣判率达到57%。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坚持当事人举证原则,坚持给原、被告及时发送举证通知书,还对部分案件有选择地进行开庭观摩,扩大教育影响面。

(二)加强举证指导,实施司法救助。为保障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和全面、诚实地完成举证,我院制作了《举证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指南》等文书指导当事人诉讼,对当事人掌握相关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坚持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公正。全年准予缓交、免交诉讼费达24万余元。

(三)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增加审判透明度。运用“法官论苑”、“执行动态”、“民商事审判动态”园地和在《法律与生活》、《荧屏传真》电视栏目做节目,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法官干警积极着手调研,撰写论文和信息报道稿件,先后投稿100余篇,其中80多篇被院内外宣传媒介采用,在让社会了解法院工作的同时,也宣传了法院的正面形象,夯实了法官干警执法理论基础,使法官干警的庭审驾驭、调查研究等能力都有了提高。

(四)改进基层法庭办案形式,加强行政管理。我院改进了基层人民法庭的办案形式,尝试远程立案,实行巡回法庭就地办案,给大庄、东山、小龙潭三个基层法庭配置传真机、打印机,便利法庭收案后,及时传往院机关立案庭审查,统一立案;并建立了巡回审案小组,定期到基层人民法庭所在地就地开庭审案,在方便和便利群众诉讼的同时,又节约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案件质量。

各位委员,过去的一年中,我院全体法官干警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做出了不懈地努力,为今后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矗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所做的工作与新时期审判工作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主要是审判力量不足,执行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宣传广度不够,调研力度不足以及整体审判理论素养有待提高,装备亟待改善等等。为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不断以新的思维、新的理念、新的措施和方法,认真加以解决,以适应新形势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年工作意见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抓住这一机遇,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落实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化解矛盾的具体任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年法院的总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结合人民法院总任务,我院要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审判和各项工作,努力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分子。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继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案犯适用缓刑应视案情作具体分析,定期考察缓刑犯,定时回访少年犯;民商事审判要继续服务于国企改革,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认真调处好婚姻家庭纠纷,妥善解决劳资、房屋、伤害赔偿、土地承包等纠纷;加大行政审判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方法,树立执行迟缓也是执法不公的观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和速度,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有效维护。切实做好立案工作和申诉、信访接待工作;继续依照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在审判工作上实现法官职能化、诉讼程序化、审判公开化、执行高效化。

二、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与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继续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和院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将我院建成学习型法院,以建立院党组的中心学习组学习会制度、尽快完善院资料室、健全微机局域网络等具体措施,抓好政治学习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法官队伍纯洁性。强化法官业务培训,结合国家及我市经济发展的要求,学习好法律法规,促进法官朝专家型和复合型方向发展。

以完善我院审判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中心,进一步开展“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活动,努力营造公正高效执法的氛围,培养法官忠于法律、忠于事实、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遵章守纪、勤奋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职业情操。

三、深化法院改革,确保公正与效率

强化“大立案”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大立案,并突出繁简分流、远程立案、快速调解、快速裁判、排期开庭;进一步增强审判管理的科技含量,使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环环相扣,全程监控,定期通报;特别要充分认识解决积压案件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规范执行体制,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把司法为民实实在在体现在审判工作中。

要进一步规范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管理,使审判方式朝着简便、快捷方向改革,充分发挥有限司法资源的作用。根据案

件的特点,采取灵活的工作方法,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要多调解少判决,提高案件的调解结案率。

四、积极参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结合人民法院审判以及各项工作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如认真履行所担任各校法制副校长职责、推行“首问责任制”;与电视台、报社、市无线广播电台等媒体加强联系,以开办“天平时空”等影视栏目,结合简报、工作动态、法官论苑等形式,拓展信息辐射面,延伸审判效果;对于因征地拆迁、企业改革职工利益受损、拖欠职工工资福利、执法人员违法等问题引发的纠纷案件,要依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公正、高效审结和执行;并且多做协调疏导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各位委员,新的任务在激励着我们,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协助下,继续将司法为民、司法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的主旋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为将我市全面快速建设成为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秘书处

民事庭工作总结【篇2】

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以下是一份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总结:

一、工作背景

自2016年检察机关开始承担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责以来,我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在推动法治建设、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工作成效

1.加强法律宣传和培训

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如召开研讨会、开展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加强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宣传和培训。通过加强宣传,提高了公众对公益诉讼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2.推进案件办理

我们坚持严格依法办理案件,注重证据收集和审查,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注重与行政机关沟通,听取行政机关的意见,共同推动问题的解决。

3.加强监督和举报渠道建设

我们积极建立监督和举报渠道,加强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的监督和举报。通过设立监督电话、举报邮箱、官方网站等,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4.促进行政立法和改革

我们积极参与行政立法和改革,通过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行政立法的完善和改进。同时,我们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行政立法和改革的进程。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部分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的意识和态度不够重视,导致公益诉讼的推进效果不佳;还有一些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程序不够规范,影响了案件办理的效率和公正性。

四、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推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计划:

1.加强法律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公益诉讼的认识和理解;

2.加强案件办理,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3.积极参与行政立法和改革,推动行政立法的完善和改进;

4.加强监督和举报渠道建设,加强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的监督和举报;

5.完善程序规范,提高案件办理的效率和公正性。

通过以上工作计划的不断推进,我们将更好地发挥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法治建设进程。

民事庭工作总结【篇3】

书记员个人工作总结

导语:书记员是在法官指导下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为了建立一支专业化的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实现对书记员的科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书记员个人工作总结

作为刚来法院工作不久的一名新人,在书记员岗位上也刚刚工作了只有大半年的时间,也谈不上什么经验,只是一些心得体会,有什么不足的地方还望各位领导和前辈指正。

一、素质方面

1、责任意识。书记员肩负着做好审理案件的审判辅助性工作的重任,其工作直接涉及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这就要求书记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我作为刑事庭的书记员,更感到身上责任的重大,刑事审判来不得丝毫马虎,书记员应在工作中注意每一个细节,可以说细节决定成败,在某种程度上责任也胜于能力,所以我认为责任心是作为书记员的最基本的要求。

2、独立和团结意识。这看起来是一对矛盾的词语,独立是书记员的主观能动意识,而团结指的是位于团体中应配合法官、团结同志共同把工作做好。在具体案件中虽然书记员要服从法官的指挥,在法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但书记员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开动脑筋,想方设法用最快捷最合理的方式去完成工作,对每一个案件的进度应该做到心中有数,除了法官应该做的工作之外,其余的工作书记员应主动完成,提高法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虽然我们现在只是书记员,但我们应在平时就学习法官们的审判技巧,领悟他们的审判艺术,多学多思考,比如说遇到一个事情的时候,多想想这件事情法官为什么要这么处理不那么处理,从中悟出一些道路,勤总结,为今后做审判员做准备。

3、书记员了解法官的特点的意识。每个法官问话、语言表述等都有不同。例如,在制作笔录时,要主动向法官了解其办案的具体计划,认真阅读有关的案件材料,了解法官对案件重要事实部分发问的意图,区分重点和一般,写出完整、准确的笔录。在制作判决书时,不同的法官语言组织的习惯都是不一样的,我在实践中就根据不同法官的习惯,制作了对应不同法官的模板,这样既体现了不同法官的审判风格,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4、保密意识。具有保密意识是书记员做好工作的前提。书记员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接触到审判秘密,这些秘密一旦泄露出去,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重视保密工作,凡事须三思而后行;其次要谨言慎行,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不要随意放置案卷材料,不要将案卷或诉讼材料借给无阅卷权的人员阅读,不要将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泄露出。

二、娴熟的业务技能

下面我只对我认为比较重要的几项技能做以说明:

1、首先对本庭室的业务流程应了如指掌,并推动审判流程的进度,从而帮助法官尽早结案。例如,刑事庭审判流程分为立案登记、送达起诉、庭前准备、庭审笔录制作、制作判决书、宣判、制作结案登记表、下达执行通知书、案件报结等,案子进行到哪一个环节,书记员应心中有数,不用法官提醒,作为书记员就应主动地把工作做好,需要配合法官的应积极配合。例如,案子来了送达起诉、开庭前及时给法警送提票、宣判之后如果不上诉10天之后下达执行通知书,那么我作为书记员一般都在这之前就把执行通知书打好,到日期后直接送达就可以了,这些等等之类的工作都是不需要法官操心的工作。为了提醒自己不忘记每天要做的事情,我都会在纸上清晰地写上还有哪些工作没有完成、法官交代一项工作就马上记在纸上以免忘记,做完一项划掉一项,这样工作起来就会有条不紊。

2、庭审笔录是书记员最重要的本职工作,都说看书记员的好坏就看他的庭审笔录。

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是以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案件。要制作好刑事案件的笔录,必须首先掌握犯罪的基本理论、刑事法规的有关内容以及刑事审判活动的内部规律,从而对制作刑事案件笔录的重点内容心中有数。一个负责任的书记员在制作笔录前必须要先了解案情,对担任记录的案件,应首先阅卷。我在每次开庭前都阅卷,无论案情是简单还是复杂都做记录,对庭审中可能涉及到的案发时间、地点、人名、证据、专用词语、法官可能问到的问题都做以摘要。这样记录起来就很方便,而且速度也快。

在具体记录中,刑事案件的笔录中应有以下几点:一是记录清涉及定罪量刑的犯罪时间、地点、手段、后果、动机、目的六大要素;二是记录审判过程及不同人员的表述意见或反映的关键要点。我在记录时就要特别注意以上这些要素,只有抓住重点,分析归纳,才能形成高质量的庭审笔录。 书记员个人工作总结

一、加强业务学习。我于XX年10月正式作为一名书记员进入法院工作,到今年已经是第三个年头。在我刚进入法院工作时,对书记员工作不是很了解,通过院里的培训、老书记员带领及自己的努力学习下让我很快了解到这份工作的性质及内容。 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书记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书记员工作也很琐碎,比较繁杂,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我在工作中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因为我知道在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中一方面主要处理程 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被发回重审,而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会白费。

所以平时我比较注重对诉讼法的学习,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特别是对当事人的送达、期间等方面比较关注,就XX而言,由我担任书记员的案件共 件,目前没有一个案件在程序上出错。而另一方面,书记员的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庭时的记录工作,就我个人的工作习惯而言,每次开庭记录的前一天,我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这不仅是为了再次检查诉讼材料送达的情况,确认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也是为了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问题,让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二、提高自身修养。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中第一条就是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而案件开庭前事务性工作会与许多当事人接触。在过去的工作中,我感受到法院在很多群众眼里是个神圣的地方,他们对法院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在法院得到解决,同时也了解到很多群众对法律程序了解不多,在与他们的接触中有时会遇到不是很了解法律的程序或是对立情绪很重的当事人,此时,我就会耐心的给他们解释民事诉讼中相应的法律程序,热情的接待他们,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义务。

虽然我不是法官,但我作为法院的一名书记员、一名党员在工作时、在面对当事人时,我代表的是青羊区法院,我的所言所行也影响到当事人对我们法院的印象,因此我认为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在工作时应以较好的修养、热情的态度来面对当事人,我希望能让他们在与我们的接触中感受到法院是个能让群众信任的地方。

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较高的工作效率。在今年7月中下旬院里一批老书记员离开后,庭里领导安排我跟着三名审判员进行工作,当时每天一上班就要开庭,根本没有时间处理新收案件的送达等各种事务性工作,为了保证每个案件不违反程序法,那时我常常加班处理案件,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各种法律文书。同时在院里1至3季度的工作考核中我均达到了院里的要求,案件的归档工作也完成的较好,前三季度的 案件均按时送到档案室且无不合要求的卷宗退回。

我认为书记员的工作多而繁琐,从案件的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到卷宗的归档均是书记员来完成,如果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工作效率就很容易出错,而一旦出错就会是违法的行为。我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更应依法办事。 我只是法院书记员中普通的一名,比我优秀的书记员也有很多,今天很感谢大家给我这个机会让我说说自己的工作体会,在过去三年的书记员工作中我虽没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也没有赢得鲜花和掌声,但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做自己的工作,我可以无愧地说:我尽到了自己的职责。

书记员个人工作总结

走进法院的一年来,让我感受到了工作的压力、纪律的严密、精神的充实、生活的激情。这一年,是兢兢业业的一年,也是自我提高的一年,同时也是让我有自信并坚定在这个工作岗位上清苦拼搏的一年。现将本人任职以来的德、能、勤、绩情况述职如下:

我于12月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上半年在珠山法庭担任书记员兼电脑操作内勤工作,下半年因工作需要被安排在机关办公室管理档案。在这一年中,我扎实工作,努力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多项工作任务,并在本院组织的“三个代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中获二等奖,在全市法院系统“司法为民”论文研讨活动中获一等奖。

作为一名党员,无论何时何地,我时刻保持与党的政治思想一致,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三个代表”、实践“三个代表”,我用先进的精神指引我的行动。走进法院,我更以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已,司法为民、廉洁自律、执法公正;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各种学习,如:思想教育整顿活动、学习“三个代表”活动、司法为民座谈讨论等,在这些学习中,我认真理解体会,并写下心得,逐一对照自己的行为进行修正,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意识,以求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上半年我在基层法庭从事书记员工作,上岗后,我就要求自己坚持做好“五多”,即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尽管我学的是法律专业,但离开专业二年后再接触它,多少有些生疏。鉴于此,我规定每天多看一点业务书,多观摩开庭过程,并报名参加了司法考试,精读四本法律法规书籍,同时也借阅院里有关《司法审判》、《永州审判》、《新法规》等书籍;多听一些审判长与审判员的案例讨论及其他书记员的工作经验介绍;多想一些为什么,对不懂的通过多看、多问,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然后再运用到实践中去;多做一些实践工作,如写一些裁判文书,坚持每周写工作心得,记下自己的缺点和成绩,在实践中改正缺点。通过自己的努力,现已能胜任书记员工作。

法院的工作是全面的,为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我利用休息时间学会操作电脑,如电子公务、电脑排版等,能将法律文书及时打好发出;在档案管理工作时,我自学了档案管理知识及法规,并将档案电脑管理,做到档案管理完整性、安全性、保密性;在编纂《法院志》过程中,我走访法院老同志、老领导,与他们交流探讨受益非浅,为搜集资料,我往返于图书馆、档案局、市中院,既增长了见识又学到了许多写作知识与技巧,目前,我独自一人完成了本院《法院志》的初稿,此项工作现仍在继续中;另外,在工作之余练习写作,所撰写的《芝山区法院创五好》一文被市中院的第67期《法院简报》使用。发展全面的知识以便更好地胜任工作是我的座右铭,鞭策我继续为之努力。

在法院工作如同家一般的温暖,同事打成一片,彼此关心、帮助、齐心合力,我也被如此气氛所感染,以心换心,我用我的诚心打动所有的人,工作有误,不留私情批评指出;生活有难,互相理解帮助。领导既有工作能力又有工作方法,让我既长知识又不背包袱。有这样一群热情的人,我更应努力与全院人一起努力奋进,把法院工作做好。

对照法院岗位职责,认真反思自己的工作,也还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和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专业知识不够扎实,对问题理解不够深入,因此在工作上有一些矛盾难以解决;二是急躁情绪严重,工作中有急于求成现象。面对新的环境,看到自身的差距,于是在工作中时常表现出急躁情绪。三是在工作上处理某些问题时显得不够胆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决心树立“一个目标”:通过司法考试,做优秀女法官;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学习锻炼,全面提高工作能力素质;二是加强自我控制能力,克服急躁情绪,注意和学会用正确有效的方法发挥好自身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加强自我监督,严格自律,公正执法,践行司法为民。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愿为正义的法制事业贡献自己毕生之力。

民事庭工作总结【篇4】

市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年 ×月×日在×××市第×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常委会报告20××年以来的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与支持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按照能动司法、和谐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民事审判职能,为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至2009年11月,全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5835件,年均增幅为18.57%;调解撤诉率为74.12%,年均上升1.85个百分点;案件发回、改判率为0.3%,年均降幅为20%。2007年人均结案170件,2008年突破210件,今年1—11月,民事案件收案5744件,人均结案240件,预计年底时收案6300件,人均结案260件,均为历年之最。民事审判质效主要指标一直居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法庭被确定为首批“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被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调 解工作先进庭”;1人立二等功,3人立三等功,4人获得省级、5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能动司法,着力增强民事审判服务大局的功能

三年来,市人民法院把能动司法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根本要求,充分突出司法的服务性、主动性、高效性,积极为地方工作大局服务,积极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市委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同。

面对经济发展提速、各类矛盾凸显、司法需求猛增的新形势,市人民法院正确认识和把握大局,主动开展调查研究,正确研判形势变化;主动调整工作方向,及时锁定服务重点;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拓展服务空间;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水平。一是自觉服务中心工作。紧贴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重大战略部署,全面履行审判职责,积极推进我市的港口开发、滩涂利用、园区建设,如在滩涂利用管理体制改革中,我们加大司法协调力度,成功协助政府管理部门收回了部分滩涂;围绕城市、交通和重大项目建设,依法支持拆迁、拆违和安臵补偿等工作,公平合理地解决涉法问题。二是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坚决打破司法被动滞后、简单中立的局限,变事后调节社会关系为主动提供事前服务。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活动,深入乡镇、农村、企业和村居,全面掌握社情民意,主动回应社会对司法的需求。实施人民法院联系企 业活动,把服务企业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的切入点,共入企送法69次;针对金融危机下劳动争议大幅上升的情况,向50家重点企业发出依法用工的公开信,为企业减少劳动争议提供了法律指导。依法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增强企业发展的后劲。如盖天力公司在资产重组中与大量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我们努力构架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促成大部分员工与企业协商解决了纠纷。三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按照“稳定压倒一切”的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对待各类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把握判案的时机与方式,尽最大可能控制事态,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妥善审结了近百起出国劳务纠纷和百盛广场200多商铺租户集体退租案等一系列影响重大的案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关注公众对裁判结果的评价,提前考量裁判的妥当性,确保裁判结果有利于稳定、有利于发展,坚决避免个案裁判成为新的纠纷起因。密切关注案件审理中折射的普遍性问题,主动提出司法建议7次、通报司法信息31篇(条),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如今年6月,我们向市政府通报了劳动争议猛增的情况,分管市长高度重视、专题协调,形成了各相关部门共同防范和解决劳动争议的合力。

(二)坚持和谐司法,倾力显现民事审判化解矛盾的成效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市人民法院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职能定位,以提高效率、强化调解、惠及群众为工作着力点,用和谐理念、和谐标准、和谐方式 3 统揽民事审判工作,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

一是提高审判效率,及时化解纠纷。整合司法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窗口和速裁中心的作用,注重立案、调解、速裁等环节的协同,快速处理矛盾纠纷。自今年3月以来,人民调解窗口、速裁中心共办结案件922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的920件,调解、撤诉率为99.8%,案件平均耗时仅1天。建立健全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缩短案件周转时间,增强法庭服务群众和基层的能力。三年间,法庭共办结案件7328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5%以上。积极推出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审判形式,落实巡回审判、假日办案制度,共巡回审判326次、假日办案91次、为困难群众上门开庭73次。注重判决与执行的衔接,确保判决结果“能执、好执”,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确保胜诉群众充分、及早实现权利。三年间共执结民事案件6732件,执结率为98.5%。二是加强诉讼调解,完善多元调解。坚持“调解优先”,牢固树立调解是“高质量审判”、“高效益审判”、“高艺术司法”的观念。落实“全程、全员、全面”的调解工作要求,积极倡行“三次调解”的工作方式,将诉前调解、庭审调解和判前调解贯穿审判的全过程;既重视全案调解,又重视部分调解,做到判中有调,以调定判,最大限度地实现“调多判少”、“案结事了”。三年来,民事案件调撤率逐年提升,2009年1—11月达到了75.1%。着力构建多元化调解格局,联合市总工会调解劳动争议案件,会同交警调解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邀请妇联同志调解婚姻家庭案件,提高了调 4 解成效。切实履行指导人民调解职责,理顺诉调对接管理协调机制,使法院和人民调解机构的组织对接、业务对接、工作对接更加紧密。三年来共培训人民调解员351人(次),召开例会47次,上门指导调解86次,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的能力。三是推行惠民司法,促进诉讼和谐。努力营造群众得实惠、诉讼更和谐的司法环境。扩大诉讼费减、缓、免的范围,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从今年开始,不再预收劳动争议案件、亟待救助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和抚育、赡养、扶养案件的诉讼费。利用多种司法手段,有效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适当加重过错方的民事责任,保护权利人的情感利益,创造有利于当事人和解的基础。努力追求实质正义,保护弱势一方的利益,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按照城镇居民标准确定死亡、残疾赔偿金,减少“同命不同价”现象;通过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强化优势一方的举证义务,坚决防止法庭成为当事人博弈诉讼技巧的场所;在规则许可范围内更多关注弱势一方的基本权利,赋予裁判结果更多的正当性。

(三)坚持规范司法,大力完善民事审判有序运行的机制

三年来,市人民法院立足审判权力分散、自由裁量不易监管、法官职业风险无时不在的现实状况,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和细化工作举措,加快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全力维护和促进司法的公正、优质与高效,努力提升司法的公信力。三年来,民事案件审判质量一直位居南通市前列,2009年1 5 —11月,民事案件发回、改判率下探至0.23%,较2006年的0.43%,下降了46.5%,投诉、信访率也出现了大幅下降。

一是合理配设职权,规范权力运行。强化院、庭长的管理责任,规定判决书由庭长、分管院长统一签发,重大案件由院、庭长全程跟踪指导,以此实现院、庭长对案件的有效监督。严格执行随机分案制度,非因回避等特殊事由,不得更换承办法官,任何法官均不得主动要求承办特定案件,法官遭到投诉的,不得继续主审案件,减少人情、关系、金钱对案件审理的干扰。认真实施定案规则,所有争议案件,必须经集体讨论后方可判决;疑难复杂案件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不遵守定案规则的人,以违反审判纪律追究责任,并启动廉政调查程序。二是统一裁判尺度,约束裁量行为。实施案件集中审理制度,规定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统一由民一庭审理,相同类型的案件集中至同一审判组织审理,便于法官按相同标准裁判案件。限制法官的裁量权,明确民事责任的判断标准,防止法官任意加重或减轻当事人的责任;尽最大可能统一各类裁判事项,如依照责任大小、伤残等级,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裁量幅度,从而基本实现了同案同判,也方便了当事人监督法官公正办案。加强民事审判指导工作,建立由分管领导、庭长和审判骨干组成的民事审判工作指导组,定期研究、部署民事审判工作,讨论、决定重大复杂民事案件,协调、统一裁判立场,用集体智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提高了民事审判工作质量。三是推进审判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人民陪 6 审制度,完善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履职和保障机制,把民事审判真正臵于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和监督下。2009年1-11月,人民陪审率达到了94.79%,连续两年位居南通市第一,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公开和司法民主。依法公开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亲属、群众旁听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检察人员和司法监督员评议案件,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扩大审判公开的范围,将内部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对外公示,让当事人和群众从司法态度、作风、礼仪、纪律等各个方面监督法官,促使法官始终保持最佳工作状态和形象。

(四)坚持廉洁司法,全力恪守民事审判公平正义的底线

市人民法院一向高度重视民事审判队伍建设。2007年至今,共培训民事审判人员79人(次),从其他司法机关引进审判骨干3人,招录法学专业高校毕业生18人,其中硕士6人,充实和加强到民事审判队伍的有9人。目前民事审判人员中具有硕士学历的8人、本科学历的31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10人,为实现审判的公平正义提供了必要的人才支撑。与此同时,市人民法院以政治坚定、公正廉洁、能力出众、人民满意为队伍建设目标,不断增强法官公正廉洁司法的自觉性和抵御职业风险的警惕性,不断强化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队伍建设理念和措施,促进了民事法官综合素质和民事审判业绩的全面提升。

一是开展“三项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狠抓纪律整顿教育,组织全院干警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 7 改方案,作出廉政承诺;组织干警家属共同接受廉政教育、共同监督管好干警。狠抓“算好廉政帐”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设廉政党课,收看警示教育片,邀请纪委领导作廉政辅导,引导干警真正学会算清政治帐、经济帐、名誉帐、亲情帐。狠抓法治理念教育,让干警认识司法国情和司法属性,正确解答司法“权从何来、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重大课题,谨记司法的人民性,深知使命与责任,真正做到法律在心中、公平正义在心中,维护好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声誉。二是健全廉政制度,增强防范能力。建立廉政评估制度,构建动态、常态的廉洁司法评价体系,通过发放、回收和审核廉政信息登记表,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及时掌握干警的执纪守法情况;加强对干警道德操守的观察,设立廉政档案完整记载干警的廉政表现,作为使用干警的重要依据。建立风险隔离制度,严禁私下接触当事人、代理人、请托人,建立违规法律服务人员名单,切断法官和违规法律服务人员的利益关联与不当交往。建立全员轮岗制度,定期调整院领导的业务分工,定期对中层干部和法官进行轮岗,防止院、庭长和法官长期掌控同种审判权。三是严格问责制度,确保监管到位。大力倡行齐抓共管的监督机制,既把廉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又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主动性和调动中层干部的积极性,形成高度一致的思想认识、行动立场,共同带好队伍。严格执行“五条禁令”,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公开曝光和纠正各种问题,整治违规失范行为。推出“廉政下岗”措施,盯紧热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对口碑不佳的干警,8 进行廉政谈话并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从事审判工作。强化“廉政担保”责任,对发生违纪事件的部门及领导,取消参评奖项的资格,暂停职务和职级的晋升,给予经济上的制裁。

三、存在问题和主要困难

市人民法院在过去三年为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促进和谐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民事审判工作还存在一些不令人满意的地方,在发展的进程中还有不少需要克服的困难。

问题主要表现为:少数干警办案的社会效果欠佳,服务大局的成效不显著,能动司法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干警不能深入了解群众疾苦,工作效率不高、作风不实,司法为民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干警没有确立“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调解成功率低,没有做到“案结事了”,调解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干警审判水平不高,难于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主动提升司法能力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极少数干警执行纪律和制度不够自觉、不够充分,规范廉洁司法的意识不强。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这些干警不注重理论学习,思想政治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这些干警没有真正认识法官职业的特殊性,缺乏使命感和职业尊荣感;这些干警对司法国情认识不全面,没有真正了解社会主义司法的本质属性,不能完全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极个别干警坚持原则还不够彻底,错误地认为接受吃请仅是小节问题,是一种普遍的社会风气,没有做到慎始慎初; 法院在执行制度方面确实存在一定的缺位现象,掌握信息不全面、发现问题不及时。

长期以来,市人民法院的工作得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很多的支持与帮助,但由于种种原因,法院仍有一些困难暂时难于解决,譬如:人案矛盾在短期内比较突出,许多法官经常超负荷加班工作,法官的心理压力与日俱增,健康状况令人担忧,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法官业务水平和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法院文化建设以及许多工作举措的落实,需要相应的资金保障,但由于受诉讼费下调的影响,法院可用财力较为有限;根据上级要求,人民调解窗口应当由相关部门派员进驻,但目前为止,只有法院工作人员在维持人民调解窗口的正常运作。这些困难,法院将主要依靠自身力量逐步加以克服,当然也非常希望得到更多的支持。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确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紧紧锁定“打造最强队伍、创造最佳业绩、营造最优品牌、赢取最大满意”的工作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全力突出队伍建设的首要地位。充分认识法院队伍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加强对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让法官具有先进的理念、高尚的精神、开放的胸怀、开阔的视野。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不断完善具有法院特色的反腐倡廉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快引进和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解决人案矛盾,提高法院的审判水平。

二要不断增强能动司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善于把握大局,主动融入大局,找准主动服务和依法审判的结合点,认真探索能动司法的新思路、新举措。正确处理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当事人具体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辩证关系,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最大限度地体现司法的能动性,实现司法效果的最优化。增强司法为民的自觉性,认真落实便民、惠民司法措施,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

三要坚决确保审判质效保持领先。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完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监督、法官审判业绩考评等制度,加大考核力度,促进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升。继续强化院、庭长对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集体定案机制、错案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审判质效始终位居前列。

四要着力构建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提高对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调解作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抓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室和速裁中心的作用,加大调解力度,改善调解成效。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健全诉调对接管理考评体系,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扩大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的范围,推动调解工作向社会化、多元化方向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民事审判工作使命光荣、11 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会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坚持司法的人民性、能动性,凝心聚力,无私奉献,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民事庭工作总结【篇5】


丰都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关于全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丰都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及第24次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做好审议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于七月初组织调研组对我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深入群众开展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实地查看县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案管中心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对全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了调查了解,于2018年7月10日,召集县委政法委、监察委、检察院、法院、法制办、公安局、司法局、律师协会、国资中心、农委、国土房管局、食药监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工商联等单位负责人,听取了相关单位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方面的汇报,并就做好我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主要做法及基本成效

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对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执行工作以及我县各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监督,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17年以来,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40件,办结221件,总体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强化监督职能发挥,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一是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对县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案件加强监督,做到有错必究,该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及时向法院提出,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依法提请抗诉,进一步确保司法的公正,维护司法的公信力,增强了生效裁判监督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共审查民事生效裁判案件20件,其中提请抗诉3件,建议提请抗诉1件,建议不支持监督申请15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二是注重虚假诉讼监督。按照《关于在查处虚假诉讼中加强配合与协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工作制度和措施,有效制裁虚假诉讼,开展了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加大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针对虚假诉讼案件高发领域,建立了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与法院、公安、建委、国土房管等部门的联系,强化对虚假诉讼的预警和研判,从源头上监督虚假诉讼。通过摸排线索、调查核实,共查办虚假诉讼案件3件,提请抗诉后,法院已全部撤销。三是加强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检察院承担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工作。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部署,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把监督重点放在对同级法院的调解监督、行为监督和案件的审判、执行监督等工作上来,对法院办案程序和社会反映强烈的执行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监督。2017年来,对人民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存在的立案、送达、证据收集等程序性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0件,法院采纳9件;对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采纳2件。

(二)加强民生保障工作,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坚持把保障民生诉求、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始终,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取得了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积极畅通申诉渠道。建立了集“受理、投诉、查询、接待”为一体的控申接待大厅,安排专人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引导来访人依法申诉和申请检察监督维权,实现了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切实把倾听民意落到实处,加大对群众合法申诉权的保护。二是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重点办理拖欠农民工薪酬、人身损害赔偿金、追索赡养费、养老金等案件,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84件,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书184份,获法院胜诉裁判125件。办理劳动报酬纠纷案件13件,均获法院裁判胜诉,成功帮助了13名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8.6万余元;办理支持孤寡老人赡养费纠纷案件3件,获法院调解胜诉3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帮助109户农民追讨土地流转金10余万元获得胜诉。三是抓好息诉调解工作。坚持把息诉调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人民法院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加强与法院、司法、律师协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将检察和解与人民调解、审判调解相对接;县司法局还建立了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库,安排20名律师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平息工作,律师累计值班85次,接待涉法涉诉信访群众55余人次,有效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着力保护公共利益。

一是充实公益诉讼外部力量。县人民检察院在案源渠道上狠下功夫,在重点领域持续加大监督力度,聘请27名联络员参与监督案件29件,协助收集辖区内侵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侵占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公益诉讼信息,有效畅通和拓宽了服务人民群众渠道,扩充了公共利益的监督主体与监督范围,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7件,立案27件。二是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通过发放诉前检察建议,在推动侵害公益问题有效解决的同时,减少了诉讼成本。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26件,行政机关整改回复21件。向建设部门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成功督促其追缴国有财产1204万元;针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损失357余万元的案件,向涉事单位发送检察建议12件,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在“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收集案件线索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在龙河流域污染、非法采砂采矿采石问题上,已启动环保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程序逐步解决。另外,推动出台了丰都县《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使我县公益诉讼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健康发展,执法公信力、社会综合满意度有所上升,但是仍然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社会影响力不强。

虽然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网络公开、设立宣传专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也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面向群众解答咨询疑问,宣讲民事行政检察法律职能,但通过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社会各界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仍然缺乏了解,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审判以及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律监督职能尚未被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所认识,从问卷抽样调查统计结果来看,在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后,知道拨打检察服务热线或到申诉接待窗口提供线索的人仅占39%,仍有27%的人不知道检察院在开展民事行政监督工作,部分案件当事人也不知道检察机关可以对民事生效裁判、行政诉讼、执行活动和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导致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较弱。

   (二)合作机制有待加强。

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目前检察机关和各执法部门之间单打独斗较多,联动配合较少。突出表现在信息通报、联合调查、线索移送、证据收集、结果反馈等方面,涉法部门间未真正实现信息共享,外部沟通协作机制建设不足,“两法”平台信息运行也不尽规范,整合县域资源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不够大,借助社会力量拓展案源线索的方式还不够多。同时,少数部门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未引起足够重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案件的来源,制约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展,难以形成合力。

    (三)监督力度仍有提升空间。

     一是监督刚性不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无论是采取的手段还是监督的结果大多属一种柔性的监督,且行政案件移送程序不完善、不规范,与纪委、刑事职务犯罪的查处相较而言,在监督手段的强制性和制裁的严厉性上不可同日而语,导致被监督者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缺乏敬畏之心甚至轻视,客观上给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顺利开展增加了难度,阻碍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运行和发展。二是监督手段单一。检察机关对行政、民事诉讼案件进行监督,主要依靠到调阅卷宗,书面审查,难以对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施全面、立体监督,监督活动缺乏有效性和直接性,导致监督效果大打折扣;检察建议作为主要监督手段,缺乏相应的强制力,缺乏后续跟踪落实机制,对相关单位的约束力不大,建议办理效果欠佳,法律监督效果不明显。

三、工作建议。

    加强法律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县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属性,正确认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职能职责,切实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

(一)强化职能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的宣传,通过专题讲座、集中学习、检务公开,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多种宣传方式,深入解析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内容,让群众认识到民事、行政检察机制是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有效渠道,使广大群众知晓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民事行政检察申诉的法律意识,切实树立群众检察维权意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在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方面的屏障作用。二是突出监督重点。重点关注和加强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水资源等民生领域方面的监督,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加强跟踪调查,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能力,化解社会矛盾。三是注重典例宣传。要敢于啃硬骨头,突出办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并结合案情阐述案件的调查与处理情况,分析案件所涉法律问题及典型意义,面向社会及时公开,供各单位和群众学习借鉴,以此扩大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社会影响力,增强法律威慑效果。

(二)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沟通协作。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由各执法部门通报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检察机关通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和案件办理情况,并就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互相沟通交流,及时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难题,针对重大专项问题,共同研究部署,提高民行工作质效。二是注重业内沟通。注重与信访办、律师事务所、人民监督员的沟通,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全面获取行政机关执法信息,积极从平台上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鼓励群众举报,充分挖掘、共享案源,真正实现信息共享。三是强化配合联动。加强各执法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将依法申请检察维权作为办理民事行政案件或处理相关信访案件的重要告知事项;各执法部门在接受案件取证过程中,应该竭力配合;在检察建议的办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要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提醒、适当协助被建议单位落实好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也应认真研究、严格执行、全面提高办理质量。

(三)采取多种方式,提升监督能力。

一是强化工作力量。整合现有检察资源,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建设,通过轮岗、调整、调任等方式,在单位内部把熟悉民商法并具有司法实践经验的人员安排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保持民行队伍特别是业务骨干的相对稳定,使人员素质与发展变化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选送到上级检察机关学习培训、组织交流学习、邀请法律专家讲授、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提高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基层监督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二是强化过程监督。加强案件跟踪监督,做到办案过程公开透明,程序规范便捷,结果公平公正,实现办案数量与质量、效率与效果的有机统一;在认真办理生效裁判和调解监督案件的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虚假诉讼、程序违法等突出问题,依法开展违法行为调查核实工作,扎实推动执行和审判程序监督,打造出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三是强化工作创新。要加强调查研究,大胆探索,积极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新期盼,健全和完善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和提请抗诉等工作机制,创新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机制和有效方式,推动我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向好发展。

民事庭工作总结【篇6】

20xx年,市法制办及时适应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新形势,主动作为,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畅通受理渠道。通过发放宣传单、公示行政复议指南、流程图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行政复议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并免费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文本。在十堰市政务网、十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上开通行政复议申请平台。在市信访局、市长公开电话办、行政中心门卫室设置行政复议热线电话,多措并举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同时,积极履行转送职责,对于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转送有权部门处理。对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但可以通过信访、诉讼等渠道解决的案件,依法告知申诉途径,必要时直接转送。对信访部门转送的,可以通过复议渠道解决的案件,依法审查,及时办理。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并公示了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图、行政复议指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重点加强了对行政复议答复环节的规范。规范使用《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增强行政复议答复书的时效性、针对性。要求被申请人在证明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合理的同时,还要针对申请人的特定诉求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交证据、依据。必要时,要求被申请人补充答复或者重新提交答复。同时,努力解决“送达难”的问题。合理运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送达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三是创新审理方式。积极应用繁简分流审理模式,综合运用书面审理、简易程序、听证等方式审理案件。认真开展调查取证。对经书面审查发现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材料相互矛盾、双方争议较大以及其他需要调查取证情形的,采取实地调查、组织当事人质证、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参与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同时,坚持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复议阶段,以有效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力度,在受案之前做好解释沟通工作,不盲目增加案件数量,在审理阶段做好调解和解工作,降低诉讼数量,在案件办理全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最大程度保障行政复议工作合法合理。20xx年审结的案件中,有1件达成调解协议,有5件是因申请人撤回申请而终止的,这些案件都是经过复议机构调解、和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一致之后,申请人才自行撤回复议申请的。

四是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告知行政首长制度、证据制度、调解制度、听证制度、案件审理专题会议制度等,并将制度落实到具体的政复议工作之中。同时,借办机关创建档案管理省二级之机,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将1997年以来的全部行政复议卷宗近500卷移交市档案局。

20xx年,市法制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5件,受理32件,不予受理2件,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处理1件,当年审结31件,其中维持17件,驳回8件,调解1件,因申请人撤回申请而终止5件,有效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纠正了一批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民事庭工作总结【篇7】

地点: 审判人员: 书记员:

庭审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书记员:现在,查明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到庭情况。 原告: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告: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书记员:请坐好,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未经允许不准录音、录象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不准发言、提问,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庭提出;

5、不准吸烟、随地吐痰;

6、请关闭手机、呼机等有声物品。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入席。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已全部到庭,可以开庭。

审判长:现在开庭。今天,本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原告 与被告 之间的 一案。

审判长:核对一下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原告和被告自报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和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原告: 法》的规定,在这里公开审理(或不公开审理,并说明理由) 被告:

审判长:下面,宣读原告和被告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权限。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到庭的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 被告:

审判长:经法庭审查,各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诉讼手续合法,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

审判长: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本庭由本院审判员 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审判员 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 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有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有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申请执行的权利。

3、原告有放弃、变更或补充上诉请求和理由的权利。

4、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

5、有随时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

6、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

7、经法庭准许,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

8、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9、当事人有提供证据并索取收据的权利。

以上诉讼权利,你们听清楚了吗?

原告:

被告:

审判长: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外,还有申请审判员及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如果你们认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书记员和我本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

你们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被告: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当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2、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导,如故意扰乱诉讼秩序,视其情节给予罚款、拘留等。

3、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以上诉讼义务,你们听清楚了吗?

原告:

被告: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还应当遵守下列法庭规则。

1、遵循民主、平等、完整、自愿的原则进行当庭陈述、举证、质证、辩论。

2、当庭陈述、举证、质证、辩论应当按照法庭安排的顺序进行。

3、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应当围绕上诉请求和主张、争议焦点、适用法律建议等与案件有直接联系的内容进行;对发现有遗漏的内容可以补充陈述;陈述的事实应当客观、真实、完整;一方陈述时,对方不得打断发言。

4、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主张,有在法定期限内提供证据的责任。没有提供证据,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在限定期限内提供证据,或者虽提供了证据但经法庭质证和认证后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根据的,将承担相应举证不能的后果。

5、凡是证据材料,一律要经过当庭质证;任何一方对举出的证据材料均可以互相审验、对质、排疑、确认;质证应对各种证据材料的证明效力进行辩论和反驳,不得以诱导方式提问,不得使用威胁、损害人格尊严和人身攻击性语言;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核、质疑、辩驳,必须当庭明示承认或否认的态度,否则,将可能承担被视为默认的后果。

6、进行辩论,要摆事实、讲道理,不准使用污秽、讽刺、挖苦等人身攻击性语言。在辩论中,如果又提出新的证据材料,则要重新质证,然后再行辩论。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因此,你们行使权利的同时,还必须遵守法庭规则,不得扰乱诉讼秩序。

以上法庭规则,你们听清楚了吗? 原告: 被告: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如有证人,安排证人在法庭外候庭)

原告: 被告:

审判长:现在核对案件事实,听取当事人的诉、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