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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突发应急预案【篇1】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控制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措施、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带来的危害和损失,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保护人民生命健康,贯彻统一指挥、群防群控、依靠科学、整合资源、措施果断、严格控制、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2、事故性质特别严重,超过职能部门应急处理能力的;

3、事故处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由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监督实施。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

总指挥部的职责:

1、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方针、政策和预案。

2、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

3、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规则。

4、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5、审议批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应急指挥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应急指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根据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需要,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5、组织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组。

6、组织编制和修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当及时对各部门、各村的报告信息进行分析,事故有关情况要及时通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必要时立即召开应急指挥部会议,组织听取有关意见,讨论决定是否启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对符合本预案总则第三条规定情况之一的,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决定按着本应急预案启动处理工作程序,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当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部门按照职责进行工作,指挥机构在职权内发布实施措施。

事故的应急准备:

1、对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2、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依照有关规则确定管辖范围。

3、建立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责任制。

4、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易发地的监督管理。

5、应当配置和配备专业抢险队伍、抢险车辆,出事后能够迅速到达并进行现场处置任务。

6、定期对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7、对公众进行广泛事故应急知识、技术和技能宣传教育,及时向公众提供相关危害信息,增强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8、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的防范工作,防止人为造成的事故发生。

9、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救援设施、设备工作,做好现场的处置工作的物资保证。

10、对易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地方,要做到勤检查,及时跟踪监督等处理办法。

11、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监测和预警工作机制,根据不同事故,按照品种、类别、环节等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计划。对监测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综合评价。对早期发现的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重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当及时处理,并按照本预案的报告程序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三、应急响应

(一)本《预案》所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食品)药品在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运输、存储、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疾病、伤亡或者对健康构成潜在危险的情况。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1)一次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一次造成患者200人以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100人以上的。

(2)学校、幼儿园等公共餐饮场所和重要活动期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3)事故影响范围跨越行政区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以食品药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5)事故性质特别恶劣或者其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6)其它有证据表明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7)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或者全国性重大活动期间出现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

(8)其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一般食品事故。

(二)分级应急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划分为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Ⅰ级)。

2、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Ⅱ级)。

3、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Ⅲ级)。

4、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Ⅳ级)。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按不同的启动方式:

(三)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通报与信息发布制度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定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报告制度,建立重大、紧急事故报告规程: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性报告和总结性报告。

2、初次报告应当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病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3、阶段性报告应当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在阶段性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4、总结性报告应当报告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发生和处理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5、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置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

报告方式:

1、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1小时之内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办公室迅速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指挥部总指挥。

2、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的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应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3、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事故发生处理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4、有关部门对已经发生或者发现有可能引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问题除按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的同时,应当及时通报应急救援办公室。

5、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制度,公布统一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电话。

6、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7、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信息,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四)指挥和控制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事故处理的全过程,统一领导、统一安排,各部门职责分工密切合作。

(五)紧急处置

1、应急预案启动前,食品药品事故发生地责任人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为启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好准备。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对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严格保护现场。

3、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应保证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现场预防和应急处理器具、医疗救护设备、救护所需药品以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4、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组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组,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初步分析,按照工作职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组织开展查处工作。

5、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

(六)救护和医疗

卫生部门积极做好事故救护处置工作,根据出现的事故危害程度采取必要的医疗手段。

(七)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事故发生地,应急救援人员应采取积极的防护措施,主要有服装、眼镜、鞋、手套、口罩等防护设备。

(八)群众的安全防护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圈定事故发生范围,保护好现场,避免群众接触危害源。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指挥办公室及各相关部门应当健全日常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并建立通信系统维护制度以及信息采集制度等。

(二)组织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启动后,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当根据事故性质、危害范围等,立即派出事故调查处理组、人员救治组开展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救治组由卫生院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组由应急指挥办公室根据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能确定,必要时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

1、事故调查处理组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人员救治组:组织、协调医疗抢救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和采取控制食物安全事故的措施。

五、后期处置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动失效,针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如果是主观行为,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事件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及时总结经验。同时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应急指挥办公室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随时通报处理情况。

六、其他

(一)本《预案》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的总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指挥部牵头单位应根据本预案中的职责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报送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适时进行演练。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抢险的义务。

(四)政府各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制定与解释部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

(六)预案管理与更新:实行定期评审制度、备案制度,此项工作由应急指挥办公室制定。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乡镇突发应急预案【篇2】

乡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文稿

一、前言

乡镇卫生院是乡镇居民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乡镇卫生院运营过程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流行病爆发、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情况往往会给医疗机构带来严重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制定了《乡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将指导乡镇卫生院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组织协调、资源调配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本预案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乡镇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我们将坚持以下原则:

1. 紧急性原则:及时响应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疾病传播。

2. 统一指挥原则:确立一套明确的指挥体系,并确保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高效地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3. 科学决策原则:根据科学、专业的判断,采取合理的措施和方法进行应急处置,避免盲目行动。

4. 协同合作原则:充分发挥乡镇居民、政府各部门和卫生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作用,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 透明公开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

三、预案主要内容

1. 组织机构和职责划分

(1)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医疗队伍: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疫情的应对工作。包括急诊科、感染科、临时隔离区等。

(3)物资保障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物资的储备和调配工作。

(4)信息通报组:负责与上级卫生部门和其他医疗机构的信息交流与通报工作。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类和级别划分

本预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一般型、严重型和特别严重型三个级别,根据不同级别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3. 应急处置流程

(1)突发事件发生初期,乡镇卫生院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召集应急指挥部,并进行人员和物资的动员和调配。

(2)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规模,及时采取控制传播、救治受伤人员等紧急措施。

(3)乡镇卫生院要与上级卫生部门、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和汇报突发事件的最新情况,汇集各方力量共同应对。

(4)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治工作,包括设立临时隔离区、加强感染控制措施等。

(5)突发事件结束后,进行事后评估和总结,及时更新应急预案,以提升乡镇卫生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推广

本预案应由乡镇卫生院牵头进行具体的实施工作,并不断完善和更新。同时,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此外,我们将积极推广该预案,鼓励其他乡镇卫生院参考和借鉴,以便更好地保障乡镇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结语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常常发生的,如今又面临着全球范围内新兴疾病的威胁。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服务的重要组织,应建立完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只有在各个方面的统一指挥下,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最大程度地减少其对人民群众的危害。

乡镇突发应急预案【篇3】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乡直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必要时,由乡政府负责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4.1人力保障

(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抢险、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2)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政府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要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4.2财力保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条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县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必要时,请求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

(2)财政部门负责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的管理,重大资金的动用必须由县政府应急委员会审批。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

4.3物资保障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统一协调。

(2)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

4.4基本生活保障

乡民政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1)乡卫生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信息支持系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覆盖全乡的动态数据库,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等资源的调度工作。

(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应当采取公众自救、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治安维护

(1)乡武装部、派出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并会同县武警大队制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应做的各项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警戒和治安管理,并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示标志;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疏散灾民和伤亡人员,维护

社会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要

乡镇突发应急预案【篇4】

第一章 总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保障全片区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庆市卫生局突发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X县卫生局突发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片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同X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各应急专业小组及其职责,在县卫生局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信息沟通,密切配合,有序组织、协调、开展和监督XX片区的突发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处置工作

第三章 预防和保障措施

一、开展医务人员禽流感防治知识培训,使各级各类专业人员掌握人感染禽流感防治知识,掌握治疗和防护技能。

二、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人感染禽流感防治健康教育宣传,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食用无明原因死亡的禽类动物,接触、解剖家禽、家畜及制品后要彻底洗手。发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要利用广播、电视进行大力宣传,避免造成恐慌,使人民群众能够正确认识和科学防治禽流感疫情。

三、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加强人禽流感疫情的监督、监测,从事禽类宰杀、销售的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手套及口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采购、加工和销售病、死禽类,所有禽类产品必须检疫检验合格才能销售。

四、与上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清理环境、消毒、灭蝇等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五、加强物质储备和保障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保障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六、各医疗单位医务人员要加强对住院患者中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的重点关注,可疑病例要及时报告院防疫科相关人员,以便及时上报,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七、全力参与禽流感疫情处置

一旦发生禽流感疫情,应急办应及时与畜牧部门联系,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禽流感对人的感染;对与疫禽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防止疫情的扩散;开展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疫情监测,1

做好禽类饲养、运输、宰杀、销售人员的重点监测工作。

一旦发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办立即启动本预案,各专业组各司其职、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立即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全院各科室和人员无条件服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和岗位,认真工作,严格遵守规程,严禁擅离职守。在县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工作。

第四章 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疫情监测工作的组织与分工

XX卫生院在县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全片区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二、疫情的监测和报告

(一)对密切接触禽类的高危人群、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特别是住院的呼吸道感染病例,按照《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流感监测方案的通知》开展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发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应适当扩大监测地区范围和标本采集数量;立即电话报告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并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二)片区各医疗单位医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医生,发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应立即向XX中心卫生院应急办报告,应急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出疾控人员到现场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同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

第五章 疫情的处理与控制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处理,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积极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减少病人的原则。一旦有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各应急专业组要加强防治技术指导,疾控、卫生监督、医疗救治三个专业组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疫情处理和控制工作。

一、病人的救治

疫情发生后,XX中心卫生院应急办应立即快速反应,派出各应急专业组,带好必须医疗器材、药品和防护用品等迅速赶赴现场展开工作,根据上级指示,确定专门医疗机构收治禽流感病人。医院要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和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应急办随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病人收治情况。

二、协助、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

流调专业组人员要积极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好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工作;消杀灭专业组人员及 2

时做好疫点或疫区的消毒处理工作;对现症病人实行就地治疗、就地隔离、就地报告;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留察7天,必要予以隔离;在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内,开展疑似病例的搜索;开展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暴露因素的调查;确定疫点、疫区范围,并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

三、卫生监督和健康教育

卫生监督专业组人员要加强疫情发生地的食品、饮水卫生监督力度,加强禽类宰杀及食品超市、商场禽类产品销售的监督管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对疫点、疫区应急处置和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第六章

责任追究

一、突发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结束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经验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根据评估结果,对在突发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本预案由XX中心卫生院应急办编制,在实际演练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修改。

附件:

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

为了判定和处理禽流感的密切接触者,对其进行及时、科学的医学观察和管理,预防控制禽流感疫情在人群间的发生和传播,根据目前对禽流感的初步认识,制订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

一、判定标准

(一)禽流感病或死禽密切接触者

1.饲养、贩卖、屠宰、加工病禽或死禽的人员;

2.捕杀、处理病或死禽,未按相应规范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 3.直接接触病或死禽及其排泄物、分泌物等其他相关人员。

(二)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与出现症状后的病例或疑似病例共同生活、居住、护理或直接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和体液的人员。

二、处理原则

(一)医学观察期限暂定为7天(参照人流感潜伏期,自最后接触病禽、死禽或确诊病例、疑 3

似病例之日算起),观察期间不限制医学观察对象的活动,但观察对象活动范围需在动物禽流感疫区范围内(疫点周围半径3公里)。

(二)告知禽流感的临床特点、传播途径及相关防治知识。

(三)观察期间,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人员每日对密切接触者测试1次体温,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填写《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并按《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统计日报表》每日上报到县级疾控机构。各级疾控机构每日按《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每日统计汇总表》汇总,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每日12时将前一日的情况汇总上报卫生部。

(四)对出现异常临床表现(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等症状)的,应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见《人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并按照《人禽流感诊疗方案》进行诊断治疗。

(五)当出现禽流感疫情在人与人之间传播时,对密切接触者应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乡镇突发应急预案【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广东省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促进广东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提供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台风、严寒、高温、雷电、灰霾、冰雹、大雾、大风、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赤潮等海洋灾害,重大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交通运输事故,工矿商贸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涉及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广东省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把预防危害性突发公共事件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中心环节,防患于未然;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应急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在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提高各级人民政府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的能力,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平战结合,协同应对。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重视提高广大群众的危机意识,依靠公众力量,充分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要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进和提高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的技术与手段,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专业化水平和指挥能力,完善决策执行机制,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6应急预案体系

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广东省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省人民政府应对各类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订的应急预案。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订的预案。

(4)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订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县(市、区)、镇人民政府制订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5)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应急预案。

(6)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订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省政府是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省长的领导下,由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省政府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省政府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设立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应急委员会),作为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省府办公厅内设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3工作机构

省应急委员会对外下设5个应急指挥机构:省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省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省防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省各应急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按照省应急委员会的部署和要求,落实本系统内各项应急措施。

2.4地方机构

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2.5专家组

省政府和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预警级别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可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四级预警,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1.2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相关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应立即如实向省政府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及其先期处置的相关情况,要在事件发生后的两小时内报省政府应急办,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并及时反馈后续处置情况。

3.2.2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或者省有关部门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2.3应急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省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省政府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多个省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3.2.4应急结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使社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保险监管部门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理赔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3.3恢复重建根据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3.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要求,根据平战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4.1人力资源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防洪抢险、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地质、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及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增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4.2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要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广东省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救援,并指导和协助当地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运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事故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治安维护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4.10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或协调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1科技支撑

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广东省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乡镇突发应急预案【篇6】

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街道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按照建立“全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运行机制的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实行属地和条块管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和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成立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各村、社区为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单位,负责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并协助监控和管理。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在地社区村及有关部门应立即作出反应,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迅速协助做好救助和控制。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出现下列情况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20人以上的;

(二)一次食物中毒有人死亡的;

(三)引起中毒食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四)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五)其它可能造成社会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一)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本街道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组长或副组长宣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的命令;

3、协助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1、协助负责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协助组织建立和管理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听取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评估和应急处理建议、处理措施;

2、贯彻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助协调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协助汇总事故情况;

5、负责完成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五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市医院负责牵头,有关部门配合,院长任组长。协助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搜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低到最低程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街道党政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根据事故情况,协助协调,组织事故发生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部门安排应急药品和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事故调查组:由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协助事故调查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防范意见,并及时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5、善后处理组:由街道司法所和事故发生地社区居委会负责,事故所在地社区居委会主任为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6、各工作小组的参加部门,由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确定。其它街道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根据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要求,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与支持。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通过区卫生监督防疫部门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五、事故应急措施

(一)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当地社区居委会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由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接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几个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社区居委会、有关部门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助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未发生事故的社区居委会,要按照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调度,参加做好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六、信息发布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应征得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后,由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向社会统一发布。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七、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1、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协助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处理,协助做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理工作。

2、卫生部门负责建立应急医疗卫生队伍和和医疗救治,加强应急

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的处理的演练。

(二)物资保障

街道办事处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全力抢救事故伤亡人员。

(三)信息保障

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八、其它事项

(一)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二)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乡镇突发应急预案【篇7】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地控制和迅速消除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忧患意识,切实肩负培养健全儿童的历史使命,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层层追究的工作职责,真正立足于防止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危害,力保学校平安。

二、预案所包括的主要内容;

1、道路滑坡事故;

2、洪汛灾害事故;

3、房屋垮塌致伤;

4、火灾、雷击、电伤事故。

5、地震灾害事故。

三、处理地质灾害事故领导机构及相关组织:

1、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2、设立:

现场应变队:xx

护送队:xx

护理队: xx

安抚队: xx

物资经费保障队:xx

应急指挥协调:xx

事故调查报告人:xx

材料收集整理人:xx

注:每队排在第一位的人为该队的负责人。

四、灾害判断与定性:

1、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初步判断,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领导小组如不能确定事故类型,可商请卫生、查验并作出初步判断,再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学校、医院不能准确判断性质的事故,需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并通过高级手段才能确定性质的`事故应迅速上报,领导小组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发展。

五、应急程序及其职责:

预案一旦启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各就其位,各司其职。

1、应急队迅速到达事故现场,保护现场,维持秩序,疏导人员。

2、护送队将受害人立即转移到医院。

3、护理队随伤病员到救治场所协助医务人员进行治理。

4、安抚队在清场后对家长进行安排抚慰,阻止家长扩大事态或纠缠取闹。

5、物质经费供队将救治所需钱物送到现场以保障事故应急用。

6、事故调查报告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查询清楚,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确定上报级次和单位,并负责将事故处理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7、材料收集整理人收集整理事故相关的文字材料,装档保存备查。

六、事故的报告及相关事宜:

1、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或相关部门协同下对其性质定性,决定向谁报告,怎样报告,个人不得私自定性宣传,以妨碍故的处理和错误的导向。

2、应急队的相关组织一旦启动预案,切实履行职责,如果因失职引起救治不力,影响极大的要追究其责任;如对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根据情况予以赔偿。

3、各村小学校出现的重大事故,将由所在学校的领导小组成员依照本预案的程序负责组织实施。

乡镇突发应急预案【篇8】

一.突发事件应急报告

乡村卫生院所医务人员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卫生院报告:卫生院应迅速进行核实,并在1小时内报告卫生局和疾控中心,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二.应急处置

1.院应急办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卫生事件的处理,采取疫情控制。医疗救治组根据院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

2.院应急领导小组靠前指挥,及时向卫生局及其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3.防疫防护组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对传染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严格要求进行转诊,对疫区疫点进行卫生处理,应急疫苗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及其他事件的报告。

4.后勤保障组及时准确了解救援一线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及时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应急响应结束时做好居民及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恢复正常性工作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