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为大家推荐一篇网络上的好文“一卡通方案”。人生每个时段都需要规划,规划永远不会迟到,规划是终生的,当我们准备推行一个新项目。我们要提前做好一份方案,方案中必须妥善安排好我们每个人的行动。请尽情阅读并参考这篇文章!
根据xxx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xxx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财发〔20xx〕8号)文件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此项自查工作,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为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成立了xxx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目标、范围和内容。
二、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
我镇组织财政所、民政办、农业中心、卫计办、扶贫办等部门的相关人员领会上级文件要求后,通过研讨确定开展此项工作的程序。首先,涉及到附件1中33项资金的部门根据资金文件等资料与财政所共同清理项目资金,并与主管部门联系核对统计的项目及资金后,将入户表(附件3)分年度、分项目、分村组打印给村;二是召开了村干部、机关全体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会上学习了上级文件以及本镇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讲解了附件1-3表的填写,强调了必须逐家逐户核实,自查面达到100%,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自查自纠台账和找发放对象签字,按时上报自查自纠台账。
三、自查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户,应享受补贴6948户,应发补贴资金277.11万元,实际享受补贴6949户,实发278.13万元。存在的问题:超范围(集体机动地)发放1.02万元,部分农户退回或村垫交财政所,财政所已上缴市财政局。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二)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户、应享受补贴990户、应发补贴资金2.54万元,实际享受补贴990户、实发2.54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三)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51人、应发补贴资金1.66万元,实际享受补贴51人、实发1.11万元。未发0.55万元,未发原因是财政局在20xx年底收回5520元指标未拨款,我镇现正在申请办理中。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四)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户、应享受补贴60户(市拨107.5万元:C级危房改造10户,每户1.1万元补助;D级危房改造28户,每户2万元补助;无房户危房改造12户,每户2万元补助,三类对象危房改造10户,每户1.1万元)、应发补贴资金107.5万元,实际享受补贴50户、实发91万元,未发16.5万元,未发原因是三类对象危房改造还未完成改造任务,待上级对该10户组织验收检查后,直接兑付到各补助对象。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五)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4人、应发补贴资金0.24万元,实际享受补贴4人、实发0.24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4人、应发补贴资金0.06万元,实际享受补贴4人、实发0.06万元。无问题。
(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农村及城镇特困):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3646人次、应发补贴资金225.9万元,实际享受补贴3646人次、实发225.9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030人次、应发补贴资金125.68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030人次、实发125.68万元。市拨125.9万元,未发0.22万元,由于1人死亡不应享受2184元,此款已退回财政局。无问题。
(七)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项目:(农村及城镇低保):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405人次、应发补贴资金73.35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405人次、实发73.35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564人次、应发补贴资金64.3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564人次、实发64.33万元。市拨64.4万元,未发0.07万元,由于1人死亡不应享受700元,此款已退回财政局。无问题。
(八)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221人、应发补贴资金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221人、实发3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九)优抚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065人次、应发补贴资金192.3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065人次、实发192.33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511人次、应发补贴资金92.02万元,实际享受补贴511人次、实发92.02万元。无问题。
(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92人次、应发补贴资金8.78万元,实际享受补贴92人次、实发8.78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2人次、应发补贴资金4.1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2人次、实发4.1万元。无问题。
(十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2952人次、应发补贴资金24.81万元,实际享受补贴2952人次、实发24.81万元。市拨24.82万元,未发0.01万元,由于1人死亡不应享受100元,此款已退回财政局。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764人次、应发补贴资金10.6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764人次、实发10.66万元。市拨10.71万元,未发0.05万元,由于3人死亡不应享受540元,此款已退回财政局。存在的问题:xxx镇松明村5组黄贞修因死亡超发3个月补贴资金300元,镇残联正在做其家属思想工作予以退回镇财政。
(十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481人次、应发补贴资金7.6万元,实际享受补贴481人次、实发7.6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236人次、应发补贴资金4.94万元,实际享受补贴236人次、实发4.94万元。无问题。
(十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696人、应发补贴资金66.82万元,实际享受补贴696人、实发66.82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十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29人、应发补贴资金21.47万元,实际享受补贴29人、实发21.47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十五)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5人、应发补贴资金0.48万元,实际享受补贴5人、实发0.48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十六)成都市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3555人次、应发补贴资金98.8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3567人次、实发99.07万元。市拨99.49万元,未发0.42万元,由于2人死亡不应享受4200元,此款已退回财政局。存在的问题:xxx镇井田村10组蒋声琼因死亡超发12个月补贴资金2400元,镇民政办正在做其家属思想工作予以退回镇财政。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731人次、应发补贴资金47.8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731人次、实发47.83万元。无问题。
(十七)困境儿童生活补贴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96人次、应发补贴资金4.2万元,实际享受补贴96人次、实发4.2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0人次、应发补贴资金0.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0人次、实发0.3万元。无问题。
(十八)农村扶贫开发专项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491人309户、应发补贴资金39.8万元(20xx年扶贫精准到户资金33.2万、20xx年精准到户6万元、20xx年安全饮水0.6万元),实际享受补贴490人308户、实发39.72万元。未发0.08万元,未发原因是20xx年精准到户项目1人1户死亡无法实施,已退回财政局精准到户资金0.08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十九)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度(20xx年的项目),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5人、应发补贴资金1.1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5人(市打卡6750元,镇打卡4500元)、实发1.13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四、全面整改
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问题台账,由分管领导牵头,部门逐一整改到位,纪委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并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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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我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中存在的违规代管、扣留“一卡通”,拖延发放、滞留资金,贪污挪用、虚报冒领,资金分配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治理,全面摸清“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2017年至2018年5月底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生态效益林补贴、低保救助金、优抚金、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改善补助资金等29项民生资金的“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发放情况。
(二)治理内容
1.全面清理“一卡通”办理、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核实每户有几张卡,如何保管使用,是否存在他人代为保管等问题。
2.逐户核查群众应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生态效益林补贴、低保救助金、优抚金、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改善补助资金等29项民生资金到人到户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是否存在漏报、错报、重复领取等突出问题。
3.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4.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采取全面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结合、全面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并举的方式进行,实现“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监督检查全覆盖,通过发现问题、整改处理、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切实保障补贴资金发放对象精准、金额足、时速快、一卡通,资金安全高效、群众满意度高。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开展自查(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7月15日)。各村支部、村委会、乡级各单位及各站所办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狠抓落实,认真组织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务必每村每组、逐户逐人、一个不漏地摸清“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立即纠正、及时清退、追缴资金,并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表格,做好典型案例分析。
(二)组织重点检查(7月8日至7月20日)。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我乡将抽派人员,组织专门力量,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各村群众的“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兑现情况,以及各村自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及时公示公告(7月20日至8月20日)。自查和重点检查结束后,将对清理后的补助资金享受人员名单、资金项目、补贴金额等,分村在其辖区内进行公开公示。
(四)整改处理问题(7月15日至8月20日)。针对本次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一是各站所办要及时责令和督促相关问题村务必强化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
二是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对严重违法乱纪的,将予以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
(五)接受上级检查(7月20日至9月15日)。省、达州市组织检查组于7月下旬至9月中旬,对我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关注自查走过场、未反应问题、整改不到位、处理不及时、查处不力的地方。主要对各乡镇“一卡通”及补贴资金有关情况进行再次梳理,对自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处理、责任追纠等情况进行核查,促进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根据乡党委政府统一安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做好接受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村、各站所办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严格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服从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大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集中力量、时间,扎实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问题查找到位、治理到位。凡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将严格追责。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村、各站所办要加强协作配合与交流沟通,按照职能职责,协同开展工作,各相关站所办要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构建事前沟通、事中协作、事后反馈的良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专项治理扎实有序开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乡党委、政府成立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管。对本次专项治理反映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我乡将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固化有效措施,坚决推动制度执行,防止利用“一卡通”侵占惠民惠农资金等问题发生。建立检查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加强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兑现落实。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村必须在7月8日前将统计资料上报“一卡通”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后及时上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覆盖到“最后一公里”,根据省、市、区关于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相关要求,黄岩管理处多措并举,认真做 好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工作。
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财政、民政、经管、农技、社保、 计生、建管、中心小学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黄岩管理处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理清清理步骤,限期完成清理工作。先后召开了黄岩管理处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确保此项工作落地落实。
配强力量,强化进度。因“一卡通”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从各部门精挑细选出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勇于担当的同志4名进行集中清理,做到“五不漏”,清理情况由各村登记造册、农户签字确定后,以组为单位进行公示,确保“清卡”、“清种类”、“清资金”三步走到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步骤,推进有序。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把各项基础数据核准、核实。安排专人负责一个村基础信息表核实录入,并分发到各村开展进村入户核实,务必保证核实数据精确性、有效性。随后,各村将核实后数据再筛选、再细化、再核实,务必确保家底清、数据实。
反复核实,精确数据。管理处财政所牵头各责任单位,将各村核实后数据进行分类汇总,根据职能职责对 照台账对村、各单位的“一卡通”办理、管理、享受项目补贴和标准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并反复核对,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可靠、精确,真正做到一张大表台账清。
强化监督,严肃执纪。管理处纪委加强对各村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监督并抽查,设置“一卡通”专项清理投诉电话,鼓励群众检举反映惠民惠农领域问题线索,督促有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主动交代问题,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惠民惠农政策真正落地落实,让“一卡通”真正成为农民群众的“明白卡”“幸福卡”,让每一笔“造血钱”都“真扶贫”、“扶真贫”。
根据xxx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xxx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财发〔20xx〕8号)文件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此项自查工作,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为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成立了xxx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目标、范围和内容。
二、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
我镇组织财政所、民政办、农业中心、卫计办、扶贫办等部门的相关人员领会上级文件要求后,通过研讨确定开展此项工作的程序。首先,涉及到附件1中33项资金的部门根据资金文件等资料与财政所共同清理项目资金,并与主管部门联系核对统计的项目及资金后,将入户表(附件3)分年度、分项目、分村组打印给村;二是召开了村干部、机关全体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会上学习了上级文件以及本镇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讲解了附件1-3表的填写,强调了必须逐家逐户核实,自查面达到100%,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自查自纠台账和找发放对象签字,按时上报自查自纠台账。
三、自查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户,应享受补贴6948户,应发补贴资金277.11万元,实际享受补贴6949户,实发278.13万元。存在的问题:超范围(集体机动地)发放1.02万元,部分农户退回或村垫交财政所,财政所已上缴市财政局。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二)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户、应享受补贴990户、应发补贴资金2.54万元,实际享受补贴990户、实发2.54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三)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51人、应发补贴资金1.66万元,实际享受补贴51人、实发1.11万元。未发0.55万元,未发原因是财政局在20xx年底收回5520元指标未拨款,我镇现正在申请办理中。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四)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户、应享受补贴60户(市拨107.5万元:C级危房改造10户,每户1.1万元补助;D级危房改造28户,每户2万元补助;无房户危房改造12户,每户2万元补助,三类对象危房改造10户,每户1.1万元)、应发补贴资金107.5万元,实际享受补贴50户、实发91万元,未发16.5万元,未发原因是三类对象危房改造还未完成改造任务,待上级对该10户组织验收检查后,直接兑付到各补助对象。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五)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4人、应发补贴资金0.24万元,实际享受补贴4人、实发0.24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4人、应发补贴资金0.06万元,实际享受补贴4人、实发0.06万元。无问题。
(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农村及城镇特困):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3646人次、应发补贴资金225.9万元,实际享受补贴3646人次、实发225.9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030人次、应发补贴资金125.68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030人次、实发125.68万元。市拨125.9万元,未发0.22万元,由于1人死亡不应享受2184元,此款已退回财政局。无问题。
(七)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项目:(农村及城镇低保):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405人次、应发补贴资金73.35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405人次、实发73.35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564人次、应发补贴资金64.3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564人次、实发64.33万元。市拨64.4万元,未发0.07万元,由于1人死亡不应享受700元,此款已退回财政局。无问题。
(八)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221人、应发补贴资金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221人、实发3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九)优抚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065人次、应发补贴资金192.3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065人次、实发192.33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511人次、应发补贴资金92.02万元,实际享受补贴511人次、实发92.02万元。无问题。
(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92人次、应发补贴资金8.78万元,实际享受补贴92人次、实发8.78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2人次、应发补贴资金4.1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2人次、实发4.1万元。无问题。
(十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2952人次、应发补贴资金24.81万元,实际享受补贴2952人次、实发24.81万元。市拨24.82万元,未发0.01万元,由于1人死亡不应享受100元,此款已退回财政局。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764人次、应发补贴资金10.6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764人次、实发10.66万元。市拨10.71万元,未发0.05万元,由于3人死亡不应享受540元,此款已退回财政局。存在的问题:xxx镇松明村5组黄贞修因死亡超发3个月补贴资金300元,镇残联正在做其家属思想工作予以退回镇财政。
(十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481人次、应发补贴资金7.6万元,实际享受补贴481人次、实发7.6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236人次、应发补贴资金4.94万元,实际享受补贴236人次、实发4.94万元。无问题。
(十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696人、应发补贴资金66.82万元,实际享受补贴696人、实发66.82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十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29人、应发补贴资金21.47万元,实际享受补贴29人、实发21.47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十五)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5人、应发补贴资金0.48万元,实际享受补贴5人、实发0.48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十六)成都市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3555人次、应发补贴资金98.8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3567人次、实发99.07万元。市拨99.49万元,未发0.42万元,由于2人死亡不应享受4200元,此款已退回财政局。存在的问题:xxx镇井田村10组蒋声琼因死亡超发12个月补贴资金2400元,镇民政办正在做其家属思想工作予以退回镇财政。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731人次、应发补贴资金47.8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731人次、实发47.83万元。无问题。
(十七)困境儿童生活补贴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96人次、应发补贴资金4.2万元,实际享受补贴96人次、实发4.2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0人次、应发补贴资金0.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0人次、实发0.3万元。无问题。
(十八)农村扶贫开发专项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491人309户、应发补贴资金39.8万元(20xx年扶贫精准到户资金33.2万、20xx年精准到户6万元、20xx年安全饮水0.6万元),实际享受补贴490人308户、实发39.72万元。未发0.08万元,未发原因是20xx年精准到户项目1人1户死亡无法实施,已退回财政局精准到户资金0.08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十九)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度(20xx年的项目),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5人、应发补贴资金1.1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5人(市打卡6750元,镇打卡4500元)、实发1.13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四、全面整改
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问题台账,由分管领导牵头,部门逐一整改到位,纪委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并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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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工作总结
9、幼儿园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10、湖南省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实施方案近期重点任务与责任清单…
11、社区治理工作部署会讲话
12、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心得体会
背景
校园一卡通系统是校园信息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教学、科研、后勤、师生、商户、银行提供了集中统一的管理。对于提高学校现代化管理程度,推进信息化进程,为学生及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最终达到教务信息资源的整合与最大限度的共享;同时通过对学校及学生消费资金的数据流的分析及预测,来进一步的改善教育信息化管理的环境提供。
全面启动校园“校园一卡通”,将使校园网得到高效、合理的应用,用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加强学校信息管理,将学校建设成信息化、现代化的新校园,为新世纪增添新气息、树立新形象。在学校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互联网的21世纪,“校园一卡通”已成为数字化校园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学校管理现代化的标志。
校园一卡通系统适用于使用校园卡系统的校园内。持卡的用户主要是学校的学生以及教职工,也可以是临时的流动人员(如访问学者,函授生等等)。
校园卡主要具有储蓄、取款、消费、身份认证、个人信息查询等功能,其应用覆盖综合消费系统,包括收、缴费及各类款项支取,校内各类小额消费;以及信息查询系统,包括身份认证,门禁、考勤、图书借阅、计算机房上机、部门分项预算、科研课题、教学情况、学籍学分、课程成绩、管理信息查询及统计分析等。整个系统可与银行系统和校内原有的软件系统及学校管理信息系统有良好的衔接。
解决方案
本方案采用校园智能卡管理系统”实现智能卡一卡通系统,它集成智能识别、网络通讯、计算机和自动控制等高新技术成果,采用先进的智能卡(IC卡)技术和产品,用一张非接触式IC卡作为校园卡,代替出入证件和钞票,实现各种身份识别和电子支付功能。是一种安全可靠、方便快捷、统一规范的智能管理系统。
1、建立一体化的一卡通平台
以校园网为基础,建立“一卡通系统”的基础平台,该基础平台统一管理所有人员机构信息、卡片设备信息、控制台权限信息和帐套信息,为校园卡应用中的所有业务应用子系统提供共享数据访问服务。各业务应用子系统运行在该基础平台上,实现具体业务功能,如消费管理、门禁管理等。以后随学校规模的扩大和卡片功能的增加,只需随时增加子系统,不需再对平台进行扩充。
2、实现“一卡在手,走遍校园”
持卡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和电子钱包都作为统一的公用数据在全网上实时共享,做到一人一卡、一人一户,所有数据的变更都做到全网立即生效。
消费一卡通
持卡人可以在校区内任何消费网点刷卡消费,取代现金交易方式。包括:缴费、食堂、超市、餐饮、小卖部、浴室、洗衣、校内大巴、上机收费、图书借阅管理、医院的挂号收费管理、电控管理、水控管理,等等。所有商户都可以通过此方式收款、结算。
身份识别一卡通
用校园卡取代各种证卡(包括学生证、工作证、借书证/卡、医疗证、出入证等)和开门钥匙,实现校门、图书馆、实验室、宿舍楼、学生公寓等场合的的身份识别及刷卡开门。
与其它子系统的融合
平台预留的扩展接口实现与数字化校园建设中的其他MIS系统、OA系统的融合。实现与教务管理系统的对接,实现学生按学期的学籍注册管理,实现教学资源、生活设施的使用控制;实现与现有图书馆管理系统、电子阅览室等其它第三方子系统的对接连通,做到系统间无缝的紧耦合连接。
3、自助业务
借助自助终端设备,在校区内建立统一的校园自助系统。持卡人可实现银行卡的自助业务,如,自助修改密码、充值、转帐、挂失、查询,等等。为持卡人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
4、实现银校一卡通
银行卡、校园卡二者有效结合。一卡通中的校园卡可以在校园内通用,同时银行卡也可以在社会上通用,持卡人通过它可以在校园以外的地方进行电子货币结算,如:银行网点、银行ATM机、商场、宾馆、酒店等。
通过自助圈存实现银行卡—校园卡实时自助转帐功能。
5、实现财务统管
建设学校一卡通结算中心,对校区的所有商户实现统一结算和管理。一卡通结算中心配合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为学校财务管理提供更加科学、有效、安全、便捷的理财服务,实现学校的财务统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12号,以下简称中发12号文件)精神,我省出台了《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实施《条例》各项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持续深化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在各类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领域应用,全面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服务管理体系,保障工作开展。
1.建立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根据《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建立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协调机制、通报机制和考核机制,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名义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专题会议,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定期通报一卡通工作,协同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各市县政府按照琼府23号文件有关规定出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2.编制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规划。根据《条例》第五条规定,统筹规划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梳理工作要点,印发《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行任务和工作要点》,明确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考核任务指标,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完成时限:每年3月底前)
3.编制一卡通服务管理事项目录清单。根据《条例》第五条规定,各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全面梳理一卡通用卡事项,编制《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事项目录清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汇总报省政府或者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审定后予以公布。各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按照《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事项目录清单》分布实施,有序推进一卡通应用。为保证《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事项目录清单》的连续性和严肃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服务管理事项目录清单的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对服务管理事项调整1次。(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琼府23号文件明确的省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4.印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办法。根据《条例》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有关部门印发《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5.修订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规程。根据《条例》第七条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修订现行《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操作规程(试行)》,并联合财政、教育、交通、人行等部门印发《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规程》,作为落实《条例》第七条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卡的管理,规范社会保障卡日常业务经办流程,保障广大持卡人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二)扩宽服务对象,建设应用环境。
6.全民发放社会保障卡。根据《条例》第六条规定,结合拟印发的《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办法》和《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事项目录清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有关用卡部门,界定享有本省公共服务权益的人员,为本省户籍人员或者享有本省公共服务权益的其他人员发放社会保障卡。20xx年持卡人数达到860万,20xx年持卡人数达到910万,20xx年实现全民发放社会保障卡,为人人持有一张社会保障卡享有政府公共服务权益的目标奠定基础。同时,加快推进电子社会保障卡申领,为一卡通服务管理事项一网通办提供载体。(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医疗保障局、省残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7.逐步建立一卡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根据《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平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系统)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做好与码上办事平台的互通与协同,实现实体社会保障卡与电子社会保障卡(码)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协调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一卡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为一卡通应用提供系统和数据支撑。20xx年底,初步与财政、公安、交通、大数据管理等部门建立一卡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20xx年底与发展改革、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一卡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8.优化一卡通应用环境。根据《条例》第四条规定,各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优化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环境,加快部署实体社会保障卡读卡设备、电子社会保障卡扫码设备、智能机建设,为一卡通应用提供应用环境支撑。(牵头单位:琼府23号文件明确的省直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限:按照琼府23号文件要求分阶段实施)
10.逐步实现一卡通服务管理事项一网通办。根据《条例》第九条规定,加快实现人社系统一卡通办;各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以电子社会保障卡为载体,与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对接,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事项的网上受理和办理,逐步实现一网通办。(牵头单位:琼府23号文件明确的省直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限:按照琼府23号文件要求分20xx年和20xx年实施)
11.推动一卡通服务管理事项本省跨地区办理和跨省办理。根据《条例》第十条规定,结合拟公布的《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事项目录清单》,各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一卡通服务管理事项的相关业务系统改造,力争实现一卡通服务管理事项本省跨地区办理,推动实现一卡通服务管理事项跨省办理。(牵头单位:琼府23号文件明确的省直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限:按照琼府23号文件要求分20xx年和20xx年实施)
(三)建立制度体系,保障用卡无忧。
12.建立一卡通安全保障体系。根据《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规定,加强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平台、各类密钥载体、终端设备等安全管理。建立网络安全体系和监测机制,加强内控建设,确保社会保障卡卡片、信息、资金等安全。(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医疗保障局、省大数据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13.出台违反一卡通行为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根据《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拟公布的《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事项目录清单》基础上,评估违反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事项相关行为严重性,建立《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失信事项(行为)目录清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出台违反一卡通服务管理规定行为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医疗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14.加大一卡通法规执行力度。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对即将印发的《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办法》细化相关规定,加大一卡通法规执行力度,对于各部门存在不实施服务管理事项目录清单、重复发卡、拒绝用卡、泄露信息等情况,经核实认定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移交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予以处分;对于存在严重违法信息泄露、伪造变造买卖社会保障卡、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社会保障卡等相关情况,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针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单位《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工作难点及存在问题。(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限:长期)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15.建立一卡通宣传体制机制。根据《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加大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宣传,将20xx年打造成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法治化推进年、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宣传年。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设宣传专栏、解读条文等形式,对《条例》颁布实施、贯彻落实情况、社会效果反响、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行应用知识等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宣传,让群众了解《条例》,熟悉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知识。各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把握宣传口径,注意收集掌握舆情动态,针对社会反应及时释疑解惑,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宣传部、琼府23号文件明确的省直其他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限:长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各市县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重要性,按照工作任务要求,转变观念、创新思维,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实施工作,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全面应用。(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琼府23号文件明确的省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二)加强协同合作,确保有序过渡。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涉及领域广,覆盖部门多,工作量大,各市县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增进共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争取多方支持,及时协调解决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社会保障卡与各类民生服务卡之间的平稳过渡,最终实现多卡合一。(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琼府23号文件明确的省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三)加强督导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各市县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围绕落实《条例》和本方案,紧扣时间节点,及时跟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定期开展专项督导考核,汇总情况上报省政府。(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琼府23号文件明确的省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着力厚植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发展沃土,近日,我市正式印发《连云港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利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社会保障卡线上线下融合应用,建立共建共享共用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新格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据介绍,社会保障卡面向社会公众发行,具有法定身份证件效力并加载金融功能,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政务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近年来,市人社部门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全面发行和广泛应用,在资金、设施、应用、宣传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投入,全市目前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520万,人口覆盖率超过98%。
根据《实施方案》, 一卡通工程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实现人社领域全业务用卡、加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用卡、落实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推动各项公共资金发放进卡、实现交通出行一卡通、推进文化旅游一卡通、支持就医购药一卡通、开通酒店住宿登记用卡、升级机关楼宇一卡通、推动校园一卡通、探索智慧园区、智慧社区一卡通、拓展金融科技服务等。
《实施方案》明确,要按照统一规范、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应用场景建设的难易度和社会需求度,成熟一项,实施一项,有序拓展一卡通应用范围,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即20xx年,全面梳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明确重点推进的一卡通专项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照应用目录逐项分解制定配套任务和工作措施,推动重点任务和高频应用先行先试。年底前一卡通应用目录总体进度不低于50%。第二阶段即20xx年,基本完成一卡通工程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拓展一卡通应用范围,一卡通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得到大幅提升。年底前一卡通应用目录总体进度不低于80%。第三阶段即2023年,全面完成一卡通应用目录,积极拓展跨地区一卡通应用,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实现都市圈内教育、医疗、文化等优质服务资源社会保障卡一卡共享、同城待遇要求,推动我市社会保障卡在长三角地区更多民生领域一卡通。
市人社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一卡通工程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的重要举措,将充分考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用卡体验,不断提高公众对社会保障卡的认知度和满意度,让群众的社会保障卡用得经常、用在日常,使社会保障卡真正成为港城居民的交通卡旅游卡就诊卡金融卡消费卡等,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我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中存在的违规代管、扣留“一卡通”,拖延发放、滞留资金,贪污挪用、虚报冒领,资金分配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治理,全面摸清“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2017年至2018年5月底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生态效益林补贴、低保救助金、优抚金、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改善补助资金等29项民生资金的“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发放情况。
(二)治理内容
1.全面清理“一卡通”办理、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核实每户有几张卡,如何保管使用,是否存在他人代为保管等问题。
2.逐户核查群众应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生态效益林补贴、低保救助金、优抚金、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改善补助资金等29项民生资金到人到户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是否存在漏报、错报、重复领取等突出问题。
3.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4.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采取全面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结合、全面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并举的方式进行,实现“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监督检查全覆盖,通过发现问题、整改处理、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切实保障补贴资金发放对象精准、金额足、时速快、一卡通,资金安全高效、群众满意度高。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开展自查(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7月15日)。各村支部、村委会、乡级各单位及各站所办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狠抓落实,认真组织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务必每村每组、逐户逐人、一个不漏地摸清“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立即纠正、及时清退、追缴资金,并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表格,做好典型案例分析。
(二)组织重点检查(7月8日至7月20日)。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我乡将抽派人员,组织专门力量,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各村群众的“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兑现情况,以及各村自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及时公示公告(7月20日至8月20日)。自查和重点检查结束后,将对清理后的补助资金享受人员名单、资金项目、补贴金额等,分村在其辖区内进行公开公示。
(四)整改处理问题(7月15日至8月20日)。针对本次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一是各站所办要及时责令和督促相关问题村务必强化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
二是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对严重违法乱纪的,将予以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
(五)接受上级检查(7月20日至9月15日)。省、达州市组织检查组于7月下旬至9月中旬,对我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关注自查走过场、未反应问题、整改不到位、处理不及时、查处不力的地方。主要对各乡镇“一卡通”及补贴资金有关情况进行再次梳理,对自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处理、责任追纠等情况进行核查,促进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根据乡党委政府统一安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做好接受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村、各站所办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严格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服从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大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集中力量、时间,扎实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问题查找到位、治理到位。凡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将严格追责。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村、各站所办要加强协作配合与交流沟通,按照职能职责,协同开展工作,各相关站所办要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构建事前沟通、事中协作、事后反馈的良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专项治理扎实有序开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乡党委、政府成立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管。对本次专项治理反映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我乡将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固化有效措施,坚决推动制度执行,防止利用“一卡通”侵占惠民惠农资金等问题发生。建立检查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加强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兑现落实。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村必须在7月8日前将统计资料上报“一卡通”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后及时上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覆盖到“最后一公里”,根据省、市、区关于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相关要求,黄岩管理处多措并举,认真做 好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工作。
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财政、民政、经管、农技、社保、 计生、建管、中心小学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黄岩管理处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理清清理步骤,限期完成清理工作。先后召开了黄岩管理处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确保此项工作落地落实。
配强力量,强化进度。因“一卡通”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从各部门精挑细选出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勇于担当的同志4名进行集中清理,做到“五不漏”,清理情况由各村登记造册、农户签字确定后,以组为单位进行公示,确保“清卡”、“清种类”、“清资金”三步走到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步骤,推进有序。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把各项基础数据核准、核实。安排专人负责一个村基础信息表核实录入,并分发到各村开展进村入户核实,务必保证核实数据精确性、有效性。随后,各村将核实后数据再筛选、再细化、再核实,务必确保家底清、数据实。
反复核实,精确数据。管理处财政所牵头各责任单位,将各村核实后数据进行分类汇总,根据职能职责对 照台账对村、各单位的“一卡通”办理、管理、享受项目补贴和标准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并反复核对,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可靠、精确,真正做到一张大表台账清。
强化监督,严肃执纪。管理处纪委加强对各村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监督并抽查,设置“一卡通”专项清理投诉电话,鼓励群众检举反映惠民惠农领域问题线索,督促有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主动交代问题,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惠民惠农政策真正落地落实,让“一卡通”真正成为农民群众的“明白卡”“幸福卡”,让每一笔“造血钱”都“真扶贫”、“扶真贫”。
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堵塞监管漏洞,从制度上防止腐败滋生,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按照省、州、县要求,现就实施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结合县住建工作实际,制定一卡通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方便群众、规范管理、不重不漏、防治腐败的原则,以社保卡为载体,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整合集中。加快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实现补贴资金发放全过程监管,建立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社保卡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
二、发放范围
一卡通系统中涉及住建局的惠民资金2项,一卡通系统中涉及住建局的惠民资金2项,即20xx年新居建设及县级补助贫困户建房项目。
三、发放标准
(一)新居建设:补贴金额3-6万元,计划兑现458户,共计2181万元。
(二)援藏及县级补助贫困户建房项目:补贴金额5万元,计划兑现429户,共计2145万元。
四、实施步骤
(一)明确补贴对象。县住建局与各乡镇按照资金项目,确定补贴对象名单、身份证号、标准、发放时间等信息。通过一卡通系统比对补贴对象信息,补充完善社保卡卡号等信息。
(二)完善发放手续。及时补充完善信息,与县信用社签订《补贴资金发放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事项、发放时间、信息反馈、资金监管、对账办法等双方的职责与义务。按照发放时间,及时向信用社提供核对准确的补贴对象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社保卡号、发卡银行名称、补贴项目名称、补贴金额、发放时间等。
(三)统一发放资金。采用授权支付方式,由县住建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预算安排,及时向县财政局申报授权支付用款计划;财政局审核用款计划后,住建局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信用社,再由信用社及时划入补贴对象的社保卡账户。信用社不得在补贴资金发放业务中额外收取费用。
(四)时间安排
结合实际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20xx年12月31日前,实现到人到户的涉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政治纪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围绕从源头上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担当,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分工,密切配合,有序推动。确定代屿负责住建局一卡通工作,电话号码为。住建局负责发放项目确定、对象认定、标准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三)建立协调机制。住建局要与各乡镇、财政、信用社加强联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突出发放管理。严格要求,资金必须发放到对象本人的社保卡账户。乡、镇、村、社区干部不得强制收集和代管补贴对象社保卡,不得代为领取和强行索取补贴资金。定期公示发放的信息,给发放对象发送信息,实现公示信息与短信到账信息的双向验证。
(五)推动信息共享。要打破信息壁垒,因地制宜推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补贴资金发放进行全程监管。建立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核查机制,定期或根据业务需要,进行数据核查比对,数据信息共享,加强对象资格前端审核,形成录入、审核、预警、查询、公示、拨付、发放一体协同、共享共治的监督管理体系。
(六)搞好宣传培训。根据实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解读社保卡一卡通真个,普及社保卡应用知识,介绍使用方法,提升群众知晓度,提高办卡、补卡、用卡主动性,拓宽咨询、投诉、监督渠道。加大业务培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社保卡一卡通经办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