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的寻找希望,这才是真正的希望。
最终能幸存下来的人,既不是强者也不是智者,而是能适应变化的人。
没有人会因为运气入学,你能入学是因为你是超高校级的希望,打破一切黑暗的希望。
运只存在幸运与不幸这两种。
两者之间可不存在普通这个概念。
这名为运的元素,就在那个人被上帝创造的瞬间,已经成为了他自身的一部分。
这就是命运也就是命中之运哦。
说到这里,我想你应该明白了吧?
我们要在绝望中寻找希望。
那么,大家贵安。我们......来世再见吧!
不仅是希望,绝望也会很多吧,虽然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但是我们的未来是属于自己的,再也不会拱手让人了!
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著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一天一天的满足,即一天一天的堕落,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在事实上,亡国一次,即添加几个殉难的忠臣,后来每不想光复旧物,而只去赞美那几个忠臣;遭劫一次,即造成一群不辱的烈女,事过之后,也每每不思惩凶,自卫,却只顾歌咏那一群烈女。
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著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一天一天的满足着,即一天一天的堕落着,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在事实上,亡国一次,即添加几个殉难的忠臣,后来每不想光复旧物,而只去赞美那几个忠臣;遭劫一次,即造成一群不辱的烈女,事过之后,也每每不思惩凶,自卫,却只顾歌咏那一群烈女。彷佛亡国遭劫的事,反而给中国人发挥两间正气的机会,增高价值,即在此一举,应该一任其至,不足忧悲似的。自然,此上也无可为,因为我们已经借死人获得最上的光荣了。沪汉烈士的追悼会中,活的人们在一块很可景仰的高大的木主下互相打骂,也就是和我们的先辈走着同一的路。
女人的体力本来就柔弱,所以,通常她们都喜欢手臂大的壮汉。
没有什么比辩才更能引起女人的兴趣了。可怜的女人,她们完全不明白一个能听话的男友比一个能说话的男友,不知要强多少倍。
女人是男人前程上的一大障碍。爱上一个女人,想再做什么事情就不容易了。要便利地爱上一个女人,不受她的一点妨碍,那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结婚。
人并不是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
上帝创造了男人是为了使他孤独,而创造女人是为了让他更孤独。
要是有人追求,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不是飘飘然的。正因为这样,女人才会那么迷死人。
摧残爱情的方式很多,不过连根拔起的狂风暴雨,却是借钱。
一个姑娘爱上一个男子的时候,决不会看出他的缺点来。
获得爱情你可以随便用什么办法,而保持爱情却需要智慧。
爱情应当山盟海誓,只有专一的忠贞不渝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
有了自己的房子,未婚女子就像是凭空小了几岁,又有耐心慢慢地挑选爱人了。一男向一女征询意见:我们先租房子住,结了婚攒了钱再买房子吧?女答:那我还不如先租丈夫呢。
漂亮是女人的通行证一句老话而已,也算颠扑不破的真理。明明是糖衣炮弹,最后也不见得赢得美人归,但就是死心塌地讨好她。而那些缺乏视觉效果的女子尽管有的明明是良药,因为苦口,男人常常下不了决心娶她。
婚姻是一把伞。有了它,风雨烈曰时自然舒适无比,但更多平平淡淡的天气里,多了一把伞难免是累.
女人问你爱我吗?男人答我喜欢你。男人问你为什么不接受我?女人答你能找到比我更好的。看来男女之间喜欢用近义词,不过是香蕉外面多加了一层皮,或者棉花里面藏着一根针。
妻子如衣服流行如此变幻,衣服的开销曰渐昂贵;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但它毕竟是女人最大的买方市场。
相爱时,男人把女人比作星辰飞鸟天使等等与天空有关的事物;恩断情绝时,男人把天空据为己有,把爱过的女人放回到地面上去。
老夫老妻越长越像。有人说因为他们相爱。但医生说,起因是朝夕相处,饮食结构相同,作息规律同步。同一棵树上的树叶也是越长越像的。
大龄未婚男女像是坐巴士坐过了站。有时是因为巴士上的座位太舒适了,简直不愿下车;有时是因为不认识自己该下的站台。终身不结婚的男女呢?他们是巴士司机。
从青梅竹马能一直顺利地走到花前月下,简直是奇迹。就像当初打算从北京走路去广州,一路上总有诱惑的声音:上车吧。你的脚很难再一往无前。
我很忙听到这句话时,父母担心的是孩子的身体健康;朋友心想这哥们儿事业有成;妻子马上觉得自己家务的担子重了;女朋友流泪了,她开始意识到自己在他心目中的位置不一定有他的事业重要,甚至简直就是一个分手的信号或借口。
一群人在讨论现代做什么事最冒险?登山滑翔极限运动说什么的都有。其实,感情才是最大的冒险,而且在任何时代都如此。因为种种冒险行为大不了一死,但感情的折磨却让人生不如死。
示爱者是动物,被爱者是植物。如果爱被拒绝,离开的当然是动物,因为植物是不会生出脚来跑路的。
许美静有一首歌叫《你抽的烟》,写一个痴情女子跑遍小镇去买他抽的烟。电影《人约黄昏后》里,女鬼站在梁家辉的身后问小店员:有ERE香烟吗?还有手指淡淡烟草味道,记忆中爱的味道。为什么总是烟,而不是别的更能唤起女人的缅怀?只有一种解释:男人对香烟牌子的专一对应了女人对爱情的专一。
钱钟书,原名仰先,字哲良,字默存,号槐聚,曾用笔名中书君,zg现代著名作家、文学研究家,以小编看来,钱钟书是一位伟大的作家,他负责过《毛泽东选集》的英文版翻译工作,而其《围城》被誉为现代最伟大的小说之一,还有很多著作受到学术各界的好评,还担任zg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把其一生都献给了国家,其著作当中不乏其经典的语录,下面大家来一起欣赏钱钟书老先生的经典语录,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钱钟书曾经说过:有一种人的理财学不过是借债不还,所以有一种人的道学,只是教训旁人,并非自己有什么道德。
钱钟书曾经说过:有种人神气活见,你对他恭维,他不推却地接受,好像你还他的债,他只恨你没有附缴利钱。另外一种假作谦虚,人家赞美,他满口说惭愧不敢当,好象上司纳贿,嫌数量太少,原壁退还,好等下属加倍再送。
钱钟书曾经说过:做文章时,引用到古人的话,不要引用号,表示辞必己出,引用今人的话,必须说我的朋友这样你总能招揽朋友。
钱钟书曾经说过:为别人做传记也是自我表现的一种;不防加入自己的主见,借别人为题目来发挥自己。反过来说,作自传的人往往并无自己可传,就逞心如意地描摹出自己老婆、儿子都认不得的形象,或者东拉西扯地记载交游,传述别人的轶事。所以,你要知道一个人的自己,你得看他为别人做的传。自传就是别传。
钱钟书曾经说过:不料你的见识竟平庸到可以做社论。
钱钟书曾经说过:人怕出名啊!出了名后,你就无秘密可言。甚么私事都给采访们去传说,通讯员等去发表。这么一来,把你的自传或忏悔录里的资料硬夺去了。将来我若作自述,非另外捏造点新奇事实不可。
钱钟书曾经说过:你不会认识我,虽然你上过我的当。你受我引诱时,你只知道我是可爱的女人、可亲信的朋友,甚至是可追求的理想,你没有看出是我。只有拒绝我引诱的人,像耶稣基督,才知道我是谁。
经典语录:只与同好争高下,不跟白痴论短长
1、成熟不过是善于隐藏,沧桑不过是无泪有伤。
2、所有关系变淡的原因,一个不说,一个不问;一个孤独,一个不理。在时间的流逝中,渐渐的我们都在改变,没有了之前时时刻刻味道了;衣不如新,人不如旧。
3、见过一个人最好的一面然后喜欢,叫做心动;见过一个人最差的一面依然喜欢,叫做爱情。
4、比等待更难受的是,你连自己在等什么都不知道。
5、我也是个复杂的动物,嘴上一句带过,心里却一直重复。
6、一切都会过去,明天各人又将各奔前程。生命无所谓长短,无所谓欢乐哀愁,无所谓爱恨得失。一切都要过去,像那些花,那些流水。
7、你之所以觉得累,不过是因为想要的太多,努力的太少。
8、有你的夏天,是裙摆,是衬衫,是晚上的风。没有你的夏天,是回忆,是人海,是苦涩的汗。
9、别等伤了再去安慰,忽冷忽热谁受得起;别等离开了才知道珍惜,这世界无法制造后悔药;别等心碎了再拿歉意拼凑,碎了的心无法重新愈合;别等人都不在了才知道对方的好,有个令人尴尬的词,叫做为时已晚。
10、你没必要原谅所有人,有些事,就是不值得被原谅,跟大不大度没有关系;各有各的底线,做错了,就应该考虑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不是每个对不起,都能换回来一个没关系,珍惜!
11、二十多岁是用来脱贫的,不是脱单。
12、有时我会想起和你经历的故事,那些情景在飞扬,甜蜜又感伤。
13、不主动联系对方,并不能说明你已经放下了。如果对方主动联系你,而你无动于衷甚至心生厌恶,这时你才真正放下了。
14、何必让回忆比经历还长,何必让自己一再负伤。
15、兢兢业业地护肤,然后孜孜不倦地熬夜,最后抱怨岁月无情、容颜易老。
16、只与同好争高下,不跟白痴论短长。
17、这是你生命中最好的年纪,身体健康,亲人安在,现世安稳。可惜你意识不到,因为一点小事,心情就一团糟。
18、以前睡不着是因为睡得太多了,现在睡不着是因为想得太多了。
19、愿你努力工作,也愿你享受生活;愿你脚踏实地,也愿你仰望星空。
20、所有的烦恼和懊悔,都可以归因于:想要,却得不到;得到了,却又不满足;满足了,又不去珍惜
1、必要的战争就是正义的战争。
2、靠欺骗可以取胜时,绝不要靠武力。
3、强大不需要借口,弱小即是最好的理由!
4、拥有武装的先知都胜利了,没有武装的先知都灭亡了。
5、因此,君主必须是一头狐狸以便认识陷阱,而又必须是一头狮子,以便使豺似惊骇。
6、一个人要防止人们阿谀奉承,除非人们知道对你讲真话不会得罪你,此外没有别的办法;但是,当大家能够对你讲真话的时候,对你的尊敬就减少了。
7、要么奉承一个人,要么就击垮他,因为人们受到一些微不足道的委屈就会进行报复,而对致命的伤害却无能为力。因此,要打击一个人,出手必须重到再也不必担心遭到报复。
8、世界上再没有一样东西比慷慨消耗得更厉害的了,因为当你慷慨而为的时候,你就失去了使用慷慨的能力,不是使自己贫穷以至被人轻视,就是因为要避免贫穷而贪得无厌惹人憎恨。
9、人们冒犯一个自己爱戴的人比冒犯―个自己畏惧的人较少顾忌,因为爱戴是靠恩义这条纽带维系的;然而由于人性是恶劣的,在任何时候,只要对自己有利,人们便把这条纽带一刀两断了。可是畏惧,则由于害怕受到绝不会放弃的惩罚而维持着。
10、一位君主,尤其是一位新的君主,不能够实践那些被认为是好人应作的所有事情;因为他要保持国家,常常不得不背信弃义,不讲仁慈,悖乎人道,违反神道。因此,君主必须有有一种精神准备,随时顺应命运的风向和事物的变幻情况而变,然而,如果可能的话,他还是不要背离善良之道,但是如果必需的话,他就要懂得怎样走上为非作恶之途。
1、只晓得自己观点的人,其实所知无多。
2、现在的一切美好事物,无一不是创新的结果。
3、在对付野蛮人时,专制政府正是一个合法的型式,只要目的是为着使他们有所改善,而利用与手段又因这个目的之得以实现而显为正当。
4、如果他使我们不高兴,我们可以表示我们的厌恶,我们可以远避他正和远避一个讨厌的东西一样;但我们却不会因此就感到受有使命要把他的生活弄得不舒服。
5、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
6、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只要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的这种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取得这种自由的努力。人类若彼此容忍各自按照自己认为好的样子去生活,比强迫每个人都按照其余的人们所认为好的样子去生活,所获是要较多的。
7、一个人表现卤莽、刚愎、自高自大,不能在适中的生活资料下生活,不能约束自己免于有害的放纵,追求兽性的快乐而牺牲情感上和智慧上的快乐一样的人只能指望被人看低,只能指望人们对他有较少的良好观感;而他对于这点是没有权利来抱怨的,除非他以特殊优越的社会关系赢得他们的好感,从而具备资格博取他们的有益效劳,而不受他自身缺点的影响。
8、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若为着自己的好处而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远而避之,这些就是社会要对他的行为表示不喜或非难时所仅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则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或是社会的或是法律的惩罚,假如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这种或那种惩罚来保护它自己的话。
9、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更少有逃避的办法,这是由于它透入生活的细节更深;由于它奴役灵魂本身。因此,仅只防御官府的暴虐还不够;对于得势舆论和得势感想的暴虐,对于社会要借行政处罚以外的办法来把它自己的观念和行事当做行为准则来强加于所见不同的人,以束缚任何与它的方式不相协调的个性的发展,甚至阻止这种个性的形成,从而迫使一切任务都按照它自己的模型来剪裁他们自己的这种趋势对于这些,也都要加以防御。
10、若谓真理只因其为真理便具有什么固有的力量,能够抵抗错误,能够面临监狱和炮烙而挺占优胜,这乃是一种空洞无根的情操。须知人们之热心于真理并不胜于他们之往往热心于错误,而一使用到足量的法律的或甚至仅仅社会的惩罚,一般说来对二者便都能成功地制止其宣传。真理所享有的真正优越之处乃在这里:一个意见只要是真确的,尽管可以一次再次或甚至多次被压熄下去,但在悠悠岁月的进程中一般总会不断有人把它重新发现出来,直到某一次的重现恰值情况有利,幸得逃过迫害,直至它头角崭露,能够抵住随后再试图压制它的一切努力。
11、一个人往往在受到某种未能逆料的不幸或失望的创痛之后才想到他一生中一直习闻的某些谚语或常谈,对于这些谚语或常谈,他若能老早就象事后那样感到其意义,就会拯救他免遭这场灾难了这种情形是屡见不鲜的。所以有这种情形,诚然除开缺乏讨论而外还有许多理由:有若干真理非至个人亲身经验到时便不能认知其充分的意义。但是就是对于这种真理,一个人只要经常听到懂得它的人们就它进行赞成和反对的辩论,对其意义也会了解得多得多,而所了解到的东西也会深刻得多地印入心中,人类一见事物不复有疑就放弃思考,这个致命的倾向是他们所犯错误半数的原因。现代一位作家曾说到既定意见的沉睡,这话是说得很好的。
12、一个人虽没有做过对不住什么人的事、也会做到叫我们不得不判定他并感到他是一个呆子或者是一个次等的人物;而这个判定和观感既是他所愿避免的事情,因而预先警告他不要再弄出他已经容易遭受的其他不愉快的后果,也就算给他一个帮助。这种有益的效劳若能突破现在的一般客气观念而做得更随便得多,一个人若能老老实实向另一个人说出他看他有着缺点而不致被认为无礼或冒失,那实在是很好的事。我们还有权利以各种不同的办法让我们对某人观感不佳的意见发生作用,不致压抑他的个性,却能运用我们的个性。譬如说,我们并不是非与他合群不可;我们有权利避免与他合群(虽然不必大肆夸示这种躲避),因为我们有权利选择与我们最能相合的群。
13、一个人为他人之故而受制于正义的严格规律,这正足以发展他的以他人的利益为自己的目标的情感和能力。但是如果在并不影响他人利益的事情上只为他人不高兴而受到束缚,这便不能发展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倒只能发展性格中那种不会伸展自己去反抗束缚的力量。人若妥协于此,就使得全部本性迟纯模棱起来。要想给每人本性任何公平的发展机会,最主要的事是容许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在任何时代里,只看这一项独立自由运用到怎样程度,就相应地可以知道那个时代怎样值得为后代所注视。就是专制制度也不算产生了它的最坏结果,只要人的个性在它下面还存在一天;反之,凡是压毁人的个性的都是专制,不论管它叫什么名字,也不论它自称是执行上帝的意志或者自称是执行人们的命令。
1、我们可以说野蛮人并不是邪恶的,正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善;因为防止他们作恶的既不是知识的发达,也不是法律的限制,而只是感情的平静与对罪恶的无知。
2、治理社会就应当完全根据这种共同的利益。人们总是愿意自己幸福,但人们并不总是能看清楚幸福。
3、政治的自由要远远优越于自然的自由;因此,产生了政治自由的政治状态,乃是人类一切状态中最完美的状态,而且确切地说,还是人类最自然的状态。
4、既然任何人对于自己的同类都没有任何天然的权威,既然强力并不能产生任何权利,于是便只剩下来约定才可以成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
5、奴隶们在锁链中失去了每一样东西,包括摆脱锁链的愿望。他们爱他们自己的奴役状态,就像牲畜爱他们所处的环境一样。
6、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他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会转让自己的自由。全部的区别就在于:在家庭里,父子之爱就足以报偿父亲对孩子的关怀了;但是在国家之中,首领对于他的人民既没有这种爱,于是发号施令的乐趣就取而代之。
7、人性的首要法则,是要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于其自身所应有的关怀;而且,一个人一旦达到有理智的年龄,可以自行判断维护自己生存的适当方法时,他就从这时候起成为自己的主人。
8、法律是政治体的唯一动力,政治体只能是由于法律而行动并为人所感到;没有法律,已经形成的国家就只不过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它虽然存在但不能行动。因为每个人都顺从公意,这还不够;为了遵遁公意,就必须认识公意。于是就出现了法律的必要性。
9、我之所以说法律的对象永远是普遍性的,是因为法律考虑的是臣民的共同体和抽象的行为,而不是个别人和个别的行为。所以,法律可以规定各种特权,但是却不能把这种特权明确赋予任何一个人;法律可以把公民划分为若干等级,甚至规定各个等级的资格和权利,但是却不能规定个人是属于哪个等级的;法律可以确立一种王朝政府和一种世袭的继承制,但是却不能选定国王和王室。总之,立法权利中没有与个别对象有关的职能。
10、如果说强大的统治者造就了最初的奴隶,而奴隶自己的怯懦永远使他们当奴隶。
11、即使是最强者也决不会强得足以永远做主人,除非他把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由此就出现了最强者的权利。强力是一种物理的力量,我看不出强力的作用可以产生什么道德。
12、我说法律的对象永远是普遍性的,我的意思是指法律只考虑臣民的共同体以及抽象的行为,而绝不考虑个别的人以及个别的行为。我们无须再问应该由谁来制订法律,因为法律乃是公意的行为;我们既无须问君主是否超乎法律之上,因为君主也是国家的成员;也无须问法律是否会不公正,因为没有人会对自己本人不公正。
13、亚里士多德早在他们之前也曾说过,人根本不是天然平等的,而是有些人天生是作奴隶的,另一些人天生是来统治的。亚里士多德是对的,然而他却倒果为因了。凡是生于奴隶制度之下的人,都是生来作奴隶的;这是再确凿不过的了。
14、要认可对于某块土地的最初占有者的权利,就必须具备下列的条件:首先,这块土地还不曾有人居住;其次,人们只能占有为维持自己的生存所必需的数量;第三,人们之占有这块土地不能凭一种空洞的仪式,而是要凭劳动与耕耘,这是在缺乏法理根据时,所有权能受到别人尊重的唯一标志。
15、强力并不意味着权利,而只有合法的权力才能产生义务。
16、如果主权者对一个臣民的要求比另一个臣民多的话,事情就变成个别的,他的权力也就不再凑效了。
17、政治学的大问题,是找到一种将法律置于人之上的政府形式,这个问题之难,可以与几何学中将圆变方的问题相媲美。
18、赋予了政治体以生命和生存的权力,现在我们需要让立法来赋予它行动和意志。因为政治体得以形成与结合的行为,并不能决定政治体为了维持自己的存在还应该做的事情。
19、对强力的屈服,只是一种必要的行为,而不是一种意志的选择,它顶多也不过是一种聪明的行为!
20、既然面对同类时任何人都没有天生的权威,既然强力无法产生任何权利,那么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就只剩下契约了。
21、国王远不能供养他的臣民,反而只能是从臣民那里取得他自身的生活供养;用拉伯雷的话来说,国王一无所有也是活不成的。难道臣民在奉送自己人身的同时,又以国王也攫取他们的财产为条件吗?
22、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既然任何人对于自己的同类都没有任何天然的权威,既然强力并不能产生任何权利,于是便只剩下来约定才可以成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向强力屈服,只是一种必要的行为,而不是一种意志的行为;它最多也不过是一种明智的行为而已。在哪种意义上,它才可能是一种义务呢?
23、当人民被迫服从而服从时,他们做得对;但是,一旦人民可以打破自己身上的桎梏而打破它时,他们就做得更对因为人民正是根据别人剥夺他们的自由时所根据的那种同样的权利,来恢复自己的自由的,所以人民就有理由重新获得自由;否则别人当初夺去他们的自由就是毫无理由的了。
24、为了防止社会公约变成一纸空文,它就自然地含有这样一种规定--只有这个规定才得以使其它规定具有效力--任何拒不服从公共意识的人,社会就要折合他服从公章。
25、立法的力量就应该总是倾向于维持平等,因为事物的力量总是倾向于摧毁平等的。
26、财产是政治社会的真正基础,是公民订立契约的真正保障。
27、根本就不存在没有法律的自由,也不存在任何人是高于法律之上的。无须问何以人们既是自由的而又要服从法律,因为法律只不过是我们自己意志的记录。法律只不过是社会结合的条件。服从法律的人民就应当是法律的创作者;规定社会条件的,只能是那些组成社会的人们。
28、既然主权不外乎是公共意愿的运用,那么就永远不能转让;既然主权者只不过是一个集体的生命,那就只能让他自己来代表自己;能转移的是权力,而不是意志。
29、当人民被迫服从而服从时,他们做的对。但是,一旦人民可以打破自己身上的桎梏而打破它时,他们就做的更对。
30、只要人们不服从而能不受惩罚,人们就可以合法地不再服从;既然最强者总是有理的,所以问题就只在于怎样做才能使自己成为最强者。然而这种随强力的终止便告消灭的权利,又算是什么一种权利呢?如果必须要用强力使人服从,人们就无须根据义务而服从了;因而,只要人们不再是被迫服从时,他们也就不再有服从的义务。可见权利一词,并没有给强力增添任何新东西;它在这里完全没有任何意义。
31、社会条约的目的是保护缔约者。要想达到目的就必须使用手段,而这些手段和某些冒险,甚至和某些牺牲是分不开的。如果一个人在保全自己生命的时候要依靠别人,那么当别人的生命需要得到保护时,他也要献出自己的生命。而且公民自己也不应该去判断法律要求他去冒的是哪种危险。当君主对他说你要为了国家去死,他就应该去死;正因为如此,他才一直都享受着安全,这样他的生命才不是单纯的自然的恩赐,而是国家的一种有条件的赠礼。
32、人民永远是希望自己幸福的,但是人民自己却并不能永远都看得出什么是幸福。
33、真正的自由不是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你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自由不仅在于实现自己的意志,更在于不屈服于别人的意志。
34、德行与邪恶两个名词乃是以集体为对象的概念,是只有通过人们的频繁接触才能产生的。
35、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36、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一切就都告绝望了;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
社会契约论(法文:Du Contrat Social,又译《民约论》,或称政治权利原理)是法国思想家让雅克卢梭于1762年(壬午年)写成的一本书。《社会契约论》中主权在民的思想,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深刻地影响了逐步废除欧洲君主绝对权力的运动,和18世纪末北美殖民地摆脱英帝国统治、建立民主制度的斗争。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及两国的宪法均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民主思想。 卢梭相信,一个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与约翰洛克一样,卢梭认为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卢梭声称,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为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所控制的,虽然他没有定义如何达成这个目标,但他建议由公民团体组成的代议机构作为立法者,通过讨论来产生公共意志。 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表述是探究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他所说的政治权威在我们的自然状态中并不存在,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社会契约。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 虽然卢梭喜爱仁君胜过其它的政府形式,他对此表达得含糊其辞。他阐明政府必须分成三个部分:主权者代表公共意志,这个意志必须有益于全社会;由主权者授权的行政官员来实现这一意志;最后,必须有形成这一意志的公民群体。他相信,国家应保持较小的规模,把更多的权利留给人民,让政府更有效率。 人民应该在政府中承担活跃的角色。人民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如果主权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那么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人民有权决定和变更政府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包括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