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约管理部工作职责及工作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同部工作计划 篇1

负责分管:协助企管做好人力资源,内勤文秘(电子设备)、后勤、集团内刊、爱心互助会

1、在集团领导下负责行政部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部门人员全面完成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承担执行公司各项规程、工作指令的义务管理责任:对所分管的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落实本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

3、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政治思想学习和业务学习,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落实本部门的工作职能。

4、负责涉外公共关系协调,业务接待管理。完成来访的各级领导、各界朋友及其他人员的接待工作。

5、主持本部门会议,制定和健全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6、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车间对国家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及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的落实执行情况。

7、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督察工作。

8、负责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出事务的.各项准备工作。

9、负责以公司文件形式上报下达的文件材料起草审定工作。

10、负责企业文化、形象的策划与实施管理。

11、负责公司办公费、招待费的控制和审批。

12、负责组织行政年、季、月度后勤、工作计划。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编制后勤用款计划,搞好行政后勤预算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同部工作计划 篇2

全面负责本项目合同评审、劳务分包的招标、合同洽谈、合同签订、合同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内外部验工计价、变更设计、清算索赔等合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项目部经济活动分析工作。

协助项目相关部门搞好责任成本管理。参与工程竣工交验,参与工程决算,作好终期计量。

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关于合约管理部运营

(一)工作职责

1、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组织施工局的生产规划;

2、了解施工生产情况,定期进行经济分析,掌握企业经营动态,及时向主管领导提供汇报,并提供经营;

3、决策建议,当好领导在经济活动和计划经营方面的参谋;

4、负责工地范围内的预算和定额,搞好合同管理,办好对内对外结算工作;

5、组织实施“合同评审”、“工程分包控制”、“服务”三个程序,按规定履行其他程序在实施过程中的配合、协管职责;

6、负责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汇总各种统计报表,全面掌握合同执行情况,负责工程调价补差和对外索赔;

7、督促、指导施工各单位的.定额,预算、计划、统计人员的工作;

8、起草合约管理部文件,制定内部单位施工定额分解和结算办法实施细则;

9、负责编制有关生产经营统计报表。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协作职责

责任与权限

一、责任

二、权限

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条件

一、岗位设置

1、部门编制:合约管理部共设编制6人。

2、岗位设置:合约管理部共设5类岗位,其中:部门经理岗位1人,部门主管岗位1人,预算员2人,合同管理员1人,综合统计员1人。

二、岗位职责

1、部门经理岗位

(1)在项目负责人和总经济师(副总经济师)的直接领导下,主管整个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对项目负责人和总经济师(副总经济师)负责,完成其交给的有关工作;

(2)全面主持计划合同办公室的行政管理以及计划、统计、合同管理、工程分包管理、预算、结算、调价补差、索赔等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合约管理部工作人员完成所规定的工作,并对工作质量负责

(3)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之间的行政和业务联系;

(4)审核各类报表及有关通报数据;

(5)负责审核合约管理部各项费用支出。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主管:

(1)主管工作中对建设单位(业主)的合同管理、预决算、监理签证、结算、调价补差、索赔等工作;

(2)主管合同管理工作中对分包工程和各作业单位的合同管理、预决算、结算;

(3)主管定额测定与贯彻;负责有关经济政策及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制定、执行等工作;

(4)分管工程分包控制及对工程分承包方进行资质评审工作;工程合同评审及施工过程中的服务工作;

(5)参与合同的洽谈、签订与索赔;

(6)对部门经理负责,完成部门经理交给的有关工作;

3、预算员:

(1)协助主管负责定额预算管理的全面工作;

(2)负责编制局内分包项目结算单价及内部承包结算单价;负责审核分包单位的工程预算;

(3)参与有关经济政策及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制定工作;参与前方值班、负责收集整理定额、预算方面的各类有关资料;

4、合同管理员:

(1)协助主管负责合同管理的全面工作;

(2)参与合同的洽谈、负责书写有关文函与索赔;

(3)负责关于合同预算、补充单价的编制校核及报审;收集和分析合同方面的有关资料,及时做好索赔和调价补差工作;

5、综合统计员:

(1)及时熟悉了解施工工艺、施工程序,了解施工进度;

(2)参与各类实物工程量的计算;

(3)建立各类统计台帐,参与工程结算;

(4)负责编制月工程进度款结算报表;

(5)负责保管工程技术图纸、修改联系单和有关工程技术统计资料;

(6)负责保管项目公司与业主和监理往来的文件;

合同部工作计划 篇3

招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成员集体讨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技术和商务的综合评价,采用投票方式对逐一表决,按得票多少的规则确定中标单位 ,并签署《定标决议》。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中规定内容未满足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所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未被选中的,应重新组织招标。不得在未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一、中标结果公示

在确定中标人后,经办部门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二、备案,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工程招标、开标、评标、定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国家有关机构备案(如需要),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三、谈判及合同签定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经办部门会同技术部门、法务专员负责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具体条款的`再谈判, 再谈判结果报公司相关部门及法律顾问审核同意后,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版本、中标通知书为准签订合同,合同实质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果合同实质内容确需变更,需经审监部、招标小组、法律顾问同意并有投标单位盖章确认,并填写>。

合同谈判完成后,经办部门按公司合同管理的相应规定,进行合同报批。一般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日内签订合同,如果不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可视为放弃中标,通知其他候选单位。

签订合同前,核实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才能将盖章合同交给对方。

签订合同后,经办单位3日内通知其他未中标单位落标,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各种押金。

四、投标保证金、资料、押金的退还

(一)需返还资料及押金的的退还程序:投标人将需返还资料退还经办部门后,经办部门核对页数无误、页面整洁后在收据上签上“xx已退”确认后,投标人持相应手续到财务部退款。如需返还资料有损坏、丢失部分,档案员视情节在收据上标明应扣除金额,财务人员从需返还资料押金中扣除。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投标人接到退款通知后,经办人在投标人的收据上签字后,投标人持收据到财务部退款。

五、文档管理

(一) 招标结束后,经办单位在一周内应对参与投标的所有单位(包括初选通过单位、落选单位、中标单位)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材料、投标文件等)及公司在招标工作中形成的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申请书、招标文件、资质审查意见、招标会议纪要、考察报告、谈判记录、表决表等),按公司文档管理的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交档案室保存。

(二) 采购部门应对重复性招标的投标单位建立档案,档案中除了记录该投标单位的基本信息外(包括名称、住所、注册资金、业绩、投标情况等),对中标单位还应记录其履行合同的实际表现信息并进行动态评估,该评估结果作为决定中标单位是否有权参与未来同类招标项目投标的评判依据。

合同部工作计划 篇4

1、协助领导、监察、审查、评估及修订物业管理的职能及工作的能力;

2、执行政府各项法规、法令及物业管理公约,与有关各部门保持良好关系;

3、协助制定项目年度物业管理预算方案,管理日常物业的服务品质、操作管理流程及适当的财务运行情况;

4、妥善处理一切紧急及突发事件;

5、负责楼宇、设施、设备的`验收及设备设施的维修,安排各项维修工程和专业的发标工作;

6、负责监管项目资产的运行情况;

7、负责协调和管理客服、保安、工程等相关工作;

8、负责处理租户、业主投诉,保持环境卫生及维持治安秩序。

合同部工作计划 篇5

1、协助部门经理完成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和制度。

3、参与编制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和流程,并根据执行情况适时地进行完善和修订。

4、参与编制年度计划和分解计划,监督计划的.实施,适时纠偏,保证计划的完成。

5、负责分管项目实施阶段的重点目标管理:组织初步设计的编制与审查;组织施工图设计和审查;组织招标计划、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等审查,进行备案监督,并参与招投标过程;组织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审查设计变更文件;审查工程款支付文件并确认;检查、监督和落实与集团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内容(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境、健康、档案等);参加项目验收;参加项目后评估工作。分管项目的工作成果应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6、负责分管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的内容的落实,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7、加强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素质培养,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8、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合同部工作计划 篇6

1、依据年度策略进行区域年度/月度市场营销费用规划、实施、控制、评估;确保损益达成;

2、根据总部品牌策略进行辖区内终端门店推广活动的规划与落地执行;

3、终端促销人员管理,不断提高终端促销人员工作能力和向心力;

4、其他领导交办事项。

合同部工作计划 篇7

运输管理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指示、规定,坚持正确的指导方向、明确目标,努力搞好部门管理;

2.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实施情况;

3.审定营运成本,对行业有高度的敏感性,拓展运输业视线,促进运行发展;

4.建立、建全人员组织系统,使之合理化、精简化、效率化;

5.以身作则、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提高部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负责利用一切渠道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决策必要信息;

6.负责拟定、实施、修正运行战略;负责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收集信息;

7.负责运作评审、运行流程管理;

8.负责危险源的识辨、风险评价、更新与运行控制等职责。

9.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行政方面事务,同时兼应急送货和应急抢修协调工作岗位。

具体内容如下:

1.人事方面负责考勤、绩效考评、员工入离职手续办理等;

2.行政方面负责服务、协调部门工作;

3.负责部门年度、月度及周工作例会的'记录与编织,并督促各岗位贯彻执行,及时了解和反馈有关信息;

4.做好部门行政类文件的审核、编号、存档。

合同部工作计划 篇8

1、负责商场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2、负责商场装修巡检管理工作;

3、负责商场设备运行、维护、检修及零部件消耗的分析工作;

4、负责商场报事报修管理工作;

5、负责团队人员的专业技能及礼仪规范的培训;

6、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商户、维保单位及政府机构的`关系;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合同部工作计划 篇9

技术标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确保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及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2、工程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

3、施工图纸和图纸设计说明;

4、施工组织及施工进度计划;

5、研发设备的技术功能要求和技术参数;

6、质量保证、工期保证、安全施工措施;

技术标评选通过后,进入商务标,即对商务标标书中有关商务的部分,包括商务流程、送货、报价、付款等过程进行评选。

商务标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为原件)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保证金交存凭证复印件

(6)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承诺及补充意见

(7)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投标报价说明

(9)报价表(又称投标一览表)

(10)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

(1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1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当地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材料及安全资格证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程序要求进行全面、认真、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后,与投标单位进行必要沟通,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形成>,采用投票方式对投标单位逐一表决,由法务专员见证,工作人员现场唱票, 审监部人员监票,按得票多少的规则确定出不超过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合同部工作计划 篇10

1、负责编写年度人事工作计划。

2、负责落实人事工作年度方针目标。

3、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定员方案、工资分配方案。

4、根据年度生产大纲合理调剂人力资源。

5、负责办理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考试、评审、聘任等管理工作。

6、负责建立和健全人事岗位职责的`制定。

7、组织落实养老保险、医疗改革、工伤评残工作。

8、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落实。

9、对人事工作上报各种统计报表的准确性负责。

10、对人事工作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及人事档案资料齐全、准确、完整负责。

11、全面负责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12、根据上级部门和各单位要求,结合生产经营发展目标,负责制定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3、抓好新入厂大、中专毕业生,短期合同制职工和转岗职工的岗前培训。

14、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质量控制点人员,重点设备人员,特殊工序、内部审核员,售后服务人员的培训组织,并保存培训记录。

15、负责做好职工教育培训酬金的计划及发放工作、

16、负责按时完成系统及公司内应急教育培训、

17、负责对各部门及分厂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18、负责成人教育学历的认定工作、

19、组织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20、负责办理职工奖惩、

21、负责做好劳动纪律纪律检查工作、

22、依据QS—9000标准,结合工作实际,贯彻实施。

23、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合同部工作计划 篇11

负责分管:打字复印、电子设备管理、通信管理(电话费)、文秘工作、协助集团内刊、施工现场计划、进度统计上报电子版文件

1、负责公司大事记的记录及整理工作。做好会议记要整理印发和保管及组织服务、检查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

2、负责公司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登记、装订及时传递、分送。

3、文件资料的打印要坚持审批登记制度,文件、材料的打印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打印或复印;严守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它秘密。

4、负责公司固定、移动电话和电脑等电子设备的'管理、缴费和维护工作。

5、负责公司监控器设备管理。

6、文秘工作、协助集团内刊。

7、负责施工现场、土建、安装计划进度统计,上报集团办。

8、完成公司领导和综合部部长交办的其他事宜,并将完成情况及时汇报。

合同部工作计划 篇12

一、综合管理部工作职责

1.拟定公司行政人力资源规章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2.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的汇编、颁发与回收;

3.筹备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组织编写会议纪要和决议,并检查各业务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4.主持人力资源的全面工作,制定人力资源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5.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就人力资源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6.公司资质管理;

7.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礼品等采购、分发和管理,行政费用的预算与控制;

8.公司行政后勤管理;

9.组织、安排重要客人来访的接待工作,协调内外关系;

10.接洽与协调公司法务相关工作;

11.企业文化建设。

二、综合管理部岗位说明

岗位名称:综合管理部经理

直接上级:总经理

直接下级:公共关系主管、人力资源主管

本职:

负责公司行政后勤组织;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协调好综合管理部的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完整和平稳运行;进行公司形象推广和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负责客户投诉管理工作。

合同部工作计划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园林绿化养护市场管理,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招投标行为,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本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的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主管部门和职责)

市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局)是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管理的行政监督和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的实施办法;

(二)对招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

(三)组建评标专家库;

(四)接受投诉、查处园林绿化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实施部门和职责)

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以下简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按照本规定具体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审核招标人的资格、受理招标文件备案;

(二)组织信息、负责养护招投标项目登记;

(三)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核准中标结果;

(四)调解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分歧;

(五)承担评标专家库成员的日常考核和评估;

(六)指导和监督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的招投标活动。

第五条(原则)

市绿化局对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和要求、招标范围和规模提出指导意见。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对招标人的一般要求)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须招标的养护项目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第七条(交易场所)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以下简称园林分中心)是为本市园林绿化养护项目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服务机构。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原则上应当在园林绿化分中心进行。对在交易中心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收取。

园林绿化分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交易规则,对养护交易所涉及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八条(反对地方保护和部门封锁)

依法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外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九条(投诉和处理)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绿化局监察室、市绿化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章招标

第十条(招标范围)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养护项目;

(二)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的养护项目;

(三)紧急整治的养护项目除外。

第十一条(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自行招标)

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具有专门负责养护招标的工作部门;

(三)有2名以上招标业务人员。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持以上证明材料,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十三条(委托招标)

招标人不具备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招标。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机构签定合同,并持委托合同副本及招标机构资格证明材料,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十四条(招标条件)

(一)养护招标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并且资金已落实;

(二)具备养护招标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信息)

招标人应当在“绿化”门户网站()和园林分中心信息网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连续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名称和住所;

(二)邀请的投标人名称;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发包范围和基本要求;

(四)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十七条(入围方式)

(一)全部入选法

所有符合养护项目招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均可成为投标人。

(二)资格预审法

对规模较大的或者园艺养护技术要求较高的养护项目可采用资格预审法。资格预审文件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评审要求,但不能以预先确定投标人的数量作为评审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应当将资格预审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

(三)随机确定法

当投标申请人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过多时,招标人可要求采取随机确定法,从所有投标申请人或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随机确定投标人,但投标人最低限额不少于7家,且在招标公告中明示。

第十八条(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发包范围及内容、养护期限、养护等级要求、资格要求、资金来源、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现场踏勘日期、投标答疑会日期、投标文件的编制、提交、修改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承包方式等内容;

(二)拟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合同草案;

(三)技术规范及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格式以及应附的表格、公函等示范样本。

(五)评标的标准与办法。

(六)对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的认定。

(七)评标办法。

(八)工程量清单及绿化养护现场图。

第十九条(招标文件澄清)

招标文件交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限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招标文件的备案)

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前二天,应当持招标文件样稿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部分也应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二十一条(踏勘和答疑)

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投标人获得踏勘现场的机会应当平等。

招标人对任何投标人做出的答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公开。

第二十二条(信息保密)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规避招标)

招标人采取下列方式之一,属于规避招标

(一)擅自改变养护项目资金来源或者用途;

(二)虚假招标或者使招标活动流于形式;

(三)将部分项目排除在具体招标范围之外;

(四)其他不招标或者不公开招标的行为。

第三章投标

第二十四条(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当具有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加投标的养护企业应当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报送投标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养护企业营业执照;

(二)具备招标人对投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二十五条(投标文件的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二)投标人的报价应当保证其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项目。

(三)投标文件应当由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

第二十六条(投标文件的提交、送达和撤消)

(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由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送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

(二)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投标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遗失。

(三)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文件。

(四)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五)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不含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七条(投标文件的变更和补充)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截止日之后送达补充、修改的内容无效。

第二十八条(投标保证)

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等方式。保证金应视标底的大小,按养护工作量的百分之一收取,最高不超过二万元。

第二十九条(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退投标保证金:

(一)中标后,中标人在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定合同的;

(二)在领取招标文件并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下,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效、提交后又撤回的;

(三)被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的;

(四)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

第三十条(投标截止期限)

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20日,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共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一致投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事先商定,突出一个投标人,其他投标人作为陪衬参加投标;

(三)招标人将投标情况透露给投标人;

(四)招标人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五)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六)招标人和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

(七)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八)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二条(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zFw152.COm 趣祝福】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第三十三条(无效投标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二)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者在封口处未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签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四)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

第三十四条(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从市绿化管理局建立的养护项目评标专家库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与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参加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对评标专家施加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行为。

在中标结果确定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评标专家的管理)

评标专家应当是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具有与养护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经济类人员,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当定期对评标专家库成员进行综合评估,根据需要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和更新的,对在评标过程中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的评标专家取消其资格,应当报市绿化局同意。

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今后不得参加任何评标活动。

第三十六条(评标)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人应当给予评标委员会足够的阅标时间。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提供书面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将评标过程与结果形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进行。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当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和协查各类违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评标办法)

根据养护项目的不同特点,招标人可以分别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投标文件的澄清)

经招标人同意,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或者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标底合理幅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第三十九条(废标)

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一)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二)投标人不能对报价较低作出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经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三)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第四十条(中标候选人)

公开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邀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2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四十一条(中标)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全部使用财政资金拨款或者财政资金拨款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的,可以依序确定其他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在开标之日后10天内完成定标工作,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5天。定标后,招标人应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重新招标)

有效投标不足3个(不含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招标人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三条(评标备案)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提交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

(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未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表。

第四十四条(结果公示)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应及时将中标有关情况告知市绿化局信息中心。市绿化局信息中心和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及时将中标情况信息在“绿化”门户网站(和园林分中心信息网上进行公示3天。在公示3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

第四十五条(合同的签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订立书面合同。

自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四十六条(履约担保)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中标人须提供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履约担保。

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四十七条(合同履约)

中标人应当就承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备案的处理)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发现备案材料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内容,以及招标机构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应当在招标人报送备案材料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四十九条(行政管理措施)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干预正常招标投标活动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公正度评价)

市绿化局监察部门负责招标投标公正度评价工作,对反映招投标不公正的项目,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十一条(例外规定)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评标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合同部工作计划 篇14

一、引言

工程分包是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通过将大型工程项目分解为多个较小的、更易于管理的部分,由不同的专业承包商负责实施,从而提高工程效率和质量。本文旨在总结工程分包管理的关键要素、挑战及应对策略,以期为未来的工程项目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工程分包管理的关键要素

分包商选择:选择具有相应资质、技术实力和良好信誉的分包商是分包管理的首要任务。这需要对分包商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技术团队、安全管理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

合同管理:明确分包合同的内容、范围、价格、工期、质量标准及违约责任等,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建立合同变更管理机制,及时应对项目变化。

进度管理: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并定期检查分包商的进度执行情况。通过有效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影响进度的因素,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标准和验收流程。对分包商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分包商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分包商违约风险:通过严格的合同管理和预付款控制,降低分包商违约的可能性。同时,建立分包商信用评价体系,对违约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罚。

进度延误:加强进度监控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进度问题。对于因分包商原因导致的进度延误,依据合同条款进行索赔。

质量不达标:加强质量检查和验收,对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处理。同时,对分包商进行质量考核,督促其提高施工质量。

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施工安全。

四、结论

工程分包管理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需要项目管理人员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科学的分包商选择、严格的合同管理、有效的进度和质量监控以及全面的安全管理,可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合同部工作计划 篇15

引言

工程分包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项目效率、降低成本、保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分包策略、分包商管理、合同执行与监控等方面,对工程分包管理进行全面总结。

分包策略

明确分包原则:根据项目特点、市场需求及公司内部资源,明确分包的原则和范围,确保分包工作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能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合理划分分包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合理划分分包项目,确保每个分包项目都能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分包商承担。

制定分包计划:结合项目进度计划,制定详细的分包计划,明确分包项目的招标、评标、合同签订、施工及验收等时间节点,确保分包工作有序进行。

分包商管理

分包商选择与评估:建立分包商评估体系,对潜在分包商进行资质审查、业绩评估、技术能力考察及信誉评估,选择符合要求的分包商。

分包商培训与指导:对分包商进行项目背景、技术要求、安全规定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分包商了解项目目标和要求,能够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施工。

分包商绩效考核:定期对分包商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表现,根据考核结果对分包商进行奖励或处罚,激励其提高工作绩效。

合同执行与监控

合同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内容、签订程序、变更管理及违约责任等,确保合同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进度监控:定期对分包项目的进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进度问题,通过调整施工计划、增加资源投入等措施,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质量监控: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分包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对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安全监控:加强安全管理和监控,确保分包商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结论

工程分包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项目管理者在分包策略制定、分包商管理、合同执行与监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和细致规划。通过科学的分包策略、严格的分包商管理、完善的合同执行与监控机制,可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合同部工作计划 篇16

1、督促工程员工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2、组织本专业人员实施各项维修,并做好相关的质量记录,做好设备台帐记录;

3、对管理范围内的设备提出合理的.改造、运行措施建议;

4、对设备进行巡检工作,并做好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消除设备的不安全隐患;

5、参与对机电设备的大修及制定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6、负责本专业不合格服务的处理纠正及预防措施,做好检查落实工作;

7、协助员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完成当日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维修工作;

8、配合各专业班组完成应急抢修、日常维修及保养工作;

9、遇突发事件如:停水、电、气,水管爆裂,电源故障等应及时到达现场统筹安排处理;

10、统计、汇总周、月工作保养工作量,填写保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