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活动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其实就是针对活动相关的因素所制定计划类文书。我们该怎么去写活动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母亲节活动简讯格式及范文 篇1

根据区委宣传部、区妇联联合下发的高妇发(20xx)13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淳溪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淳溪镇“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创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评选活动作为文明乡村建设的创新实践和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家庭文明建设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注重培育良好家风,不断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推进幸福淳溪建设夯实基础。

二、评选标准

(一)“最美家庭”参评标准:

传承家风:传承优良家风,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孝老爱亲:弘扬孝道,孝敬长辈,关爱家庭成员,携手相助。

科学教子: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善邻友好:邻里和睦,团结友爱,守望相助。

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服务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

(二)“最美庭院”参评标准:

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污水、污渍等。

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庭院内外观整齐有序,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之物。

种树栽花绿化美(绿化):庭院内外、房前屋后有观赏花草树木(或果树)、盆栽盆景等,且错落有致、色彩搭配合理,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庭院布置协调美(美化):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

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利用一切宣传渠道,宣传资源向各自然村、居民小区发出倡议和活动通知,发动全村、社区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家喻户晓。

(二)组织推进阶段(10月)

各村、社区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立足常态化推进,设计活泼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吸引群众参与。抓好“晒幸福生活、讲和谐故事、展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四个环节,最大限度发动广大家庭共同参与、共同展示、共同颂扬“最美家庭”、“ 最美庭院”。镇妇联对各村、社区创建评选推荐出的“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将进行进村入户走访、点评,推动创建评选工作引向深入。

(三)推荐评选阶段(11月)

各村、社区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家庭互推自荐等多种方式,评选表彰村、社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在村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镇级“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上报给镇妇联。

(四)表彰宣传阶段(20xx年1月-3月上旬)

将表彰镇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择优向区妇联推荐区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同时开设宣传专栏,以多种形式对获选家庭的优秀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典型展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精心策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平衡,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通过专题宣传、晒家风故事会、事迹演讲、摄影绘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内涵、创新载体,激发群众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情。

(三)加强宣传,互动提升。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弘扬社会新风、褒扬先进典型方面的优势,深入挖掘和宣传“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的重点、亮点和特色,展开集中深度宣传报道,使活动开展的过程成为宣传教育群众的过程,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组织引导广大群众正面开展网上留言、讨论等互动活动,把开展线上宣传与组织线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持续不断地营造分享家庭幸福生活、讲述家庭和谐故事,畅想家庭未来梦想的和谐氛围。

五、材料报送

候选家庭要填报推荐表一式三份(A4纸),事迹材料3份、同时上报“最美家庭”家训、“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照片,11月30日前将候选家庭材料报送至镇妇联,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母亲节活动简讯格式及范文 篇2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以“传承家风、弘扬正气”为主题的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群众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邵庄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凡在邵庄镇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本次“文明家庭”评选为十星标准,共设100个左右表彰名额,“文明家庭”表彰对象中,再择优评出10户“最美家庭”。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一)十星标准:

爱国爱党星、遵纪守法星;

敬业奉献星、勤劳致富星;

热心公益星、邻里和谐星;

勤俭持家星、孝老爱亲星;

移风易俗星、尊学重教星。

(二)名额分配:以村为单位每200户推荐1户(见附件3),企业推荐2户,镇直部门推荐2户,教管办推荐2户,镇机关推荐2户,共计130户左右。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社区、党政办、党建办、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文化站等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最美家庭”评选由党政办、团委、妇联具体负责。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4月28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在三务公开栏、宣传栏、主干道等张贴评选活动公告,利用发送手机短信、网站发布、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9日—5月29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搭建载体、丰富内容,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5日前)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25日前)

①广泛宣传动员。在人流密集位置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星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②开展“四孝”创建。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分别开展孝廉机关、孝德校园、孝亲村庄、孝诚企业,“七个一”实践活动(为父母洗一次脚、给父母做一顿饭、陪父母进行一次体检、为父母添置一套新衣服、陪父母进行一次旅游、看一部孝德主题电影、参观一次孝德文化基地)。

③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要根据情况组织开展一次“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成员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组委会推荐候选对象。(完成时限:5月29日前)

(三)评选公示阶段(5月29日—6月15日)

1.组织推荐:各成员单位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并按照分配名额,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公开栏、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在青州新闻网、青州花都网、邵庄微信公众号等发布《邵庄镇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群众可登陆相关网站或客户端下载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电子版报名表直接发送到组委会邮箱,纸质版交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申报。

3.网上公示:期间,评选组委会将按照3:3:4权重相加的原则,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评议、广大网民投票,在100户左右的“文明家庭”中选出10户“最美家庭”。同时,借助相关媒体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评选组委会对“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进行审核确认、命名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组委会择优推荐获表彰家庭参与各级“文明好人”评选。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在青州新闻网、青州花都网、邵庄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助短信平台将其事迹编辑成简讯进行宣传,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巡回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党政办:负责整个活动的总协调,对活动进行指导,统筹各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立体化宣传报道。

2.党政办、研究室:

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3.镇妇联、团委:

①配合党政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重点发动各级团委、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并围绕“最美家庭”开展各类丰富多彩文娱活动和比赛。

③做好“最美家庭”事迹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

④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4.镇文化站:负责收集、编排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印制专题图书。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推动“四德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镇村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家庭(单位)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邵庄建设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计划,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并将活动图片、稿件上报镇党政办。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5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非邵庄籍家庭凭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四是1-2张家庭生活照片。所有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发组委会邮箱)须经成员单位交由组委会,由党政办牵头,镇纪委、司法所、计生办、派出所等对推荐对象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连同所有文字材料于6月20日前报组委会。

母亲节活动简讯格式及范文 篇3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我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弘扬家庭美德,培育文明风尚,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构建和谐家庭中的特殊作用,塑造更多的具有家庭社会责任感的新时代女性形象,乡党委政府决定在20xx年度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和“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营造平等、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团结、互助、融洽的邻里关系。通过和睦家庭、和谐农村的建立,推动我乡的文明创建工作向前发展。

二、目的意义

“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行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在全乡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三、评选标准

(一)好婆婆

1、婆媳关系融洽,婆婆视媳妇如亲生女儿,邻里关系和睦,群众口碑好。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热爱生活,绿化庭院,美化居室,家庭物品陈设整齐美观,环境整洁卫生。

4、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鼓励支持子女优生优育,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二)好媳妇

1、婆媳关系融洽,媳妇待公婆似亲爹娘,伯叔妯娌姑嫂亲如同胞兄弟姐妹,邻里团结,群众口碑好。

2、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努力学习,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共同协商、妥善解决,事业有成。

3、热爱生活,绿化庭院,美化居室,家庭物品陈设整齐美观,环境整洁卫生。

4、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三)“最美家庭”评选标准

1、学法用法,遵章守纪。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无违法乱纪现象,家庭成员没有受过治安处罚和刑罚。

2、计划生育,优生优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家庭暴力等违法违纪现象;

3、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不挥霍浪费,无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家庭成员;

4、重视教育,提高素质。执行义务教育法,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入学。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观念,支持学校工作,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积极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带头参加农村各项文体活动;

5、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互谅互让、互帮互助。男女平等,尊老爱幼,自觉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维护老人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6、反对迷信,移风易俗。家庭成员带头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

7、保护环境,讲究卫生。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加村庄环境整治,带头治理环境卫生。家庭房前屋后整洁,无乱堆杂物,无乱搭乱建,墙面整洁,庭院绿化,带头执行垃圾分类,生活方式健康、科学、文明。

四、评选要求

1、各村(社区)妇联会要根据各自实际,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宣传,做好推荐申报把关,经村(居)委会审核公示后进行上报。

2、各村(社区)妇联会于3月4日按照乡分配的名额确定人员上报乡妇联办公室,并在村、社区内开展“相互比”、“相互评”等争创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形成家庭、邻里、更加和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