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联盟》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坏蛋联盟读后感 篇1

司马懿,一个传奇人物,一个可以和曹氏宗族斗争几十年的人,一个经历了三朝皇帝的"老臣",他曾对着渭水起誓:永为魏臣。他的一生,可谓精彩。

年轻时的司马懿饱读诗书,心静如水,父亲司马防作为曹操的京兆尹,家世显赫,衣食无忧,他也在家中乐得清闲,每日与妻儿作伴。而他的入仕,可谓是被动的顺风顺水,他本无心官场政治,他父亲也并不赞同他进入曹操的视线范围之内,可是,他太优秀了,正如现在所说的: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他的才华即使想掩饰也会闪出耀眼的光芒。当时的乱世时代,宗族子弟为夺权位不惜一切手段,而枭雄曹操的孩子更是如此,明争暗斗。曹丕身为长子,本应顺理成的接过父亲手中的权位成为大魏的第一任皇帝,但曹操却又偏爱次子曹植,不断地帮助他同自己的哥哥争夺,这也成为了司马懿入仕的一个引子,曹丕一次次的招贤却一次次的碰壁,使得曹丕一度抑郁难过,而刚巧由杨修主持的月旦评开始,司马懿的弟弟司马孚也一度参加却被杨修评判的一无是处,为帮自己的弟弟公然与杨修争辩,他质疑当时的学大家郑玄,由此,他已被曹操所关注,加上他的显赫身世,可以直接任命高官,但他却无此之心,而当时杨修的父亲杨彪由于衣带诏一事败露被抓,杨修竭力所为终将司马防指认出而换出自己的父亲,可这,也使得司马懿的内心发生了变化。

他为救父四处奔走,拜得郭嘉,求得荀彧,在拿住铁证之后找到曹丕,让他帮助自己救出父亲,而在其后与杨修的针对在司马防房间内发现的'《尚书》是否托伪的争辩中,使得曹操向这个才子贤士发出征辟,而在救父后,再面对曹操的征辟,宁让马车从自己的腿上压过也不肯入仕,他的那种豪狠劲儿,在我看,已然与曹操相媲美了。

或许在司马懿看,他的才华是为天下人而生的,并不是为他曹氏家族,至少,在当时还尚存的汉朝,在他心理层面,曹操还是一名"曹贼",但是他的做事的方式,又显现出他和曹操其实是具有同一气质的人。在其间他面对曹操的时候,无意中流露出的鹰视狼顾之相,让曹操更加坚信他正是自己要掌控的人才,但是,曹操毕竟需要的是为己所控的人才,而曹操为让司马懿入仕,抓过他的父亲,打压过他的哥哥,而司马懿在努力的过程中,为自己挣出名声,也在一步步走向入仕之路,他虽然自己也在抗争,但实际上也一点点在被曹操打磨。

至此,在曹操面前,司马懿通过救父救兄的另类方式,展示出自己的才华,也走向一条更加宏伟的道路。

坏蛋联盟读后感 篇2

这本书我只读了一部分,其中所表达的观点很多是颠覆我之前的想法的,有些我是非常赞同的,也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书中开篇就提到,一名职员进入一家公司开始,双方的关系往往是建立在不诚实对话的基础上,许多员工都是做好两手准备,一有机会就跳槽,不管他们在面试过程中或年度考核中如何表忠心。

所有企业都希望自己的员工是忠实的,甚至是用生命热爱公司,热爱公司的岗位,但因为公司现实经营的需要,以及对利益的追求,不论是公司还是员工,双方都在提防,使得入职从头到尾都是双方的表面功夫,这是恶性循环,一种病态的雇佣关系。

那么如何解决这种问题的,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一样,建立“联盟”,双方都有一定的承诺,并努力去维护实现,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可以说是双方的关系是平等的`,双方是互利互惠的。而离职后,终身联盟制也是可以实现的,可以说,有“联盟”的存在,即便是已经离职的员工也是属于公司,以另一种方式为公司效力,提高了员工的归属感同时也保护了公司利益,这才是优质的雇佣关系。

但这个关系需要企业需要员工的共同去维护这个联系,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最后,我非常认同“联盟”的理念,以后的时间里我会看完这本书,我相信他对于我个人的职业生涯也将是有所启发的。

坏蛋联盟读后感 篇3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读书笔记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

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坏蛋联盟读后感 篇4

小说分为三部分展开,前两部分主要为介绍故事背景和人物性格,最后一步走向故事高潮。狄更斯在文中处处埋下伏笔,每次读到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先略过,因为后边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故事展开加以解释,一次又一次的冲击着读者。

在那贫苦的年代,小人物饱受煎熬;但在以暴制暴的年代,小人物又成了空洞的躯壳。就像张养浩《山坡羊·潼关怀古》的.最后一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比起故事开篇的名句“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我更喜欢结尾处卡顿的幻想,狄更斯的这段文字已然拥有了活得灵魂,百读不厌,引人深思。

最后还要说,以前不是很喜欢读长篇小说,觉得过于啰嗦而先看故事结局。但这篇小说一定不能先看结局,更不能先看带有剧透色彩的书评,不然带着答案看问题很难理解那种人性的光辉,那种在乱世中熠熠发光的博爱精神。

我觉得用英雄联盟里虞姬的台词来诠释这篇小说最为合适:风,不会带走你曾经存在过的证明。不为所爱之人哭泣,只因从未离去。

坏蛋联盟读后感 篇5

《双城记》是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写的。他1812年出生于普茨茅斯,1870年去世。他出身贫寒,但在不幸的童年过后,他很快便变得富有与成功。他还写过好多著名小说,如:《雾都孤儿》。《远大前程》等等。

《双城记》主要是记载了1775年,在巴黎的一家酒馆的楼上的一间屋子里坐着一位白发男人,他正忙着做鞋。他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现在他已是一个自由人了,然而他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人不吃他的朋友。他所知道的就是他必须继续做鞋。

在一辆去巴黎的车上坐着路茜,这是她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把她父亲带回了伦敦,在女儿的爱心与照料之下,他忘掉了过去并学会了冲向一个自由人那样去生活。

然而在法国大革命的暴风雨年代,过去既没有消失也没有被忘记。于是不久的危险秘密地把路茜与她所爱的'人们带回了巴黎……那儿恐怖的死亡机器——断头台正饥饿的等待着法兰西的敌人们。

这里的主人公很显然就是揭穿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有腐败。一个原来当了18年的囚徒,什么也不记得的男人,最后又被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带回了伦敦,开始了一个自由人的生活,但最终他的女儿与她所爱的人们都回到了黑暗的巴黎,被法兰西的敌人们处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