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00字(精选1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和书的日记 篇1

如果你们问我最喜欢什么,我会坚决果断的告诉你:我最喜欢书。不管是漫画书,作文书,还是故事书等我都喜欢。因为会让我觉得我不仅得到了一位益友,而且得到了一位有趣又博学的老师。每当我拿起书时,我的心里又不禁想起了那我与书的故事。

在我看来,书能开阔我的视野。书能变成一艘大船带着我去大海中冒险。书能让我敞开心扉与作者和死去多年的伟人进行心灵的沟通与我的看法。书想阳光一样照耀这我成长。假设一下,如果世上没有书的话,我们的世界将是多么的单调与无趣啊!

我总是在寻找这好书,就想在寻找着素不相识当有会令我敬佩的老师。前几天,我们刚学习完一篇课文叫《鲁滨逊造船》,的书深深的打动了我,我被书中的情节变化和曲折经历还有那主人公鲁滨逊的敢想敢作,去克服困难的精神所深深的打动了。但十分可惜的是书中的只是《鲁滨逊漂流记》的其中之一的文章,我渴望独到完整的书。幸运的是,我们的图书馆看了,我便开始了地毯式的搜寻。功夫不负有心人啊,我在地3排的位置上找到了书。顿时欣喜若狂。我将这书拿到手后,十分爱惜而又狂热的读了起来……

我喜欢书,因为好书让我受益匪浅,告诉我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不正确的。好书会让我笑,会让我哭,会让我悲伤,让我溶入书的情节……总之,千言万语都难表我对书的感情。一句话书就是我们的老师和益友!

我和书的日记 篇2

小时候,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形影不离。长大了,书仍然是我最亲密的伙伴!书陪伴我走过春夏秋冬,我和它,发生过许多难忘的故事。

有一个周末,我又想去书城买书,妈妈给了我一百元,让我自己去买一本我最想看的书。我接过钱,转身就跑,径直冲进书城,准备大开“杀戒”。我一边逛一边挑,突然,我的目光定格在一本书上,轻轻地抽出来,“酒神”两个大字映入眼帘。我翻看了一下书的简介:它讲述一个凡人,利用自身天赋,努力修炼,登天成神,最终成为一代酒神。我看了一下书的价格,不算太贵,哈哈,就是它了!随后,我又帮妈妈挑了一本龙应台的《目送》,给爱烹饪的爸爸挑了一本《美食达人必修课》,然后带着我的“战利品”,心满意足地回家了。

回到家,我将那两本书送给爸爸妈妈,然后一头钻进书房,开始品读我的新书。我翻开封面,看见一个俊美的少年拿着一个装满红酒的高脚杯,旁边栽满血色的玫瑰,看起来有些妖异,想必这就是主人公吧!我翻到正文,一字一句地读起来。看到主人公因为没有修行而被士兵欺负时,我不禁愤怒地挥舞着拳头,发泄心中的不平;看到主人公用一己之力抵抗众人时,我又深深地担忧,不知道柔弱的他是否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看到主人公日益强大,不再被人欺负时,我开心得笑了起来;看到主人公突破人与神的桎梏时,我更是暗暗地替他捏了一把汗,因为他一旦失败,便会命悬一线,若是成功,便能一步成神……半天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从中经历了喜、怒、哀、乐。合上书,我的心情还久久沉浸在故事情节里,无法自拔。

《酒神》这本书终于看完了,但我和书的故事却还没有结束。我相信,我和书的故事还会继续!

我和书的日记 篇3

夜深人静,独坐窗前,且听风吟。随手翻开一本书,桌角的台灯映着我静默的身影。透明的水杯中浮着几朵茉莉,回旋升起的白雾伴着纯净的香气,氤氲在周围。白日的喧嚣已抛开,心神宁静后,徜徉于文字间,胸腔里立刻填满了厚厚的充实和满足。

热爱生活的人必定喜欢音乐,我还想加一句,他们也喜欢书。书给生活带来的乐趣是无可取代的。我爱童话,因为它纯真的想像和真挚的感情伴随着我的童年;我爱小说,因为它精致的情节和生动的人物使我沉醉;我也爱读史,因为它壮阔的背景和折射出的人性光辉和兴衰荣辱使我深思。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心智的成熟,我读书的内容在不断改变、扩大。若问我最喜欢哪一本,还真有些为难。细细一想,应该是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吧。

最早接触这本书是在七年级,在看了《行者无疆》和《山居笔记》之后。九年级,我再读一次,与七年级的感受相比有了更多的理解。这本书是作者在讲学旅途中的经历和感受。由于余秋雨的特殊身份——中国文化史学者,本书毫无疑问地带上了浓厚的历史色彩,更注重人文山水。我是一个喜欢旅途又喜欢历史的人,《文化苦旅》正合我意。于是,静夜孤灯下,我和作者一起踏上远行之路。

走过道士塔,我悲叹辉煌的敦煌文化被愚昧的王道士拱手送到了国外;倾听急流浩荡的都江堰,我赞叹着仁慈智慧的李冰那穿越千年的指令伴和着江涛轰鸣;登上风雨天一阁,我把目光投向苍老的屋宇和主人范钦以冷峻的理性提炼出的文化良知;穿过密层层的柳林和蕉丛,我在新家坡的小岛上审视这块漂泊者的土地,凝望着心系家乡的游子挥手的身影……

在读《文化苦旅》时,思绪渐渐飘远,看着景物,追溯历史,心情沉重起来。我不知道这是否会影响我年少的心绪,只知道厚重的历史文化感是一笔珍贵的财富,其深刻的内涵值得我去感知,去品味,去融合。

书,为我打开一扇奇异的窗口,让我与大师对话,为人生奠基。爱读书,使我享受了文字之美,体验了语言之乐。在灯下为生命阅读,永远是一个人最美的姿态!

我和书的日记 篇4

书改变了我单调的生活,就像一缕缕温馨的风吹进了我的心扉,同时开阔了我的视野。

那天,下课的铃声一响,我便飞一般冲出教室,直奔图书馆而去。

“那本书一定还在第六个书架的第三行”——我边跑边想,竟差点撞到门上。

我打开门,蹑手蹑脚地走进去,生怕破坏了这里安静的氛围。我一下就找到了那本书,像一匹饿狼见到肉一样,贪婪地读了起来。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着,为书中主人公的悲欢离合而牵肠挂肚,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又到了上课时间了,我不情愿地合上书本,但一想到这节课还有考试,我又三步并作两步,飞奔到教室。

考试开始了,大家都在奋笔疾书。突然我碰到了一道拓展题,绞尽脑汁也只写了一半,剩下的部分怎么也想不出来,我只好先把它放下,想着等其他题做完再来研究它。

很快,我做完了试卷上的其他题目,回头来再解决刚才的难题。正在我左右为难之时,我忽然想起刚才在书中看到的一句话:“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我一下子觉得这句诗用在这里再贴切不过,我欣喜万分,马上完成了最后的解答。真是“无巧不成书”啊!

通过这件事,我终于明白了“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的含义。

我和书的日记 篇5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

——题记

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会热爱读书是因为常在书中看见自己。有可能是厌烦了字母的排列,苦恼于几何,所以在墨宝中寻觅自己。记忆中,书一直是与众不同的存在。

暮春时节,雨淅淅沥沥地下。手捧《悲伤逆流成河》,我不禁泪流满面。那文字有力地敲击着我的心。易遥的绝望已穿透薄薄的纸张,充斥着我的脑海,让我心生仓惶。我是否也曾对弱小袖手旁观,我是否也曾作为冷漠的看客,给掐灭了最后的一丝希望?我问自己。思绪被泪打湿,飘飘茫茫,是对易遥的同情,也是告诚自己不忘初心,援手相助。

盛夏,聒噪的蝉声加剧炎热。读着《最好的我们》,心在毕业季被抚平。曾几何时,我也在这迷路。面对各奔东西的惶恐,我在耿耿身上找到了答案。毕业是终点,亦是起点。在七月长安的笔下,我仿佛看见自己的身影。即使前路充满未知,不需畏惧,只要尽到了全力,让自己不留遗憾,这样就足够了。

清秋季节,树叶接连凋零,伴着微风跳完了生命里最后一支华丽的舞。阳光透过光秃秃的树枝,留下一地斑驳交错的影子。踩在落叶上,沙沙声伴着阳光下泛着黄光的书页,让我满心欢喜。手中苑氏兄弟《我们都一样,年轻又彷徨》的故事,温暖而励志。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这对北大双胞胎总给我许多启迪。仿佛总在一瞬间,我们就已长大。在他们普通而最真实的话语中,我浑身充满力量,便有了面对挫折的信心:原来这些困难大家都有,不是不可克服,嘴角便扬起一丝微笑。

隆冬深夜,四处静谧,只有寒风在窗外肆意呼啸。躺在床上,我却无一丝睡意。我偷偷起身,从柜里摸出《简·爱》,在暖黄的灯光下贪婪地读着。在简·爱身上,我看到一个理想中的自己。读到简·爱奋发进取学习各门功课,我多希望自己能克服懒惰,勤奋向上;读到她不甘于平淡的生活当上家庭教师,我又为她的.不甘平凡赞叹;读到简·爱放下对里德太太的憎恨,我吃惊却无比敬佩。

在享受着春雨的滋润,漫步在夏日的星空下,拾取秋日的落叶,包容冬天寒风的同时,我留下了我和书的故事,也是我和自己的故事。

我和书的日记 篇6

我平常一有时间,我就爱看生活方面与科技方面的课外书,所以妈妈说我是一个小小书迷。只要一看上书,有时连饭都会忘记吃。闲书和科技书好比是两兄弟,一般我爱看那些闲书,比如科幻小说,西游记,神话,以及生活小百科等。象这些方面的书只要我已做完作业,我就会拿起书认真的读起来。

记得那时一个周六的晚上,天气很热,已经很晚了,我正在看“生活小百科”这本书,妈妈敲门近来对我说:“孩子,不早了赶紧睡觉吧,看书时间过长,对眼睛没好处,”恩,好的妈妈我这就睡觉。妈妈出门后,我估计妈妈睡着了,于是我又悄悄的把书拿出来,看起来,我知道妈妈都是为我好,但我太看书了。我的眼皮开始打架了,我一看表都快11点了,实在太困了,我就关灯睡觉了。

第二天我一睁眼都快10点了,妈妈见我起来了对我说,我知道看书看的一定会很晚。所以以我也没叫你,以后不要看得这么晚呀!要注意你的小身体呀!我知道了妈妈,妈妈其实在心疼我。儿子,饿了吧!妈妈给你炒一个你最爱吃的菜,“葱头炒肉丝”好吗我说好的,妈妈我给你当小助手好吗妈妈?好的,妈妈说。波帮妈妈把葱头包好后给妈妈,正当妈妈切葱头时,我看见妈妈的眼睛红红的,好像要流泪。这是我想起以前我在书上看的小窍门,我说“妈妈你等会”我拿来一个盆,打了半盆水,把洋葱放进水里泡了泡。妈妈拿起葱头再切,哎,还真行,比刚才好多了。妈妈问我,“这是睡告诉你的呀”?我自豪的说:“是我我那无语的老师”妈妈一愣,笑了

书犹药也,善读知可以医愚。书是我的好朋友!它可以让我增长知识,给生活增添色彩。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我和书的日记 篇7

不知何时书已经闯进了我的生活,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家里、学校只要有书的地方就有我的身影,正如陈寿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的生活里也如陈寿当初说的:“假如我的生活里没有了书,那么我一件事也做不好,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记得我人生中的第一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格林童话》,第一次看见故事书的我,像宝贝似的拿在手中,高兴得手舞足蹈。后来我渐渐的看过更多的书,《海的女儿》使我泪落如珠,《丑小鸭》又使我十分同情。但是,渐渐地一本书已不能满足我的需求。

随着我的年龄增长,妈妈又给我买了更多的书:《小飞侠》、《老人与海》、《笑猫日记》。生活中只要手中一有书,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看的如痴如醉、如饥似渴。

在这些日子里,我新交了许多“好朋友”,这些“好朋友”把我迷得整天团团转,故事中人物的命运遭遇常常使我牵肠挂肚、有的故事也使我捧腹大笑。比如:有一回,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我从早看到晚,要睡觉了,可是我还是在不停的看,妈妈见状吼到:“看!看!看!一天到晚就知道看,赶快关灯,回你屋睡觉去!”我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柜,妈妈甩门而去,一看妈妈走了,我立刻从床上跳了起来,奔向书架,取出那本书。又坐回床上,津津有味地接着看起来,并且我还要时不时的偷听妈妈有没有睡,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战斗”,终于看完了。

和书这个好朋友已经共同生活五年了。它给我带来了无穷的知识、用不完的智慧。也给我带来了许许多多精彩、迷人、神秘的故事情节。在老师考试时,书中的知识又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帮助,使我取得了好成绩。

我和书的故事说也说不完,但是,理由只有一个:书是我人生的必需品,书是我人生中永远的好朋友!

我和书的日记 篇8

书,它让我领略了四季不同的风光,它让我走进了一个又一个美丽的国度,它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善、恶、美、丑,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我以前很不喜欢读书,可那一次,却改变了我的.看法。

一次周末,妈妈看我一直在玩游戏,于是说:“别玩游戏了,对眼睛不好,你现在应该去看看书。”我说:“看书有什么好的,很没意思。”谁知因我这么一说,妈妈却决定带我去图书馆,引导我去读书。

到了图书馆,哇,真是“书山”“书海”!这时,妈妈给我拿出一本《三国演义》让我来读,我在想:这有什么好看的?可我只能“恭敬”不如从命。翻着翻着,我无意间发现一篇《关公千里走单骑》的章节,于是我翻到了那一章,开始阅读起来。这时,我突然读到了关羽在千里寻找刘备而英勇地打败了那些阻止他的将领时,顿时让我热血沸腾,如身临其境,好像我就是关羽似的,既威风又勇猛。不知不觉中,已经下午了,妈妈让我回家,我才知道时间过得这样快,原来读书这么有趣。我以后也要多读书,读好书,让书成为我的良师益友!

正是这一次,让我改变了对书的看法,原来历史的兴亡,事物的迭代都记载在书里。

我和书的日记 篇9

我喜欢看的书是《淘气包马小跳》,书中讲了马小跳(书中的主人公)日常的生活,请让我来说一说我和这本书的故事。

我先来说一说他的名字的由来,在《贪玩老爸》中马小跳以前不叫马小跳是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为什么改成马小跳了呢?因为他刚生出来的时候,总是爱跳,你们也知道谁刚生出来的时候就会跳啊,因为这个个性,他老爸将他的名字改为了“马小跳”。从这个地方就勾起了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了。

其实淘气包马小跳又有很多感人之处,我举几个例子。比如说在《宠物集中营》中,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喜欢养宠物,因为宠物他们都是忠诚的、有情有义的动物。也让我体会到它们的对主人的忠心耿耿,不离不弃、亲人的感觉 ,也让我想尽自己最大的心意去爱护它们、珍惜它们、也当成自己的亲人一样。

《宠物集中营》和《忠臣的流浪狗》对我感触最深。我讲了《宠物集中营》和 《贪玩老爸》中的马小跳。再来说一说《忠诚的流浪狗》的故事吧。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金毛狗它的名字叫金子。金子一开始是被主人抛弃了,因为他得了一种病需要花很多钱来治,。金子也很老了,所以主人把它抛弃了金子。但金子被马小跳发现了,把它送到了裴帆哥哥那里,裴帆哥哥是个兽医,他说金子要马上手术,马小跳就找到了它的主人,说金子马上就要手术了。你们能管一下它吗?然后主人没有理马小跳。金子就没有手术,金子有时候自己就跑回家了,但主人已经搬走了。金子被流浪狗收养队的人带走了。最后美术学院的雕刻生们知道了,在银杏树下雕刻了和金子一模一样的雕像。好了我讲完了。

我还有很多书来不及讲了,这次就不给你们一一再说了,我要继续读书了,期待更多的精彩分享给大家。

我和书的日记 篇10

我认为书是有生命的。在我们孤单的时候,书就是我们的朋友,它可以带给我知识和快乐。在我们考试没考好,缺少自信时,书就是一位导师,它能帮你指明前方的道路。

有一次,我看了一本书叫《培养孩子情商的故事全集》。其中有一篇故事令我感受很深。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坚持下去,一次成功就够了。》

这一篇文章的主人公就是大家都非常熟悉的哈伦德。山德士,肯德基的创始人。可谁想得到,这位肯德基的创始人,是经历了多少磨难,才经营起这么大的`一家企业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哈伦德。山德士5岁时,父亲就去世了;14岁时,他从学校转学开始流浪;16岁时,他谎报年龄参了军,军旅生活也是不顺心;18岁时,他娶了个媳妇,只过了几个月,媳妇就逃走了。他卖过保险、轮胎,经营过渡船,开过加油站,但都失败了。

终于,65岁那年,他用自己那105美元保险金创办了自己的事业。85岁时,他的事业成功了。这就是肯德基创始人的一生。

这个故事告诉我一个道理:只要一个人做事有毅力,永不放弃,就能成功,哪怕只有一次。

书给予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启发,给我们讲了道理。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我和书的日记 篇11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这句话说得多好啊!书籍,是人类幸福与智慧的结晶。读书,就是为了更好地汲取里面的精华,从而使自己的精神世界丰富起来。我与书的故事还真不少呢,我来给大家说说吧。

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下了一道圣旨:“不许看课外书,除非语文成绩有所提高!”随后,她把我的所有课外书都搬到了主卧,上了锁。我像是被戴了紧箍咒的孙悟空,只得乖乖束手就擒。到了周末,作业都做完了,没有课外书我实在熬不下去,但我那脑袋说来也争气,它总能在这种“旁门左道”功夫上高速运转,像被按了开关似的。“要不用三十六计中的偷梁换柱试试”于是,我弓着背,踮着脚慢慢挪到妈妈的卧室门口。回头看一眼,她还在做饭,敌人不在火力范围内,所以我打开房门,钻了进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她包里取了钥匙,解锁,取书,整个过程一气呵成。

真好,上次没看完的《老人与海》就在第二排的正中间。回到自己房间,我小心翼翼地把书放在桌上,用牛皮纸三下五除二地把书包了起来,在上面写了“语文”两个大字。再看看抽屉里的那本语文书,大小一致,天衣无缝。

这时,妈妈叫我出去吃饭,我随意将书反扣在桌上,大摇大摆吃饭去了。

“最近语文课认真听讲了吗?”

“放心吧,妈妈。”

“笔记做的怎么样?”

“全记书上了,整整齐齐,欢迎您随时检查!”话刚说完,我心一紧:“糟糕,要坏事!”果不其然,妈妈顺势走进了我的'房间,拿起桌上的“语文书”检查起来。“这就是你的语文书?”妈妈铁青着脸,把牛皮纸乱扯一通,然后用手指不知在“老人与海”四个字上敲了不知多少下,我虽觉理亏,但是为了以后的安稳日子,我要学习与阅读兼顾啦!

现在,我长大了,也渐渐尝到了阅读的的甜头,妈妈也因为我日益提高的语文成绩而赞同并鼓励我阅读;我读了《培根人生论》,知道了“知识就是力量”的道理;读了《大卫科波菲尔》,知道了一个人因该怎样成长,怎样面对困难;读书,使我留住了对人类本性的思考,体会人的真,善,美。

一夜风雨散,变化了时空。只有书依旧,笑看秋月春风。书就像一艘小舟,载着我向波涛汹涌的知识海洋驶去。

我和书的日记 篇12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个比喻十分贴切,书记能够给我们带来许许多多的好处。

我从小就喜欢阅读,从学龄前的童话故事,到低年级时的散文集,和此刻的小说,都让我爱不释手。书籍一向伴我成长。

有一天,我放学回来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书桌前,拿出我最喜爱的小说《小大人丁文涛》。对了,我昨日看到哪了,第五章不对不对。我急忙翻开书,一页,两页……我想一匹饿狼,正贪婪地阅读着。谁知,当我正看得入迷时,房间的门被推开了,我吓了一跳,原先是妈妈进来了,“你的作业做完了吗”“还……来没呢。”我支支吾吾地说“先写作业,写完再看。”我只好放下书,拿出作业,写着写着,就会抬头看看放在书架的哪本书,心里痒痒的,越想快点写完作业,就越慢。最终写完啦,一看钟,天哪,已经9点半了,没办法只好去冲凉睡觉。

躺在床上翻来翻去总是睡不着,我突然想起了一个好办法。我蹑手蹑脚,悄悄打开门,看隔壁的房间——妈妈的卧室,灯已经灭了。暗喜妈妈已经睡着了,我摸黑打开台灯,细心翼翼地拿出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书的故事像磁石般吸引着我,有时会捧腹大笑,有时却眼泪花花,其中悲欢离合总让见我牵肠挂肚。我一看就忘了时间,忘了睡觉。

不知怎样妈妈做进房间,“婷婷,你在干嘛怎样还不睡觉。”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躺上床,梦里还在书中旅游了一趟呢!

我和书的日记 篇13

我国古代的大文学家苏轼曾说过:“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我国的伟大领袖毛泽东也曾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苏联伟大的诗人高尔斯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连英国的作家、诗人莎士比亚也曾说过:“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可见读书多么重要,这不我就和书发生了一件很有趣的事呢。

前不久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不可以输给自己》,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只要我有空就会拿出来看。一天爸爸带我坐公交车,上车时,我就从袋子里拿出那本书看了起来,我看的津津有味,这时车已经到站了,可我还沉醉在书的世界里,连车到站都不知道,爸爸还以为我跟在他后面,所以也没有叫我,下车后,爸爸想跟我说句话,回过头一看,我还在车上,就赶快叫了我一声,我这才知道该下车了。

当然了,关于读书,还发生在我身边很多有趣的事情,有空我向你一一道来。

从接触书开始,书就把我带到了另一个有趣的世界。读书点燃了我心中的激情,帮我插上青春的翅膀,载着我向未来飞翔!jzD365.cOM

我和书的日记 篇14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愈。”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我同样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如何改变你自己》,这本书主要写让人们该如何走出自卑,胆怯及心理留下的阴影,使你有自信,做一个有勇敢的人。

这本书是我上三年级时,妈妈陪我去新华书店买来的,那可是我挑了半天才买到的一本来之不易的书。谁知,那天我买完书后,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我为了保护这本书,赶紧把它塞进我的衣服里,让书与我亲密接触。然后,我才和妈妈打车回家。晚上回到家后,我一直在看这本书,直到深夜。这时候,爸爸妈妈早已进入了梦乡,可我的房间里还在亮着一盏灯,我一边打着哈欠,一边看书,直到12点才睡。

第二天早上,我却怎么也起不来,后来连上学都快迟到了。可即使是这样,我仍然想看这本书,只好偷偷摸摸地把书放在课桌底下看。谁知,课堂上老师突然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无意中把这本书中的一段内容说了出来,令全班哄堂大笑,害得我被老师批评了一顿。唉,没想到我出了这么大的丑,以后上课只好认真听讲,再也不敢上课看书了。

不过,《如何改变自己》这本书给我的学习带来了很大的启示,它告诉我该怎样做人、做事,告诉我要乐于助人,告诉我要有自信……我一定会好好珍惜这本难得的书。

我和书的日记 篇15

“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书是陪伴我一生的朋友,我与读书的故事,有很多很多……

我出生后不久,妈妈要去上班,爷爷奶奶从遥远的老家赶来照看我。爸爸给我讲,在我六个月大的时候,家里有本画着“三十六计”的台历,爷爷抱着我,一边翻着台历,一边念着“声东击西”、“暗渡陈仓”这些故事,只有二年级文化水平的爷爷,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当然也不懂,但我在爷爷怀里很是安静,不哭也不闹。但有时换成奶奶抱我,奶奶牛大的字不认一个,她只是翻着台历,我就用“哼哼”来表示我的抗议。这些故事,都是从爸爸妈妈那儿听到的,是我与书最早的相遇。

到了一岁半的时候,家里的墙上挂着北京地图,花花绿绿的地图,上面密密麻麻的地名,“海淀区、西城区……”爷爷一边指一边念,我听得津津有味。过了段时间,我学会了说话,有一次,爸妈带我去逛超市,突然,在路边的一块大大的`广告牌上,我发现了一个非常熟悉的好朋友,我伸出稚嫩的小手,指着它,大声而非常清晰地读出了“区”,爸妈都惊讶坏了,觉得不可思议。当我又在一块楼牌中找到了熟悉的老朋友,念出“区”的时候,他们才知道我认得字了。后来,他们才从爷爷口中问出了答案。从此,我得到了鼓励,认字便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两岁多的时候,由于我非常喜欢汽车,爸妈便给我买了一本《汽车百科》,里面的自行车、小轿车等车辆激发了我的兴趣,虽说像“警”呀、“救”呀这些难字,我一个都不认得,但这本书却成为了我的启蒙读物。十年过去了,这本书已经变得有些残破不堪,书页都变软了,装订书页的棉线也换了一遍又一遍,被我小心翼翼地收藏了起来,如同一件珍贵的文物。随着年龄的增长,属于我的书也越来越多,历史书、小说、学习用书、漫画……。如今,我所拥有的图书已经塞满了书柜,但我还不知足,三番五次、绞尽脑汁地去书店看书,一定要耗上一天时间大饱眼福,去细细品味。

我现在已经是一名中学生了,需要每天获得更多的知识及信息,我就抓紧时间查阅资料,而这样的积累也给我带来了很多益处;杂志和报刊业也是我重点阅读的对象,他们不但使我知道了一些新闻,也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人情世故。杂志《读者》里的一些故事,将人的各种性格描写得淋漓尽致,让我对世界有了一个新的理解。

从此,一个又一个方方正正的汉字,为我打开了一扇又一扇的窗户,窗外的风景一片美丽,应接不暇,使我陶醉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