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相关的议题是本文讨论的焦点。书中的世界是丰富多彩的,是气象万千的,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我们也汲取到了更多的知识。很多人会想用文字来整理自己的感悟。这篇文章汇总了不少实用的知识和技巧欢迎大家借鉴和学习!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

第二本余华的书,读的时候一直在担心里面的人物会一个接一个的倒霉,尤其是坏事发生的时候。但是,文章中虽有心酸到让人掉眼泪的片段,但人最终都还好好的活着,心里觉得甚是欣喜。

全书给我的感觉就是人物刻画。人物都太活了,都是活生生,存于现实的人。有犯过错的,嫉妒的,心觉羞耻的,善良的,热心的,势利的,可恨的,装腔作势的,全部展现在书中的人物里面。

许三观,是让我又恨又爱的人。书中他说过自私的话,像说:“一乐你走吧,你不是我的孩子。” 可是他做的事却是“言行不一”,他养一乐,带他去吃面条,领他回家,最后养到长大成人,结婚生子。中间还为了救儿子差点丢了性命,不停的辗转卖血,短短几天就快要把自己的命卖完了。他说许玉兰,恨她出轨,所以自己也出了,可他到头来还是原谅了她。他给许玉兰送饭,还在她饭里面埋红烧肉。他理解她,也知道她的苦,所以当孩子们觉得因为母亲抬不起头时,他站在妻子身侧,毫不避讳的说出自己的错事。他用自己的方式支撑起了整个家。用自己的言行教育着下一代。矛盾的他,也正是现实中活生生的人。他不完美,甚至自私,愚昧,心胸狭隘,可他善良,热心,乐观(有时是盲目乐观),也会知错就改,懂得后悔,所以无私的几次卖血救家,还为了救不是亲儿的一乐差点丢了性命。他是个俗人,可又不是一个平常的俗人,而正是那么一点不俗,铸就了他的伟大。

许玉兰是个有血有肉,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她内心的良善高于她的怨恨,所以哪怕当初何小勇和他的妻子大骂她,羞辱她,可她终究还是看他们可怜,让许一乐救他们。她也知恩,在儿子们觉得父亲丢了他们的脸时,是她站出来为丈夫争回了颜面。她会吵会闹,扯开嗓子就开始“撒泼”,可她也会精打细算的过日子;她做过错事,却也懂得悔改和感谢。她和许三观的爱情很普通,甚至看着没什么,但是你会发现他们爱着对方,用自己的方式保护着对方,而且一过就是一辈子。

余华的语言没什么华丽的地方,但他的用词准确、犀利。他的每个字,每段话,每段描写都刻入人心,触动心房。他质朴的文字写出了一个人跌宕起伏的一生,折射出动荡社会下人民的生活——不愿被厄运打倒,努力求生的人民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2

第一次,给根龙和阿方带路,顺带跟着一起卖血,回去娶了跟何小勇热恋中的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儿子打住院,筹不到费用,十年积攒的家具几乎被搬空,许三观买血把家什换回来。第三次,出轨林芬芳后遇上去买血的阿方根龙,觉得应该给林芬芳药食补偿跟着去了。第四次,公社化运动,为了给面黄肌瘦久饿不知甜味的孩子补点营养,买血带老婆孩子去胜利饭店吃了面条。第五次,送知青一乐回乡下,许三观卖血,让一乐二乐改善生活跟队长交流。第六次,二乐队长探访,刚卖血一个月的许三观再次卖血买酒食款待队长。第七次,要把奄奄一息的一乐送到上海抢救,许三观四处求人给许玉兰凑了路费。自己又要去卖血,李血头介绍他去另一处医院。第八次,为跟一乐集钱治病,打算好去上海途经的几个县城依次卖血,第一个县城,卖血后全身发冷。第九次,第二个县城抽血400ml后休克,医院给他输了700ml抢救。第十次,许三观带着刚认识的青年来喜来顺一起去卖血。第十一次,来喜帮助许三观,卖200ml给许三观,许三观卖400ml给医院。原因是年轻人的血浓,一杯能当许三观两杯。未完成的第十二次,三个儿子都在城里立足,衣食无忧的许三观为了吃炒猪肝喝黄酒突然很想去再卖一次血,被年轻的新血头侮辱一番没卖成。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3

几年前看过由本书改编的韩国电影《许三观》,当时觉得剧情跌宕起伏,有笑点有泪点,却总觉得差了点什么。这次一口气读完余华原作全书,才恍然大悟,电影脱离了原著的时代背景讲出的故事,皮肉虽在,支撑人物的骨架却缺失了。

书中的许三观前期是有些计较的,对老婆和并非己出的大儿子嘴上十分刻薄,而之后在家庭面临接二连三的挫折时,却展现出了令人感动的担当。从第一二次卖血时的小心思,到最后为了救大儿子不顾身体地沿途卖血,余华一如既往地用平实的叙述一层层剖析许三观的内心最淳朴的善。在xxx看到一篇书评说得甚好:“真正优秀的心理描写都是不写心理的”。

更让人暗暗叫绝的是侧面的时代描写。本书中并未点明人物一生中经历的历史事件,只借主人公之口谈几句所见所闻,就将所处的历史节点说得十分明白。其中几处描写十分精彩,有心人可以去寻寻看。

比起《活着》和《兄弟》,本书的主人公们算是较为“幸运”了。而看到结局许三观卖血不成的眼泪和许玉兰为他点上的三盘炒猪肝和一瓶加上两份二两的黄酒时,却并不觉得安慰。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4

讲述了一个叫许三观的丝厂送茧工,在生活困难的年代多次卖血的故事。

在书中,我最印象深刻的是27章。一乐肝炎重病住院,为了就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在李血头拒绝买血时,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旅行路线,在六个地方上,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作者的描述从来不用华丽的词藻,朴实无华的词语,描绘出一幅幅动人的画面,看到此章都会动情泪目,悲叹世界的不公,哀叹主人公悲惨的命运。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平淡温和的叙事口吻,语言和故事都很贴切生活,也给人很沉重的悲伤。作品中多用短句,少用长句不用反繁华彩的词汇。许三观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个简单的要求都要用命去博,在那个时代背景下,连做一件新衣服都是奢侈,读后感.每个月工厂发的新手套都带回家让许玉芬做衣服,一件精仿的上衣都要攒好长时间,他也从不戴新手套,旧手套都戴的烂得露手指也不舍的换。就这么艰苦的环境中,还遇上一乐生病,二乐生产队队长要来请吃饭,他都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活。

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不管你所面对的境遇有多么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5

第一次卖血得钱第一次改变了他的生活。他娶了他喜欢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他直截了当地说他想和别人结婚。我不知道那个时代的男孩是不是那么大胆和直接。不管怎样,我认为这种方式并不过时。

他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砸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钱没结果。他带走了许三观的家人。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回家的钱。

第三次卖血来自妻子婚前的不忠,但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不忠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

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趋使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并且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另外一个故事,因为他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同类,所以许三观拒绝带一乐去吃面条,而是给了他5毛钱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

许三观终于坐不住了,后来找到了一跃。父子俩的见面和交谈非常感人。

一乐和二乐第五次响应国家号召,下乡入队。看到排队的人一个接一个地回到城里,许三观和许玉兰非常担心。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

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很快,二乐队生产队队长来到许三观家吃饭。当时,家里只剩下两元钱。为了善待生产队长,让二乐尽快回到城市,许三观第六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只有一个月,医院规定两次卖血的时间间隔应该在三个月以上。

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 “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确诊为肝炎,被紧急送往上海**。许三观向邻居借了有限的钱,让妻子先带一乐去上海。他打算一路卖血筹款。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途四次卖血的情况。第三次,医院给他输血700毫升,因为他晕倒了。

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液送回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的生活越来越好,就像许多中国人一样。一天,他突然想炒猪肝和米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想卖血吃猪肝喝米酒,但多年来卖血的惯性让他卖血吃猪肝喝米酒。

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故事大概就是这样,这样写出来,也许大家觉得整个故事原来就是这么点儿事儿,但是他们的故事,他们这一家人,却让我觉得是温暖的。

这里,我想说的只有许三观和许玉兰。

许三观——也是因为他善良

也许他没有成功,没有成名,没有很多钱。甚至在我以为他能娶到许玉兰这样漂亮的姑娘之前,他就占了很大的便宜。但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他是个好丈夫好父亲,是个善良的人。

即使在他认为何小勇给他戴了“绿帽子”,但是在何小勇生命垂危的时候,他还是让一乐去屋顶上给何小勇叫魂。许三观还是通过卖血把一乐打人的债还了。

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许三观不称职,于是他卖血娶了媳妇,还清了债,甚至上瘾也治好了孩子,只要没钱,他就想到卖血。

然而,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这样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又能做些什么呢?面对屡次的困难,他没有偷窃或抢劫,而是通过出卖自己的鲜血来生存。

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直被作者牵着。除了卖血,书中的线索是许三观对一乐爱情的变化。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一只乌龟,这是人的天性。

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猪肝都舍不得吃。一乐需要到上海的大医院**,这意味着很多的钱,三观的人物特点在这里体现的最充分,在去上海的这一路是**的最高潮,三观一路卖血,由原来的三月卖一次到现在三天五天卖一次,他卖掉了力气,卖掉了热气,连命都差不多卖掉了,他已经顾不得这么多了。

在这期间,阿龙和阿方都因为一个接一个卖血而失去了身体。三观听到这些噩耗后,仍然没有停止卖血,因为这是在救儿子的命。他在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血,他在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卖一次血,隔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

卖了这么多血,他终于活了下来。他是那个时代里无数个渺小的生命力的一个,这样看起来似乎传奇,可是他尽得是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一家之主、一个人的责任,他通过自己的力量一点点的撑起这样一个家。

他可以这样生活,也许是因为他很善良。

许玉兰——真女人

首先是她的美丽。她的出场就是那个年代平凡生活中不平凡的一个身影“在清晨的时候,她站在一口很大的油锅旁炸着油条,她经常啊呀啊呀地叫唤”。漂亮的许玉兰在人们连物质都缺乏的那个时代就开始懂得形象的重要性,“她每天都要换三套衣服,事实上她只要三套衣服;她还要换四次鞋,而她也只有四双鞋。

当她实在还不出什么新花样时,她就会在脖子上增加一条丝巾”。在那个平凡的小城里,她绝对是时尚的先驱。年轻时代的她跟所有女孩子一样爱美,但是在那个不崇尚张扬的年代里她的好打扮绝对是个另类。

做别人想做而不敢做的事,这也体现了她的勇敢和不平凡。

然而青春时代的她和其他女孩一样也会因为无知而犯错,可贵的是她面对世俗流言蜚语却勇于面对的态度和行动。她在不懂事的时候和何小勇睡了,而且还生了一乐,九年后才真相大白。不寻常的是事情是她自己坐在门槛上公之于众的,看起来无知愚昧,其实敢作敢当。

许三观让她去找何小勇,她还要打扮的很好看了才去,不愿蓬头垢面的原因是:“我要是脸色抹上灶灰,有蓬头垢面,那何小勇见了会不会说:‘你们来看,这就是许三观的女人。

’”这个时候她很有头脑,反将许三观一军,而且看起来是从许三观的立场考虑他作为男人的面子问题,其实是一向爱打扮的她不愿在别人面前输了气场。

在她身上也有不寻常不世俗的潜力,她自学成才的谈判能力让我对她敬佩不已。她见了何小勇说话也是按照“先说好消息,再说坏消息”的逻辑,依然是从何小勇的立场说话,但说话布局很有兵法的感觉,“许三观说了,以前花在一乐身上的钱不向你要了,以后一乐也由他来养……”先让何小勇放松警惕,然后历数多年来许三观对一乐无微不至的付出,似乎想让何小勇觉得歉疚,最后才来一句“你只要把方铁匠的儿子住医院的钱出了……”虽然何小勇夫妻没上这个当,但她的说话智谋却给读者上了一堂生动的说话技巧课。

从女孩成为女人,她的身上有着不输于许三观的大女人气概。在**的最后,许三观因为不能再卖血而难过,这个往昔没被任何苦难打倒的大男人,此刻无助地像个孩子,而三个儿子一人一句越说越过分时,许玉兰毫不犹豫地责备他们,历数这些年许三观对一家人的付出和真情。接着似乎她变成了丈夫,而许三观变成了妻子,她从旁劝导安慰,帮他点了“三盘炒猪肝,一瓶黄酒,还有两个二两的黄酒”,陪着许三观吃了他这辈子以来吃得最好的一顿饭。

**里的许三观是一个普通的卖血人,他没有成功的事业和伟大的抱负,但他的却是个成功的父亲和丈夫。他的三个儿子“是他用血喂大的”,他的家也是他用血凝聚的。在将近四十的岁月里,他从一个普通无知的青年成长为一位成熟有担当的男人,他的人生是因为许玉兰的出现而改变的。

娶了许玉兰坚定了他一生的生存信仰,而许玉兰患难与共的陪伴让他坚持了这份信仰。许玉兰看似平淡无奇,却处处渗透的对家庭、特别是对自己丈夫的默默关怀和无私捍卫,她的作为带着中国女人独特的低调和温柔,但将近四十年的坚持和相知相伴也充满了家长里短的伟大和强悍!

我现在觉得,这个故事再平凡不过,也许有无数个家庭在经历着相同的经历,面对着同样的困境,也许他们解决方式不同,但可能同样残忍,同样辛苦。可是,我觉得这才是生活,虽然坎坷,虽然艰辛,但是回忆起来,却充满着幸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6

周一一次课间回到教室,就发现一本血红的书摆在我的桌上,之后得知,这是阅读课上要求读的书。

今天已经是周日,我用了一周的时间细细品读了这本书,感触万千。书名是《许三观卖血记》,整个封面都已殷红的色调为主,卖血两字尤其用黑色加重,显得异常深邃,起初叫我读这本书,我是拒绝的。但经验告诉我,要敢于尝试新东西,因为现在我比较钟爱的作品,百分之六十当初是抵触的,接触后才发现了它们的优秀。

于是,我便粗略地阅读了四十页左右,读完后相当讶异,感觉这本书分明是“毁三观”,语言和描写甚至可以说是下流,故事流程令人匪夷所思,根本不符合现实的逻辑,书中人物更是愚昧的可怕。但我认为,一本书能够正当的出版并诗人翻看至今,闪光点是必不可少的,便决定耐心地细度下去。

仔细读完,我对这本书的看法便如两级反转。我不由得佩服起作者强横的实力,他成功的把这个故事刻在我的心里,尤其是许三观这个人,想必我一生也无法忘记,他复杂的如同两根卷缠在一起的耳机线,却又简单的像一张白纸。

先来谈谈他的简单,许三观这个人没有梦想,他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他信仰的不是圣光,而是生存,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生活。且不论他在那个年代活得怎样,至少他现在是“活”不下去的。在当今社会,人们都有追求梦的本能,想升官需要梦想(野心),国家想发展人民需要梦想,就算上个综艺节目主持人也要问你“你爹梦想是什么?”,没有梦想的人就像咸鱼,让人唾骂。许三观就是个咸鱼精,我本以为他的结局会很悲惨,可万万没想到,他在特定的年代遇到一群特定的人,最终迎来了特定的happyend。人们都说“熟能生巧”,或许正因为他太过简单,抛弃了所有只留下生活,以至于最后支配了生活。

再来谈谈他的复杂,这个人无疑是矛盾的,从他身上我们能看到许多影子。许三观真可谓是敢爱敢恨,尤其体现在一乐身上。一乐曾是许三观最疼爱的儿子,然而许三观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后,他的地位便一落千丈。有一次许三观在粮灾时卖血给家人改善伙食,全家人一起去饭店吃面条,却只给一乐吃一个烤红薯,结果一乐一气之下四处认爹,谁答应谁就要给他卖面条。当时我感到许三观真是没爹,可谁又能想到,许三观之后会一个月卖六次血给一乐治病。这时,那种无边的父爱已经超过了狭隘的血缘。

还有一个地方能够体现它的矛盾,许玉兰让他做了乌龟,他便甩起脾气,把一家的重担全压在许玉兰身上,而出了林芬芳事件后,他又愧疚的揽起重担,可见他是一个追求公平的人。然而他这样的人,在关键时刻却教自己的儿子一乐做人要讲良心,去让一乐帮完全愧对于自己的何小勇喊魂,他的善显然已经超越了他对公平的渴望与向往。

许三观做了一辈子乌龟,而我却认为,他是只“象龟”,曾听过那句“每一只象龟心中都有一处温暖的水坑”,世界上最年长的象龟叫“孤独的乔治”,它曾住在博物馆里,全馆仅此一只象龟。象龟是有领地意识的动物,他们会认为自己出生的水坑是自己的家,所以乔治千方百计想去追求自己的水坑。终于,在前几年乔治去世了,尸体是在附近的神秘海域找到的,他逃出了囚笼,却没能爬回自己的水坑……许三观心里也有一处水坑,也就是他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所以他才会去卖血组成家庭,去卖血拯救家庭。幸运地,他爬进了自己的水坑,在经历磨难与变故后,他对家庭生活幸福美满起来。

许三观向医院买的是血,卖给我们的,是感悟与成长。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7

看了余华的《活着》后,使我对余华的另一部代表作提起了兴趣《许三观卖血记》。人们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每个人的身体里都流淌着血,它是我们人生的支柱,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总说血是自己的祖宗留下来的,卖了血就相当于卖了自己的祖宗。但在许三观生活的那个年代,由于生活所迫,他一次次的卖血。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饥荒的时候吃上一碗面条;通过卖血,他可以救大儿子一乐的命。在众多困难面前,许三观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里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了他最大的满足和幸福。

这篇文章不仅仅有当时对人民生活的压迫,也让我看到了许三观对儿子的亲情。大儿子一乐生病要到上海去看病时,许三观跑遍邻里邻居,借遍了钱,再去上海的途中,不担心自己的生命,到一个地方卖一次血,卖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可他在短短的一个星期里,就卖了三次血,只为那卖血所挣的三十五块钱去给儿子看病。二儿子的队长来家里做客时,卖血买酒买烟请二乐队长吃饭,只为让队长提拔二乐到城里干活。

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它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他身上有父爱,有亲情,他一生都很苦,甚至习惯了,还会因自己年老而无法卖血而痛苦。

马提亚尔说过: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相比较《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至少他没有丧失自己最爱的家人。同样是小人物,但他的一生起起落落,都与卖血有关。

最后吃的三盘猪肝和黄酒,是他吃过最好的饭菜,儿子们事业有成,自己身体健康,也是他最满足的结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8

天是星期六,因为无聊而想寻找一本小说来打发一下时间 ,也好让自己过得不那么颓废。

因为曾经因为姐姐阿z的原因,知道了有一名叫余华的作家,也因此知道一本其代表作之一的《许三观卖血记》。

首先,该本小说的线索全程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而展开。一开始,许三观因为阿方和根龙的介绍而进行了第一次的卖血,从而赚得了35块钱。因为许三观认为这钱卖的血,而不是汗,所以把这钱视为娶媳妇的本钱,就如许三观所说: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自然而然的,许三观娶了一女人——许玉兰。后来,俩人有了三个儿子,分别叫一乐、二乐、三乐,其中,一乐是何小勇的种。尽管这样

,许三观仍为救肝炎的一乐而三个月卖血五次。在四十多年里,许三观前前后后多次为撑起一个家而卖血,可谓是真正的血汗钱。

许三观,一开始看上许玉兰而表现得像一个痞子。但结了婚,有了孩子,他不得不在着艰苦时代撑起一头家,让家人都好好活着。血,小说中的许三观多次卖血都是因为家人。他,是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一个愿意为家人而焚烧自己的一家之主。

在小说的最后,三个儿子都在城里娶了媳妇,有一天,年过六十的许三观突然想吃炒猪肝和喝黄酒,就去医院卖血,但新的血头嘲笑鄙视道:你的血只配让工匠拿去刷油漆。听了这话后,许三观一人在路边涕泗横流。仅仅这一次,许三观是想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的血。

故事的最后,是一个温馨而圆满的结局。回顾许三观的前半生,历经坎坷,但最终还是坚持了下来。而我想的是,许三观只是当时千万无数父亲的一个缩影,他,为了家人而变得‘无所不能’……

我是一名标准零零后,是二十一世纪的新青年。我没有经历过主人公许三观的时代,但我想,我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是经历过的。我曾听我奶奶说:干活干渴了,去奢侈地买了一碗绿豆糖水,喝了一碗之后不解渴,但终究还是不敢奢侈下去。我想,我是生在了一个多么好的时代!像许三观这样的人,我相信,一定还会有,但数目会越来越少……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9

从小我爹就对我说过,我爹说身上的血是祖宗传下来的,做人可以卖油条,卖屋子,卖田地.,就是不能卖血。——余华

即使生活不曾优待过你,你依然砥砺前行。这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给我的大体感觉。作者平平淡淡的文字里,慢慢的构建成一幅画卷,让你感受到画卷里人物鲜活的生命力,他们面对每次苦难的强大求生欲望。正如作者的序言,书中的人物像是有生命般,自己讲述着他们自己的人生经历。透过话语这又像一场激动人心的电影,又像一段深植人心的过往,在脑海里飘荡着许三观血的一生。许三观最珍贵的是他自己的血,帮他渡过了一个个难关,跨过了一道道险阻的血。许三观卖过十一次血。是他自己身上的血。

卖血,不知不觉中成了解决问题的最优办。卖血的最本质,在我看来,是一种快捷的,不损害时间的赚钱的办法,所以,实质上,解决许三观一切困难的办法,似乎只有一个,钱。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好奇,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方进城卖血。第二次卖血为了儿子一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要赔医药费。第三次卖血为了一直暗中喜欢的林芬芳。第四次卖血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之后一次又一次。书的最后,医院的血头早已换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嫌弃许三观的血,并嘲讽他年老的血只能用来当猪血让人来刷漆,让许三观痛哭流涕。为他的生活拼尽一切的血,承载着他风风雨雨而宝贵的血,挽救他家人生命的血却被血头说成一文不值。这难道还不足以让许三观潸然泪下吗?

余华的书,总是这样,平凡中让人胆战心惊,但又让人感受到生命的顽强,平凡,普通的生命却谱写着惊涛骇浪的人生,演绎着独特生命话剧。命运犹如一座大山压的每一个人都喘息不过来,但每一个生命都永不放弃,而且拼尽一切,如同红柳一般。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0

读完这本书,其实有的不是很懂,许三观卖血,他用他的血养活了一大家子。遇到灾难了就卖血,卖完血就吃炒猪肝,喝黄酒。好像只有通过卖血他才感受到自己是有用的。当自己年老了,三个儿子也长大了,家里似乎不需要他卖血了,于是走到胜利饭店,追忆起自己卖血的日子。想最后一次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他老了,血没用了,只能配得上家具的漆。瞬间感到了自己的无用,便像一个孩子一样哭了一路

他为什么不依靠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呢?

看了整个许三观卖血记,里面包含了许三观一个思想转变过程。从一开始知道许桂兰生的第一个孩子不是自己的之后,他便陷入了思想挣扎之中。一方面,他希望一乐是自己的孩子,因为他喜欢他。另一方面,他又不甘心,觉得自己特别亏,替别人养了孩子。为自己与林芬芳发生关系埋下伏笔,就是一种传统思想束缚与自己的真情的冲突。

但是,通过那么多灾难的磨砺,还有一乐对他的爱。那种血缘关系似乎变得不重要了。他开始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对妻子也开始变得关怀。这说明他开始与自己的内心和解了。慢慢接受一开始觉得自己很亏的事情。他也变得越来越慈爱。一次次的卖血换来的钱为孩子解决问题。

对于这本书我不太能接受它的语言,这种露骨的语言虽然通俗易懂。却少了语言美。

但是有一些写景的语言还是挺美的。还有发现余华好像特别擅长反复的手法,有的是一大段反复,有的是一小段反复。我觉得这种写法是值得我去借鉴和学习的[呲牙][呲牙]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1

相比于《活着》来说,我更喜欢这一本。

第一次卖血,许三观得来的三十五元用八角三分把许玉兰娶回家了;

第二次卖血,一乐闯了祸要赔医药费,这个在他嘴里一直说不是他亲生儿子的一乐,到头来他还是最喜欢;

第三次卖血,许三观像是抱着报复许玉兰的心情和林芬芳在一起,为了弥补林芬芳想给她买东西而去卖血;

第四次卖血,许三观想起家人已经喝了五十多天的粥,想让他们吃一顿好的而去卖血;

第五次卖血,许三观为了能让二乐早点返城,讨好二乐的队长,家里没钱招待他而去卖血,为了二乐,卖血后拖着虚弱的身体喝了很多酒;

第六次卖血,许三观为了一乐二乐可以在乡下生活得更好一点。

第七次卖血,一乐病了,需要治疗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自己的命都没了,可是他顾不得自己,想的全是一乐。

他的大部分卖血,都是为了自己的小家。我最初的时候很不理解他,觉得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慢慢的我开始理解他,他心里在意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心里介意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事,人之常情吧。他对许玉兰,让我感动,给她送饭,给她藏肉,在大字报那一段里,感受到了相濡以沫的爱。

也很敬佩许玉兰,在家庭最困难的时候,是她的节俭和观念让全家人生活得不至于太悲惨,她的这种观念值得学习。

在小说结尾,许三观因为想吃炒猪肝喝黄酒想去卖血,三个儿子都嫌许三观丢人,是许玉兰骂了三个儿子。这么多年许三观为家庭的付出许玉兰都看在眼里,许玉兰像哄孩子般带许三观去吃了他想吃的炒猪肝二两黄酒,谢谢余华老师小说结尾的温情时刻。

明白了“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的更深含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2

有点囫囵吞枣的读完这本书,感觉没有给我带来特别大的触动,在我的感觉里,只是平凡的一个人的一个故事,一个年轻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一个老了的人。许三观给人真实感,就像是发生在身边的故事,在我们生活中的人卖的也许不是血,但也是“血”。其实不论是生活在什么年代,我们多多少少都会经历一些痛苦坚辛,在物质匮乏的年代,我们大多经历的是物质的,生理上的痛苦,在当今年代经历的更多的是精神的。痛苦坚辛的比例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真真实实感受到的东西有差别罢了。今天突然想起孔子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还是总结一下吧。这本书让我难受的4个地方:

为救一乐整个卖血的过程,喝寒冷的河水,为了喝更多的水吃盐,喝了别人的茶却不失礼貌。

许三观带两个年轻人卖血,似乎看到了那两个去世的人带许三观卖血,似乎看到一代人接一代人无尽的“卖血”的延续,心酸。

年轻人把血卖给许三观时莫名感动。

最后一幕,许玉梅对许三观的理解,对儿子们的愤懑,对沈血头的谩骂。突然有一种幸福感。

今天又去重温了一遍爱乐之城没有了当初的感觉,可能是对于爱情没了当初的期待,觉着一个人挺不错。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3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

这是一本很温柔的书啊,通俗的语言讲述一个平凡朴实家庭的故事。

那个年代真的很可怕,许三观爷爷认为不卖血就是身体不好,会被人看不起。卖血前还要吃点盐,多喝几大碗水。甚至卖血的人因为喝水太多而死。医院里那个谁的交情深才能卖的出去的李血头,荒诞的真实。

许三观和许玉兰,一路吵吵闹闹风风雨雨仍然相互扶持走到了最后,许玉兰被批斗“妓女许玉兰”时,只有许三观去送饭,白白的米饭下面还藏着红烧肉。最后因为想吃炒猪肝而去献血却因为年纪太大被拒绝的时候,每个人都在嘲笑许三观,也唯有许玉兰陪他去吃炒猪肝。

许三观和一乐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你要是我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他不愿用自己卖血的钱让一乐吃面条,他说:平常对你什么都不缺,可是这是我卖命的钱,给你吃面条我心里难受。可后来还是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吃了面条以后,我就是你亲爹了。一乐生病后,许三观再去给一乐看病的路上连着卖血,他说就算要了我的命,我也要卖血救我儿子。

这就是许三观,市侩,自私,却又纯真善良。

书里有很多不美好,生活的艰难也让人无力。书里也有很多美好,毕竟深藏在事物里的温暖无处不在。发生什么事,遇到什么人我们都无法强求。可这就是生活,赤裸裸,滚烫烫。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4

许三观总共卖了11次血:

第一次卖血,娶许玉兰,

第二次卖血,救方铁匠儿子,

第三次卖血,报答林芬芳,

第四次卖血,带儿子们去吃面,

第五次卖血,给一乐零用钱,

第六次卖血,讨好二乐的生产队长,

第七~十一次卖血,给一乐治病,分别在林浦,百里,松林,黄店,长宁各地卖。

许三观一生为了维持家庭的生活,不得不去卖血,特别是从第七次开始卖血,我以为最后的结局是他死了,没想到他的家庭十分美满,儿孙满堂,确实出乎预料。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内容不太健康,几经情节波折,不健康的内容少而少之,让我对许三观的大度刮目相看,一乐虽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最终他却视他为亲生,这着实让人很感动。

文章结尾,他一生都是为了家庭而卖血,然后吃一顿炒猪肝,喝黄酒。但是如今六十多岁的他,想吃一顿炒猪肝,喝黄酒,为自己卖一次血,然而遭到拒绝,原因是他老了,血不中用,令人心痛。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5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非常担心,总是害怕英雄会在下一个场景中死去。在我合上这本书的那一刻,我深深地感到许三观是个彻头彻尾的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是许三观这样的人最完整、最完美的人生道路吗?

也许是许三观的生活。他总共卖了11次血。他几次差点丧命,但每次都为别人卖血。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没回来时,他朴素的爱人让他去找一乐,用自己的血汗钱给他买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么说都不买他的血。

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

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直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一个传奇。卖了这么多次血,就可以享受花甲了,这才是他真正的生活。他的人生取向是安居乐业、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

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