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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1)

2018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届关心支持下,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历史机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站位全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检察工作只有坚持党的坚强领导才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只有融入发展大局才能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把服务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参与南水北调绿化带征迁、黑臭水体整治、棚户区改造、“四城联创”、环保攻坚、驻村帮扶等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充分肯定。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6人。扎实开展“护航经济发展”专项行动,主动走访联系企业,依法帮助企业解决难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自觉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人,提起公诉 5人;依法监督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依法不批捕2人,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一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宣讲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5份并获积极回应,帮助有关部门查漏补缺,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注重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就医用药安全”,依法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1件1人。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嫌疑人60人 ,提起公诉109人,并积极配合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最大程度维护群众利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审查逮捕、审查起诉10余起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注重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组织开展“矛盾攻坚化解、惩治违法犯罪、秩序环境整治、法治宣传教育”四大会战,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的平安建设成果赢得群众满意。在全省平安建设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调查中,公众对区检察院执法工作满意度在全省163个基层检察院的排名由第90名提升至第56名,提升了34个位次。

二、化解矛盾,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突出打击重点,确保打击实效。坚决打击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417人,提起公诉729人(其中城乡一体示范区批准逮捕104人,提起公诉150人);尤其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批捕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犯罪案件15件17人,起诉10件12人(其中城乡一体示范区批捕4件4人,起诉4件4人);批捕涉嫌盗窃、诈骗、抢夺等涉财类犯罪案件144件179人,起诉167件230人(其中城乡一体示范区批捕30件43人,起诉45件61人),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高度重视提前介入公安部“断链”行动督办的特大网络手机游戏赌博案,引导取证,15名涉案人员均被依法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二)坚持宽严相济,司法保障人权。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或者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挽救”的工作方针,实行非羁押诉讼〔2〕,消除矛盾对抗,节约司法资源,共不批准逮捕62件107人,不起诉16件23人。加强捕前、诉前和解,化解矛盾8起。对5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予以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

(三)做好信访稳定,妥善化解矛盾。畅通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渠道,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首办责任制,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工作机制,接待群众来访300余人次,受理举报线索11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公开审查信访案件4件。积极开展“结千村、访万户、解民忧、帮民富”活动,深入推进“大接访、大下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做好辖内信访隐患案件清理排查、分包案件处理和化解息诉工作,确保全年未发生来自区检察院的干扰。

三、强化监督,着力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次;对应批捕而未提请批捕、应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8人,追加起诉57人。仅在办理社会广泛关注的焦作市龙池曼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就依法追诉漏犯16人。

(二)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3件;依法办理刑罚执行监督案件16件;向社区矫正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0件均被采纳;对1名破坏监管秩序的在押罪犯依法提起公诉,被区法院加刑2个月,使其得到应有惩罚。积极履行刑事执行检察新职责,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4〕案件26件,强制医疗监督〔5〕案件2件。对焦作市监狱报送的68名罪犯减刑材料审查后提出监督意见23件;对区法院3名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材料审核后提出审查意见,均被采纳。

(三)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依法对民事判决、裁定,提请抗诉3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办理促和案件1件。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针对民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5份均被采纳。

四、惩防并举,持续做好反腐查案工作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前,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做到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

(一)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13人,其中科级干部2件2人;判决8件11人(含往期案件),其中实刑判决6件6人。由市检察院交办的焦作市园林管理局原局长李天雄受贿、贪污案、焦作市体育局原局长郭松福受贿罪案,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在南水北调绿化带征迁工作中,立案查办了岳金龙等6人贪污窝案,通过该案的办理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我区农村政治生态环境。

(二)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5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法院作有罪判决3件5人(含往期案件)。市检察院交办的马村区政协原副主席张同新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在市检察院统一部署下,立案查处了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焦作科视视光有限责任公司参与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事件背后的滥用职权案,市教育局的3名涉案人员均被作出有罪判决。

(三)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牢固树立“查处职务犯罪是政绩,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先后到XX国税局、高新国税局、光亚实业公司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16次,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调查3起,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份,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400余次。

五、锐意改革,全面加强司法公信建设

(一)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6〕。完成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分类定岗,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25名首批入额检察官全部到位。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检察官权力清单、职责,完善检察官办案组织形式和程序,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办案规定,切实将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认真落实监察体制改革〔7〕。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党委领导下,积极配合区纪委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时完成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线索移交、涉案财物清理等工作,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三)扎实开展派驻检察室建设。通过组织外出考察学习、专题讨论等,有序开展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于2018年9月挂牌成立了区检察院派驻焦作市公安局XX分局检察室,并会签了派驻检察室工作规定、相关文件,努力拓宽监督渠道,实现监督重心前移。

(四)积极探索公益保护诉讼〔8〕。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选派干警参加全国公益诉讼专项培训。选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2名员额检察官充实到民行队伍中,为做好公益诉讼打下坚实基础。积极探索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等领域公益保护工作,当好“公益守护人”,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件。

六、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加强思想教育不放松。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通过学《党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学深杭、促创新”学习研讨、举办党员活动日、道德讲堂等活动,不断增强干警“四个意识”,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1名干警在市委宣传部举办的“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微型党课”比赛中,荣获三等奖。

(二)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实行重大节日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积极开展 “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法治环境促发展”等活动,做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确保了队伍“零违纪”。

(三)狠抓素能培养不松懈。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态势要求,注重加强对干警业务素养、工作能力的教育和培养,积极参加专题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在市检察院举办的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业务竞赛活动中,5名干警取得优异成绩。

七、接受监督,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重大部署,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根据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2018年11月13日,区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区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汇报,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我们扎实开展工作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二)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视察工作,听取批评、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赠阅报刊杂志、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进一步拓宽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渠道,增进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利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各类信息3000余条,形成了集新闻宣传、检务公开、法律服务、舆情引导为一体的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阵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来访、阅卷115人次。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全年拟作撤案、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10人均交由人民监督员进行评议监督,让司法程序规范化、公开化。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检察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反渎职侵权局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该局副局长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4名干警分别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反渎职侵权部门侦查能手。4个集体、18名个人受到高检院、省检察院、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团市委表彰。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协民主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心系检察、关心爱护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以及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期待的要求相比,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亟待加强;二是随着司法责任制和人员分类管理等司法改革工作的持续推进,有关配套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知识技能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破解难题的能力有待增强。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积极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2)

20__年度,法警大队在_的指引下,在市院法警支队和我院党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主题,按照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的意见》、全国第二次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院常务副检察长李定达和市院李副检察长在司法警察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加强队伍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协助办案质量,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责,坚决完成检察长和支队交办的事项,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精神,增强做好司法警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及市院的工作部署,我们在坚持星期一学习的基础上,认真学习领会上级领导的讲话和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了《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贾春旺、张常韧同志在第二次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文件精神。学习高检院王振川副检察长纪检组张振海副组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省院常务副检察长李定达同志和祁副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培训班结业典礼暨法警支队长座谈会上的讲话,增强做好司法警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领导的讲话立意深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充分体现了领导对检察工作的重视,我们以认真学习讲话精神为契机,认真履行法警职能,重视司法警察建设,规范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组织管理,使每位干警深刻把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做好司法警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干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改革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努力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检察工作大局,更好的服务于检察事业的发展。

二、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做好司法警察工作,必须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有坚强战斗力的司法警察队伍。我院不断加强司法警察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司法警察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一是重视学习培训,练好基本功。今年我院有一人参加最高院培训,并顺利晋升一级警督,12月份,有5人参加市院组织的集训,锻炼了自身素质。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和管理工作。自大队成立以来,法警队从政治建警的高度,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组织法警认真学习第二次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联系当前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教育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不断深化先进性教育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引导法警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不畏艰险、顽强拼搏的精神,确保这支队伍思想纯洁、政治坚定。

三是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有机统

三、认真履行好司法警察职责,确保办案安全

我院法警队坚持把参与办案、履行职责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警务保障作用,把办案安全作为唯一生命线,全面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认真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办案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据有关法规,加强了与检察业务部门的配合,协助反贪追捕逃犯3次抓获3人,依法执行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235人次,押送提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11人次,参与保护犯罪现场4人次,执行传唤14人次,参与搜查9人次,执行拘传6人次,协助执行扣押查封15人次,协助执行逮捕、监视居住8人次,完成检察长交办任务45人次,认真做好中央重要领导莅腾安全保卫、重大节庆日安全备勤等工作,为保障我院安全和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在参与协助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院的规定办案,有效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

按照高检院的要求,我院积极推进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围绕重点部位和环节,健全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流程,严格规范管理,促进工作落实。按照《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规范化建设标准》、《安全办案意见》、《警衔管理细则》和保山市检察院关于司法警察办案规则和量化考核标准,初步建立了一套符合我院司法警察工作实际的规章制度。下一步,我们将在警务值班、编队管理、用警派警、警务协作以及责任事故追究等方面加强建章立制工作。逐步建立一支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能力较高、工作机制健全的司法警察队伍。充分利用办案工作优势,确保办案安全。

五、存在问题

(一)司法警察人员不专职,有些司法警察事情太多,导致在履行职责的时候还有这样、那样的事情,不能保证工作的绝对专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

(二)我院的法警部门还没有真正得到县委、政府的认可,只是在业务上履行了部分法警职责,并非是检察院二级科室。

(三)履行职责的程序和看守不规范,导致责任追究不明确和办案安全的隐患。

(四)没有专门的办公经费,装备和警务保障不到位。

六、明年工作计划

20__年,我们会在院党组和市法警支队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法警工作力度,针对问题找路子,不断开创我院法警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警用装备和警务保障尽快落实到位。司法警察的装备建设直接关系到法警工作的质量,现代装备是提高司法警察实战能力、全面旅行职责的有力保障。我们目前有部分装备,还有一些需要配齐,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装备配备标准》的要求。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3)

最高人民检察院:企业改制失误不要轻易立案

2006年01月12日 11:12 中国消费网

“对在改革开放、招商引资、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者失败,要慎重对待,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只要是从有利于发展出发,总体上符合中央精神和改革方向,没有徇私舞弊、中饱私囊,没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不要轻易立案。”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这些指导性意见还包括:———对为各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的渎职犯罪,要依法从严查办。

———对项目、工程、工作正在进行过程中必须由犯罪嫌疑人继续完成的,视情况可以缓拘、缓捕,必须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要报告党委或商有关部门做好接续工作。———对一般过失犯罪,或有自首、立功表现,认罪态度较好的,只要不妨碍案件的查办,可以不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情节轻微、后果不特别严重,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已经开始造成实际损失的犯罪案件,在及时立案查办的同时,要报告党委政府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地减少和防止损失扩大。

———对利用刑事司法权进行不正当或恶意竞争,打压竞争对手,遏制对方发展,逃避债务责任的行为,要高度警惕,严密核实,严防刑事司法权被利用,构成犯罪的,要按管辖依法处理。

———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时难以区分罪与非罪界限的,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坚持把依法严厉惩治渎职犯罪与保护、支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机统一起来,维护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编辑:王彦艳)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4)

1.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2.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3.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4.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査。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5.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査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6.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7.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监所派出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8.对各级人民法院巳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9.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査,纠正错误决定。10.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11.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和检察建议;负责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国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12.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并领导全国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13.提出全国检察机关体制改革规划的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14.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15.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细则和规定。16.负责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的工作。制定书记员管理办法。17.协同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18.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19.组织指导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检察系统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20.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21.组织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审批与港、澳、台地区间的个案协查工作。22.管理机关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审批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23.负责其他应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5)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X- 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 ×××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本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其他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经依法审查查明:…… (写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叙写。)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概括写明具体量刑情节),……依照刑法第×条,应当(或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泡泡演讲稿 Popo666.cOM)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6)

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2365”发展战略,高举“公正执法、为民执法、廉洁执法”三面旗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平安宜宾、法治宜宾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我市在次级突破战略布局中率先崛起、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推进平安宜宾建设

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惩防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及时、准确、有力惩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涉嫌刑事犯罪人员2568人、提起公诉3837人,办案数量居全省市州第二位。始终坚持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作为惩治重点,密切与公安、法院的协同配合,建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速办理等办案机制,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严惩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加大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金融税收管理、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共批捕涉嫌经济犯罪人员85人、起诉115人。依法起诉了在全国涉案金额的云南省XX县江明中等人生产销售假烟案,12名犯罪分子受到严惩。依法办理了一批侵犯我市名优酒商标专用权的犯罪案件,保护了企业健康发展。严格刑事政策,坚持宽严相济。认真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做到宽严适度,运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机制,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26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110人,促成刑事和解100件。认真落实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别程序规定和司法保护措施,积极建立办理未成年人犯罪专门机构,推行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分案起诉、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不批捕86人、不起诉10人,提供法律援助238人次。坚持惩防并举,推进社会治理。坚持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相结合,采取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等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68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1件。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释法说理等工作,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改进社会治理的建议。

二、坚决惩防职务犯罪,全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结合环境兴市,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人员114人,渎职侵权犯罪人员22人,立案查办职务犯罪人数同比上升14%,数量居全省市州第三位。坚持打老虎、办大案,着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6人,贪污受贿100万元以上大案10件。立案侦查了四川理工学院院长曾黄麟(正厅级)、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张忠元(正厅级)、市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张泽华等涉嫌贪污受贿数百万元等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坚持打苍蝇、挖蛀虫,着力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商业贿赂、工程建设、涉农惠民领域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等职务犯罪专项治理活动,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领域犯罪41人、工程建设领域犯罪42人、涉农惠民领域犯罪52人、教育医疗领域犯罪23人、行政执法领域犯罪23人。坚持抓教育、抓预防,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对干部队伍的廉政教育,积极推进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积极推行预防职务犯罪谈话制度,认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市检察院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赴全市10个区县和市级部门作宣讲报告,受教育干部达4000多人。不断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跟踪监督和跟踪服务。继续深入翠屏新区、宜叙高速、宜宾港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双优活动,抓好同步预防。继续加强对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不断推动发案单位、行业部门的制度完善。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分析全市及各区县一年来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发案原因、管理漏洞,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犯罪的意见建议17件,推动了我市惩防体系建设。

三、依法加强诉讼监督,全力推进法治宜宾建设

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属性,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的监督,努力促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宜宾。加强侦查监督,促进执法公正。扎实开展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建立完善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信息通报、重大案件检察官出现场等制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6件、撤案37件,纠正漏捕34人、漏诉79人。继续加强对违法侦查行为的监督,着力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和不文明办案等行为发生,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59件。加强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全面开展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量刑畸轻畸重为重点,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审查刑事判决、裁定1937件,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13件,已改判和发回重审7件。以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建立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结果、过程、执行“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对民事案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3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被采纳22件,监督法院诉讼过程违法36件,办理违法行为调查17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维护监管秩序。认真开展对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以建立和健全同步监督机制,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为重点,推动改进和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5件。以依法保障人权、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不断完善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加强巡视检察和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认真清理超期羁押案件,共纠正监管活动违法136件。大力推进派驻监狱和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加强派驻力量和检务保障,全面落实检察室和监狱、看守所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时全程监控。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不断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案件备案、提前介入、重大案件通报和督察考核制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4件。

四、更加关注保障民生,全力维护人民根本权益

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权益。严办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共批捕43人、起诉89人。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共批捕46人、起诉149人。严查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销售病死猪肉等背后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犯罪3人。依法同步介入矿难等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立案侦查渎职犯罪11人。积极查办征地拆迁、扶贫开发等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30人。市检察院被高检院表彰为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帮助解决救助金23.7万元。健全特殊群体维权机制,依法支持农民工、下岗职工、残疾人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181万元。不断拓展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加强控告申诉文明接待室建设,建立完善12309举报电话和网络、视频接访等服务群众平台。进一步推进检力下沉,在人口集中的乡镇探索设立派驻检察室29个,主动贴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五、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切实增强检察工作活力

认真贯彻中央和高检院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着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坚持抓制度、促规范,不断深化案件集中管理改革。加快案管大厅建设,制定案件管理实施办法,全面部署使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控、综合考评。共受理案件4685件,对办案期限提出预警83次。坚持抓情报、强装备,不断深化职务犯罪侦查改革。健全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探索建立全市侦查情报信息系统,购置侦查信息化专用设备196台,建成全市远程提讯系统,严格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开展职务犯罪嫌疑人心理测试,推动办案方式的转变。坚持强监督、保权益,不断深化诉讼监督机制改革。认真落实侦查监督改革,探索建立全市侦查监督动态监管平台,制定捕前公开审查实施办法,规范律师参与审查逮捕程序,严格落实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工作。认真落实刑事审判监督改革,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和律师依法行使权利,积极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庭前会议等改革,探索对证人出庭作证进行经济补偿的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认真落实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改革,建立健全诉讼违法行为调查协作、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等机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做法被高检院推广。深入推进监所检察机制改革,以成立监所检察局为契机,整合监督资源,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监督,监督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篇7)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合阳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工作主要任务向大会作以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各级政法工作、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们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597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561人,不批准逮捕36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结案率100%;追捕21人,立案监督26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4件,检察建议15件;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91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55人,报市院87人,不诉15人,退查18人,已收到法院判决715人,提出纠正违法78件,发检察建议45件,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工作中,我们一是严格执行新的《刑事诉讼法》,既重视实体和程序的审查把关,又重视证据的审查判断,努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量。二是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法、最高检关于部分罪名的司法解释,做到所有案件定罪准确,建议量刑得当。三是坚持办理刑事案件释法说理工作机制,把法律法规宣传、思想教育感化融入到办案的各个环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所办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坚持“严、细、快、准”审查案件原则,注重监督效果,提升办案效率,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五年来,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贪腐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惩防并举。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严肃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腐贿赂犯罪、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处贪腐贿赂犯罪45件75人,立案查处渎职犯罪8件2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共完成全局性、综合性预防调查49件,犯罪分析32件;开展预防咨询100件,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62场次。

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一是以聚焦反腐行动、铁拳反腐行动等专项活动为契机,强化侦查措施,加大办案力度,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坚决惩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二是规范工作机制,注重办案质量。健全完善了线索管理、案件初查、侦查协作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逮捕、起诉报批制度,推行“侦、捕、诉”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侦查水平和案件质量,使所立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了。三是多措并举,不断拓宽案源渠道。针对我县农业人口多、涉农惠民项目资金拨付量大等特点,我们将工作重心放在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上,特别是紧紧扣住扶贫建设领域内的职务犯罪,组织精兵强将,摸排线索,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贪腐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在立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农领域27件40人,涉及民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18件35人,扶贫领域11件17人。四是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原则,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实行看审分离,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注重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五年来,我们把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诉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效果。

(一)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坚持把处理涉检上访和化解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加强“文明窗口”建设。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04人(次),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139次210人;受理各类案件线索356件;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救助刑事被害人43人。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行民行工作“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不断加大办理民事行政案件提请抗诉力度。共受理申诉案件19件,息诉17件,提请抗诉案件2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件。报市院公益诉讼线索5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其中进入诉前程序1件,已层报省院提请公益诉讼,省院已审批。

(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看守所安全大检查47次;针对监管场所和刑罚执行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27次;纠正10名押员的刑期计算错误;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专项检查8次,对5名监外犯脱管、漏管现象予以纠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1件。

(四)案件管理工作:自统一业务办案系统应用以来,录入各类案件信息897条;共接收涉案赃物1119件;办理网上预警117件;组织专项案件评查89件,公开法律文书147条,公开程序性信息979条,重要案件信息63条,通过规范管理,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

另外,政工工作、技术装备工作、办公室工作、纪检监察以及法警工作等也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我们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对干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任务,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大干警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3次,积极开展岗位培训,组织各类培训、岗位练兵120余次,队伍履职能力不断增强。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对干警的监督。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经常性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全院干警能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能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四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认真贯彻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遴选,17名入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已基本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三项机制”,完善我院目标考核办法,以“三项机制”为用人导向,强化对全院内部机构和干警的考核考评,对增强干警工作积极性起到了推动作用。

五年来,我们自觉地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坚持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争取县委的重视和支持。牢固树立人大监督意识,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接受政协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一是强化外部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每年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约200余名干部、群众代表走进机关了解检察工作。向“两代表一委员”邮寄书信、宣传册等,深入单位、企业、农村征求干部群众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二是深入推行检务公开,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五年来,在中省市级主流媒体上发表检察信息近篇,拍摄检察主题微电影1部,业务宣传片5部,参与制作电视台法制节目20期。全面开通合阳检察“两微一端一号”平台,发表检察动态700余条。三是围绕县委大局,打好扶贫攻坚战,组织开展了“生态合阳美丽乡村”、“两联两包”等扶贫包联活动,帮助贫困家庭400余户,为包联村争取项目资金100余万元完善基础设施,多次为贫困家庭送去生活物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四是主动深入基层,践行执法为民宗旨。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合阳”创建工作,开展平安创建、法律知识宣传,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有效的提升检察公信力,我院“两率一度”多年位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院整体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多项检察业务工作和多名干警得到县委和上级院的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归功于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够,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数量依然偏少;二是队伍建设还需继续加强,干警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特别是突破案件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需要。以上存在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正和克服。

各位代表:根据高检院和省、市院的安排部署,我院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国家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省、市政法工作、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服务“六个合阳”“六区建设”和追赶超越、转型发展为主线,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合阳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治环境。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推进经济建设,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以加大对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为重点,切实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要坚定不移按照党委和上级院要求推进反贪腐斗争,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持续保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要加强与纪检、审计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建立反腐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共享机制,形成打击合力;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查办发生在国家机关中的贪腐贿赂、失职渎职犯罪,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抢险救灾、医疗卫生、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要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加强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社会预防,开展预防调研,增强预防实效,促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发展。

要充分发挥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能作用,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重要法治保障。要坚持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两抢一盗”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形成强大震慑警示效应;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要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引导和支持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行使信访权利、解决矛盾纠纷;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充分认识规范司法对全面推进法治合阳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强化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强化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的监督纠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插手经济纠纷、量刑畸轻畸重和违法立案、刑讯逼供等问题的监督,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规范问题,严查背后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探索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

坚持在党委和上级院领导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完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依法解决群众合法诉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完善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制度,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

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学习以国家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大局意识,打牢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要强化队伍专业化和素质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检察干警规范办案能力;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满意度工作,在拓宽联系群众渠道、及时掌握民意、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上下功夫、见实效;要加强自身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在人民的监督中依法规范行使,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开创我县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合阳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建设幸福、健康、文明、书香、智慧、平安新合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