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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业道德读后感 篇1

近日,我慢读了由王美文和王云芳主编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读本》,感受颇深,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是衡量一个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重要标尺,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市场经济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伴随而来的我国的行政体制中行政主体之公务员自身在社会的转型期出现的诸多问题,如: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的凸显。本书在探寻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缺失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某些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经验,以期试图对我国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有一个启示。

为政之要,贵在用人。一个国家的兴亡与人事制度的优劣有密切关系,正所谓“上贤者昌,而役贤者亡”,本书在探寻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缺失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某些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经验,以期试图对我国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有一个启示。

1、 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法制化的现状

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法制化,就是以立法的形式确定公务员的道德标准,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有效实施。我国无专门的《公务员职业道德法》等有关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一部法律,仅在相关对公务员制度规范的法律中有少许体现。

我国公务员制度酝酿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草案),1980年邓小平同志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提出了开展人事制度改革的建议并引起广泛重视; 1993 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出台;2005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上都标志着我国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规范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纳入更多的由法治来解决问题,但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这些制度规范还只是初步的,公务员道德建设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而这些规定的内容往往含糊不清,针对性强,不够具体,尤其是责任限制更为灵活。

2、 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缺乏法制化

(一)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法制化已经起步,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我国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德规范有一些法律法规,但毕竟还是一个新生事物,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完善。我国《宪法》对公务员精神作了原则性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公务员法》在第十二条提到了公务员的义务,随后也规定了违反义务后的相关处罚等;但这些法规与条例的通病就是缺乏实施细则,规定笼统,难以把握与实施,如《公务员法》对公务员义务的规定之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怎样的行为才是

做到了“全心全意”?这中间的界限与度如何把握?

(二)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内容设计不合理,超出了“义务道德”的要求美国法学家富勒在其名著《法律的道德性》中,将道德分为“向往的道德”和“义务道德”,其认为向往的道德是一种道德理想,与法律的距离较远,而义务道德是一种道德义务,与法律的距离较近,它所谴责的行为一般说就是法律所禁止或应当禁止的行为。笔者认为,公务员职业道德也应分为“向往道德”和“义务道德”。公务员"向往的道德"是公务员道德发展的方向,虽理想化但需要我们为之不断追求;公务员的"义务道德",是指在执行公务时所应当遵守的基本而必要的道德,我国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实际上是以党风建设为主,但党风建设偏重于"高要求建设",属于倡导性的、高于义务的范畴,同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相对难以把握,每个人因其自身素质与价值观的影响等,对这些高要求的规定的理解是不大相同的,该义务超出了义务道德的要求。

(三)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缺乏有效的管理机构与监督机制目前我国还没有公务员的专职的道德管理机构,虽然纪委、监察、审计等机构兼有道德管理的职能,但由于他们承担着大量的其他工作,起不到专职道德管理机构的作用。我国承担道德监督职能的机构及职能如:纪检监察部门的党风室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包含了到的监督的内容;组织部门内部的干部监督机构和信访部门,也承担着监督党员和公务员的职责。

但“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都接受双重领导。一方面要接受上级的专业领导,另一方面也要接受同级领导。这种权力与管理部门的交叉,容易造成各部门推诿扯皮的现象。

3、 国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法制化的发展与特点

(一)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体系许多国家以法规形式确定了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规范。美国早在1883年就出台了规范公职人员职业操守的《彭尔顿法》;1989年通过了《**道德改革法》,1990年颁布了《****及雇员的行政道德行为准则》,这些法律不仅对公务员的道德赋予了法律上的意义,而且对上至**,下至最低一级公务员的行为,都作了详细规定。意大利针对公务员的《道德法典》,对公务员几乎所有行为都做了规定,新加坡定立了《公务员指导手册》等。

德国、瑞士等国家也分别有法律对公务员职业道德进行规范。

(二)建立了完善的道德监督和惩处机制从世界发展的趋势来看,越来越多的国家设立独立的公务员道德管理机构。如美国伦理办公室、英国公共生活标准委员会和加拿大伦理咨询会

调查办公室是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专业化、专业化的典型代表。这些机构的共同点是,它们从事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美国有两种职业道德管理方式:“官方”和“民间”:

官方有**道德办公室和国会的伦理委员会,在民间道德管理系统中,有美国公共行政学会等由**公务员和研究人员参加的行业专业学会,它们都对美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实践发挥着积极作用

4、 国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法制化对我国的启示

(一)尽快制定一部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职业道德法虽然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其中对公务员应尽的义务和应该享受的权利也有规定,但是还没有明确统一的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更没有专门的公务员行政伦理法。尽管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公务员行政行为的条例规章,但其针对性、约束力、可操作性都存在一些问题,其效果也远没有达到理想的预期,这与国内外新形势的发展很不适应。实践的发展要求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行政伦理法。

我国目前关于公务员职业道德的规范也相当分散,上面也以阐述过,应使其专业化、富有针对性,这样才有利于我们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二)建立独立的公务员职业道德管理与监督机构我们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建立并逐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已解决党纪问题;已经建立并在逐步完善行政监督制度,以解决政纪问题;已经建立并在逐步完善司法监督制度,以解决法纪问题。此外,还有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监督等等,这些监督制度同人大监督制度在一起,共同构成了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但也要正视我们公务员职业道德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如监控机构虽多,但在实际监控活动中,由于隶属关系、平行关系、利益关系等多种理不清的关系,往往存在着无权监督、无法监督、无力监督等情况,乃至"空监"的现象时有发生。

我们需要有一个独立和专业的组织来管理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我们可以向西方学习,建立一个独立的组织。

(三)提高公务员待遇,为公务员自我控制提供有效激励机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获得了较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是,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性收入仍然处于较低水平。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由于物价、住房、孩子入学的费用一直在涨,而公务员的工资涨幅相对缓慢;再加上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这一时期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容易受到各种思想的冲击。

虽然我们社会主义条件下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是公务员在做好本职工作之外,也同样需要满足自己更高层次的需要。因此,

在我国,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务员要给予奖励,其工资待遇也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二o一二年二月三日

公务员职业道德读后感 篇2

和谐社会的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社会不仅是一个一切法律都得到普遍遵守的社会,也是一个社会公德良好的社会。政府是社会公共管理的主体,也是社会道德建设的主体和保障。

政府能否在道德上作出表率,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政府要想在道德上作出表率,就需要加强自身的道德建设,把道德政府作为行政改革和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建设道德政府是以德治国的需要,以德治国是我国的基本社会治理方式,以德治国需要公共管理道德化,公共管理道德化需要政府的道德化;建设道德政府是以法治国的需要,因为法律的基本立足点是道德,法律的正确执行离不开道德;建设道德政府更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需要,因为道德是服务精神和服务行为的基础。没有道德作为基础,政府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共服务精神和行为。政府道德化的内容

政府道德化包括制度道德化、道德制度化和公务员道德化。

1.制度的道德化

制度的道德化是指公共管理的制度、体制和组织的道德化,即要求在制度、体制和组织结构、运转机制的安排中有着道德化的合理规范,包含着道德实现的保障机制,同时,已经确立的制度又是有利于道德因素的生成和成长的,能够对公务员的道德修养的提高有着鼓励作用。

2.道德的制度化

道德制度化是指公务员道德要求以规章制度或组织要求的形式体现。多年来,我们在道的制度化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出台了很多文件和要求,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这与我们的道德体系不能根据时代特点加以完善有很大关系。

为适应时代要求,政府公共行政伦理建设的指导思想也应从过去的政治伦理转向管理伦理,从领域伦理转向行为伦理,从行为伦理转向制度伦理。只有按照这一指导思想,才能进行道德建设的制度化。

3.公务员的道德化

公务员道德化要求公务员在道德主体面前出现。他们的行政行为从道德原则出发,贯穿于道德精神之中。他们始终坚持道德的价值取向,公平处理个人与政府、同事与公众的关系。没有制度的道德化,个别公务员的道德就不稳定;但是,如果没有公务员的道德化,那么制度的道德化就变成了空谈。

没有道德责任感的人没有资格当教师和政府官员。这是社会公认的两个职业标准的道德要求。然而,道德责任却是是当前公务员制度中一个几乎普遍存在的问题。

去年全国干部文凭检查显示,假文凭比例惊人。在县级以上干部中,每年至少有一人的文凭有问题。文凭腐败凸显公务员道的缺失。人们对此有明确的认识,也有很多共识。公务员道德化是当前政府道德建设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政府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和措施

把道德政府作为行政改革和发展的基本目标,将道德价值评估引入政府工作,积极加强政府公共管理伦理建设,是建设道德政府的基本途径。

行政管理是一个决策和执行的“科学——事实领域”,公共管理伦理是“道德——价值领域”。当前的行政改革的方向是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这使我们关注更多的是政府的具体制度结构的科学化、工作方式和程序的合理化、各种工作的标准化、权责分明、讲求效率和组织分工基础上的协调等等“可行性”问题,而对以人为本、政府的服务性应该怎样等等这类涉及价值判断的“可欲性”问题,则重视不够。

实践表明,两个领域的分离不仅使行政改革达不到预期目标,而且削弱了政府的道德建设。加强政府道德建设,需要改变政风分开的局面。在行政改革中,要注重管理与伦理、事实与价值的结合,使政府道德化成为行政发展的基本取向。

政府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做好一系列工作。

1.强化行政发展和政府工作的伦理视觉

政府要享有老百姓的发自内心的拥护和爱戴,仅做到微笑服务是不够的,必须在道德上做出表率才行。而要在道德上做出表率,就需要政府在各方面都表现出道德性,不仅要讲求目的的道德性,还要讲求实现方法的道德性。既要强调制度和政策的道德性,又要强调实施程序和具体实施的道德性。

换言之,我们的政府只强调科学性,还强调道德价值是不够的。因此,我们应该重视和加强工作的伦理视野,从公共服务伦理的角度审视我们的组织、制度、政策、决策和行政行为的道德。同时,也是道德政府、廉政政府和公正政府建设的必然选择。

2.强化干部考核的伦理角度

现在的干部考核,只关心“他有能力吗?”而很少关心“他是有道德的吗?”结果在具体考核工作中,常常是只问业绩,很少问做事的动机是什么?

业绩是通过什么样的方法取得的?这种考核方法对干部的考核不全面,很难对干部的德行进行考核。从这些年的干部任用情况来看,一些干部因病提拔的原因与这种考核方式无关。

评价事物,只能看结果而不问动机;评价人,不能只看结果而不问动机;不能只问结果的道德而不问过程的道德。目的的道德必须与方法的道德相统一,才能形成完整的道德。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道德的。

三。加强公务员公德修养提高公务员道德素质

目前,中国正处于剧烈的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价值观多元化,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社会和政府的伦理道德关系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与政府的职能转变和行政行为方式的转变相叠加,对政府和公务员原有的管理伦理关系与道德观念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在新的伦理关系和道德规范没有有效建立之前,在政府和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中,就普遍出现了伦理关系错位、道德观念迷失的状况。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违法行政、衙门作风以及决策失误、执行不力,部门利益法制化等现象的出现,就与政府和公务员的伦理意识缺位、伦理观念淡漠、伦理知识缺乏、伦理决策能力低下有着紧密的联系。现在有很多公务员没进行过系统的伦理知识学习,不熟悉伦理思考方法,对为适应新形势新时代需要而产生公共管理伦理这门新的伦理学科,缺乏必要的了解,更遑论熟悉和运用了。

这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需要的道德政府、诚信政府、正义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形成了极大的障碍。

公务员的道德素质是一个以伦理观念、知识为基础的极其复杂的能力结构,包括道德认知能力、行为选择能力、道德调控能力、价值评价能力等。有效的公共伦理培训,可以帮助公务员了解掌握公共伦理的理论知识,促进公务员伦理道德观念的更新,确立符合服务型政府所需的行为价值观,提高他们的伦理决策和道德实践能力。

4.开展公共管理伦理研究

公共管理伦理是在公共行政伦理基础上发展出来的一门新的职业伦理学,也是一门关于公共管理体系伦理化的学问。它所关注的是公共管理制度如何建立在伦理关系的基础上,公共管理主体如何实现道德规范,公共管理过程中为什么需要道德规范?公共管理主体的管理行为应当合乎什么样的道德规范?

这些道德规范是怎样生成和怎样发挥作用的?公共行政主体如何将道德规范作为一种内在力量?如此等等。

所有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在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过程中要有效加以解决的问题,也是当前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和政风建设所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所以,应重视和加强公共管理伦理方面理论和实际研究工作。当前,可针对我省行政发展、行政能力建设和政风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如道德制度的设计、行政行为的道德化、推进政府伦理建设的方法途径等问题,开展研究。

公务员职业道德读后感 篇3

公务员职业道德以其社会示范和社会导向作用直接影响政风和社会风气。它是社会的主体性道德,在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中居于首要地位。公务员是党和政府各项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者,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其道德面貌如何,能否在各自岗位上以身作则,将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实践也证明,社会的腐败和堕落往往是从国家官员的腐败和堕落开始的。因此,我们应该以官德建设带动全民的、各行各业的道德建设。

近年来,国土资源行业风险居全国第一高位,关于渎职、腐败案件层出不穷,违法屡禁不止,所以,做一个国土人,风险大,诱惑多,责任重,仅仅业务精通、知法懂法是不够的,关键在于通过学习再学习,不断巩固廉政为民,秉公执法思想意识,牢树螺丝钉和一块砖精神,努力加强道德修养培养,坚守国土人首先思想防线,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善用权,用好权,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社会经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可以形成强大示范效应,引领思想道德的进步和提升。人品、官品如同干部的两翼,缺一不可。做官必须先做好人。人品决定官品,好人不见得是好官,但好官却首先是好人。人品高尚者,日三省其身,时刻保持警醒,面对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不丧失道德底线,不迷失人生方向,始终对群众感情真挚,对事业忠诚可靠,对同事热心诚恳。没有好的人品做底子,一旦权力在手,势必生邪心、走歪路、办坏事。国土干部不仅要有好的人品,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国土干部的德应该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即要有高尚坚定的理想信念,有强烈牢固的公仆意识,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始终保持艰苦创业的工作作风,做一名真正的国土卫士。

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是防治腐败,促成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腐败现象在全国各地滋生蔓延,严重破坏了政府的威望,对此,我们不仅要以法控权,强化吏治,而且应该从治本做起,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公务员保持廉洁的自觉性。一切腐败行为都说明腐败是从践踏道德开始的。从腐败动机的形成,到腐败过程的实施,都起始于对道德的背离,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如果没有道德的约束,法则徒具其名。因此,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就成为防治腐败的第一道线,进行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乍看起来,中国不缺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知识、原则与规范,由于历史悠久,我们似乎拥有丰富的传统资源。但所谓传统官德根本谈不上是一种职业道德,它与现代的权力现实格格不入。在当代,出台的大量文件,公布了各种组织纪律、规章制度,它们是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具体体现。但社会处于持续变革中,人们针对权力的观念以及权力的现实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对公务员职业道德进行新的总结,上升为一门学问,再反过来加深我们对公务员职业道德的认识。所以说,只有谨小慎微,从自身做起,才能不断树立国土人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