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应自己思索,自己做主,一个人重新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不免产生了新的见解。一篇读后感可以写哪些内容?感谢您的阅读迷你句子网推荐您接下来看一下“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正传读后感【篇1】

《阿Q正传》当然吸取了外国小说的一些手法,在欧洲,有一些好的古典的中篇小说,但总的看来,《阿Q正传》是真正的民族风格,这是由它的现实内容和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决定的。

鲁迅在写这部中篇时,是在日报副刊上连载的,每周登一段,写来是比较从容的,并且按照副刊的性质,是想写得幽默一些的。小说虽以幽默的笔调开头,但越写越严峻,终于在结局时,使小说无可争辩地具备了悲剧的性质。这并不是指阿Q个人的悲剧。这是指的艺术的最后效果,它在思想感情两方面给读者以启发:如此的社会,产生了如此的人物,以及如此的结局。

我个人每读到小说最后,鲁迅写阿Q在临刑前,竭力把那个圈圈画圆的心理状态时,心情是沉重到极点的。我认为这一节具备一种鬼斧神工的力量。这并不是阿Q的生命的终结,不是奔泻而下的艺术长流的终结。

《阿Q正传》写出了作者对这一时代的中国社会、人物思想的长期观察,深切感受,出于公心的爱僧,希望改革的热望。

关于典型创造,曾有过多次争论,纷如繁讼。我同意那种简单明了的说法,凡是成功的典型,都有一个真人作它的模特儿,作创作的依据。据可靠材料,阿Q确有真人依据,不只阿Q,鲁迅的其他人物,如孔乙己,闰土,甚至豆腐西施、小D等,都有他们的模特儿。鲁迅这种创造人物的方法,根基于真实的社会生活,因此才可能成为现实主义的,成为艺术的上品。

阿q正传读后感【篇2】

鲁迅先生虽然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世界,但他对人的理解却有自己独有的一方面。当然,这也与他所生活的那个年代,那个时局有很大的关系。

今天决定写的是读《阿Q正传》的报告。为什么选这篇文章呢?主要原因有两个:

①文章长,可以有更多的素材去寻找、发挥

②好理解。对于我来说,这篇文章是除了那些被选入教科书的文章以外,理解的最好的一篇文章了,至少我看完了。其实也还有其它的原因,不过我想有这两条,应该就足够了。

文章主要讲述了,在一个思想闭塞的农村小镇未庄里,有一个身心受到严重残害的落后的典型农民——阿Q。他既无家无地位,也无固定劳动职业,只能以出场劳力为生,备受残酷的压迫与剥削。但他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的地位,却从“精神胜利法”自我陶醉。阿Q从盲目的自尊自大到可悲的自轻自贱,是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环境里人们的典型性格,处在当时社会,革命是一定的,而阿Q的阶级地位决定了他欢迎革命但他不了解革命,认识糊涂,精神麻木,结果被封建地主枪毙示众,结束了他的一生。

这篇文章是在二十世纪辛亥革命的时候写的,鲁迅先生用他自己的方法对这个社会的腐朽、人们思想的落后、精神的迷茫,进行了严厉的抨击。而对于阿Q的一生,却是感到悲哀和惋惜。鲁迅先生用他的笔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那时中国底层人民的生活。阿Q一文共有九章,而第一章的序则是对阿Q性格的一个大体概括,以及《阿Q正传》的来源,为什么要写《阿Q正传》。只是对于后面的内容,终究理解的还是不够透彻,大概是因为我并没有身处那样的环境,那样的心情吧。当然也没有鲁迅先生那样深厚的文学功底。那么,下面就简单描述一下我的理解。

在读过序之后,我对后面的内容倒产生了一些兴趣,阿Q是一个过分自尊的人,他头上的癞疮疤,不准别人提,甚至近于“赖”的音都不行,从这里是可以看出的,而每次人们都爱与阿Q打趣,然后便是一场恶战,不管是口角还是直接动手,最后总是会有阿Q被拽住辫子往墙上撞的一幕,看到这里,我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阿Q头上会不会是这样来的?真是一个可悲的人。阿Q每次被碰头后,便会使用他的“精神胜利法”重复着“儿子打老子,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读到这里,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是应该嘲笑他呢,还是同情他呢?心里五味杂陈,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阿Q的优胜心理,倒是让他省下不少心思,可是“精神胜利法”也不是万能的。比如遇到了王胡,和他打了起来。虽然结果还是一样的被撞墙,但阿Q着实感觉到了屈辱,在他的心里,王胡不配和自己动手,这也说明精神胜利法的失败。

下面提到了关于当时最重要的一个话题了,那说是剪辫子。鲁迅先生在前面早就写过一篇文章“头发的故事”,具体说明了在当时社会有辫子不行,没辫子也不行的尴尬情境。阿Q因进过几次城,所以感觉自己见了世面,但是在他眼里,辫子是中国人的标志,没有辫子那便是“假洋鬼子”,于是乎,因为这个他遇到了第二件屈辱的事,他又被打了,还是被他最看不上眼的假洋鬼子打了。他的精神胜利法又起了作用,到了酒店门口,他已然忘却了。在酒店门口遇到小尼姑的事儿,让阿Q觉得自己应该找个女人了。可是,因为这个他又开始了一段悲惨的故事,到了赵家做工,他看上了吴妈,结果让人打得落花流水,还把自己的破布衫丢了。鲁迅先生用他的文笔,描写了阿Q对女性态度上不干净的思想,以及他封建思想的毒素。

小D,一个不具体的名字,抢了阿Q的饭碗。他没了谋生的能力,只能到菜园里偷东西,还被黑狗追。最后进了城。进城后的阿Q有了短暂的中兴,也短时的满足了他的虚荣心。然后好景不长,随着阿Q的底细被披露出来后,人们又由对他的“敬而远之”到“斯亦不足畏也矣”,更说明了世态的炎凉,人们的愚昧无知。

对于后面的革命部分,确实没有看的太懂。阿Q的革命要求是模糊而幼稚的,最后,阿Q被枪毙示众这样的悲剧结束。在当时的社会,人们的思想扭曲,精神麻木。鲁迅先生看到中国人的病因不在于医人,而在于医心,所以他决定弃医从文,用他那无形的笔去唤醒中国大众的心,来共同抵抗外来侵越者,让中国大众醒过来。

阿q正传读后感【篇3】

《阿Q正传》是鲁迅《呐喊》中的一篇小说,文中他写入了阿Q的动作,语言,神态表情以及心理描写,使我身临其境。

《阿Q正传》一共九章,写了阿Q的变化。第一章“序”交代了为给阿Q作传的原因,概括了阿Q的身世和现在的处境;第二章和第三章重点描写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利用别人的痛苦来表现自己的胜利,表现了他妄自尊大,自欺欺人,畏强凌弱和十足的奴相;最后写了辛亥革命波及未庄以后,阿Q自发神往革命的愿望和行动,以及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已后,他对辛亥革命的极度失望,反动派窃取革命果实,阿Q被杀的悲惨结局。

透过阿Q的,我可以看出当时中国广大劳动人民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精神愚昧。阿Q的爱国,一心向着革命的心使我深受感动,我要向他学习。

阿Q的生活反映了当时劳动人民的辛劳,痛苦。

阿q正传读后感【篇4】

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从鲁迅带有批判性的文章中感受到了鲁迅通过阿Q神往革命,又被窃取了革命权力的反革命势力所杀害的艺术描写,深刻地揭示了阿Q“精神胜利法”的种种表现和它严重的危害性,启发人们振奋起来,砸碎阻碍自己前进的精神枷锁;同时也深刻地批判了中国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妥协性,从而对辛亥革命失败的不可避免性作了艺术的总结。

本文运用白描的手法,把事物描写的生动形象,例如赵太爷不让阿Q姓赵,形象的把赵太爷霸道野蛮的地主形象描写了出来。

我觉得阿Q还有些乐观吧,在“当别人嘲笑他头上的癞头疮疤时,他以此为荣,还说:”你还不配……“”在现实生活中,当有人嘲笑某个男生时,那个男生不仅会大打出手,男生们应该向阿Q学习,宽容大度一些,乐观一些。

阿Q“精神胜利法”作为一种普遍的精神现象,主要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产物,烙上了民族耻辱的极深印记。与此同时,

他作过一些努力,包括投机革命,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阿Q依然是阿Q。物质上的绝望,必然要用精神来安慰。

阿q正传读后感【篇5】

QQ糖吃过么?小小的,黏黏的,嚼在牙间弹弹的。似乎很难将他嚼烂,但最终还是要将他吞下肚去,觉出他的那股味道。

近一个世纪前,就有一个中国人首先品尝了一颗QQ糖。他蹙额凭轩,远望亭台市街。却见人们虽满脸堆笑,却隐隐一派阴鸷之相。他用嘴角勾勒出一个苦涩的弧度,他的眼睛里闪烁着坚毅而炽烈的光芒。他便是鲁迅,这个审视着身处世界的战士,这个咀嚼着QQ糖的作家。他决定在他的书中记录这粒QQ糖被吞噬消化的过程,于是写下了四个字:阿Q正传。

鲁迅的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似乎是觉得这粒QQ糖很是弹牙,再口间弥散的滋味也很是糟糕。总之,是那么的难以下咽。

可是一粒翻滚在旧中国封建社会中的QQ糖,就算再Q,也终难逃脱被毁灭的命运。在滚滚封建社会的洪流中,阿Q被那黑色腥臭的脓液悄无声息地吞噬了。可悲的是,直到他死,仍旧没弄清自身的处境,仍旧一厢情愿地桎梧自己所筑的精神乐园里。兴许只有在回忆到路边杂沓人群眼睛里冰冷漠然的神情时,才会拾捡到一丝对自己潦倒浑噩半世的怜悯与哀伤吧。

鲁迅咀嚼着,咀嚼着。这位战士也知道,类似于自己创作的阿Q,又何止这一个?放眼彼世,纷纷乱道,苍苍天地,可怜何处无阿Q?这些“夸大狂”、“色情狂”、“卫道精神论者”、“麻木不仁者”与“投机卑怯者”,太多太多,充溢在社会各个角落。在洋人洋枪洋科技面前苟延残喘、瞠目结舌;在熟人朋友街坊面前胡吹大气、唯我独尊。阿Q时代啊,血蒙蒙的阿Q时代啊!难道非等到女人们的双双脚被裹成“三寸金莲”,等到红鼻头白面皮的异族和留着小胡子的岛国渔夫在国土上烧杀劫掠后才能停止那可笑的“精神胜利法”吗?也许,鲁迅同道们正在渴求、在憧憬:那方正义的红何时得燎旺大地九洲,那片先进的黄何时能团结南北大江。他们勇敢地提着心中的那盏灯,舔舐着心中的食粮与梦想,继续作战。

一粒小小的“QQ糖”,也能咀嚼出一个时代的味道,关键在于,是将它提炼,还是任其霉烂。但我坚信,如今的中国,莫说是小小的“制糖工艺”,就是制造智能手机、超薄电视,乃至于火箭飞机,也是小菜一碟。那些昔日的“异族”们,用今年春晚赵本山小品中的话说:“美国人不也找咱借钱来了吗”。至于“制人工艺”么,那被吞噬在深渊的阿Q,只能是“前车之鉴,后世之师”!

我坚信!我坚信!

阿q正传读后感【篇6】

“反正打人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另一个自己,有什么大不了的。”“平日里威风的赵太爷,现在成了自己儿子,哈哈!”这个总是这样自我安慰的阿Q,让人想不记住都难。

他是个流浪汉,一直过着小混混的生活;接着,他又开始“搞革命”——做强盗,结果被抓住了,游街示众枪毙!

他是可悲的,可笑的,更是可怜的,让后人记住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

说实话,其实我曾因为自欺欺人,而失去了一个宝贵的奖项:学奥数的时候,老师总是让我们自己查漏补缺。我知道自己最差的就是图形方面,但复习了几天后,我的耐心就彻底没了:“烦死了!”我一做完作业就跑去玩了,根本没有把它放在心上。后来,老师问:“大家复习好了没有啊?”我心想:反正老师也不知道我会不会,随便蒙过去吧!于是,便大声回答:“好了!”后来倒也做过几次测验,只是侥幸没有出到图形方面的题,我也以无所谓的姿态混了下去。

到了正式考试,试卷一发下来,我完全蒙了:居然有4题图形方面的题!总共占了31分!我完全不会,迷茫的望着试卷——这下,我是彻底的完了!

忐忑等到分数后,我无比懊恼:差一分就一等奖了!如果我当时复习了,多做几题练习,就起码能做对一题,就有一等奖了!这下完了,一年多的心血都被自欺欺人给害没了!我再怎么懊恼也没办法了!像我一样的人还不少:作业没做,就骗老师说“没带”;走路摔跤,就怪地板;考砸了,就说自己没发挥实力……这些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一昧自我安慰的人,是不会进步的。

大家都知道NBA球星科比,他曾说:“我投了154个三分球,只中了44个,有110个不中。”于是,他给自己定了个目标:每天都要投1000个球。他日复一日地练习,球技越来越精湛。能明白自己的不足,针对自己缺陷来练习,这才是他成功的原因!

敢于直视自己的缺陷的人,往往都比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强!因为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往往都在自我陶醉,自欺欺人,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不会进步。

让我们直视自己,不再自欺欺人,不做下一个阿Q!

阿q正传读后感【篇7】

上回说了阿Q饱受赵太爷的唾骂,既可怜又可悲 ,这回,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三章,我们今天再接着说。

第三章的题目是《续优胜记略》,阿Q虽然常常优胜,那是因为赵太爷打了才出了名的。他付过二百文酒钱就躺下了,他想:我已经是赵太爷的儿子了,以后就没人不敢不尊敬我了。从此以后,他总是认为大家愈来愈尊敬他了。一年春天,他见王胡在那里捉虱子,然后,把虱子放在嘴里嚼嚼,咽下,阿Q也学着他的样子把衣服脱下来,捉虱子,然后把虱子放在嘴里,嚼越嚼越硬,就吐到衣服上,王胡生气了,把阿Q拽起来打了好几下,然后就把阿Q扔出六尺多远,常常感到优胜的阿Q真正感到屈辱。然后又碰见赵太爷家的大儿子,又是阿的Q对头,因为大儿子有一条假辫子,阿Q说了他一句秃儿,驴,大儿子拿起棍子就打阿Q,阿Q就想:这是他人生中第二件被屈辱的事。然而,阿Q反倒把气撒到小尼姑身上,去欺负比他弱的人,把小尼姑气哭了。

在那个时期,阿Q是鲁迅笔下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他的“优胜”让我渐渐开始注意他了,他的“优胜”真让我有点儿担心了,我想对阿Q说:“阿Q,请你不要想自己总是优胜的,你应该想想别人为什么嘲笑你、打你,尊重你了吗?你又尊重别人了吗?你不要再自欺欺人了!”通过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让我明白了:那个年代的社会风气和当时的社会环境使阿Q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我觉的,作者想宣泄这个社会更深一层的忧愤的感情!《阿Q正传》用戏剧的色彩表达悲剧内容,让我感觉到有种劣根在阿Q身上体现了出来,就是:麻木不仁、苟且偷生,自欺欺人......这也是几千年封建社会文化积淀而形成的中国国民的劣根!

用阿Q对比我们现在生活的年代我知道了阿Q并没有读过书,所以在那个时候,稍微读过一点书的人,就可以仗着自己读书多欺负像阿Q那样的农民,真是可气!

阿q正传读后感【篇8】

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为世人留下了许多精神佳作。《阿Q正传》便是其中的一篇。我兴致勃勃地翻开书,开始走进阿Q这个悲剧人物的内心世界。

鲁迅笔下的阿Q,受到以赵太爷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的剥削和压迫,社会地位低下,生活境遇十分凄惨。在他的身上有中国旧式农民安守本分,任劳任怨的优点,也有思想保守、认知愚昧、意识狭隘的缺点。

阿Q是千千万万贫苦大众中的一员,他对革命的认识模糊,直到辛亥革命风起云涌,他看见赵太爷等一干欺软怕硬的封建统治者威风扫地后,才开始向往革命,但他在思想上并没有真正认识革命的意义,并继续用他那可悲可笑的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根本不承认自己迷信,陶醉于幻想的自尊中,或通过转嫁屈辱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自轻自贱。当这些都没用时,就自欺欺人,把失败变为精神上的虚幻胜利。这一点,阿Q至死都没有醒悟。鲁迅先生借阿Q的精神胜利法,批判了那个时代在思想上没有觉悟的中国人,认为这是中华民族觉醒与振兴的最大障碍之一。

阿Q想参加革命,却不得其所,反而成为革命党和封建势力妥协的牺牲品,被送上了断头台,落了个大团圆的下场。阿Q的下场,正如辛亥革命的结局;阿Q本身的悲剧,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小说正是通过阿Q的结局,深刻的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最终导致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

读完《阿Q正传》后,我的思绪仿佛回到了清朝末年,我看到了当时农民群众悲惨的生活景象;看到了革命党人前赴后继冲锋向前的壮烈场面;还看到了一部分像阿Q这样没有觉醒的中国人

阿q正传读后感【篇9】

出自于鲁迅笔下的阿Q是一个以喜剧形式开头却以悲剧收场的复杂的人物形象。《阿Q正传》主要讲述了阿Q孤苦伶仃,靠打短工过日子,备受欺辱却用他的“精神胜利法”艰难度日的故事。他是一个有着严重的心理疾病的流浪农民形象,开头就写到赵家老太爷不允许他姓赵,还随意打骂他,可以看出赵老太爷的蛮横,但同时也看出阿Q虽然勤劳能干,但是自己仍然没有得到别人的尊重,甚至路人都可以随便欺负他。

挨打了却说自己终于被儿子打了,人们嘲笑他头上长了癞疮疤,他因此忌讳说光,明明自己没有老婆,却还吹嘘说“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这些都是他精神胜利法的体现。但是这种精神胜利法虽然能够对自己产生心理安慰,但是却显得很卑微,很懦弱,这是说明他无法正视自己的缺点与磨难,而选择了逃避,正是因为他的一次次逃避与自我安慰才导致了最后悲惨的结局,直到死,他也没有喊出“救命”这两个字,他还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会被处死,但是他的骨子里却有一种韧劲,这种韧劲就是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是靠自己解决,自己承受,无论是精神胜利法还是偷萝卜,自己追女孩子,进城打工等等,虽然偷萝卜,偷东西来卖是一种令人发指的行为毋庸置疑,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没有因为走投无路而向别人摇尾乞怜,他把自尊看得如此重要,只是走错了方向而已。

从鲁迅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来看,阿Q是革命期间有病态心理的中国国民的`象征,同时,阿Q充满了矛盾的思想性格,也体现了中国人的思想深受封建宗法的毒害。小说中出现的阿Q的“革命梦想”正是很好的体现了这一点,他进城的日子里,亲眼见过新鲜的“砍头”事件等等,大开眼界,回村后,便翻身妄想成为村里人的“统治者”,在读书人面前佯装很有见识,为了向村民们炫耀一番,宣称自己也要“造反”,加入革命的大军之中,而革命的人却将他视为草芥。阿Q本来就是粗浅的人,怎么可能懂得革命的事情,这也正说明了,目光短浅深受封建思想残害的农民无法成为革命的中坚力量这个道理,这是农民自身的局限性决定的。

鲁迅正是因为看到了当时人们战争失败却还自我安慰,自欺欺人的现实,同时意识到农民的局限性以后,才创作出来阿Q这个悲剧的人物形象。通过阿Q的悲惨结局,希望当时的统治者能够看清中国备受欺辱的真相,希望破除封建思想对人们的残害,希望国民能够正视失败,痛定思痛,这样,才能够挽救中国。

阿q正传读后感【篇10】

阿q是一个真正的流浪汉,但在全文中,他似乎没有得到爱之神的青睐,这对阿q这个真正的人物来说是不公平的。

可谁又能说流浪者不配有爱情?只要是一个人,总会有七情六欲,阿q也不例外,他想女人想得失眠,他“喜欢”吴妈,而且敢于向吴妈表白,只是“我和你困觉”让人觉得好像在耍流氓,可要让阿q一本正经,引经据典地表达爱意:“如果我只有两天时间来把握,一天用来出生,一天用来死;如果我只有两天时间来把握,一天用来想你,一天用来爱你例如这样浪漫的话能从他嘴里出现,那么他也就不是我们所了解的阿q了,而是那q大师了。

但阿q毕竟还是阿q,他只能说这样的供词,他只接类似于流氓的供词。但有一位心理学家说过:“一个人不会无故说出一句话来,即使是在最紧急的情况下说出,那也是经过思考的。

”由此可见阿q是经过思考的才说出来的。只是因为语言水平有限,听起来很不舒服。

可是吴妈对阿q一点感觉也没吗?那么她为什么要赶到城里看阿q游街?难道只是出于可怜和不忍吗?

所以是因为阿q的流浪身份,还是不那么帅?最重要的原因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名声,吴妈愿意加入阿q的行列。

封建礼教以至束缚着妇女。从“女子无才便是德”到足不出户,再到用又长又臭的裹脚布巴脚里里外外地裹住。于是足不出户,不知天下事,这长长的裹脚布把妇女的思想也严严实实地裹了起来,什么追求自由,爱情,结果只会以悲剧收场,还落下个坏名声。

再加上孔夫子雪上加霜,火上浇油的几笔,更是让旧礼教理直气壮,根深蒂固。吴妈正是遵守封建礼教的典范,更是触手可及。更何况他是阿q呢?

这个劣等的流浪汉,即使吴妈有点喜欢,也是节日里的一件大事。要怪只能怪啊q自己,谁叫他是衣着破烂的流浪者,一个被人当作笑料的人总之和阿q这样低贱的人在一起,简直是往自己的名节上倒污水,这可是吴妈一万个不愿见到的。于是这样,阿q这个流浪者被这些名节,礼教给断送了前途,还断送了自己的性命,我们阿q就这样去了,这就是流浪者的爱情。

阿q正传读后感【篇11】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

天快黑了。

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

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

他给白老爷帮忙。

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

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

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

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

杀革命党。

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

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

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

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

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