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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应急预案
农村地区的饮水安全一直是一项重要的任务,保障农民的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然而,由于农村地区的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的限制,饮水安全问题经常存在,特别是在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发生时。因此,制定一份有效的农村饮水应急预案变得至关重要。
一、饮水源的管理和保护
确保农村地区的饮水源的质量和供应是应急预案的首要任务。饮水源的管理需要加强对水源的保护,确保水源区域的环境卫生,避免任何垃圾、化学物质或其他污染物的污染。同时,对水源的监测也是必不可少的,定期检测水质,评估水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饮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农村地区的饮水设施是保障农民饮水安全的关键,需要加强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应急预案中应明确建设和维修饮水设施的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并确保定期进行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突发事件可能造成水源受到污染或供水设施损坏等紧急情况。因此,应急预案需要制定相应应对措施。首先,要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监测和报警机制,及时获取突发事件的情报,以便迅速做出反应。其次,应制定应急物资的储备计划,包括净水设备、消毒剂等,以便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给受影响地区。同时,也要确保应急通信设备的畅通,以便与各方沟通和协调。
四、宣传和教育
农村地区的农民对饮水安全意识的普及程度普遍较低,因此,应急预案中应包括宣传和教育的内容。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农民普及饮水安全知识、如何预防突发事件对饮水的影响以及应急处置方法等。同时,也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农民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应急能力。
五、合作与协调
农村地区的饮水问题通常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因此,应急预案需要明确各个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并建立起合作和协调机制。在应急情况发生时,各个部门和单位应密切协作,共同制定和实施应对措施,确保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总结起来,农村饮水应急预案需要包括饮水源的管理和保护、饮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宣传和教育以及合作与协调等方面的内容。只有通过制定和实施一份完善的预案,才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农村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保护农民的生命健康和基本权益。同时,需要提醒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地区饮水问题的重视,并投入足够的资源和力量,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只有这样,农村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县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农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松阳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松阳县范围内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农村饮用水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的供水安全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在县水利局统一指挥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根据突发水源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影响范围和所需动员的资源等因素,分类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乡(镇)级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供水安全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二、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等级划分
(一)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等级划分
根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四级: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
1.一般农村供水安全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农村供水安全事件:
⑴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水量不到2.5千克)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0.1至0.5万人且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⑵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3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2.较大农村供水安全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农村供水安全事件:
⑴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水量不到2.5千克)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0.5至1万人且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⑵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出现死亡或3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重大农村供水安全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农村供水安全事件:
⑴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水量不到2.5千克)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1至2万人且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⑵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4.特别重大农村供水安全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农村供水安全事件:
⑴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或工程事故导致饮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水量不到2.5千克)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2万人以上且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⑵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上死亡或30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二)供水安全事件所采取的供水应急措施
有两套供水系统(既是乡镇或单村供水,又有城市管网延伸覆盖)的村启动第二套供水系统;有备用水池的启动备用水池;或利用邻村供水工程,用送水车送水或接临时管道供水。
(三)防止水源污染保障措施
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划定及相关环境管理,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
2.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化肥和农药使用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强对农业和渔业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其污染饮用水水源等。
3.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涵养林等的保护和管理,加强对林业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其污染饮用水水源等。
4.供水站要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防止人为造成水质污染。
5.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应经常对供水站的管理环节和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加强对农村供水进行水质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7.加大在农村地区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地下水资源的相关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加强对乡、镇工作人员水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大对私打井和乱采地下水资源等违法行为的监察执法力度,在各村公开举报电话,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三、应急预案体系
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分为四级:
(一)县级应急预案:县水利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经批准后实施。
(二)县级统管应急预案:县水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编制完成全县县级统管农村供水应急预案,报县水利局备案。
(三)乡镇级应急预案: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水利局备案。
(四)各供水单位应急预案:由供水单位负责编制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水利局备案。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松阳县农村供水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工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县水利局、县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水投集团、县人民医院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二)办事机构——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水利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协调联络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遇供水安全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供水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
(三)职责分工
1.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⑴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⑵及时了解掌握乡镇(街道)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⑶审定全县各乡镇(街道)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⑷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消防救援大队、人民医院等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⑸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⑹ 通过对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进一步完善预案。
2.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县级农村供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消防、水投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3.领导小组各成员职责如下:
县应急局:负责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网上舆论的管理和引导。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工程的建设、管理,提供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负责编制恢复农村供水安全工程所需资金和计划的申报。
县建设局:负责指导城镇供水企业提供应急救援用水,协调社会运水车辆,参与应急救援。
县发改局: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程的立项、审批,项目上报及计划下达。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及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协助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影响群众的维稳工作,协助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农村供水工程设施安全。
县民政局:负责统计核实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灾情;负责协助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遭受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影响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遭受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影响的乡镇(街道)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及供水单位的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监测,指导农村供水卫生消毒等卫生保障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负责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对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管,负责业务指导,发现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域违法设置排污口、向水体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行为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生态环境部门。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期间道路的畅通,优先保障抢险、救灾、抗旱人员和物资设备的运输。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正常和各类预警情况下农村供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协助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饮用水安全检查,确保师生饮水安全,特殊情况下采取停课措施。
县气象局:负责强降雨、台风、热带气旋及其他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用消防车向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地运送生活用水,保障当地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
县水投集团:负责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根据汛情和天气变化,做好常用物资的灾备工作;在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期间组织第三方运管机构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供水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提高供水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能力。
其他有关单位负责自己相应的工作职责。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乡镇(街道)成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乡镇(街道)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处理。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乡镇(街道)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乡镇(街道)农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乡镇(街道)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5.农村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供水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订科学合理的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水利局备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信息的监测、收集、检查、预警工作,各乡镇(街道)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要多渠道积极获取本辖区相关农村供水安全信息。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县行政区域内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信息监测
1.旱情信息
2.饮用水水源水量及水质信息
3.供水工程信息
(三)报告
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是农村供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及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安全事件。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随后补报详情。
(四)先期处置
1.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农村供水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县人民政府相关应急管理部门和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
2.对于特别重大或重大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县人民政府和各主管部门在接到信息后,根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启动县级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预案启动与预警发布
1.预警级别及发布: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由县人民政府及时发布预警。根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按照事故分级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并依次用蓝色(一般)、黄色(较大)、橙色(重大)和红色(特别重大)表示。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2.预案的启动: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县农村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启动农村供水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六、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农村供水工程所在乡镇(街道)应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及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进行先期处理。
对应县农村供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指挥调度。各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农村供水工程所在乡镇(街道)负责本乡镇(街道)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Ⅳ级Ⅲ级响应
当发生Ⅳ级(一般)农村供水安全事件时,一般应启动乡镇(街道)预案,县级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视情启动;发生Ⅲ级(较大)农村供水安全事件时,必须启动有关乡镇(街道)预案,县级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视情启动;
1.预案启动
⑴工作会商:工作会商由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召集,参加人员包括相关乡镇(街道)部门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⑵工作部署: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1小时内将突发情况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应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⑶部门联动:按照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工职责和工作要求,应急处置由各部门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具体任务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2.预案实施
⑴抢险救灾:当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农村供水工程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⑵医疗救护:事件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⑶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应急指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农村供水工程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3.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4.宣传动员
在发生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做好宣传,正确引导舆论,稳定群众情绪,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5.响应结束
当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事件处理完毕后,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结束公告,报上级应急机构备案。
(二)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农村供水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发布Ⅱ级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当发生特别重大农村供水安全事件时,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发布Ⅰ级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预案启动
⑴工作会商:工作会商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参加人员包括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⑵工作部署: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1小时内将突发情况上报县政府,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农村供水工程所在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县级工作组和当地政府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农村供水工程所在乡镇(街道)工作组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⑶部门联动:按照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并按照具体任务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2.预案实施
⑴抢险救灾:当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农村供水工程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障受灾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在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⑵医疗救护:事件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⑶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应急指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农村供水工程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3.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4.宣传动员
在发生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做好宣传,正确引导舆论,稳定群众情绪,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5.响应结束
当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当地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事件处理完毕后,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结束公告,报上级应急机构备案。
七、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尽快成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农村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抢险队伍保障
县人武部负责制订重、特大供水突发事件抢险队伍保障预案,以驻松部队和各乡镇的基干民兵为骨干力量组建抢险突击队,作为重、特大供水突发事件抢险的基本保障队伍,统一由人武部调动,积极参加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设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按照事故等级划分,负责及时核拨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确保供水突发事件预防、监测、处置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五)抢险物资保障
县水投集团负责制定物资储备预案,负责供水应急事件抢险物资的储备及供应。
(六)医疗和卫生防疫等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保障预案,负责供水突发事件抢险过程中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护和突发事件后的防疫工作,并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及时采取监控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制定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做好化学危险品泄漏等突发事件的现场监测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对污染物进行处置,并及时通报环境危害范围。
(七)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制定道路交通保障预案。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八)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制定治安维护保障预案。组织、协调重、特大供水突发事件涉及刑事犯罪的侦察、鉴定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九)供电保障
县供电公司负责制订供电保障预案,负责供水突发事件抢险现场的供电保障。
(十)技术保障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建立乡镇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饮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十一)后勤保障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八、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农村供水工程所在乡镇(街道)和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向上级应急机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要对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上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卫生健康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县政府对在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有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
九、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农村饮水应急预案
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差距的缩小,农村饮水问题逐渐得到解决。然而,不可忽视的是,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可能会导致饮水供应中断或水质恶化,给农村居民带来严重的食水安全风险。因此,制定一份有效的农村饮水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
农村饮水应急预案是指根据农村实际情况,规划并组织应对饮水供应中断或水质恶化所引发的紧急情况的详细方案。以下是一份专业的应急预案,旨在确保农村居民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获得安全的饮用水。
第一部分:灾害和紧急情况的预警系统
1.建立有效的灾害和紧急情况的预警系统。可以通过建立与地方政府、气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合作关系,收集灾害和紧急情况的信息,并及时向农村居民发布警报。同时,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短信、手机APP、社交媒体等,向居民发送预警信息。
2.加强灾害和紧急情况的监测能力。定期对农村地区的水质进行监测,建立水质监测站点,并将监测数据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同时,安装水位传感器和预警装置,监测水源水位变化和水质情况。
第二部分:紧急情况下饮水供应的保障
1.储备应急饮水资源。在各个村级单位设立应急饮水库,并计算农村居民的饮水需求量,确保应急饮水资源能够满足居民需要。此外,应购买足够数量的塑料桶等容器,用于储存和分配应急饮水。
2.建立快速应急供水机制。在紧急情况下,利用移动供水车辆、抽水机等设备,为受灾区域提供安全饮水。同时,制定灾后供水点设置方案,将安全饮水点分布在受灾区域内,确保每个居民都能够及时获取安全饮水。
3.建立应急饮水过滤设施。在受灾区域中设置紧急饮水过滤设施,采用适当的净水技术对水源进行处理,确保饮用水的安全性。设施应有清洗和消毒程序,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第三部分:饮水安全宣传与培训
1.加强饮用水安全宣传。通过村级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农村居民普及饮用水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并提供正确的饮水消毒方法和技巧。
2.组织饮用水安全培训。邀请专业人士向村民和村级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培训内容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常见水源污染物的检测与处理、应急饮水设备的使用等。
3.建立饮用水安全监督机制。组织专业人士定期检查饮水设施的维护情况,对供水点和过滤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和改进。
农村饮水应急预案的编制并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需要深入了解农村实际情况和专业知识。只有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响应和事后管理,并不断完善和更新预案,才能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希望这份专业的应急预案能为农村饮水安全提供有效的指导和保障。
1、总则。
1.1创建目的。
根据山阳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现状和水源分布特点,切实提高农村饮用水安全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困难及其危害,有效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加快农村经济
1.2工作原则。
1.3制作依据。
山阳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意见》等法律、行业规章、文件等。
1.4适用范围。
山阳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用于指导全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适用于本区农业相关两个事务所,21个行政村内5.9万农村人口。
2.基本情况。
2.1自然地理状况。
山阳区位于焦作市区东部,西与解放区相邻,东与马村区相邻,全区74.4平方公里,区内以山门河、瓮河、群英河为主要排水河。
山阳区属暖带大陆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干旱频繁,雨热同季,全年平均气温14.5摄氏度,多年平均降雨量600mm以上,雨量集中在7、8、93个月,约占70%。
3.指挥系统和责任。
3.1指挥系统。
为了加大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科学指挥力度,我区成立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主管农业副区长任副区长,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水利局、财政局、监察局、卫生局、山阳公安局、环境保护局、山阳国土资源分局和相关事务所成员,领导小组设立了事务所,事务所设立在区水利局。
3.2的责任。
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责任分别如下
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思想认识到位,决定指挥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及时组织不同等级警报响应的工作会员、工作配置,指挥部门联动,协调指导和宣传。
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日常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合作编制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计划,制定计划发行、建设监督工作和应急经费计划。
区财政局对该区饮水安全办公室进行正常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各种警报所需经费的及时安排、拨号和管理。
区卫生局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水质定期监测和各种预案临时水质监测工作及其监测资料整理分析报告。
区环境保护局负责水环境监测和各种警报状况下的水环境保护工作。
山阳公安局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区域内的治安管理。
山阳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正常和各种警告状况下饮用水工程建设用地的审查、批准。
各事务所负责上级警报等级和应对措施的贯彻,组织饮用水工程建设的施工安排。
4.预防和警告。
4.1预防。
4.1.1信息监测和采集。
区卫生局负责建立农村饮用水监测网络,定时、定点监测全区供水水源水质和农民饮用水水质,及时掌握农民供水安全情况,正常情况下每年监测一次,特殊情况每年监测几次,突发事件发生后随时监测,每次监测结果以邮件和书面形式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水利局立即统计饮用水不安全人数及其水质类型和分布范围,制定应急措施,整理信息资料后,以邮件和书面形式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4.1.2资讯汇报。
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按责任分工的正常情况每季度报告收集的信息,特殊情况随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收集的信息及时整理归纳、分类整理后,向领导汇报。
4.1.3预防工作。
加强水源地保护,在水源中单井半径100米以内的废旧深井采取严格的封闭措施的同时,在该范围内严禁审查建设任何用途的深井的供水泵周围30米以内不得设立生活区和家畜饲养场、浸水厕所、浸水坑、粪坑,不得堆积垃圾粪便,不得建设污水渠道的供水管理者必须持有区卫生防疫部门发行的健康证明书,制作健康文件。
4.2警告。
4.2.1警告。
警告等级。
I级预警(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多饮水不安全),用红色信号表示。
II级警报(严重,突发事件1万至2万人饮用水不安全)用橙色信号表示。
III级警报(重,突发事件0.5万至1万人饮用水不安全),用黄色信号表示。
iv级警报(一般来说,突发事件中0.1万到0.5万人喝水不安全)用蓝色信号表示。
警报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收集的信息编制后,经领导批准,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警报信息的发布内容包括突发农村饮用水安全事件的类别、警报水平、起始时间、影响范围、警报事项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5.紧急应对。
5.1工作会员。
由领导小组领导主持,发展改革委员会、水利、财政、卫生、公安、环境保护、国土、各有关事务所主要领导参加,制定协商方案、实施和协调的紧急准备水源生效计划,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饮用水安全工作,形成会议纪要。
5.2工作部署。
办公室根据工作会议纪要,向全区发出饮用水安全应急通知,分行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工作程序,启用备用水源和运输车辆,动员事务所、村两委干部,组织大众,全力投入工作,确保大众尽快使用合格水。
5.3部门联动。
卫生局及时准确提供水质监测资料,水利局及时派工作人员深入村组,调查饮水不安全具体人数、类型、范围,根据应急备用水源生效计划,科学调配水源,及时解决水量调配中发生的各种技术问题,同时制定水量调配经费计划和新水源建设工程计划和经费计划。山阳公安局做好安全工作。
5.4方案开始了。
全面启动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I级警报方案、临时供水方案,水利部门在72小时内定量供水,同时制定新的水源建设计划,发展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门立即报告项目计划,安排特别经费。环保部门72小时内提供水环境监测资料。
5.5宣传开始了。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分析各成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警报等级、相关范围、方案实施情况、投入工作的人力、财力、物力、取得的阶段性进展和效果,以政府信息、简报形式发布全区。
6.保障措施。
6.1资金保障。
临时送水所需的经费预警由受益事务所、村集资,必要的新水源工程实施事务所、村集资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解决,特别是紧急供水所需的经费和新水源工程经费在受益事务所、村集资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事务所协调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水利局及时编制应急经费补助计划。上司提出的饮用水安全特别经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制定支付计划,财政局监督实施,实施会计制度,大宗特别物资和工程建设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和招标制度,确保饮用水安全应急特别资金的严肃性。
6.2物资保障。
区财政提款、政府集中采购一定数量的供水器具,区水利局负责分类制作册、专用仓库储藏、负责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根据发布的干旱警报等级调整使用,确保按期供水。
6.3应急队伍保障。
以事务所、村庄为单位组建应急供水队伍,各事务所组建2~5个供水队伍,明确组长,登记册,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供水困难、供水设备维护等任务。
6.4医疗保障。
区卫生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团队,登记书籍,根据警报应对立即到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管理、防疫等工作。
6.5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组织治安管理团队,登记书籍,及时出动警察,负责区域范围内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的治安管理,有效预防和避免大众事件的发生,稳定大众情绪,确保社会稳定。
7.后期处理。
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启动计划的同时,积极制定后期处理工作计划和措施。
水利部门应派专人逐村调查计划,制定水源工程,提供水输送工程设计方案和投资计划,抓住项目全面实施和工程管理。
发展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门必须进行项目申报、审查、特别资金分配、管理。
卫生部门进行新水源地水质监测。
环境保护部门应及时提供水环境质量资料和水环境保护措施,抓好实施。
土地部门进行新饮水工程所需用地审查、审查。
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作为一个专业人士,我们知道农村饮水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农村人民的生存和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饮水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但在紧急情况下,如自然灾害或人为事故,饮水供应很可能会中断,这时候应急预案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农村饮水应急预案是针对农村的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一份操作手册,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们饮水安全的有力工具。应急预案的编制应该考虑各种情况,并提出应对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应急物资准备
在制定应急预案时,需要考虑到所需的应急物资及其存储问题。应急物资一般包括:消毒药品、过滤材料、储水器、安全阀、水桶、水管等。这些应急物资应该在正常情况下就先备好,以保证它们的储存和使用。
二、饮水安全保障
一旦发生应急情况,如供水中断或受污染,那么保障饮水的安全就非常重要了。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安全的饮水处理。处理方法可以包括过滤、消毒、煮沸等方式。
三、水资源调配
在应急情况下,水资源的调配是非常关键的。在不同的情况下,需要将水资源调配发往不同的地点。为了保证水资源的合理调配,需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协调调配工作。
四、人员组织与安全
在应急情况下,需要将相关的人员组织起来,协同合作,处理有关的问题。这些人员可能包括:饮水管理员、水利工作者、志愿者等。在组织人员时,需要考虑到人员之间的安全问题,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总结
农村饮水应急预案的编制是非常重要的,它是保障人们饮水安全的关键措施。在预案的编制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应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做到其科学、合理、可行,才能在应急时真正发挥作用。因此,专业的人士需要认真思考和研究,以确保编制的预案能够真正保障人们的安全。
一、编制背景、目的
由于我镇主要饮水工程基础较薄弱,农村群众供水方式主要以集中供水供水为主,余下为联户井和单户井,水源主要为地表水,水量受季节影响较大。季节性缺水主要集中在春冬两季。分布在全镇、各村(居)、社水源相对匮乏的地方,较为分散。农村饮水安全是“两不愁、三保障”和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内容,是关乎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健康,是脱贫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标。依据《四川省村镇供水应急预案》,为助推全镇脱贫攻坚,保证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强化领导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总体要求,镇、村(居)两级联动,分级负责,确保缺水农户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长董艾利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党委副书记李军同志担任,成员由李松林、杨洪鼎、王才炯、王林、陈玲莉、刘超、各村(居)自来水管水干部组成,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李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超和陈玲莉二同志协助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电话:0817-6460010。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全镇饮水基本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重大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建议,具体指挥、调度、协调处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四、主要措施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出现饮水不安全时,应急处置指挥部值班制度与镇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实行镇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及时收集农村饮水安全信息。
2.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对农村出现饮水问题,各村(居)能够解决的,应在当天内上报处理结果;
各村(居)不能解决的,需要应急处置指挥部出面调度,应在发现问题半小时内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确定应急备用水源。对于可能出现季节性缺水的村社,要确定应急备用水源,以备急时所需。同时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畅通工作,保障应急所需。
4.应急措施。
①对少数偏远吊脚户存在季节性缺水,不能满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备有送水车辆,及时送水应急,确保群众生活用水不受影响。可利用附近区域水池或其它储水设施设备(水缸、水桶等)缓解季节性缺水、因旱缺水。
②针对山洪、地质、暴雨灾害的,采取补充维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进行处理。
③针对水质污染的发布紧急通知,通知到户到人并组织运送应急用水,及时采取措施补充水源。
④针对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补充水源、应急送水等多种措施予以解决。
⑤针对水质不达标(集中供水、分散供水)的,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药物等措施进行处理。
⑥预备应急车辆准备2台,应急人员10名(民兵预备役)。
⑦做好水质达标送检及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5.应急信息和维稳工作由办公室统筹。
五、应急响应
1.应急处置。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村(居)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同志报告。
2.应急会商。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会商,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及时向市水务局报告。
3.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传达有关单位执行。
4.应急管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全过程进行管控,及时掌握基层情况,报告新出现的问题,确保指挥部有力有序指挥,确保应急达到预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
镇政府应保障应急工作经费,保证应急措施所需的物资、监测、工程建设等费用。
2.通讯与信息
保证应急信息报送所必需的通讯设备,做到渠道畅通、快捷,充分利用电话、网络、传真等现代通讯手段。
3.宣传动员
组织应急演习,并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事件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助做好群众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七、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村供水管理制度和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农村饮水应急预案在农村地区具有重要意义,它是一种组织和协调资源和行动,以确保农村居民在突发事件中维持正常的饮水供应的应急措施。农村地区通常面临着较为复杂的自然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问题,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饮水应急预案,对于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保障他们的健康非常重要。
首先,针对饮水供应的紧急情况,制定一个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预案应该包括各种紧急情况的详细描述、行动流程和所需资源的清单。例如,突发事件可能包括水源受污染、供水管道破裂、水泵失效等。当出现这些紧急情况时,预案中应规定相关人员的快速响应和所需步骤。此外,预案还应包括应急联系人名单和紧急联系方式,以便随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其次,根据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饮水应急预案。农村地区通常存在着水资源的不稳定性和供水设施的不完善性,因此应急预案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制定。预案制定时,应充分考虑农村地区的自然环境、地质条件、水资源分布和供水设施现状等因素,以确保预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例如,在降雨季节,预案可以包括采取抽水机或挖井等措施来解决供水短缺问题,而在旱季,可以采取收集雨水或购买水资源等手段来备用。这些措施的制定需要依靠专业机构的科学与合理的评估。
第三,制定和实施饮水应急预案需要合作和协调。农村地区的饮水供应通常是多个部门或机构的责任,包括水利部门、农业部门、环保部门以及乡镇政府等。因此,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和协调。各部门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并建立起通信和协调机制,确保信息的畅通和资源的共享。此外,农村居民也应积极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宣传,提高他们的意识和应对能力。
最后,应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和评估。通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可以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应急演练的内容可以包括模拟水源受污染、水泵故障等紧急情况,以及应对这些情况的行动流程和相关技术操作。除了演练,还需要定期评估预案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综上所述,农村饮水应急预案在农村地区具有重要意义,它是一种组织和协调资源和行动的应急措施,以确保农村居民在突发事件中维持正常的饮水供应。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需要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指导,同时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通过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评估,可以提高农村居民的应急响应能力和预案的有效性,最大限度地保障其饮水安全。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根据明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工作原则
1.2.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镇政府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1.2.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乡镇、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1.2.3 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镇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置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1.2.4 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1.3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件》、《地质灾害防治条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等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等部门规章和文件地方性相关法规等并结合明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镇、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4.1 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1.4.2 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
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1.4.3 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
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
破坏。
1.4.4 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1.4.5 其它原因 导致饮水困难的。
1.4.6 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2、应急机构职责
镇、村各级水利管护单位、公安、国土资源所等单位均应设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有关供水单位应设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2.1 镇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 设立明村镇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吕强镇长担任,副组长由李明亮副镇长担任,水利站站长夏滨为应急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纪委、财政所、经管站、国土资源所、卫生院、派出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及专家组。应急办公室设在水利站,联系电话0532-86321111。
2.1.1 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
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村、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
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报
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村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教育、公安、水利、环保、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1.2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镇、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教育、公安、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镇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2.1.3 专家组职责 领导小组专家组由供水规划、设计、水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
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置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事故处置给予技术支持。
2.2 镇、村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镇、村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相应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镇、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镇、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镇、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3 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
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3、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
3.1.1 信息监测及收集 镇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镇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要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本地区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3.1.2 信息报告 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信息的报送和处置,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镇情。
3.2 预警
3.2.1 预警 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2.1.1 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
3.2.1.2 Ⅱ级严重 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3.2.1.3 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3.2.1.4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3.2.2 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应标明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3指挥体系
3.2.3.1 全镇应急预案 水利站负责编制完成全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3.2.3.2镇、村应急预案 镇级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地区内镇、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3.2.3.3供水单位应急预案 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市应急办公室备案。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2小时内逐级向上级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置。对应全镇饮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三级。市级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镇、村级饮水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应随之自行启动。
4.2 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担任镇应急小组组长的镇长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1市级饮水安全应急领到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公室。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镇、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级应急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市级工作组和村委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村双委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镇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事故处置完毕后,由市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公室备案。
4.3 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级时,担任我市应急小组副组长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市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镇政府。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置完毕后由市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市应急
办公室备案。
4.4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级时担任我市应急小组办公室主任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市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镇政府。同时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镇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农村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办公室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市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置完毕,由市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镇政府及市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备案。
4.5Ⅳ级应急响应,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Ⅳ级时,担任我市应急小组办公室主任到达现场,布置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1市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镇政府。同时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镇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农村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办公室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市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置完毕,由市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市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备案。
4.6 应急处置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 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 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市级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5应急结束 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市级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镇、村应急机构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
5、应急保障
5.1 组织保障 各级水管部门要尽快成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5.2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5.3 资金保障 镇政府要设立村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请政府调用村镇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5.4 物资保障 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
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
急备用水源。
5.5 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5.6 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5.7 治安维护 当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5.8 技术保障 要建立村镇供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6、后期处置
6.1 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市、镇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6.2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市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6.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级有关部门对参加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附则
7.1 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农村饮水应急预案
一、前言
饮水安全一直都是农村的重要问题之一。在农村地区,由于环境条件和基础设施的限制,饮水水源往往容易受到污染或供水中断的影响。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和确保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制定一份完善的农村饮水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本文将从预案的目的、范围、组织、实施等方面详细介绍农村饮水应急预案。
二、预案目的
农村饮水应急预案的目的在于通过科学合理的预防和应对措施,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具体包括:减轻突发事件对饮水系统的影响,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恢复供水功能,确保农村居民正常生活用水。
三、预案范围
农村饮水应急预案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突发事件类型: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干旱等)和人为事故(如水源受污染、管道破裂等)。
2. 应急响应等级: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划分不同的应急响应等级,从而确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3. 饮水设施范围:涉及饮水厂、水源、管道、蓄水池等饮水设施。
四、预案组织
农村饮水应急预案的组织分为三个层次:
1. 预案编制单位:由有关政府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专业人士编制和修订预案。同时,还需邀请专业的饮水安全专家、水环境监测机构等参与编制工作。
2. 预案实施单位:即相关政府部门和饮水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和执行预案的各项工作。
3. 预案响应队伍: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和群众组织力量,负责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查研判和灾后水源恢复等工作。
五、预案内容
农村饮水应急预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1. 应急响应体系:根据不同类型和等级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预案,包括目标、预警、应急预案、资源调配等。
2. 应急预警系统:建立全面、快速、准确的预警系统,及时向农村居民发布饮水安全预警信息,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应急物资和设备:组织及时调配各类应急物资和设备,包括消毒剂、储水桶、过滤器等,以满足突发事件期间的居民生活用水需求。
4. 通信与指挥系统:建立完善的通信与指挥系统,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指挥决策的准确执行。
5. 饮水系统恢复与重建:当突发事件导致饮水系统受损或中断时,及时组织专业力量进行恢复与重建工作,保证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预案实施
农村饮水应急预案的实施包含以下几个要素:
1. 情况评估: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对饮水系统的状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2. 快速响应:根据应急响应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配物资和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 市场监测:加强对饮用水源、供水设施和饮水品质的市场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风险。
4. 数据收集与分析:收集并分析饮水系统的运行数据,不断完善预案,优化应急响应措施的效果。
5. 预案演练: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完整性,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率。
七、总结
农村饮水应急预案是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的重要手段和保障措施。预案的制定和实施需要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也需要农村居民的积极配合和参与。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和推进农村饮水应急预案的落实,才能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确保农村居民的健康和安全。
柘城县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根据省、市防汛工作要求,为了让人民吃上安全水、放心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安全饮水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为动力,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作体制,加快形成科学管理,高效稳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服务监管体系,让全县人民饮上洁净水、安全水、放心水。
二、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
为防止和减少村镇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全县村镇供水安全,维护和稳定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特制定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三、目标任务
(一)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供水安全管理工作,突出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供水生产事故发生;严格执行村镇供水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水质的净化管理工作,根据汛情和天气变化,做好净水的储备和有计划地供应工作,提高水网、设备等引起停水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能力。
(二)统一指挥。在柘城县水利局安全饮水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供水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三)保证重点。在供水事故处理和控制中,以保证村镇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围和供水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五)《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六)《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七)《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工作意见》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柘城县县域内应对和处理村镇供水安全生产事故、供水设施外力破坏、严重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导致村镇供水安全事件发生,引起对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村镇安全应急故事。
六、柘城县水利局安全饮水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共35人
(一)各成员分工
防汛办安全管理办公室:统筹安排,汛情预防,信息监管,同时上报,任务布置,事故处置,做到上通下达,管控及时,服务于民
应急抢险维修队:排水抢险救灾,抢险物资,防汛及时,排除险点,畅通供水
后勤保障局:后勤保障,负责后勤物资保障,抢险人员运送,物资配送,资金保障
化验室:水质化验,水质处理
(二)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马复兴
副组长:李洪民、李三治、李连福、刘征远、刘效银、靳修伟、李文杰、王荣国、张家立
成员:刘庆然、卢文杰、李庆丰、聂艳、李伟、陈振峰、赵阳、杨传东、齐可林、刘红亮、刘明义、赵海峰、杨其文、王阳、曹勋超、王博、孙俊林、刘敬礼、祖志高、李华、路博、常水利、唐杰、许晓琨、赵伟杰
值班电话(县水利局):xxxxxxx
七、方法措施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隐患。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和水利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顶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三)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政府为主题,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四)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做出反应,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八、柘城县村镇供水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有关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和制定全县村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二)接受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负责村镇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统一组织指导村镇供水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等工作。
(四)研究制定供水事故重大应急决策部署,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
(五)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督促各乡镇的村镇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
(六)搞好应急处理过程中各种资料收集和信息传递工作。
(七)宣传进入和接除预警状态、应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负责供水事故的新闻报道。
九、应急分队人员组成名单附后
应急抢险服务队负责人:李文杰
队长:卢文杰
成员:李庆丰、聂艳、李伟、陈振峰、赵阳、杨传东、齐可林、刘红亮、刘明义、赵海峰、杨其文、王阳、曹勋超、王博、孙俊林、刘敬礼、祖志高、李华、路博、常水利、唐杰、马洪波、李海亚、李赛、王亚坤、马国华、李磊、李全义、曹子贵、李智立、吴俊杰、冯永亮、邵利明、张松山、余辉、李德选、杨金峰、关申西
后勤保障组负责人:李三治
成员:刘玉芳、王乾、王瑞涛、韩民杰、周倩
防汛安全饮水办公室负责人:李洪民、李连福、刘征远、刘效银、靳修伟、李文杰、王荣国、张家立
成员:刘庆然、赵伟杰、梁冰涛、王丽、赵红艳、王迪
水质化验负责人:许晓琨
成员:林娜、张海威、张梦丽、李颖、姜亚蒙
由于我镇主要饮水工程基础较薄弱,农村群众供水方式主要以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为主,水源主要为地表水,水量受季节影响较大。季节性缺水主要集中在春冬两季。分布在全镇各村水源相对匮乏的地方,较为分散。农村饮水安全是“两不愁、三保障”“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关乎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健康,是脱贫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为助推全镇脱贫攻坚“顺利摘帽”,保证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结合温泉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强化领导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总体要求,镇村两级联动,分级负责,确保缺水农户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在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刘何庚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领导冯成利同志担任,成员由镇农业农村办和各村村主任担任,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农村办,冯成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易琼同志协助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电话:0795-8684300。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全乡饮水基本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重大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建议,具体指挥、调度、协调处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四、主要措施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出现饮水不安全时,应急处置指挥部值班制度与镇乡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实行镇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及时收集农村饮水安全信息。
2.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对农村出现饮水问题,各村能够解决的,应在当天内上报处理结果;各村不能解决的,需要应急处置指挥部出面调度,应在发现问题半小时内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确定应急备用水源。对于可能出现季节性缺水的村,要确定应急备用水源,以备急时所需。同时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畅通工作,保障应急所需。
4.应急措施
①针对少数偏远户存在季节性缺水,不能满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备有送水车辆,及时送水应急,确保群众生活用水不受影响,可利用附近区域水池或其它储水设施设备(水缸、水桶等)缓解季节性缺水。
②针对山洪、地质、暴雨灾害的采取补充维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进行处理。
③针对水质污染的发布紧急通知,通知到户到人并组织运送应急用水,及时采取措施补充水源。
④针对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补充水源、应急送水等多种措施予以解决。
⑤针对水质不达标(集中供水、分散供水)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药物等措施进行处理。
⑥预备应急车辆准备一台,应急人员20名(民兵预备役)。
5.应急信息和维稳工作由镇办公室统筹。
五、应急响应
1.镇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村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同志报告。
2.应急会商。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会商,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3.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传迅速达有关村执行。
4.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全过程进行管控,及时掌握基层情况,报告新出现的问题,确保指挥部有力有序指挥,确保应急达到预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
镇财政应编制应急工作经费,保证应急措施所需的物资、监测、工程建设等费用。
2.通讯与信息
保证应急信息报送所必需的通讯设备,做到渠道畅通、快捷,充分利用电话、网络、传真等现代通讯手段。
3.宣传动员
组织应急演习,并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事件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助做好群众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村供水管理制度和饮水安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