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袜子皮皮好词好句好段
好词:
东倒西歪、平平展展、处处当心
默默相视、彬彬有礼、小心翼翼
小巧玲珑、闪闪发光、匆匆忙忙
举世无双、前仰后合、手无寸铁
风和日丽、兴高采烈、为所欲为
荡来荡去、晃晃荡荡、情不自禁
和蔼可亲、毫不费力、津津有味
全神贯注、迫不及待、异口同声
好句:
1、太阳正好透过乌云,暖洋洋地照在初夏苍翠的大地上。
2、夜晚一颗大星星透过帐蓬上的小洞在朝里张望。湖水的拍岸声为它们催眠。
3、窄窄的,高低不平的马路蜿蜒在一排排住房之间,几乎每幢房子都有一小块花圃,那里的雪花莲和番红花苞欲放。
4、那是一个美丽的春天,太阳照耀着大地,鸟儿在歌唱,渠水在潺潺地流淌。
5、这是八月底的一个温暖、美丽的日子。紧靠着大门长着一棵梨树,树枝低低地垂下来,孩子们坐在那里可以毫不费力地摘到香甜可口的金红色的秋梨。
6、这座小镇在春天的阳光下,显得异常安宁。
7、美丽的日子一个接着一个,这是一个温暖、明媚的世界,充满了阳光,还有碧波粼粼的海水和沁人心脾的花香。
8、突然下起了热带大雨,雨水瓢泼一样从天空泻下来。
9、大块的黑云在天空中翻滚着,竭力想把月亮遮住。树木在沙沙作响。
10、这个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很快在小镇的孩子们中间传开了。
11、这座小镇在春天的阳光下,显得异常安宁。窄窄地、高低不平的马路婉延在一排排住房之间。几乎每幢房子周围都有一块花圃,那里的雪花莲和番红花含苞欲放。
12、这时天空布满乌云,树丛间越来越黑。火光投下美丽的影子。在这个火光照亮的小圈子以外,黑暗好像浮动一样。
你是否了解如何撰写读后感呢?在假期里我花了时间阅读作者的作品,其中的剧情引发了我内心的变化。每当读完一本书之后,心中必定会有独特的感悟。根据您的意愿,迷你句子网为您准备了一篇名为“雾都孤儿读书笔记”的文章,希望它能对您的工作或学习起到推动作用,感谢您的参考!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
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
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
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
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
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
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侯,被南希听见。南西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
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这部名着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当我读完《雾都孤儿》合拢书的最后一页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私生子奥立弗由于母亲早逝,在济贫院里苦苦挣扎了九年。九年里,奥立弗饱受了苦难与折磨,为了多吃一碗饭,说了句“我还要”,就被赶出了济贫院,被迫来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为了能维护自己的尊严,不挨饿不挨打,他终于逃出了棺材店。可是命运还是没有眷顾他,他又两次误入了贼窝。最后,善良的女孩南茜为了救他,残忍的被贼窝头目杀害……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电影>是改编于查尔斯·狄更斯所作的同名小说。这本小说,揭露了当时隐藏在伦敦狭小、胺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作者批判当时的灰暗社会并以此作为题材的一部小说。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因不堪忍受棺材铺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由于南西的良心发现,告诉了他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他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向警察告密,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他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第一次的偷窃对象——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这才知道,他以前偷窃两个对象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对资产阶级和坏人的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幸福的生活而高兴。
而使奥里弗逃离魔爪起最大作用的三个人物,两个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老绅士和他父亲的老朋友。
而另一个是南西,她虽然是贼窝的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肮脏的环境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这说明她的本质是善良的。南希最后死了,但正因为她的死才召唤出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的死,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
奥利弗、老绅士、他父亲的老朋友包括南希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始终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没有使他们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了他们坚强、圣洁、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质。也正因为他们几个的同情,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充满爱的帮助,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少了一个窃贼,又多了一个善良的人。如果世上的人都想他们一样富有同情心的话,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被社会所抛弃的人,更不会有被生活所迫而从事犯罪的人。
而在现实生活中,是不会有绝对的善与恶的,而故事恰恰反应了人们心中的一种渴望与希望,善有善报,恶有恶果。奥利弗得到了幸福,坏人都得到了该有的惩罚。人们不论环境恶劣与否,复杂与否,都必要保持一颗圣洁的心,善良与博爱的精神,这样,不但我们会拥有一个美好、和谐的社会,而且快乐与幸福将与我们相伴永远。
简介:
这部小说讲了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生在贫济院里,是个不知有父亲的非婚生子。母亲把她送到人世之后,立即含恨而逝。他在九岁时就从事劳动,受尽了人们的折磨,虽几次被人收养,但依然不幸。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争夺父亲财产而一心想要把他置于死地,最后还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奥利弗依法继承了父亲的财产,与生父的前好友布朗洛,生母的胞妹罗斯幸福的共同生活在一起。
好句/段:
她把自己冰冷、苍白的嘴唇深情的印在孩子的前额上。她双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惊恐的凝视四周,浑身战栗起来。接着身子往后一仰——便死了。
奥利弗因狂怒而涨红了脸。他突然站起来,推翻桌椅板凳,盛怒之下卡主诺亚的脖子猛摇,直到诺亚的牙齿直打颤,然后拼足全身的力气击出重重一拳,把诺亚打倒在地上。
喊声又响起了——一盏灯出现了——楼梯顶上两个受惊的、衣衫不整的男人似乎在他的眼前旋转——一道光——一声巨响——一缕烟雾——某处发出轰隆一声,但他不知道在何处——于是,他摇摇晃晃的往后退。
接着传来响亮的门铃声,还夹杂着枪声和人们的喊叫声。奥利弗觉得自己被扛着迅速的越过高低不平的地面。然后,各种声音在远处变得含混不清了。这还子的心里不由得产生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死一样的感觉。于是他再也看不见,也听不见了。
读后感:
我只是粗略的读了这本书。这本书中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的遭遇让我深感到他的不幸。也感到了当时的人性之丑,社会之恶。作者用了戏虐的风格,但是这并不是他的目的,而是他针砭时弊、讥讽世风的手段。我同样也感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有多么的幸福。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大好时光,好好学习,以后来报答社会和人民。
今年暑假,我看了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小说的主人公奥利菲儿是个孤儿,他刚出生后不久,妈妈就因病去世了。奥利菲儿被送进了济贫院,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当他好不容易从济贫院出逃后又误入贼窝。在街上,他被警察当作小偷追赶,还差点变成罪犯,而这一切原来都是奥利菲儿同父异母的的兄长买通贼首老费金,企图把奥利菲儿变成罪犯,从而霸占父亲的全部遗产。最后正义战胜了邪恶,坏人得到了应有的下场,而奥利菲儿则在好心的布朗洛先生家里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故事中最让我最感动的地方是,奥利菲儿在一家棺材店里当小学徒,一个比奥利菲儿高大一半的男孩诺厄经常凌辱他。诺厄使尽各种手段,用各种污言秽语骂奥利菲儿,揪他的头发,打他。但奥利菲儿总是一言不发,既不哭也不反抗,这使诺厄非常恼火,他决定从奥利菲儿的痛处下手。于是诺厄问道:“喂,'济贫院',你的妈妈呢?”“她死了。”奥利菲儿回答道,但话一出口,眼泪马上就挤满了他的眼眶。诺厄接着问:“她是怎么死的?”“有人告诉我,她是伤心死的。”终于,一颗巨大的泪珠从奥利菲儿的脸上滚落下来。诺厄得寸进尺地说:“她是个坏女人,所以死了倒是件好事,不然她肯定会被关进监狱,最后上绞刑架的!”奥利菲儿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愤怒使他猛地跳起来,掐住比自己高大一半的诺厄的喉咙,使命地掐着。接着奥利菲儿咬紧牙关,用尽全身力气,把诺厄打倒在地。读到这儿,泪珠也从我的脸上滚落下来。奥利菲儿是一个多么善良、勇敢的孩子,他可以默默忍受各种生活磨难,但他绝不能容忍别人对母亲的侮辱。虽然奥利菲儿对他的母亲毫无印象,记忆中从来就不知道母亲长什么样子。然而,对母亲的尊重感却一直伴随着他。所以,当诺厄侮辱他的母亲时,奥利菲儿显现出从没有过的激动,为维护母亲的尊严而不顾一切。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利菲儿是个坚强、善良、勇敢的男孩,他经历了坎坷的人生,但他没有向命运低头,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liver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的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
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
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简述
讲述了一个不堪虐待的孤儿出走救济院,在流亡街头后又落入邪恶集团之手,但在一次次受辱,一次次挨打中,小奥利弗并没有向这个肮脏、丑陋的社会低头,而是仍然勇于抗争,在瘦弱的身躯下磨练自己纯洁的心灵,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的故事。其揭示了当时雾都伦敦的社会现实。
人的本性是多么的美妙,同样美好的品质从不厚此薄彼,既可以在最出色的君子身上发扬,又可以再最卑污的慈善学校学生的身上滋长。
他吃下去的佳肴美酒在肚子里会化作胆汁,血凝成了冰,心像铁一样硬。
摘 录
@无论你遇到什么,我都希望你记住,我爱你。
@正直的人混的不好,往往并不是因为他们真正做错了什么。
@如果我的世界不能成为你的世界,那么我愿将你的世界变成我的世界。
@哭是上帝赋予我们的天性——但又有多少人小小年纪就会有如此的理由在上帝面前勉强倾洒出这般泪水。这是一个寒冷的阴沉的夜晚。在孩子的眼里,星星距离地面也似乎比看到的更过遥远。风未起,昏暗的树影投射在地面上,寂静无声,显得阴气沉沉。
@天将破晓,第一抹模糊的色彩——与其说这是白昼的诞生,不如说是黑夜的死亡。
有的时候,一支亲切的乐曲,一处幽静地方的潺潺水声,一朵花的芳香,甚而只是说出一个熟悉的字眼,会突然唤起一些模糊的记忆,令人想起一些今生不曾出现过的场景,它们会像微风一样飘散,仿佛刹那间唤醒了对某种久已别离的、比较快乐的往事,而这种回忆单靠冥思苦想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的。
一些意志坚定的人在经受生离死别考验时表现出令人羡慕的顺从与刚毅。
苏尔伯雷先生是个瘦高个,骨节大得出奇,一身黑色礼服早就磨得经纬毕露,下边配同样颜色的长统棉袜和鞋子,鞋袜上缀有补丁。他那副长相本来就不宜带有轻松愉快的笑意,不过,总的来说,他倒是有几分职业性的诙谐。他迎着邦布尔先生走上前来,步履十分轻快,亲眼地与他握手,眉间显露出内心的喜悦。
自己内心有一种正在增长的尊严,有了这种尊严,他才坚持到了最后,哪怕被他们活活架在火上烤,也不会叫一声。
在缩进他那狭窄的铺位里去的时候,仍然甘愿那就是他的棺材,他从此可以安安稳稳地在教堂地里长眠了,高高的野草在头顶上轻盈地随风摇曳,深沉的古钟奏响,抚慰自己长眠不醒。
奇闻如果得不到新的养料,便会自行消亡。
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的心,没有以慈悲为怀为准则、以对世间众生的爱心为伟大的特征的上帝感激之忱,是永远得不到幸福的。
广阔的天空似乎整个燃烧了起来。烈火喷出阵雨般的火星一浪压过一浪的冲向天空,照亮了方圆几英里的天空,滚滚浓烟朝他站的方向袭过来。
几天以来,哀愁似乎已经占据了这个心急的孩子那双忧郁的眼睛,不管看到什么美好的东西都笼罩着一层阴云,这种忧愁已经魔术般地烟消云散。绿叶上的露珠闪出更加晶莹的光泽,微风伴着一支更加美妙的乐曲从绿色的叶片中间飒飒穿过。连天空本身也好想更蓝更亮了。这就是我们自己的心境产生的影响,它甚至会波及外界事物的形态。
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
写在末尾的话
小奥利弗本性的善良,又与英国当时所谓“维多利亚盛世”时期的腐朽黑暗,多数人心向恶的社会形成鲜明而生动的比较,宣扬了道德思想和宝贵的人文主义思想。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
人的美,不是在于天生,而是在污浊的尘世和无法摆脱的命运当中,仍然不忘记自己的灵魂。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一一《雾都孤儿》。那本书写得十分有趣、动人。就像有磁性一样,都遍又一遍。
《雾都孤儿》主要向我们讲述了孤儿奥利伟的故事,在这本书里,作者带我们走进了一段奇妙的旅从贫济院到棺材店再到费根的贼窝,都遇到了许多崎岖和坎坷,但奥利弗并没有被这些苦难压垮,依然是善良和天真的。也许,是奥利弗的善感动了天地,让他在这艰难的旅程中遇到许多有爱心的人。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有爱心的好孩子,他从没有害人之意,身险危处时,也没有被叛自己的道德人品。他一直感激在困难时,帮助过自己的人。如贝德温太太、布郎洛先生、梅里夫人和露丝小姐等。尽管奥利弗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成为了一位孤儿,但仍然一直毅力坚定地活着,用美丽的心感受世界的美好。
书中的其他人物也值得我们学习的品德。如贝德温太太,她每时每刻都关爱着奥利弗,就像对待自己的亲身骨肉般疼爰,不让他受到一丁点儿的危险。当奥利弗走失时,贝德温太大伤心不已。还有医生罗斯伯,虽然有时鲁莽,但却有可爱的一面,正是他的智慧才让奥利弗免于刑罚,使欣赏和佩服。既帮助奥利弗,又有聪明才能的人数不胜数,让人无不啧啧赞叹!
最终在一些有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了身世,和露丝小姐相认,得到了属于自己的财产,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做乐于助人的好人,要有善良的心,像文中的善人一样。我也要做个好人,帮助他入,像文中的贝德温太太、梅里夫人一样,值得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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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生活
早在小学时候,老师就让我们读过《简爱》,还记得当时读完只有懵懵懂懂地感受。那时只以为它告诉我们人应该具备坚强的品质,却不能发现这书中真正的“颜如玉”。随着时间流逝,经历的事情变得多一些,当再次读到《简爱》时,隐隐约约对简爱有了一种淡淡地敬畏。有时候会想,如果我不是我,而是简爱会不会面对问题时更加勇敢。
简爱从小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受着刻薄舅妈的欺辱。或许正因为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中,才磨练出了简爱的善良和坚忍不拔。很多时候,我会怀疑是不是在我的内心深处也住着一个简爱,而我却总是和她较量着。有的时候遇到困难她告诉我要勇敢地面对,而不够成熟的我却总是选择逃避。
读到简爱的童年生活,也让我的童年生活历历在目。记得爸爸他*的吵架声,也隐约还能感觉到爸爸妈妈不在家时,我一个人在家的那种害怕的感觉,仿佛周围飘着千万个幽灵。这样的感受本不应该那么容易被遗忘,但奇怪的是,现在的我却觉得这些事仿佛已经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我千万一遍地问自己这是为什么?或许答案只有一个,我没有像简爱一样,经历这些“噩梦”时,勇敢面对,而那时的我选择了逃避,所以这些本应该刻骨铭心的经历,并没有变成我的养料,我没能让它沉淀出一种能让我面对生活磨练时从容淡定的力量。而现在的我,不要那个只会逃避的我了,虽然不够成熟,但我愿意试着接受,吸收,改变,把握生活中的一切。
二、品爱情
简爱勇敢追求幸福,要求独立的思想在现在是很普通很常见,但在19世纪40年代末却是罕见的。就拿简爱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来说,简爱并没有把社会地位的悬殊看得太重,她处处显示出自尊自爱。在面对富家千金英格姆小姐这位骄横高贵的情敌时,她毫不自惭形秽,坚信自己与罗切斯特先生更为投合般配。在遇到罗切斯特宣布要娶英格姆时,她也并没有向其他女子那样保持沉默,而是大胆地向罗切斯特表白,争取属于自己的爱情,属于自己的幸福。
正如简爱一样,爱情或许和高低贵贱无关,但作为女性的我们,在面对爱情时,也应该独立自强。面对爱情,可以包容,但绝不依附;可以牺牲,但仍需自尊。在爱情里,或许作为女性的我们,更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自尊自爱。或许这样,我们才能获得他的尊重。
在小说中,简爱最终是与罗切斯特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是在读小说时,我却在想,如果简爱没有能和罗切斯特在一起,那她又会怎样度过她以后的生活呢?她会不会就此消沉、颓废呢?最终还是觉得她不会:因为每个人的生活都应该是独立的,爱情只是把原本两个独立的个体结合在一起,让两者的生活相得益彰。如果真的有一天,这两者因为某种不可克服的原因而分开,这两者各自仍能够独立坚强地生活,能够活出自己生命的风采。
三、品文字
“一个粗重的声音,冲破了细微的潺潺水声和沙沙的风声,既遥远而又清晰:一种确确实实的脚步声。”“确确实实的脚步声”,这或许就是简爱对于罗切斯特先生最初的感受。简爱经历的一切,对于她自身来讲,或许本来就像是一场风雨一场梦。苦涩的风雨之后,归于宁静,永恒的、温润的宁静。在她的内心深处,她一直渴望谁能给她一份踏实安定的生活。但或许她自己也并没有期望过能够收获得这样一种平凡却不简单的幸福,因为她内心丰富追求高远但思想现实。偏偏这两个原本平行的坚毅生命却在上帝的眨眼间,狭路相逢了。在她的心中,从来没有想过,他俩会画出一道美丽的纠缠的曲线。然而故事就在勃朗特的奇妙的文字下,慢慢滋长,有了永恒。
“你父母是谁?”“我没有父母!”“要是你没有父母,总应该有些亲人,譬如叔伯姑嫂等?”“没有,就我所知,一个都没有。”“那么你家在哪儿?”“我没有家。”“你兄弟姐妹住哪儿?”“我没有兄弟姐妹。”“谁推荐你到这里来的?”“我自己登广告。”简短有力的文字,似乎是简爱和罗切斯特之间一场温暖的较量。没有太多的修辞语气,就像两个决斗的人直接拔剑相向,或许连这两个人自己也没有想过,就是这场简单的较量,会让他们获得这一辈子最特别,也最宝贵的战利品。生命或许就是这样,总是有一场场自己也无法预料的“战役”,然而不是每一场都是残酷的,它也可能是温暖的,因为在这场没有的硝烟的较量中,每个人都有交心的权利,这或许就是灵魂最渴望的释放吧!
与经典对话,如与高人相随。当生活折射成文字,把文字细细品阅时,心的澄澈也就随之而生,前行的方向也自然清晰可触。
《简爱》是一部激励女性,振奋人心的作品。这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
故事中的简爱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被舅舅家领养。舅舅里德很照顾简爱,却不幸过早离世了。这就使得简爱在舅舅家的地位是无足轻重的了。简爱在那受尽了歧视和瘧待,表哥常常欺凌她,舅母对她甚至是像对仆人一样,并且千方百计地要赶走她。尽管如此,但小小年纪的简爱离开的时候并没有表现出一丝的留恋和依赖,因为她知道她心里坦荡荡的,光明正大,所以才无所畏惧。送去罗沃德孤儿院之后,她遇到了最好的朋友海伦。两颗幼小纯洁的心灵从此联系在了一起。简爱体现出了一种敢于反抗封建思想的精神。怎么可以因为上课时分神了一下就得遭受严厉的鞭打呢?这是冷漠人心的表现,是不符合人权的行为。期间,简爱掌握了不少知识,并且还做了老师。
之后,简爱来到桑恩费尔德庄园应聘,也就是在这里,她遇到了生命中的真命天子——罗切斯特。他们在庄园里的第一次对话便有些针锋相对的意味。罗切斯特是个富有的有社会地位的庄园主,也许是对贫苦人的抱怨和希望博得他人同情的行为司空见惯了,他以为简爱也会如此,会大肆宣泻自己的不幸与不满。可是令他意外的是,简爱竟然说她自己没有不幸。而且是在父母早亡,在舅舅家受瘧待和歧视,被舅母赶出家门,在孤儿院受压迫过活的情况下。其实光是这一点,就足够令罗切斯特对简爱感到另眼相看了。
在点点滴滴的相处中,罗切斯特深深地感受到,简是个坚强,内心深处有着自己独特想法,有血有肉的女子,是个能与他的灵魂平等交流的女子。他被简彻底地打动了。一次Party使得简爱的期待落空,也使得屈辱不堪的她终于爆发了,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不要以为我长得矮小平凡就以为我不会思考,就没有爱的能力;如果我也有上帝所赋予的天资,那么我也同样会很出色。我认为,这也是本书最精彩的地方。的确,其实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的人出于富贵之家,有的人生来就拥有一幅好的容貌。可是,何必要执着于这些呢?要知道,我们还是能够满怀友爱,自信而平等地对待他人。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如何取舍就在于自己的一念一想。误会解除之后,罗切斯特向简求婚,简高兴地答应了,然而没想到的是,这背后却有个惊天秘密。罗有个患有精神病的结婚十五年的妻子!这个事实令简大受打击,她忍受不了她最信任的人一直欺骗着她,忍受不了他们之间有道法律的鸿沟,而这条鸿沟却是跨不过去的。简带着她仅剩的一点尊严离开了罗,之后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圣。约翰请求简做他的妻子,一并带她去印度。当问及娶简的原因时,他的回答却仅仅是简适合做传教士的妻子,而不是出于爱。不,这不是简想要的爱情。她想拥有的爱情是纯洁的,是两个心灵激情碰撞之后产生的火花,是因情感交流而衍生出来的惺惺相惜,绝不是存在利益关系的交易。于是,简又回到了庄园课那里却变成了一片狼藉,简急切地想要找到罗切斯特,看他是否安好。因为那场大火,罗切斯特变成了一个残废。可尽管如此,简还是一如既往地爱着他,并没有因为他变成了残疾而鄙视、抛弃他,也并不会因为他变得一无所有而离开他。这就是简对爱情的态度:你可以贫穷,你可以变丑,但你不能欺骗我,伤害我的自尊。这才是真正的“因为爱情”。
我想,简的这种精神是独立的,是难能可贵的。我们是活生生的有思想,有感情的人,带着尊严和爱生活在这个世界。别人可以瞧不起我们,但我们不能看不起自己,我们要“自命不凡”,坚强、自信、努力地面对一切困难,迎难而上。如何做的关键就在于自己如何想。选择积极的心态那么阳光、快乐、满足将会伴你一生;选择消极的心态,那么阴郁、抱怨、不幸将会长相随。所以,对自己好一点的话,全世界都会为你让路。
阴云密布 求之不得 吹毛求疵 似懂非懂
自得其乐 目光迟钝 两颊松弛 熟视无睹
装聋作哑 鬼鬼祟祟 逆来顺受 难以自制
强词夺理 目空一切 肆无忌惮 惶恐不安
影影绰绰 咄咄逼人 闹闹嚷嚷 疑云消散
彬彬有礼 记忆犹新 难以言传 痛苦不堪
四肢乏力 笨嘴笨舌 冷酷无情 言谈举止
绘声绘色 跃跃欲试 自言自语 信心倍增
动力十足 根深蒂固 不假思索 不可思议
百无聊赖 焦虑不安 犹犹豫豫 嗤之以鼻
不知所云 迷迷糊糊 平淡无奇 难以计数
含含糊糊 零零碎碎 天壤之隔 全神贯注
沉默不语 以貌取人 小心谨慎 高瞻远瞩
独一无二 暴露无遗 尽人皆知 悄无声息
孤寂冷落 孤孤单单 端端正正 受宠若惊
唯利是图 冷酷无情 毫无意义 举手投足
无拘无束 不期而遇 盛气凌人 大惊小怪
烦恼不已 抱臂而立 不眠之夜 不露声色
意味深长 绞尽脑汁 步履轻盈 惴惴不安
全神贯注 煞费苦心 坚如燧石 无处立足
坠进深渊 模模糊糊 零零碎碎 乐此不疲
《简爱》是我很久以前读过的一本书。最近又读了一遍,我想说这本书最感人的部分是简爱童年的悲惨经历和她少年时的坚韧。
当我看到她姑妈的恶毒言论和她姑妈的三个孩子的行为,看到简被他们几个人欺负时,我眼睛疼,心也疼。然后他又问自己,“如果我是简,我能坚持吗?我能像简一样成长而不愤世嫉俗吗?”我相信我不会。因为我在一个美好的环境中长大。我在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呵护下长大。我从未感到痛苦或疲倦。后来,在一个善良的女仆的帮助下,她去了学校。在那所困难的学校里,简学习努力,学得很快。我没有抱怨。我只是觉得有点放心。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姑姑家的痛苦日子,她觉得她的生活现在很好。
当我在学校见到简两次时,我总是放下书,静静地想:简,她真的很好!经历了如此不公平的生活后,她仍能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中保持自己的心态。好像以前所有的不幸都是上帝对她的考验。通过测试后,她从测试中长大,她的心变得更加美丽而不是扭曲。这可能是简的力量的体现——如果她很弱,那么她将成为一个不想进步、讨厌这个世界的人。
然后她默默地离开了。她毅然离开了爱德华·罗杰斯。但是简在爱德华最尴尬的时候回到了他身边,照顾她并陪着他。在这里,简对爱德华的爱感动了我。简爱是一种混合物,一种理性、坚韧和坚持的混合物。当然,我最钦佩的是他的坚韧,我相信每个人都需要。你不够坚强。你现在如何面对复杂多变的世界?这个社会市场是不公平的,这要求我们坚定地面对它。如果你不坚强,我想在这个社会里你会有非常痛苦的生活。面对危险,我们需要勇敢。然而,面对困难,我们不仅要勇敢,还要坚强!对我们来说,困难几乎可以说是贝诺。我们从小就走在成人铺成的路上。路上没有大石头,只有一些小石子,它们可能会粘在我们身上,犯一些错误。但是最大的困难已经过去了。
我们现在说的话是苦涩的,但事实上全是假的。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受太多的苦,所以我们会对最轻微的挫折大喊大叫!现在我们路上的大石头已经被成年人小心翼翼地移走了。我们怎么办?你想让你父母来吗?这不可能!!因此,面对挫折和困难,我们必须学会坚强和坚持。很难面对未来的生活!
或许是这本书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就是一位靠着坚强生活,是一位从小就是在逆境中成长的人吧,写出来的书,也都携带着她的那种反抗与坚持不懈的精神——主人公简·爱在经受舅妈的嫌弃,表兄妹的殴打,是全家人“眼中钉”的情况下,成长着,顽强的生活着,向我们展现了一幕幕和家人引起纠纷,为了获得属于自己自由、幸福的场面……
看完了这本书,我就会深深地感觉到,漫画就是漫画,小说就是小说,绝没有名著所蕴含的那种令人寻味的感受。那一个又一个悬念,一个又一个的人物,那复杂却又耐人回味的思想感情,在名著当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在那些漫画、小说当中,却找不到一丝一毫,甚至,连影子都看不到。哦,难道说,这就是名著与小说、漫画之间最为明显的差别么?
再看看自己,一遇到一些小挫折,便会低下头,没有自信。考试稍微有一些失败,便会觉得自己很无能,一下子成了班上的差生,是一个拖后腿的人,却没有想想自己失败在哪里,简·爱、夏洛蒂·勃朗特能挺过那一个又一个挫折,一个又一个困难,我的这些小困难算些什么?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这是我在阅读《简爱》后最大的感受。简爱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的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和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然而,最打动我心的却是海轮,一个同样充满智慧和爱心的小姑娘。
海伦——我心目中超凡美丽的天使。她超凡,是因为她完全放弃现世,达到了浩淼高远的精神境界,有着难以比拟的忍耐精神。她美丽,毋庸置疑,有哪个人心目中的天使不美丽呢?
海伦因小事受鞭罚,简认为这是无法忍受的。她说:“要是他用那个鞭揍我,我会从她手中夺过来,我会当着他的面把它折断。然而海伦却以圣经中的以德报怨,告之以忍耐既然无可避免就非忍受不可,命中该你忍受的事如果你说受不了,那是软弱和愚蠢的。简惊异而无法理解这种信条,也无法理解和赞同她的宽容,然而她感觉到了海伦是“凭借一种我所看不到的光来考察事物的”。
简的反抗精神固然自然率直,令人振奋,但海轮的坚忍宽容更显豁达而耐人寻味。
在简受到勃洛克赫斯特的诋毁和污辱时,她看到海伦眼中闪出奇怪的光芒。而且明了那是高智慧和真勇气的流露,凭借着这圣光的支持,简抑制住将要歇斯底里的发作。但简只能以此抚慰自己无助又不安的灵魂,却无法踏入海轮的精神殿堂。
这也正说明了海伦的超凡脱俗。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竟有如此虚怀若谷的气度和容纳百川的胸襟,真是可钦,可敬!
海伦在人世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发出了流星般耀眼的光芒。海轮的一生,有如落日一般辉煌与悲壮,这是一种崇高的美,豁达的美,气势磅礴的美,可歌可泣的美。
还记得那次梦中醒来,努力搜集所有有关海伦的语言和描述。不知为什么,对她的死就是有一种不甘。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发现了一段被自己忽略了的细节,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在海伦的墓碑上有这么一个拉丁文,Resurgam意思是我将再生”。
一股郁结也心胸的感伤终于释怀了。我欣然,释然。“Resurgam”不正象征了海伦的崇高精神永存不灭吗?
“我贫穷,低微,不美丽,但当我们的灵魂走过坟墓时,我们都是一样的。”这是《简爱》里的一句令我记忆犹新的话。是啊,知识垫高了我们,还有什么可以自卑的呢?
《简爱》里渗透了女性独立、自尊的意识。简生活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但她却始终追求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追求男女精神平等的理念中。
在罗切斯特面前,她从不因自己是一个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都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所以,最终她和罗切斯特实现了精神的平等。简有着非一般的毅力,正是有了这种毅力,使她的付出有了结果。贫困并不是失败的象征,也不是天然成功的标志,一个人能不能在贫困中实现自我超越,最主要的因素还在于自己。简能从不幸中铸就了属于她自己的智慧的钥匙,这就是她的超越!
简的那份纯洁,使她毅然放弃了唾手可得的爱情。如果没有那份纯洁,她早就和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了。开始有金钱、地位的新生活。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能排斥“空花瓶”的存在,好看而不好用,看久了会令自己厌烦,而简用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不幸和挫折,用实际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岁月的流逝不仅不会减损她的容颜,反而给她增添了新的风采,从而拗过了流年。上了年纪后,失去了水灵的外貌,还能像花一样散发幽幽的馨香,给人滋润肺腑的愉悦,百闻不厌。
简的那份纯洁,使她毅然地回到已失去了金钱、地位,而且双眼被房梁砸瞎了,孤寂隐居在森林间的小木屋的罗切斯特的身边。简很明白,钱是人生的财富,但人生财富不止是一种。即使罗切斯特烧穷了、烧丑了、烧平等了,她仍然要照顾他。她喜欢的不是名利双全的罗切斯特,而是纯粹的爱!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一个高贵的生命,窘困的环境改变不了他的高贵,艰难的命运同样改变不了他的高贵。高贵的生命,往往懂得优雅的享受生活,轻松地经营人生。简生命的高贵,源由于她是能为自我心灵而活的人,她从自由的心灵里飘散出来的一种芬芳,是种恬淡的气质。简的不造作,使许多读者,包括我在内都深深的敬佩着,她的无取舍、无凡无圣,把生活的步调放得那样地宽容、自尊。她索取的养料是最少,但她却是花开得最美的一株。在经过一场轰轰烈烈之后,她仍用淡淡的心情去回应,这就是让人领略的充满怜悯爱心和宽容的精神世界。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又能将我们摆渡到灵魂的对岸?
倘若你还没有头绪,不妨选择一本好书,静静品读。今天我们就谈一谈,《简爱》。
书的内容很丰富,书里的每个字就像一颗小草,每一段话就像耕种的锄头,唤起了我内心的春天,让我焕发出春天一样的勃勃生机。
此书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对自己生活的真实写照,简?这本书所诉说的故事就是这样一个问引发的。主人公是简爱和罗切斯特先生一家。简出生贫穷,在罗先生家做保姆,她的生活并不是没有方向,她一直抱有一颗希望的心,一直向这颗心奋斗。
简长的很好看,所以经常受到这家女儿出于嫉妒的欺负,可简的心里从来没怕过,由于她过人的美貌,罗切斯特先生很快喜欢上她,并在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跳舞,许多名门望族的女士出于嫉妒,想方设法让她十分狼狈的离开这里,后来,简用自己的汗水换来了一份又一份辛苦的工作,是啊,简的心终于感动了上帝,上帝也来帮助她。在一次工作中,一个好心人看出了简的优秀品质和生活的艰苦,决心帮助她。后来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以及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努力下,她贫穷的生活变得慢慢稳定下来,并有了富余。之后她决定去找罗切斯特先生,却发现原来那栋雄伟的城堡已变成废墟一片,原来罗先生那个发疯的前妻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放火烧了这栋房子,罗先生也在大火中失明了。
简并没有嫌弃他,而是像一对恋人一样在一起幸福的生活。简并带着他四处寻医,而且医好了一只眼睛,他们在一起共度余生。这样的结果不正印证了简的一句话“我不能决定如何生与死,但我可以决定如何爱与活!”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爱情最伟大的地方正在于它可以跨越世间种.种差异,种族,年纪,地位,甚至生死,在爱情面前不过都是云淡风轻。只要彼此真心相对,心灵的喜悦的宁静便是主旋律,无法向外人道。好的爱情总是有超乎想象的魔力,让人眼睛里放出光来,让人因此热爱整个世界,让人重获新生。
这部作品是翻译过来的,我认为翻译尤其是文学翻译是一种艺术。虽然可以不必像作家那样妙笔生花,但是用一种语言演绎着另一种语言所表达的思想和风格,而且要做到恰到好处,这离不开艺术创造。一种在原文束缚下的创造,似乎可以在圈定的范围内施展出更大的空间。
读外国文学我时常感到有些吃力,可我也能感到自己就像文中所描述的人物一样,在困难中破浪前行,也有不少收获。
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只够爱一个人。这本书给予了我执着的精神,未来他将摆渡着我,到达灵魂的彼岸。
一段没有关爱、黑暗的童年,一个值得人敬佩的名字:简。爱,把我带入了一个崭新的、充满人间善恶的世界。
刚开始,我以为故事主要只是讲述主人公是怎样样追随她的感情,慢慢读得更深去理解,主人公简。爱呈现出来的独特性格反映了她不平凡的气质和十分丰富的情感世界。她虽然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无地位,但她追求独立的人格、不向人生低头、主张平等。在当时的英国,这样的女性是可贵的,值得尊敬的。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在舅妈家过着尽受指责与蔑视的不堪的生活。在刚起步的学习生活中,小女孩并但是得如意,布洛赫斯特先生当着全校的面诋她,之后善良的丹波尔小姐帮她解脱了“罪名”。好朋友海伦病逝后,简。爱在牢沃德学校受了八年的优良教育。她不甘心在学校里一成不变地过着,她渴望外面的世界。于是,她前往桑菲尔德府做阿黛拉小姐的家庭教师,进而爱上了府邸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他有运动家的身材,长得并不好看,是个绅士,但很容易发怒。当他们准备结婚时,惊奇地明白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已经结了婚的人!他的妻子是个疯子,就住在桑菲尔德府。简。爱决心离开他。浑浑噩噩地过了三天,她在饿昏的时候被圣约翰一家救起。当起了乡村教师。当圣约翰向她求婚时,她还是毅然选取了回到罗切斯特先生身边,尽管这时罗切斯特先生已经失明残疾。简。爱在应对一切苦难时,她是坚强的。就像她得知她
的偶像:罗切斯特先生已经是个有妇之夫,她并没有哭泣,甘愿自我锁在房间里承受着一切黑暗,心灵发出“离开桑菲尔德”的念头,并不顾罗切斯特先生的苦苦哀求,固执地离开了。她坚强,没有被巨大的磨难打倒;她固执,相信自我会改变命运;她渴求真爱,收获了不平凡的感情。
《简爱》写了一个女性的人生,她平凡却不平庸。自尊、自爱、自立、自信,我想这四个字眼大概就能刻画简爱吧。
请问您抓住了作品中哪些美丽的景象呢?我在假期里阅读了作者的作品,果然获得了很多自己的心得和感悟。读后感是展现作者观点和意图的关键,让我们一起跟随我来了解一下"《小兵张嘎》读书笔记"吧。
他打鬼子,斗汉奸,送情报,他是中国老百姓心中的抗日小英雄,你们知道他是谁吗?对,他就是抗日小英雄张嘎,观《小兵张嘎》有感作文。说起张嘎他可威风了,日本鬼子进村的时候,把他抓了起来,可他临危不惧,假装要给鬼子送食物,去通知游击队,然后把鬼子“请进”游击队的埋伏;在狡猾的鬼子派出假特派员来夺去情报的时候, 它英勇的保护情报,不让情报落入鬼子的手中,独自一人把情报送前线。小兵张嘎小时候都那么爱国。
为了国家几次险些送命,而现在,祖国最需要人才的时候,有许多有能力的人,却因为美国等一些高等国家的生活水平高,收入高,而抛弃自己中国的国籍,加入其它国家的国籍,有一些中国人还想不顾一切的加入西方强列国家,有些出国留学的大学生,毕业后纷纷加入美国,我心想:我一定要像小兵张嘎一样爱国,就算以后一些西方强国,用重金请我,我也要为祖国出力,建设祖国,小学六年级作文《观《小兵张嘎》有感作文》。但人总会有犯错误,有时小兵张嘎会因为自己的一时任性,害的大家功亏一篑,有时会因为自己的不小心而酿成大错,有时也会发小脾气。虽然小兵张嘎有缺点,没文化,但我还是要学习他那一颗爱国的心。
这几天,我读了《小兵张嘎》一书,感触很深。
张嘎子是一个顽皮的小男孩。因为刚到部队时他是革命集体的掌上明珠。有一次,他第一次缴了枪,自以为谁缴谁带,以为这枪就是他自己的了,想把枪占为己有,可是区队长要他把枪交出来。张嘎子驳不到区队长的话,可又觉得实在是欺负人,心里很不情愿,受到区队长批评后还不服气,因而第二次缴了张嘴灯就悄悄地藏起来。他还和房东孩子小胖墩打赌,也是一件不光彩的事。自己耍输了。就急得把小胖墩咬了一口。所以从上面几件事看起来,张嘎子是个很顽皮的小孩。
张嘎子也是一个小侦探。每到一个宿营地,部队刚一隐蔽好,他就先去村边上放哨巡风。小小一个新战士居然成了保障部队安全的眼睛。这是他在同事面前,够多么显赫呀!这可是一件了不起的光荣!然而地区队夜夜行军,天天转移,可不管走得多累,天不亮,他就背着个草筐,拿把短镰,溜到村头上去。有时蹲在直通据点的路口,有时爬上也茂枝稠的大树,有时隐在雾罩露垂的青稞中有时掩在鸦寞雀静的房角下
如果我是小兵张嘎,我会和那些革命烈士一起保卫国家,如果没有他们的努力,就没有我们今天美好的生活。马上就要国庆60周年,许许多多人都在为国庆准备着,特警在首都国际机场进行巡逻,杭州也在忙碌着,近期也在重整道路,这些都是烈士们为我们创造的新生活。
我们现在的生活比小兵张嘎时代幸福多了,没有了战争,没有饥渴,每个人都平等互助,所以我们有更多的理由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在那个充满战火的年代,在我们辽阔的中国大地上,涌现出无数的抗日英雄。面对铡刀临危不惧的刘胡兰;面对酷刑视死如归的赵一曼;面对围困饥寒交迫的杨靖宇等抗日英雄,无不展现着中华儿女的铮铮铁骨。在这些抗日英雄中,还有一部分是更加令人敬佩的群体,那就是抗日小英雄。国庆期间,我阅读了《小兵张嘎》这本书,让我了解了抗日小英雄嘎子的英雄事迹。
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嘎子也是一个天真调皮的少年,和我们的年龄差不多。但是他却能面对敌人的狰狞临危不惧。一把木头的小手枪,通过机智勇敢,缴获了敌人的真枪,并且把一个敌人俘虏交给了八路军叔叔。在被敌人抓住关进炮楼时,还能勇敢地在炮楼里放火,去配合八路军叔叔,攻破敌人的炮楼,取得战斗的胜利。胜利后的嘎子在八路军叔叔面前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嘎子那时那作文刻的笑容是那么的灿烂。可是读到这里的时候,在感受胜利喜悦之余,我却感到丝丝的难过。嘎子,一个孩子,和我一样大的孩子。如果他生在和平年代,生在我这样一个民主、自由、处处充满爱的社会中,他应该跟我一样,坐在明朗的教室里,耳边应该充满朗朗的读书声,而不是震耳欲聋的炮火声。
所以,我是幸运的,我的幸运源于无数革命先烈的奉献与牺牲;我是幸福的,我的幸福来自无数各界人士的辛勤与汗水。作文虽然我没有生在战火纷飞的年代,但是嘎子身上那种机智勇敢的精神还是值得我去学习的。在生活中,勇敢地面对困难,机智地解决问题,积极地学习和生活,努力让自己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每个时代都有属于这个时代的英雄,英雄的事迹各有不同,但是英雄的本质大致相同。我就要学习英雄的品质和精神,努力做属于我这个时代的英雄。
读《小兵张嘎》有感
今天,我从书柜里偶然发现了《小兵张嘎》这本书。我翻开看了看,不禁被里面的故事迷住了。它像一块磁铁,让我爱不释手,我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小兵张嘎》主要写的是一个聪明、勇敢的孩子张嘎的故事。少年张嘎目睹奶奶为掩护八路军撤退被日寇杀害,最敬爱的老钟叔也被敌人抓走。为了给奶奶报仇,张嘎参加了八路军,当上一名小侦察员。他配合侦察排长罗金保执行任务,表现得机智、勇敢,他多次参加战斗,还缴获了敌人的手枪,在最后的战斗中,他面对敌人,斗智斗勇,巧计诈敌,用鞭炮搅乱了敌人,使战斗大获全胜。不但救出了老钟叔,也为奶奶报了仇。经过血与火的洗礼,张嘎最终成为一名优秀的八路军战士。
合上书本,我仿佛看见了张嘎在奋勇杀敌的画面,我不禁感叹道:在现实生活中,在新中国又有多少张嘎呀!就像这次郑州暴雨,在那万分关头是武警战士挺身而出。他们肩上扛着沉重的沙包,脚下是浑浊的泥水,还夹杂着嶙询的片石,但他们并没有将这些困难放在心上。他们在泥水中来回穿梭,有的甚至为了行走快捷而赤脚,他们不顾被片石割破脚趾不顾巨浪的威胁,不顾狂风暴雨的袭击。毫不畏惧地跳入水中,用生命之躯作为屏障去阻挡肆虐的洪水。这些最可爱的人,让我们看到了什么是众志成城,什么是勇敢无畏,什么是家国情怀。
《小兵张嘎》看得我热血沸腾,新时代的人民子弟兵的身影让我骄傲自豪。做为新一代的小学生,我要严格要求自己,每天早上晨读,在课堂上专心听讲,不懂的要问老师或家长,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长大后也要向张嘎等英雄学习,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将来用真才实学,让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强大,人人都过上幸福的生活。
人与人之间应该经常互相交流沟通,大家总会接触到不少的经典句子,句子是浓缩以后的语言,有哪些句子是很值得与朋友分享的?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模板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近读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作者是美国埃德加·斯诺,他是一名记者。这本书讲了作者从1936年6月至10月在我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实地时的所见所闻。向全世界报道了中国红军的情况,毛泽东,周恩来是书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
在书中,我认识了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人。还记得,当斯诺走进红军队伍时,他被军中的场景惊讶到了,看着眼前的普通人,难道他就是毛泽东?穿着一身洗的发白的红军装,带着一顶普通的红军帽子。口袋中装着一个老旧的铁烟盒子,单凭这一点就能判定他是谁了吧。这样看起来他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人,可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年轻人,他领导着一支庞大的革命军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当斯诺在吃饭时,红军们吃的也非常简陋,只有蔬菜和馒头,在当时,肉对他们来说是非常奢侈并稀有的。但就是这样一支吃不饱穿不暖的队伍,仍然为自己的国家搞革命。
在到毛泽东住处的时候,斯诺只看到了几具简陋的家具,其余的都是书。只是墙上有一张照片,上面的人眼神坚定,向远方望去,多年硝烟战场似乎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一点痕迹。他就是毛泽东,一个平凡而又神奇的人物。
斯诺以故事的形式向我们真实描述了中国红军为了理想而百折不挠,奋勇拼搏的革命精神。这让我明白了:在这幸福的日子里,我们更应该努力学习,不负众望!
1、五星花鲜红鲜红的,就像一颗颗灿烂的小红星点缀在一片绿叶之中,十分好看。
2、红星闪闪放光芒,党旗飘飘指方向。七一党徽耀长空,党的光辉万年长。风雨兼程壮华夏,九十年拼搏辉煌。江山赞歌齐飞扬,祝福祖国更强壮。
3、历史的接力棒传入我们新一代人手中,历史给了我们足够的选择,过平平坦坦的生活。我们应把这交付于我们手中的祖国带向更昌盛富强的时代,让我们用生命,来创造历史的另一个辉煌!
4、每个人的信仰是不同的。但是,信仰一个政党,加入一个先进的组织,这是人生最高尚的追求。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值得信仰是因为她有光辉的历史,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所在,也是我们炎黄子孙的骄傲。
5、几许艰辛,几多跋涉,多少党员抛头颅洒热血,多少党员沐风栉雨,无怨无悔。在党的领导下,我们的国家不断强大,我们的企业蒸蒸日上,企业员工应努力践行娇子品牌文化,为川渝中烟品牌发展出谋划策。
6、朋友,我为我们所生活的这个时代而骄傲,无论是迎着朝阳走进教室,还是披着晚霞离开校园,每当仰望那鲜红的太阳,我心潮激荡,我们沐浴着太阳的光辉,让我们放声幸福的歌唱;我们憧憬美好的未来,让我们放飞火红的希望!
7、和随机的影像被描述为红星、火环和白甜圈,网上传送到阴谋论网站至溶解。
8、历史的脚步,在这里驻足;革命的航船,从这里起航。
9、走进七月,所有的花都在绽放中吐露芬芳,所有的心都在祝福歌唱。党哺育我们快乐成长,党教导我们天天向上,我们一定不忘党的培养,为国贡献更多力量!
10、人生再大的困难也不比红军过草地艰难,生活再大的坎儿也不比红军过雪山艰辛,只要有勇气和信心,一切困难都是纸老虎。祝建党节快乐!
前言《红星照耀中国》是一部纪实性很强的报道性作品,既非恶意贬低的诋毁,也不是说教类假大空的歌功颂德。是一本将那群前辈作为一群真正的人来描述的好书。斯诺作为第一个到共产党根据地进行采访的西方新闻记者。带着无数他当时无法理解的问题,到西北地区与中共领导下的红军共同生活了四个月。得到了超多真实、客观的素材,以一种平实的、没有偏见的近乎白描的叙事笔触描述出来,然而正是如此,恰恰体现了一种平凡中的伟大。
一、关于普通一兵
和此刻的战争神剧不同,没有什么一枪八百里手撕xx之类的,都是普通人组成的战士。斯诺碰到一个六十四岁的老红军,是个马夫,他原先在山西洪洞卖肉,他说山西洪洞是死人呆的地方,他在山西活了六十四年,大字不识一个,连名字都不会写,他此刻每一天学四个字,已经能认识二百个字,他向斯诺炫耀自己写的龙飞凤舞的名字。斯诺喝不惯热水,招呼一个小孩:喂,给我拿点冷水来。结果小孩没有理他,招呼另一个,也没有搭理他,李克农告诉他:你能够叫他‘小鬼’,或者能够叫他‘同志’,但是,你不能叫他‘喂’。他们是革命者,不是奴仆。斯诺于是向他们道歉并致谢,其中一个少年先锋队员说:不要紧,你不用为了这样一件事情感谢一个同志!在中国,消极的满足是普遍的现象,但是快活这种比较高一级的情感,却的确是罕见的,这意味着对生存有一种自信的感觉。那时候红军战士便是有信仰的,他们觉得自己是在为自己而战、为中国而战、为平等而战、为自由而战。和他聊过的很多红军给他的印象是他还是个年轻人,大约三十一、二岁,但是随着他慢慢的讲开了他的经历,你可能以为他死去活来已经十几次了。
二、关于领袖
书中的领袖人物皆毛发毕现,亲切可亲。跃然纸上。真正写出了他们的领袖人物的伟大而平凡的精神风貌。他应对面采访了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贺龙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和红军将领,结下了或浅或深的交情。其中最重要的无疑是毛泽东主席。斯诺准确地把握到毛泽东主席以农民为主体的中国民众的精神纽带。没有人比毛泽东更了解他们,更擅长综合、表达和了解他们的意愿。这将深刻地制约着以后数十年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包括其成功和曲折。毛自我描述的青年经历,在他笔下毫无神化,没有什么生来是真龙天子的命中注定,就是一个普通的知识青年。但是话锋一转斯诺又在讲毛泽东主席是如何在如此极端困难的状况下领导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虽然他在这个运动中处于支配地位,但是你看不清他作为个人的存在。所叙述的不再是‘我’而是‘我们了’;不再是毛泽东,而是红军了;不再是个人经历的主观印象,而是一个关心人类群众命运的盛衰的旁观者的客观史料记载。毛泽东主席以一种崇高的理想领导当时的共产党进行革命的。
三,关于西安事变
西安事变之前,国民党军准备发动规模最大的一次围剿。蒋准备亲自督战,如果没有西安事变的发生,中国近代史是肯定会被改写的。斯诺描述里,在东北军和红军交战之时,红军并非死打硬拼,也不是退让妥协,应战的同时进行了超多的宣传:中国人不打中国人和同我们一齐打回老家去就两军为何而战,就应为何而不战,应为何团结做了有力的诠释。给了张学良少帅
深刻印象。这些宣传也给张埋下了最后兵谏的种子。
结尾
这本书之所以会产生如此大的影响,不光是因为他记录下了当时不为外人所知的红色中国,更因为他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忠实地刻画了这些在他眼中与众不同的中国人。他们与当时人们印象中懦弱、佝偻、软弱、麻木的中国人不同,这是一个关于中国革命最好的群像图。无论是普通一兵,还是毛泽东,他们所作都是一件事:争取自由和尊严,作为中国人,作为人的自由与尊严。
祖国是实现我们梦想的摇篮,帮助我们踏进理想的殿堂;祖国是一幅壮阔美丽的风景画,带给我们无限的自豪与荣耀;祖国是藏在中国人心中的一个信念,让我们永远不低头放弃。我们每个人都在祖**亲的哺育下成长,我们也应该怀揣着一颗爱国的心,热爱祖国,回报祖国。
作者埃德加·斯诺,怀着对中国革命战士的重重疑问,带着“中国共产党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他们的运动的革命基础是什么?”“有怎样的目标理想?”等问题,化身一名记者,冒着生命危险穿越重重封锁,深入延安,深入根据地,切实了解中国共产党人的生活经历和革命精神,用朴实无华的文字客观地向全世界报道了共产党和红军的真实情况,使西方人全面了解中国共产党的革命生活。
书中描写了毛泽东,他是一个博学多才而又有反抗意识的知识分子,是个天才的军事革命家和政治家,他为了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而斗争。他生活简朴,廉洁奉公,能吃苦耐劳,是个不可多得的领袖,他的行为举止成为我们爱国的榜样;还有头脑冷静不屈不挠的周恩来;像老虎一样强悍让人闻风丧胆的贺龙;徐特立也有着轩昂有力的步态,明亮而愉悦的眼睛,一双曾在长征中克服任何困难的健腿。
当时的中国内忧外患,侵略者的铁蹄践踏着祖国的土地,而当权者却坚持“攘外必先安内”,使中国处于水深火热的境地,毛泽东领导的坚韧不拔、吃苦耐劳的共产党,领导人民前赴后继地参加斗争,更有医生白求恩等奔赴中国战场,正如夏明翰所言“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的献身精神。
共产党是人民的队伍,得民心者得天下,正如斯诺所言: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红色革命,犹如一颗闪亮的红星不仅照耀着中国的西北,而且必将照耀全中国,中国共产党以其坚韧不拔、英勇卓绝的伟大斗争,以及他们伟大而平凡的领袖使中国走上富强,使人民安居乐业。
鲁迅说过“惟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惟有他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祖国哺育了我们,但是祖国也需要我们,我们是祖**亲的儿女,所以我们不应只说爱国,而且要做到爱国。彭德怀也说过“我死以后,把我的骨灰送家乡……把它埋了,上头种一棵苹果树,让我最后报答家乡的土地,报答父老乡亲。”所以我们不能忘本,正如抗日英雄所言:“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魂。”当祖国遇到困难时,一代代的人们用自己的血和肉筑构起新的长城。
中国梦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具体目标,是千千万万个中国人民心中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我们青少年不仅是祖国的花朵,更是建设祖国的未来栋梁,但我们现在不需要为祖**亲遮风挡雨,而是在祖**亲的怀抱中茁壮成长。以知识武装自己,以挫折磨练自己,以爱国之人为榜样充实自己。并不是空喊“此生不悔入华夏,来世还作中国人”,而是付出行动,有所作为。一个人的力量是微薄的,但是干万个微薄之力合成的拳头力量是无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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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国没有解放,在一个个充满枪声、炮声的日子里,百姓是多么痛苦啊!我想你们都在繁华的城市生活,我们今天的幸福,谁又想过这些都是怎么来的呢?这些都是谁得来的呢?
这都是工农红军得来的。这几天我怀着好奇地心情读完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这本书用讲故事的形式,勇猛战斗,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毅力,战胜敌人,在失败中不灰心,不气馁,在途中帮助过许多百姓,深受百姓的爱戴。
这本书其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官帽山上的300多名红军被敌军重重围困。红军团长许光达突然看见有一条长长的藤罗,马上带领300多名红军战士用藤罗顺利下官帽山。红军战士用智慧和勇敢突围了。
还有一个故事:夏明翰在1921年成为共产党员,1928年,由于叛徒的出卖,夏明翰不幸被捕。夏明翰写下了那首著名的起义诗:
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
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
从这两个故事中让我知道了红军战士们以他们的生命和鲜血,谱写了一曲曲胜利的凯歌,为中国人民事业立下了不朽功绩。红军的精神,是一笔精神财富,激励着我们一代又一代人。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做祖国的栋梁之才。
以上就是一米范文范文为大家整理的7篇《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摘抄》,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
《红星照耀中国》是一部文笔优美的纪实性很强的报道性作品。作者真实记录了自1936年6月至10月在我国西北革命根据地(以延安为中心的陕甘宁边区)进行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该书绝大部分素材来自作者采访的第一手资料,向全世界真实报道了中国和中国工农红军以及许多红军领袖、红军将领的状况。
作者透过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刘志丹、贺龙、彭德怀等以及广大红军战士、农民、工人、知识分子的接触交往,了解了革命根据地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生活各方面的真实状况,准确、鲜明、生动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和工农红军的斗争业绩。毛泽东和周恩来是作者埃德加斯诺笔下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形象。
《红星照耀中国》不仅仅在政治好处上取得了极大的成功,而且在报告文学创作的艺术手法上也成为同类作品的典范。人物刻画、环境描述以及叙事的角度几近出神入化的程度。《西行漫记》中译本出版后,在中国同样产生巨大的反响,成千上万个中国青年因为读了《红星照耀中国》,纷纷走上革命道路。
作家社此次推出中译本七十周年纪念珍藏版的《红星照耀中国》,获得译者董乐山先生家属独家授权。书中首次汇集1937年英文初版、1938年中译本初版、1939年英文修订版等三个早期不同版本中的所有珍贵图片。
新版《红星照耀中国》的图片安排,以1937年、1938年、1939年三个不同版本危险后顺序,前面版本中已用图片,后面不再出现。凡英文原版中的图片,则尽量援用最初说明,以使读者了解该书与西方读者最初见面时的原貌。
红一军团军团部、红二师主力及红五军团,沿大渡河西岸,夹河北,协同袭取泸定桥,为中央红军主力开辟过河通道。
5月27日凌晨,红四团团长黄开湘、杨成武接到军委命令,担任左纵队先头团,以3天时间赶到并夺占泸定桥。同时,刘伯承、聂荣臻率红一师一部先行开进。6时整,红四团出发了,向泸定桥方向飞速奔袭前进。当时的路,有的是绝壁上硬凿出的栈道,有的是蜿蜒缠绕、忽起忽伏的羊肠小道,有的路边就是汹涌澎湃的大渡河,令人心惊目眩,随时有失足落入万丈深渊的危险。
突然,下起暴雨,天黑得像倒扣的锅底似的,一天没有吃上饭,加上道路泥泞,简直寸步难行。但是,英勇的红军战士没有被困难难倒,他们团结一致,相互帮助,坚持前进。临近中午时分,红四团的机枪分队和配属的军团炮兵营也赶到了泸定桥。
他们很快消灭了桥头堡的敌人,又冲向泸定城,最终顺利夺桥。
红军们真的渡过了许多艰险,为了老百姓,战士们把自己的生命也拿出来做奉献,这难道不令我们感动吗?我们现在所以拥有这美好的世界,全都是因为我们有这些勇敢的战士。我们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本月,教师组织我们读《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收获也颇为丰富。
《红星照耀中国》的作者是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是他冲破了国民党以及资本主义世界对中国革命的严密封锁,才最终汇编成一本书。此书曾以《西行漫记》作为书名。
这本书主要讲了1936年,“我”带着当时“我”无法理解的许多关于中国红色政权、革命与战争的问题,冒着生命危险冲破层层封锁,进入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当时中国战火连连,处于水深火热当中。“我”采访了许多人,如: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彭德怀等红军伟大的将领,慢慢的找到了答案。这些红军将领也向“我”介绍了基本政策、军事策略以及苏区内的生活等等。第一次让全世界明白了红军是一支强大而又严格的队伍。
书中这么多篇章,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第五篇:《长征》。
“路上一共三百六十八天,有二百三十五用在白天行军上,十八天用在夜间行军上。”“红军一共爬过十八条山脉,其中五条是终年盖雪的。”当看到这些触目惊心的长征的统计,我的第一感觉是觉得长征当时十分艰苦,其次是感到敬佩。敬佩他们在这么恶劣的环境、艰苦的环境中能坚持下来。他们是一支强大的队伍,没有他们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我们此刻幸福的生活!
他们那个年代,生活是那么的艰苦。而此刻,我们却过着幸福的生活可又身在福中不知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对所有的好东西都是百般挑剔,这不好那不好的。当读了《红星照耀中国》后,我也感到无比惭愧。我应当向那时的红军学习,做一个节俭、勤劳的人!
《红星照耀中国》让我感受到了红军不可征服的战斗精神和改变世界的热情与力量。“红星照耀中国”,还照耀了全世界。
您觉得撰写读后感时应该从哪几个角度着手呢?当我们结束对作品的阅读时,也不禁会对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感到赞叹。撰写读后感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所阅读的内容,如果您对“《格林童话》读书笔记”有兴趣,强烈推荐阅读这篇网络文章。
一本梦幻的书就是一本快乐的书,《格林童话》就是其中一本。 那里面的人物故事情节好玩、好笑,语言幽默风趣。它是一本世界名著,是我们每个小朋友都喜爱读的童话故事,因为在我们读的时候不知不觉可以把自己变成主人公。
善良的白雪公主给你嫩白的肌肤、勤劳的灰姑娘教你懂得知足、聪智的格雷特让你大笑一通、青蛙王子告诉你要遵守诺言、渔夫的妻子让你明白贪心不好······《格林童话》里的一个个故事各不相同,一个小故事会让你哭,一个大故事会让你笑······别看这小小的格林童话,它的内容可多着呢······
看!一个大拇指的小男人被牛吃进肚子里;一个美丽的公主喜欢英俊的王子;一个可恨的女巫变成了老女人,一只淘气的兔子想娶新娘,妄想······
没想到多林童话的内容丰富多彩。我曾经轻视它!更多有趣的故事等着我!
在《格林童话》中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就是《大拇指汤姆》。
故事中的大拇指藏在老鼠洞里,巧妙地避开两个恶棍,藏在牛壳里睡觉。当他吃进牛肚子里时,他大声喊叫。最后,主人杀了牛,汤姆逃走了。他有被狼给吞进了肚子里,然后他就指挥狼找到回家的路,最后狼被爸爸杀死了,他就和爸爸妈妈团聚了。
大拇指真勇敢,真聪明。读了《大拇指汤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要勇敢,做事不要慌张,遇到困难要动脑筋想办法。
一本梦幻的书就是一本欢乐的书,《格林童话》就是其中一本。那里面的人物故事情节好玩、好笑,语言幽默风趣。它是一本世界名着,是我们每个小朋友都喜爱读的童话故事,因为在我们读的时候不知不觉能够把自我变成主人公。
善良的白雪公主给你嫩白的.肌肤、勤劳的灰姑娘教你懂得知足、聪智的格雷特让你大笑一通、青蛙王子告诉你要遵守诺言、渔夫的妻子让你明白贪心不好……《格林童话》里的一个个故事各不相同,一个小故事会让你哭,一个大故事会让你笑……别看这小小的格林童话,它的资料可多着呢……
瞧!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被奶牛吃进了肚子里;美丽的公主喜欢英俊帅气的王子;可恶的女巫居然把自我变成了老太婆,调皮的兔子想娶新娘,妄想……
真没想到道格林童话的资料丰富多彩,我以前还小看它了呢!更多趣味的故事还在等着我哩!
我妈妈给我买了格林童话这本故事书,这本书可好了,所以我写这一本书的读书笔记。
上头有许多的故事如勇敢的小裁缝、狼和狐狸、穷人和富人……每一篇故事都有一个小小的道理,勇敢的的小裁缝告诉我们要勇敢、狼和狐狸告诉我们要聪明,穷人和富人告诉我们不能太贪心,贪心是没有好下场的……
每一个故事让我深受启发,还有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有的故事让我要谦让别人,不能够太骄傲。
听了我对格林童话记的读后感是不是觉得格林童话很好呢!
个旧的春天
个旧的春天百花齐绽、姹紫嫣红,给人以美的感受;个旧的春天春意怏然、生机勃勃,给人以希望的感受;个旧的春天温暖舒适、暖意连绵,给人以暖春的感受。
个旧的春天,最美的不过是位于日出方的阴山罢。
那碧绿的青山中,隐藏着一条登山小道。走在其中,仿佛行走于绿树的环抱之中,令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嗅着清新的新鲜空气,仿佛生命得到了释放一般,心情愉悦,沉醉于其中。伸出手,仿佛抚到了春姑娘的脸颊,清凉、细腻、光滑。
带着沉醉不知不觉早已到达山顶,在一阵阵樱花的香波中才从沉醉之中醒来,睁眼一看,满树樱花浮现于眼前,而树呢?则是漫山遍野满满都是。立于其之间,又仿佛来到了仙境,我呆呆地立在一棵树下,任凭花瓣划过我的脸颊。香波扑面而来,我痴痴地享受着,沉醉着。待美梦醒后,我便开始细细赏起这美丽的小天使。
它那洁白无瑕的花瓣晶莹剔透,漫天樱花纷纷扬扬地洒落,飘舞到地上,留下一地粉白。阳光为樱花镀上温柔的金色。好一地绚烂,在那零落的绝美的舞步中,我看到她们在笑。我的心在那一刻被揪起才发现微扬的嘴角在颤动。我再一次深深地陶醉于其中。
末了,我深深地感到这春,是多么的绚烂多彩,多么的婀娜多姿。我爱你,这美丽的个旧,这美丽的春。
《格林童话》读后感(一)
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格林童话》这本书,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书中有美丽的白雪公主,嫉妒心重的王后,聪明的三兄弟,善良的蠢儿,无所畏惧的王子,身世凄凉的幸运儿……无一不令我如临其境。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格林童话》教会了我要做一个善良的人,要时刻帮助别人,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才,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报答社会,奉献祖国。
《格林童话》读后感(二)
暑假里,我看了格林童话里《小红帽》这个故事。故事中,小红帽去看望生病的奶奶,在路上遇到了狼。小红帽不知道狼是坏人,就告诉了奶奶的地址。
后来,狼吃了小红帽和奶奶。最后,猎人救了小红帽和奶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不能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更不用说向陌生人透露我们的信息了。小红帽去看望生病的奶奶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不仅要做懂事的孩子,更要做聪明懂事的好孩子。
《格林童话》读后感(三)
初读《格林童话》,大概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深深的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青蛙王子》、《三兄弟》等故事,伴我吃饭,伴我睡觉。我为白雪公主而哭,我为恶毒的皇后死掉而快乐。在这个故事中,我了解善、恶和美,也了解善报应善、恶报应恶的真理。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生活。愿每一个孩子都成为这本书的朋友!
我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不禁想感谢杨连嘉先生,感谢他把那样多的书赠给大家学校。
《格林童话》这本书的封面非常吸引我的眼球。封面上画着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她身穿洁白衣裳,头戴红色蝴蝶结,脖子系着黄色丝带。小姑娘的身后分别是红蘑菇和蓝蘑菇房屋,房屋后面是用白线勾勒的几座房屋和一片森林。看着如此的封面,我猜想这本书一定有很多既生动又有趣的童话故事。
当我读完整本书后,感觉这里面的童话内容和我预料的差不多。譬如:《狼和七只小》《忠实的约翰》《十二兄弟》等童话都非常有意思。
其中我感受最深刻的是《忠实的约翰》。这篇童话的主人公是约翰,他是个忠实的人。他谨尊老国王的遗嘱,看守宫殿和宝藏,不让小国王进最后一道门。可等到小国王长大后,他在小国王苦苦衷求下,不能以把最后一扇门打开,顿时,小国王被一尊金色的公主雕像吸引了。约翰为了小国王,只好想法办将真的公主引到小国王身边。可当约翰听乌鸦说小国王娶不到公主的事情后,历经磨难,为小国王默默承受着各种痛苦,终于换来了他们美好的婚姻生活,约翰也因此变成了一尊石像。后来,国王和公主生下两个小孩。石像告诉他们要把小孩脑袋砍下将血抹在石像身上,石像就能活过来。国王真的如此做了,石像活了过来。他一活过来就立刻将小孩救活。最后,约翰和国王一家都过上幸福的日子。
读完这篇童话,我掩卷深思:人不要贪心,要了解给予,只有了解给予才能得到回报;人要了解感恩,要常怀感恩的心,才能获得他人的情感回报;也只有了解感恩,才会感觉自己有责任去回报他人。
在此,我想第三感谢杨连嘉先生,感谢他赠给大家学校这么多书,让大家时时能徜徉在书的海洋里,汲取书中的营养,茁壮大家的精神,丰富大家的认知。
生活是五彩缤纷的,它有很多种“颜色”。有的人生活在快乐的世界中,有的人生活在悲痛的世界中,有的人生活在幸运的世界中,还有的人则生活在倒霉的世界中……生活是这样的复杂,这样的神奇。其实,童话和生活一样神奇,一样五彩缤纷。
今天,我看了一本由德国语文学家和古文化研究家雅各布·格林和威廉·格林兄弟编写的《格林童话》,读后我深受启发。这本书是格林兄弟根据民间的故事编写的。这些童话故事写出了劳动人民的智慧和辛勤,揭示了当时社会的形势,写出了那些劳动人民的心愿。它让人懂得了更多的道理,了解了许多事物。陶冶情操,开阔视野,看到生活的五彩缤纷,真是一本美丽的书啊!
人类从洁净无瑕的世界走来,唱着生命的赞歌,留下了各种妙趣的浪花。《白雪公主》、《青蛙王子》、《灰姑娘》、《小无赖》、《小傻子》……历史是永久的歌声,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个音符。其中故事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我相信就是现实的生活中发生过这样的事,这样的人,其实生活就是童话。如果你的生活是单调的,只有一种颜色,而自己也不去创造它。这样你的生活也不会精彩,没有人愿意欣赏:如果你的生活是五彩缤纷的,是丰富多彩的,而你却不满足,继续去创造更美好的生活,这样你的生活就会像童话般精彩,让人百看不厌。回想自己纺织的13年的彩锦中,曾经,我在父母双手组成的溺爱的港湾里欢欣地生活着;曾经,我有过太多太多美丽而神奇的梦境;曾经,我收获了又甜又香的果实;曾经,许多如金子般的光阴流水般逝去……
《格林童话故事全集》原作者格林兄弟,编译刘云。共有三卷,208篇故事。
其中用的最多的人物是父亲、继母、女儿和继女。
讲了很多道理,比如《死神干爹》:在死亡面前,人人平等。《刺猬人》:人不可貌相。《窦鲁德太太》:人不能任性。
最短的故事是《说谎的童话》:
这是一个奇怪的故事:我看见两只烧鸡在飞;一个铁砧(zhen)和一块石磨在游泳;一只青蛙吃掉一个犁头;有三个人扶着拐杖,踩着高桥,捉一只兔子,其中一个是瞎子,一个是聋子,一个是哑巴。有几个人在陆地上行船,在风中扯起帆,渡过大田,遇到了一座高山,很可怜,他们都在山上淹死了。一只螃蟹钳走了一只兔子;一头母牛爬到房顶上睡觉。有一只苍蝇像山羊一样大。打开窗户,让这些谎话飞出去吧。这些实在是没有一点意义,我看是白费时间,不如去看看麦地,今年收了没有。
想象好了,就成功了第一步。
我爱看书,看书能使我忘记一切烦恼。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格林童话》这本书是格林兄弟编写的,他们写的童话栩栩如生,含有丰富的想象力。我最爱看他们编写的《神奇的粥锅》和《三个小矮人》。
《神奇的粥锅》写了一位小姑娘家的家境很穷,但是心地很善良。正是她的善良,让她在最困难的时候,从一个陌生的老太太那里得到了一个神奇的粥罐。如果肚子饿了,只要对着小锅说:
"小锅,煮吧。"它就会煮出香甜的粥。小姑娘用这口粥救活了全村的人。
《三个小矮人》又告诉我们:故事里的两个女儿一个丑一个美,她们的命运也截然不同。继母曾经伤害过这个美丽善良的小女孩,但却让这个小女孩有了一个好的命运。她会吐金子,然后嫁给国王。
而恶毒的继母和丑陋的女儿最终陷入了悲惨的境地。
《神奇的粥锅》和《三个小矮人》折射出了一个共同的人生哲理:好运总是宠幸善良的人。
格林童话读后感大全(二)
文/黄嘉琳
我最喜欢看《格林童话》了,因为童话里面有很多很多精彩感人的故事。
走进了《格林童话》,我认识到了美丽、善良、诚实的灰姑娘和白雪公主,聪明、可爱、漂亮的小红帽,美丽、贤慧、和气、沉睡了一百年的玫瑰公主"睡美人"等等。
看了这些精彩感人的故事后,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美丽的灰姑娘,灰姑娘是一个美丽、善良、诚实的小女孩,她的母亲生病去逝了,她的父亲给她找了一个继母,这个继母还带来了两个姐姐,两个姐姐都是一个爱美、狠毒的人,她们和继母每天欺负、捉弄小女孩,让小女孩穿破衣服,干又脏又累的重活,有时小女孩干活累了还睡在灶旁的灰里。灰姑娘到她母亲的坟前含泪和辛酸地抱怨。灰姑娘的不幸触动了上帝。在上帝和鸟儿的帮助下,灰姑娘遇到了一位年轻英俊的王子,最后成为了一位王后,过着幸福的生活。
这些感人的故事让我意识到,人必须善良、诚实、体贴。
格林童话读后感大全(三)
同学们,你们一定读过很多书,而且你们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书。今天我来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格林童话》。
这本书和我们的中文书差不多大。虽然这本书的封面不是很漂亮,但里面的每个故事都很好看。当你仔细阅读这本书的第一个故事时,你会渴望买这本书!
这本书里一共收集了二十五篇童话故事,我最喜欢的要数《白雪公主〉〉了。它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个王后生了一个小女孩,长得很漂亮,**像雪一样白,于是取名叫白雪公主。
后来王后死了,国王又娶了一个王后。这个王后对白雪公主可坏了,三番五次的想害死她。有一次,女王打扮成一个老太婆,请白雪公主吃有毒的苹果。白雪公主吃了之后死了。后来,她被王子救了。于是她嫁给了王子,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最后那个狠毒的王后被活活的气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果像文章中的女王那样恶毒,就不会有善终。
嗯,这本书很好。每个故事都告诉人们一个真相。你一定也喜欢。精彩的故事还在后面!请快打开这本彩色的书,自己看!它会给你带来快乐和智慧的!
作品是作者写的,相信您已经对其中的情节有所思考了。 意见和想法应该在读后感的文本中清晰明确,栏目小编精心挑选了这篇文章它的标题为“老人与海读书笔记”,祝愿这篇文章能够为你提供帮助欢迎访问!
《老人与海》是海明威于写的一篇著名中篇小说,它讲述了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在离海岸很远的地方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条鱼实在太大,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这时渔夫已经筋疲力尽,但在归程中却又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下鱼的骨骼,他通过渔夫与鱼的搏斗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这一思想。
文章一开头渔夫便遇到了两个难过的关卡:“渔民圣地亚哥老了,运气也糟透了。84天以来,他天天出海,却又天天空船而归,连他的帆看上去都像是一面“标志着老打败仗的旗子”。他的老伴死了,以前跟他打鱼的小孩曼诺林也在父母的强迫下,到其他船帮忙去了。”的确,对于一个以打渔为生的渔夫来说,连续八十四天都没有打到一条鱼是一个多么大的打击啊,同时渔夫寄以希望与情感的小孩曼诺林也被他的父母带离了渔夫的身旁。然而,面对生活中的苦难与厄运,渔夫并没有放弃或者是变得消沉。相反,他依然怀着自信与勇气,朝着更远的海洋出发,这份在困苦中依旧积极,勇敢的去拼搏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的。我们在生活中,同样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但却不应该轻易的放弃,我们要像渔夫一样,怀着勇气,怀着信心,去迎接困难,面对苦难。
终于,在第八十五天,渔夫掉到了一条比他的船还要大的马林鱼,然而,马林鱼并不是那么容易便能捕获的,在经过与马林鱼长达三天的争斗后,渔夫终于战胜了马林鱼,获得了自己八十五天后的第一次丰收。如文中描述的那样“整个白天在奇怪的旅行中度过了。老人拉着钓丝的肩酸痛异常。”,“老人的手在鱼的又拉又跳中,皮开肉绽,鲜血淋漓。”,“第三天,鱼开始打转儿,这是较量即将结束的迹象。鱼露出水面,老人努力将它拽近些,再拽近些。他忍住一切疼痛,使出全身力气,将鱼叉干净利落地扎进鱼腰。大鱼很快在挣扎中死去,老人将它捆在船边,开始返航。”当我看到渔夫获得收获时,我非常的兴奋,为了渔夫摆脱连续钓不到鱼的厄运,为了渔夫拼搏后的收获。同时,我也想到了身为大学生的我们,同样应该向渔夫学习,想要有收获,便要有拼搏奋斗的精神。不付出就想得到回报是不可能的。
然而,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当渔夫返航时却遇到了鲨鱼的袭击。这时,渔夫面临两个选择,要么放弃自己捕获的马林鱼,要么为了自己的丰收与鲨鱼搏斗。此时,渔夫毅然的选择了后者,如文中所述:“可是,老人的麻烦并未结束。死鱼的血招来了鲨鱼。它们循着航线游来,大口大口地咬掉鱼肉。老人成功地杀死了一条鲨鱼,但鲨鱼下沉时也带走了鱼叉,不得已,老人只好凑合着用刀子、棍子、船舵与鲨鱼们搏斗。当半夜小船驶进港时,昼夜的搏斗已使老人筋疲力竭了。那条大鱼也已残缺不全,它的美丽和它那贵重的鱼肉都已不复存在。”试想一下我们自己,在面对强大的势力相斗争时,能否有渔夫的勇气与决心呢?或许面对恶势力,许多人选择明哲保身,这也无可厚非,但这个社会同样需要哪些能够勇敢的站出来与恶势力相斗争的人啊。
最终,渔夫带回港岸的只是马林鱼的鱼骨,,而马林鱼最重要的鱼肉已经被鲨鱼吃光了。这应该算是渔夫的一种失败,因为最终他并没有获得收获。但是,我们最多只能说渔夫失败了,却不能说渔夫被打败,因为他依旧怀着一颗积极向
上,努力拼搏的心啊,如这本小说的主题一样“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
身为大学生的我们,即将走向更加复杂的社会,社会如同大海,充满未知的命运;马林鱼如同我们的事业,需要依靠自己的拼搏才有可能获得丰收;鲨鱼如同竞争者,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徘徊;我们只有像渔夫那样,充满着勇气,自信与坚强,才有可能获得丰收。然而,即使努力奋斗,可能依然会是一个失败的结果,但我们要有那个信念,我们可以失败,但却不能被打败。失败了还可以再来,总会有成功的时候,但是,如果我们被打败了,那么我们将失去所有的成功的机会。
爸爸给买了本《老人与海》,决心拜读一遍《老人与海》,读时却不禁感想颇深,仿佛不是在阅读一本枯燥的书,而是在阅读一颗生动的心,一颗赤红的心,一颗跳动的充满激情的心。那是数年前我体会不到的。我的感怀也由此开始。
简练,或者说精炼的文字,配上扣人心弦的叙述,即使不长的小说,也能成功,而牵动读者的心。《老人与海》在海明威的思绪中流转,充满炽热的液体,不曾冷却。
王勃笔下流淌出的千古传唱的《滕王阁序》,其间曾说,“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不仅是一个人的志向,也是老人圣地亚哥的真实写照,是他的灵魂的最恰当描述,是一种生命意义,是一种悲剧一般的壮丽,还是一种对人生的洞悉。当这个世界的天平不向每个人倾斜时,总用人会被象征倒霉的另一端所高高抬起,没有信心,厄运会轻易吞噬空虚的心灵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是与大海的对抗,与自然的对抗,与世界的对抗,与命运的对抗,这样的灵魂才能做到,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远涉千里,深入大海。为的只是一条鱼么?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感动,才使我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方面倒下,恰恰是另一方面的站起,在一个宛如梦境的场景中,必定会出现胜利的结局,这是圣地亚哥的魂,也是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倒下的精神层面。我认为,这,才是伟大的定义。
老人,外表的丑陋,内心的壮丽,和奋勇。无论如何,都没有人敢说他不是英雄。
《老人与海》写的是一个老人,却展现了一个世界。小说内容十分丰富,含义深刻,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杰作,读后令人回味
我不知道未来会怎样,我的航行究竟结果如何,但作为一个不被击败的人,你看那太阳总是要落下去的,但是明天——太阳照常升起!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信仰可以是一个人,如同《幻城》;信仰亦可以是一句托付,如同母亲对你的关照。我们曾有那么多的理想像吹泡泡一样接连破灭,但仍剩下对生活与生命的信念。去相信吧,如同没有被欺骗过一样。
纵使老人一次次失败,他从没有绝望过,那份淡定,平息了一切波涛。老渔夫,虽然老了,倒霉、失败;但他仍旧坚持努力,而能在失败的风度上赢得胜利。这部小说表现了一种奋斗的人生观,即使面对的是不可征服的大自然,但人仍然可以得到精神上的胜利。也许结果是失败的,但在奋斗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如何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桑提亚哥连续出海八十四天了,一条鱼也没捕到。可是,“那双眼睛啊,像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原先跟随桑提亚哥出海捕鱼的小孩,谈到他爸爸把他叫到别的船上去,说道:“他没多大的自信。”“是的。”老头儿说,“可是我们有,你说是不是?”
桑提亚哥的自信是绝对自信,是不以环境变化而变化的自信,是不用与他人比较的自信。在桑提亚哥的生存哲学中,即使遭遇到了极点的背运,人也只能自信。
人活着,唯一能确定的必然,就是走向死亡。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必然的东西可以依靠。既然人是靠偶然活着的,那么支撑人生存勇气的,就只有自信了。如果丧失了自信,在持续那么多天的背运之后,桑提亚哥还有勇气和毅力出海捕鱼吗?因此人活着就必须自信,不自信是人消费不起的奢侈品。正因为桑提亚哥有着绝对自信,他对小孩被叫走,表示了完全的宽容和理解。在这里,海明威展现了自信与宽容之间的联系。《老人与海》的主要篇幅,是描写孤独的老渔夫桑提亚哥,在茫茫大海上和大马林鱼和各种鲨鱼纠缠、搏斗了三天三夜的经历。通过海明威淋漓尽致的描写,我们充分感受到了桑提亚哥与命运作殊死抗争的悲壮与崇高。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是一副十八英尺长的鱼的骨架,骨架上唯一完整的是鱼头和漂亮的鱼尾巴。
从物质上来说,老人搏斗了三天三夜的结果是失败了;但从人的精神、从人的自信自尊,从人勇于和命运作竭尽全力的抗争来说,桑提亚哥取得了胜利。
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们感动,才使我们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
《老人与海》是一部经典的小说,小说描写了一位普通的老渔民在连续84天出海而没有打到一条鱼的情况下,终于在第85天捕捞了一条巨大的马林鱼,并在历经千辛万苦后,将这条鱼拖回了自己家乡的港口。
这篇小说开头对于老人形象进行了描述,尤其是对他眼睛的描写,使我印象非常深刻—“象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我觉得这就是普通劳动人民的眼睛,他们在日常繁重的生活重压之下,仍然没有放弃享受生活的愉悦,仍然没有屈服于生活的压力。也正是这种压力下的'愉快和不认输,使老人有了顽强的意志和毅力,并最终把这条巨大的马林鱼拖回了家乡的港口。生活不易,但是无数人,尤其是那些普普通通的人仍然在想尽办法地继续生存着。
从书中的描写来看,这条鱼“从鼻子到尾巴有十八英尺长”,“看样子它不止一千五百磅重”,也就是说,这条鱼大约有5。5米长,重逾680公斤。可想而知,一位老人能够用一条小渔船捕获这么大的一条鱼,而且将它从远海拖回来是多么的不容易。书中老渔民在与鲨鱼反复搏斗后,说道:“做个梦吧,梦见你杀了一个人”,这其中也反应了老渔民对于作为人类和与自然界不断搏斗并不断胜利的自豪、顽强和不服输的精神。
何谓顽强?何谓不服输?我觉得就是要越挫越勇、屡败屡战。无论生活中的艰辛,还是工作中的困难,亦或是技术技能攻关中的堡垒,我们都要有这样一种精神,不断失败、不断继续,但从不气馁,想尽办法,只有这样才不辜负作为人类的这种自豪感。
《老人与海》的作者是海鸣威,所有的人物在他的笔下都是活的。许多人从他的书中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的人生。
在他的笔下,硬汉的形象一个一个的体现出来,比如:勇敢的老人、坚持到底的拳击手杰克等等,他们都有一些常人所不具备的品质。而这本书的主角圣地亚哥却是一位不服输的老人。他是一位渔夫,靠打渔维持生计。饱经风雨的他,住的是一个小窝棚,吃得是粗茶淡饭。但他还是在坚持打渔。
一天,失败了八十五次的老人照常摇着小船,去海里打渔。但这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经过他与大鱼之间的斗争,最后的赢家是老人。可是好景不长,鲨鱼来了,凶残的鲨鱼肆意的吞噬这那条大鱼,但是老人却坚持与鲨鱼作斗争。虽然老人失败了,但老人的失败也教会了我们一些道理。
人可以失败,但不可以被打败。就像老人一样,虽然老人失败了,但是在老人失败的最后一刻,他还在与命运做斗争。一个人的一生就像老人一样,每一个人都是一位渔夫,但是有些渔夫运气不错,每次都会抓到大鱼。但有些人就像老人一样,运气每次都是那么差。那条大鱼就像我们所获得的利益、权利与地位一样,而鲨鱼就像是一个障碍一样,阻挡着你前进的步伐。而这些,都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当你面临危机的时候,要像老人一样,微笑着去面对危险。
当你成功时,不要去贪图今天的荣誉,而是去想明天会怎样。
当我们翻开书的扉页,就好像打开一个尘封已久的木箱,里面尽藏着珍贵的古器,诉说着曾经的伟岸勇毅,使灵魂洗礼在充满力与美的殿堂中。每一本书,都有它自己的灵魂,当你阅读一本书时,自己也就在不知不觉当中,陷入了那个书中所构想的世界。
《老人与海》写的是一个老人,却展现了一个世界,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平凡的渔夫,条普通的大马哈鱼。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并不平凡的故事。小说内容十分丰富,含义深刻,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杰作,读后令人回味
也许没有大海,那就没有了这个不平凡的故事。正因为有了大海,才有了这平凡的渔夫,才有了这硕大无比的鱼;才让渔夫钓上了这条大马哈鱼,但却在海上与其搏斗了三天三夜才把它杀死,接着却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最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大马哈鱼只剩下又粗又白的脊骨。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仅仅是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
《老人与海》是一本能让人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人生,什么才是坚强的书,一本实实在在的好书。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不断地受到挫折、失败还有许多负面的情绪,许多人因此而消极、失去对生活的热爱。而《老人与海》却刻画出一个与大海搏斗,在艰难的环境下,奋力生活的老渔夫。大家应该记得,在书中提到过,老人的渔船上那破旧的帆布,就像是一面失败的旗帜,仿佛在宣告着老人永远都捕不到鱼的倒霉运气。但是,他没有放弃,仍然出海捕鱼。而在现实中,某些人却不能坚持,面对挫折就选择了放弃,选择了逃避。和那已经生活窘迫的老渔夫相比,那些逃避的人真的是不知道什么才是挫折。我们可能会因为考试的失利,而对自己失去信心。或者因为别人的批评,而。在那时候,想想这个坚强的老渔夫,他是如何面对生活的。自己的心,自然就会释然许多。
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别人与大海,与自然界的强大力量对抗,而我们现在只是面临一些学习上、生活上的挫折,与老渔夫相比,真的只是小巫见大巫。他的手已经沾满老茧,皮肤也已经被刺眼的阳光晒出斑点,那艘破烂的渔船也不能抵御什么风暴,自己那破旧的小屋也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那种。但是,他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他和那个小男孩聊棒球,去酒馆喝酒聊天,仍然天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出海捕鱼。无论有没有收获,他都会坚持出海捕鱼,这不只是因为他要依靠捕鱼谋生,而是捕鱼已经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的一种记忆。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不久之前我读了一本书叫《老人与海》,看完之后我感触很多。
故事很简单:一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在远离陆地的大海上遇到了一条巨大的马林鱼。经过三天三夜耐力与毅力的较量下,圣地亚哥终于杀死了那条大马林鱼。可他返航的途中,却遭到了鲨鱼的袭击,当他终于回到港口时,那条大马林鱼只剩下鱼头、鱼尾和光秃秃的脊骨。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却唱出了一首不朽的英雄主义赞歌。老人失败了,但那只是力气和肉体上的失败,他的信心和希望始终未曾破灭。“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是不能被打败。”这就是我们所颂扬的“硬汉精神”呢!
从这个故事里我感到生活也是一样的,我们总会遇到困难,但是不能每次一有困难就害怕,就放弃不敢去做。我们应该鼓起勇气,克制困难要有信心,自信得面对每一天。就像书里的老人一样,面对困难没有放弃,虽然他最后得到的并不多,但是他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应该有乐观的精神和永不放弃的努力,相信坚持到最后就一定会有收获的
这就是我从中收获的,你们也来看看吧!
《老人与海》是一本很励志的书,很多人都读过,我读完之后便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渔夫,他年轻时非常出色,强健有力,他曾经和一个黑人比赛掰腕子,比了一天一夜,最后终于战胜了对手。到了晚年,他的精力和反应都不如从前,老婆死后,他一个人孤独地住在海边简陋的小茅棚里。
有一段时间,老渔夫独自乘小船打鱼,他接连打了8天,但一条鱼也没有捕到。本来一个叫曼诺林的男孩子总是跟他在一起,可是日子一久曼诺林的父母认为老头悖运,吩咐孩子搭另一条船出海,果然第一个星期就捕到三条好鱼。孩子每次见到老头每天空船而归,心里非常难受,总要帮他拿拿东西。
老人瘦削憔悴,后颈满是皱纹,脸上长着疙瘩,但他的双眼象海水一样湛蓝,毫无沮丧之色。他和孩子是忘年交。老头教会孩子捕鱼,因为孩子很爱他。村里很多打鱼的人都因为老头捉不到鱼拿他开玩笑,但是在曼诺林的眼里,老头是最好的渔夫。他们打渔不但是为了挣钱,而是把它看作共同爱好的事业。孩子为老头准备饭菜,跟他一起评论棒球赛。老头特别崇拜棒球好手狄马吉奥。他是渔民的儿子,脚跟上虽长有骨剌,但打起球来生龙活虎。老头认为自己已经年迈,体力不比壮年,但他懂得许多捕鱼的诀窍,而且决心很大,因此他仍是个好渔夫。
老人和孩子相约第二天,也就是第8天一早一起出海。半夜醒后他踏着月光去叫醒孩子,两人分乘两条船,出港后各自驶向自己选择的海面。
天还没有亮,老头已经放下鱼饵。鱼饵的肚子里包着鱼钩的把子,鱼钩的突出部分都裹着新鲜的沙丁鱼。鱼饵香气四溢,味道鲜美。
正当桑提亚哥目不转睛地望着钓丝的时候,他看见露出水面的一根绿色竿子急遽地附入水中。他用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轻轻捏着钓丝。接着钓丝又动了一下,拉力不猛。老头明白,一百英寻之下的海水深处,一条马林鱼正在吃鱼钓上的沙丁鱼。他感觉到下面轻轻的扯动,非常高兴。过了一会儿他觉得有一件硬梆梆、沉甸甸的东西,他断定这是一条大鱼。这激起他要向它挑战的决心。
老人先松开钓丝,然后大喝一声,用尽全身的力气收拢钓丝,但鱼并不肯轻易屈服,非但没有上来一英寸,反而慢慢游开去。老头把钓丝背在脊梁上增加对抗马林鱼的拉力,可是作用不大,他眼睁睁地看着小船向西北方飘去。老头想鱼这样用力过猛很快就会死的,但四个小时后,鱼依然拖着小船向浩渺无边的海面游去,老头也照旧毫不松劲地拉住背在脊梁上的钓丝。他们对抗着。
这时,老人回头望去,陆地已从他的视线中消失。太阳西坠,繁星满天。老人根据对星的观察作出判断:那条大鱼整夜都没有改变方向,夜里天气冷了,老头的汗水干了,他觉得浑身上冷冰冰的。他把一个麻袋垫在肩膀上的钓丝下面减少摩擦,再弯腰靠在船头上,他就感到舒服多了。为了能坚持下去,他不断的和鱼、鸟、大海对话,不断的回忆往事,并想到了曼诺林,他大声地自言自语:“要是孩子在这儿多好啊,好让他帮帮我,再瞧瞧这一切。”
破晓前天很冷,老头抵着木头取暖。他想鱼能支持多久我也能支持多久。他用温柔的语调大声说:“鱼啊,只要我不死就要同你周旋到底。”太阳升起后,老头发觉鱼还没有疲倦,只是钓丝的斜度显示鱼可能要跳起来,这正是他求之不得的事。他说:“鱼啊,我爱你,而且十分尊敬你。可是今天天黑以前我一定要把你弄死。”鱼开始不安分了,它突然把小船扯得晃荡了一下。老头用右手去摸钓丝,发现那只手正在流血。过了一会他的左手又抽起筋来,但他仍竭力坚持。他吃了几片金枪鱼肉好增加点力气来对付那条大鱼。
正在这时钓丝慢慢升起来,大鱼终于露出水里。在阳光下,这浑身明亮夺目,色彩斑斓。它足有8英尺长,比他的船还要大。它的喙长得象一根垒球棒,尖得象一把细长的利剑。它那大镰刀似的尾巴入水中后,钓丝也飞快地滑下去。
老人和大鱼一直相持到日落,双方已搏斗了两天一夜,老头不禁回想起年轻时在卡萨兰卡跟一个黑人比赛扳手的经历。他俩把胳膊肘放在桌上划粉笔线的地方,前臂直,两手握紧,就这样相持了一天一夜。八小时后每隔四个钟头就换一个裁判,让他们轮流睡觉。他和黑人的手指甲里都流出血来。赌注给黑人的渔民喝了朗姆酒使出全身力气,竟把他的手压下去将近三英寸,但桑提亚哥又把手扳回原来的位置,并且在第二天天亮时奋力把黑人的手扳倒,从此他成了人们心目中的“冠军”。
老人和大鱼的持久战又从黑夜延续到天明。大鱼跃起十二次后开始绕着小船打转。老人头昏眼花,只见眼前黑点在晃动,但他仍紧紧拉着钓丝。当鱼游到他身边时,他放下钓丝踩在脚下,然后把鱼叉高高举起扎进鱼身。大鱼跳到半空,充分展示了它的美和力量,然后轰隆一声落到水里,浪花溅满老头一身,也溅湿了整条小船。《老人与海》读书笔记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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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中记述了主人公鲁滨逊所面临的一切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每一样鲁滨逊亲手制成的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他也会因为每一个小小的成功而高兴得无法形容。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1当我读完这本被誉为“美国**之父”的丹尼尔·笛福在59岁高龄写出的着作——《鲁宾逊漂流记》时,我被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深深**撼了,他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多么惊人的数字呀!最后,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回到了欧洲。
荒岛上的生活并不比别人差。这可能比某些人好。
现在大多数孩子都是独生子女,比如我。像罗宾逊一样,我们应该有信心,有雄心,有头脑,有劳动,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创造奇迹,创造光明的未来!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2一片荒芜人烟,没有生活用品,没有住所,只有一片大海和一片树林的孤岛,只有一艘废船上的一丁点食物和其他并无多大用处的东西,你能单独在上面生活长达二十六年之久吗?你能自己建城堡,自己在上面种庄稼吗?你能单靠一个人的智慧克服重重的困难吗?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似乎是根本不可能的。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
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
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认为人们应该学习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努力奋斗,永不放弃!像罗滨逊一样,我们应该有雄心,有毅力,热爱工作,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主要写了:从前,有个叫鲁滨孙的英国人在海上遇险,漂流到了一个岛上,他在岛上建房定居,养牧种植,还救了野人“星期五”并教化他,经过28年后,他终于回到了英国。
从书中可以看出鲁滨逊的智慧、勇气、智慧、能力和独立性。当他来到这个荒岛时,他并没有因为绝望而让自己的思想失去知觉。相反,他利用那里的资源建立自己的生活环境,培养独立的思想。我很佩服他的独立和他的聪明能干。
他的独立让我想起了一件事,那就使我的独立性受到了影响。
记得那是四五年级的时候,妈妈生病住院了,爸爸去照顾妈妈,家里没有人来照顾我,只好让外婆来照顾我,可外婆年纪大了,不能太累,我只好试着自己照顾自己。早上起床时,自己叠被子,家里有时候地板会脏,我就拿拖把把地面拖干净,然后再把拖把洗干净。双休日,把衣服洗干净,晾干,再到晚上收拢。
不需要大人操心的事就不要让大人操心。在那些日子里,我成了家里的主人,知道要管家不容易,也知道父母的重要性。那些日子虽然对别人来说,并不算什么,还是过着平常的日子。
但对我来说,这是我第一次认识到独立的重要性。那些日子很不寻常。我的处境不是最不幸的。罗宾逊比我遇到的情况更困难和不幸,但他仍然坚持。他很勇敢。
智力对人很重要,独立也很重要。在未来的生活中,我们不知道谁会离开我们,然后一切都取决于我们自己。过去我们是无法改变的,但是我们可以改写现在,改写未来,独立是一把很重要的时空钥匙。
日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遇事不转牛角尖,人也舒坦,心也舒坦。生活不是单行道。你可以转弯。
删除关于你的一切,但不能删除关于你的记忆。任何事都是有可能的。所以别放弃,相信自己,你可以做到的。
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目标,承受普通人无法承受的磨难和挫折,不断奋斗,成功终将属于你!既然爱,你为什么不说呢?有些东西丢了,不会回来了!对于人来说,问心无愧是最舒服的枕头。
嫉妒他人,表明他人的成功,被人嫉妒,表明自己成功。在人之上,把人当作人;在人之下,把自己当作人。人们不怕卑微,怕失去希望,憧憬明天,憧憬太阳,人们会从卑微中站起来,用封存的梦想拥抱蓝天。
成功需要付出代价,时间也是代价。珍惜时间就是节约成本。人只要不失去方向,就不会失去自己。
我喜欢看《鲁滨孙漂流记》。
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我感觉鲁滨孙是一个勇敢、只要有一丝希望都要争取的人。
因为有一次鲁滨孙乘船出海的时候,船被天上的闪电电出了一个大洞,就要船快要沉没的时候,鲁滨孙没有在船上等死,而是想方设法,乘着一条小竹排,带上一些生活用品和他自己的东西顽强的逃了出来。
从这里我可以看出鲁滨逊勇敢顽强的性格。从而让我学***这种不折不扣、顽强拼搏的精神。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知识,让我学会了如何做一个独立思考的人。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二)
这个暑假,我看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讲的是鲁滨孙在一次出海时不幸遇难,独自一个人被困在一座荒岛上,用他自己的聪明才智与恶劣的环境作斗争,靠自己顽强的毅力养活了自己,在荒岛上生活了整整二十八年的故事。
读完这个故事,我非常佩服罗宾逊。他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多难啊!建造自己的房子,种植食物,制作餐具,与野人战斗,教野人说英语。我想在荒岛上住28年。很难想像这需要多么坚强的意志!
在平时的学习中,我也要像吕宾逊一样,自力更生,与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善于运用自己的大脑。平时碰到难题要动脑筋解决,也不能太娇气。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三)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是个航海故事。这本书很有趣。主要讲述主人公罗宾逊漂泊荒岛,克服重重困难,自主创业的故事。
鲁滨孙充满了爱和对生命的无限向往。在这个美丽的世界里,在这个和平的时代,生活也是“多姿多彩”。那么我们该如何享受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咸呢?答案很简单。
主要靠我们自己去发现,去挖掘,然后去展现生活的美。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四)
《鲁滨孙漂流记》是一位英国著名**家笛福的作品。
主要讲的是一个叫孙鲁滨兵的年轻人想发财致富。他去海洋旅行,但被海浪冲向一个荒岛。当时,他有一些烟草,一把刀和一根烟斗。他花了三十天才把船上所有的东西搬上岸。从那时起,他用手和一些简单的工具建造了一座房子,种植粮食,饲养牲畜,并拯救了一个名叫“星期五”的野人
在第28年,一艘英国船来到了这个岛。他帮助船长打败了叛逆的水手,乘船回了家乡。
鲁滨孙不愿过那一种平庸的生活,而是冒险,要用自己的双手发财致富,用自己的意志与困难的斗争,战胜自我,实现人生的价值,劳动能培养一个人的独立能力和自理能力,还可以让人变得更勤劳,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不用害怕,靠双手去努力。
劳动是宝贵的,它可以改变一切,找到一切,劳动是幸福的!
20xx年2月16日星期二晴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既有趣又好玩的书,书名叫《鲁滨孙漂流记》。
在《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中,我很喜欢里面的主人公,他叫鲁滨孙.克罗伊茨内,他是一个永不言弃、机智聪明的人。鲁滨孙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就是出海航行,可是父母不同意,于是他偷偷地登上了一艘开往伦敦的船。在路途中遇到了很多困境,可是他并没有放弃出海航行的梦想。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到最后都化险为夷。在一次去往非洲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只有鲁滨孙一人幸免于难,最后他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了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建造房屋,种植农田,把荒岛变得富饶而又美丽。在荒岛上鲁滨孙遇到了一个叫星期五的野人,他们一起拯救了船长,最终一起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遇到事情必须沉着冷静,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勇于探索。
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终于读完了这本作者被誉为“英国**之父”的丹尼尔笛福在59岁高龄写的著作——《鲁滨逊漂流记》。曲折的经历,跌宕起伏的情节为举世闻名的**增添了不少魅力。书中的主人公罗宾逊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
可见他的生存能力是多么强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的船在暴风雨袭击珊瑚礁的过程中的故事,该船的水手和乘客全部遇难,只有鲁滨逊幸存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起初,鲁滨逊感到悲伤和绝望,但他仍然以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抗争。
他不顾任何危险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为了生存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打猎捕食、自力更生,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鲁滨孙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难想象的,他靠的不是所谓的老天爷的眷恋,而是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出来的奇迹。
因为工具的缺乏,他做任何事情都要花比原来更多的时间,更大的劳动力。为了做一块木板去捕鱼,他花了三四十天的时间。他做的许多事都是徒劳的,没有成功,但他从未灰心失望。他总是总结是白的经验,重新开始。
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终于用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住在自己建筑的房子里,吃着自己种植的粮食等等。
与鲁滨逊相比,我们现在很多人都是那些遇到问题然后退缩,不敢勇敢面对困难的人。家长视孩子为掌上明珠,连小小的简单的事情都不让做,总是说:“你现在的任务是学习,其他的就放一边,别没事找事!
”我认为读书固然重要,但生活的小事也不能忽略。想一想,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如果你连家务都不会做,你能生存到吗?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自问:
“如果我像书中的鲁滨孙那样在大海遭到风暴,我能向他那样与风暴搏斗,最后逃离荒岛获救吗?我想我恐怕被海水淹死了,被鱼虾吃掉了;如果我漂流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
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我会劈柴吗?
会打猎做饭吗?现在我只会自己洗衣服!所以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
像鲁滨逊一样,我们要有战胜自我、挑战自我、超越自我的精神,努力不放弃!
鲁滨孙为什么有这样的力量?我想了很久在文中他写出的列表里发现,他在困难面前,持有乐观的态度,当漂流到荒岛后,他对自己的不幸遭遇,有积极的人生态度,他曾说过:“我陷在一个可怕的荒岛上,没有重见天日的希望;但我还活着,不像我的同伴一样被淹死;我与人类隔绝,仿佛一个隐士;但我并未因没有粮食,饿死在这个不毛之地;我没有衣服;但我是在一个热带气候里,即使有衣服,也穿不住”鲁滨孙对于自己面前遭遇到的困难与不幸是多么乐观啊!
正是因为这样的生存理念,他才在这个孤寂的荒岛上生活了20多年。
这本书让我读到的意见是: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他会永远为你艰难、曲折。遇到逆境,要学会面对现实,在绝望中寻找希望,坚定战胜困难的决心和信心。
俗话说的好:“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鲁滨孙也说过:“我已学会多看看自己生活中的光明面,少看看生活中的黑暗面;多想想自己所得到的享受,少想想所缺乏的东西。这种态度让我发自内心的安慰!
”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孙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简直就是微不足道。他能用手创造奇迹。为什么我不能鼓起勇气克服困难?
读了一个充满冒险精神的英雄传奇生涯后,我被一个英雄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和不屈不挠的灵魂深深震撼了。所以从现在开始,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美好的生活。这是我从这本书,从罗宾逊的故事中学到的。
你想过自己一个人独自去旅行吗?当然,这是在你有的选择的前提下。你应该怎么生活,怎么克服内心的恐惧呢?
作者笛福是个商人,但自从破产后,便从事写作。他批判和反对封建专制。从《鲁滨孙漂流记》中,能感觉到他那自由的心。
鲁滨孙在横渡太平洋时,唯有他一人幸存。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启示,坚毅地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28年,对于我们来说,是个小数字,但他的28年,包含了多少恐慌、畏惧?但他毫不气馁,力争掌握自己的命运:从野果采集、野兽捕猎和牲畜饲养、粮食种植到制造工具,历经种种挫折。他用自己勤劳的双手,为自己创造了一个生存的家园。
虽然我已经读完了他的冒险经历,但留给我们的是震撼和深思——
如果让我去孤岛上生存28年,恐怕去的第2天就已经憔悴不堪了。现在的生活好了,有些家长更是把孩子当成心肝捧着、护着,自以为孩子受不了苦和伤。实际上,这种行为一次又一次地扼杀了孩子的心灵。现在的我们,对事物的求知欲和对其的“新鲜感”很强烈。每个孩子都有一颗爱探险的心。
“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这一句话,不也说明了人是在磨炼中长大成熟的吗?如果一味地控制这种冒险的欲望,慢慢地,孩子就会变得弱不禁风。如果你这时候放手,抱歉,已经晚了。人类进化的缩影不就是从小时候培养的心灵开始的吗?没有良好的开端,就算你这时推他几下,孩子也会“原地踏步”的。
家长们,放手吧!同学们,向前走吧!在冒险的路上,必定有困难和挫折,但千万不要畏惧、退缩,真正的胜利等着你!
热爱生活的是他,乐观向上的是他,执着于梦想的也是他,他就是《鲁滨孙漂流记》的主人公——鲁滨孙。
这是一个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故事。英国青年鲁滨孙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了一个无人的荒岛,开始了为生存而奋斗的冒险经历。在这个远离文明世界的小岛上,他自力更生,种麦子、养山羊、烤面包、做独木舟,甚至还救了个土著人——“星期五p>
鲁滨逊体现了人类乐观进取、不懈开拓的精神。这些宝贵的品质给了我们挑战自然的信心和勇气。
这部小说成功地刻画了一位乐观向上的优秀冒险家。我喜欢鲁滨孙,不只是因为他的坚强、勇敢的冒险精神还有他在逆境中的生存能力,这些都是我不曾拥有的。
他的乐观使我感动。坠入荒岛后,他没有抱怨,也没有失去信心,而是感谢上帝让他活下去。他的世界是多彩的,他值得我喜欢,值得每个人喜欢,他的精神值得我们慢慢品味和体验。
他一次又一次向命运挑战,他不甘心,他不想就这么的向命运低头,他想改变命运,他要将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是的,他有。他自给自足。他体验了生活的乐趣。
他忍受孤独,这不是普通人能忍受的孤独。在荒岛上,只有他一个人。到了晚上,一切都显得那么凄凉,直到周五他遇到了岛上唯一的朋友。
他再次感谢上帝在荒岛上所经历的一切。他学会了感恩、珍惜和帮助他人。
星期五他帮助救了他的父亲和一个白人俘虏,因为他想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他想尽力帮助每一个人。
小岛在改变罗宾逊,而罗宾逊也在改变,感动着我,影响着每一个人,我想我会带着这份感动,乐观,坚强,勇敢去迎接每一天!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800字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800字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800字
一个青年有一个条件优越的家庭,但他依然选择了航海这一项危险的工作,开始了这条道路的行程。这位勇敢的青少年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存了28年2个月零9天,在这个小岛上留下了伟大的事迹。那么这位了不起的'青少年到底是谁呢?他就是鲁滨逊。
一场猛烈的海上暴风使鲁滨逊的船遭难,他独自幸存并被冲到一个荒岛上。在这里,他凭借自己的智慧与顽强,努力创造一切生存的机会。28年,鲁滨逊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开扩了土地,驯化了野生动物,赶走了食人肉的野人,挑战了孤独,平息了反派?鲁滨逊在历险中划过了一条漂亮的弧线。为历史添加了漂亮的一笔。
在现代生活中,每个小孩都是独生子,成了家中的小皇帝,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不懂得珍惜与冒险。就拿正在读小学的小学生来做例子。不论是一年级的小学生,还是高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都没有做到“自理”不是今天没带铅笔,就是忘了语文书。当发现自己忘带什么东西时就不假思索地想到了打电话,但是他们完全没有考虑到家长的感受。从单位赶到学校,再从学校赶单位。不仅很吃力,还有些尴尬。
言归正传,让我们继续回到鲁滨逊,研究他的冒险精神吧!
鲁滨逊,独立、冒险和坚强的魅力。
让我们在书中漫游并寻找读书的乐趣和读书的知识吧。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800字
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真是太兴奋了。我决定也来过一下荒岛生活,我可不能去特里尼达岛,那里已经被鲁滨逊生活过了,大家都知道那里已不再是一荒岛,我要找夏威夷群岛中的某一个无名荒岛开始我的荒岛生活。
飞机首先把我需要的东西运到这座荒岛上,你们知道我都带些什么吗?哈!绝对不多!首先我要带只面包机,它可以解决我的肚子问题,当然也要喝到一杯牛奶,这样才能保证我的营养合理。说到牛奶,我觉得在荒岛上生活,最适合带只奶牛,奶牛既可以和我一起开恳荒岛,而且每天可以让我喝到没有污染的新鲜牛奶,我只要坐在奶牛肚子下,“咕嘟,咕嘟”地喝着牛奶,就象小时在妈妈的怀里一样,多温暖,一点点也不像鲁滨逊那样寂寞。
吃好牛奶我在沙滩上躺一会儿,啊,远处的大海一眼望不到边,白云朵朵,天空蔚蓝蔚蓝的,我可以大声的唱歌,大叫,让我充分发泄一下,在城市里我可不敢大声叫,那会影响别人的,而且也不文明。好,现在开始,我要干活了,我要种些水稻和菠菜,种水稻是因为我还是比较喜欢吃米饭,种菠菜那是因为菠菜营养价值特别特别高,你们有没有看过《大力水手》他吃了菠菜,肌肉发达,具有超人的力气,我在荒岛上生活,开垦荒岛当然也要有大力士那样的力气。
对了我还要带一只雄鸡和一只母鸡,母鸡可以为我每天生一只鸡蛋,还可以生小鸡,小鸡变大鸡,大鸡再生小鸡。嘿!嘿!我也会像鲁滨逊一样,养很多的动物。雄鸡呢,它可以天天催我早起干活,哦,对了,光顾着说吃的,我要安排一下我的住处,我带了一个太空塑料做的房子,非常轻便和牢固,我还要装上太阳能接收器供电给我,让我的房子,始终保持在24度左右。如果没有太阳,阴天,刮风下雨,没有电怎么办,那也要考虑进去,我再装一个风车发电机,这样就可以高枕无忧,有了电我什么也不怕。
在荒岛生活不光光要生活好,而且还要认真学习,不然我从荒岛上回来,功课拉下一大截,落在同学后面就要被大家笑话了,我要带上电脑,每天坚持上网学习,通过网络和老师保持联系,每天把我的作业发给老师批,老师也可以在网上考我,这样荒岛生活过后,我的功课还是很好,多自豪啊!我还要每天给爸妈发伊妹儿向他们报平安,不然,他们会着急的,也不会让我来荒岛生活,这样我的荒岛计划就会泡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