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成功的背后是痛苦的磨难
成功的背后是什么?也许很多人会说:这是汗水和智慧。可我却有了新的感受,因为,有些成功的背后,往往还隐藏着一些痛苦的磨难,那个额头上长着疤痕的男孩——哈利波特,就是这样。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利在暑假中遭到食死徒(伏地魔的手下)的袭击,在将要面临退学的危机时,许多凤凰社的朋友帮助他,使他平安回到学校。但令哈利不解的是,邓布利多不愿见他,海格也不知去向,更糟糕的是,从魔法部调了一位老师,赶走了邓布利多。为了帮助邓布利多,哈利和他的朋友从凤凰社来到魔法部与伏地魔作战。
最后,大家合力打败了伏地魔,让邓布利多教授再次成为**。
整本书只要一提到伏地魔这个名字,我的心里就会不由得燃起一团怒火,因为是他杀害了哈利的父母,在我看来,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魔头,靠吸取别人的血来使魔力变得更强大。他活在别人的身体里。他是个寄生虫。
哈利波特是一个勇敢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孩子,一个积极进取的孩子。为了给父母和邓布利多教授报仇,他尽全力与伏地魔搏斗至死。虽然他不是伏地魔的对手,但他终于成功地打败了伏地魔。
我想是因为他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为什么哈利波特成功的背后是痛苦?因为,哈利每次成功战胜伏地魔时,都会产生一种让他最痛苦的幻觉——爸爸妈妈会出现在他的面前,额头上的伤疤就会剧烈疼痛。
正是这种痛苦的记忆使他渴望与伏地魔战斗。
这让我想起了很多成功人士,他们也经历过痛苦的磨难。著名作家海伦·凯勒虽然失去了听觉和视力,但她仍以坚定的信念勇敢地生活在这个寂静黑暗的世界里。因为她经历了残疾人的痛苦,她把一生都献给了盲人的福利和教育事业。
科学家爱迪生,因为在列车上做实验引起了**,被列车员抽了一巴掌而失去了听力,但他从痛苦中走了出来,反而鼓励自己,在无声的世界里能更加专注地做实验,这种信念不但使他好好地活了下去,还使他成为了科学家。像这样的成功人士还有很多,痛苦的磨难没有将他们击倒,而是使他们勇敢地去面对人生,以超出正常人的毅力,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哈利波特的书很好看。我在魔法学校亲眼目睹了哈利从一年级到五年级的成长和进步。在这五年里,我看到了哈利波特成功的喜悦,但成功的背后,苦难也是不可或缺的。
罗琳举世闻名的《哈利波特》让我对奇幻文学有了新的认识。很长一段时间,我把自己置身于神秘的城堡“霍格沃茨寄宿学校”。这本书除了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充满刺激和挑战的神奇世界,还让我们感受到了勇敢、信仰和忠于生活的态度。
我佩服哈利波特打败伏地魔的勇气。我一直在问自己,如果我面对凶手伏地魔,我会怎么做?是勇敢接受挑战,还是当刀,我是鱼?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美好的现实时代,我们不会遇到战争和死亡的挑战,但我们会遇到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和挫折。今年寒假,我们一家去长白山滑雪。因为我们每年都去滑雪,所以我已经具备了滑雪的基本功。一天,父亲带我坐缆车去高档滑雪道。我站在高层路的顶端,往下看。我吓坏了,浑身发抖。这条路太陡了。勇气,记住要领,你一定能做到的!”我越来越害怕,我的心跳加速,我一直在说,“我做不到,我不能滑……”。爸爸说淡定道:“缆车只能上下。你现在只能自己滑下来。你别无选择。”爸爸看了我一眼,然后径直往下走。我一个人站在那里,忐忑不安,哈利波特大战伏地魔从我的脑海中闪过,哈利的勇敢给了我信心和力量。我看着令人望而生畏的雪道,心想,“与其站在恐惧中,不如昂首挺胸勇敢地面对它,战胜它。”于是我鼓起勇气迈出了艰难的第一步,不断提醒自己:“稳住,控制好速度,不要”不慌。”就这样,我根据雪道的情况改变了自己的动作,时而疾驰,时而慢走,千米高的雪道被我抛在了身后,我的勇气战胜了先进的雪道,战胜了自己有了这个经验,以后遇到困难我也不会退缩,会勇敢地克服。
赫敏在复习的时候遇到了一个难题,在图书馆找了一整天答案,直到图书管理员催促她要离开。这是赫敏对学习的信念。我记得有一次,有一道数学题难倒了我。我画着想着绞尽脑汁,却不知道怎么回答,最后还是放弃了。一周后,我在数学考试中得到了这个问题。我傻眼了。这是我第一次打开天窗,感觉很不舒服。回到家,我拿出笔和纸,开始重新审视这个问题。我一遍又一遍地这样做。那时,我心里有一个坚定的信念:“我能行。”那一刻,我是幸福的,是满足的,我明白了做事一定要有坚定的信念,付出必要的努力,才能最终成功。
罗恩在寻找魂器的过程中抛弃了哈利,然后他想起了邓布利多校长给他们的使命,终于回来了。凭借对朋友的忠诚,他克服了恐惧。什么是忠诚?忠诚是文天祥被俘后的不屈不挠的忠诚;忠是霍去病的名言“匈奴不灭,何必在家”;忠诚是岳飞报国之心。忠诚是种在人们心中的美德。
《哈利波特》这本书给了我勇气、力量和爱。让我看到勇敢的哈利,坚持信仰的赫敏,忠诚的罗恩,乐于助人的邓布利多校长……胜利永远属于不屈不挠的人,让我们一起加油!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这本书陪伴着我度过了整个暑假,我深深地被富有正气的哈利·波特折服了。
这本书讲述了哈利来到霍格沃茨后,受不了专横拔扈的乌姆里奇对学校各项事物的横加干涉,与她起了冲突。他勇敢地和乌姆里奇,和魔法部,和邪恶作斗争。后来,哈利与邓布利多等人又和伏地魔以及他的食死徒们展开了一场较量。
阅读这本书时,我的心情随着哈利的遭遇而起伏不定。当对哈利的指控不成立时,我不禁为他松了一口气,犹如卸下了沉重的包袱;当目睹着自己的教父小天狼星身亡,哈利悲痛欲绝时,我情不自禁地陪着他潸然落泪;当哈利和邪恶作斗争,取得胜利时,我也不由自主地为他欢呼雀跃……
哈利是个充满正义感的少年,他敢于和邪恶作斗争。他能大胆地向乌姆里奇提出抗议,也能无所畏惧地说出黑魔头的名字,甚至敢于为了保住秘密而牺牲自己的性命。他似乎从来不知道世上有“胆怯”二字,也似乎从来没听说过“退缩”一词。
哈利的正义感,让我想到了我国宋代的包公。古往今来,人们之所以一直颂扬包公,就是因为包公在人们的心目中,是扶弱济贫、除暴安良、不畏权贵、为民除害的正义的化身。寻常百姓犯法,他严惩不怠;皇亲国戚草菅人命,他搬出了虎头铡;敬爱的舅舅犯法,被他带进官府,当众责打;疼爱的侄儿贪赃,被他押赴刑场,开刀问斩。正是这股正义感,使他赢得“包青天”的美誉,名垂青史。在生活中,像包公这样充满正义感的人数不胜数:直言敢谏的魏徵、刚正不阿的海瑞、浩然正气的文天祥……他们性格刚直,作风正派;他们不怕诱惑,不畏权威;他们见义勇为,行侠仗义。
革命家李大钊先生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要为人间留正气。”我希望邪恶在世界上消失,我更希望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一颗正义的心。我们相信: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自从同学介绍我认识了《哈利波特》,我就慢慢爱上了这套书。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JK的作者。罗琳女士,在她的笔下,这个名字就是哈利。波特的男孩发生的事情,仿佛就在我们身边,特别引人入胜。
刚开始看的时候,没想到这套书会讲什么好故事,因为很多书在我眼里都不生动有趣,所以没抱太大希望。但是当我看到有人被杀的时候by Voldemort,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看到有人被陷害,我不禁觉得坏人如此可恶;看到V??oldemort卷土重来,我忍不住退缩,跳了出来出了一身冷汗……我完全进入了哈利波特的世界!
罗琳老师的作品就像写作课王老师说的那样——罗琳在写小说的时候表现出了她的真情实感,沉浸式的写作,只有这样她才能写得好,吸引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从来没有想过也没有喜欢过这本书,直到我成为了一个忠实的“哈迷”!我曾经问我的一位同学,你喜欢做什么?她说是的
作文/
读哈利。波特。找到灵魂伴侣的感觉真是太好了,我们两个人经常一起讨论书中的故事情节,有趣的时候经常笑,一提到伏地魔的恶行,就感到无比愤怒。有朋友分享他们的阅读经验是一种很棒的感觉!
在罗琳女士的影响下,我和《哈利·波特》形影不离。我在睡前、吃饭时、课间、无事可做的时候,甚至去的时候都读过它去洗手间。妈妈说我真的成了《哈利波特》的铁杆粉丝。的确,在我心里,这个了不起的小男孩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的朋友是我的朋友,他的敌人是我的敌人。是他造就了我爱上了阅读,是他让我有了知心的朋友。罗琳女士通过她的作品悄悄告诉我一个秘密:写作需要真情,故事来自生活的点点滴滴。悄悄进步,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这种感觉真好。
如今,阅读和写作已经成为我灵魂的一部分。我想说——读哈利。波特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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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哈利波特》的书和电影,对哈利波特很入迷,他的故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让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也让我感触很深。
在哈利波特很小的时候,恶魔伏地魔来杀害他的父亲和母亲,哈利的母亲为了保护哈利,把他紧紧抱在怀里,母亲被伏地魔残忍杀害,哈利躲过一劫。后来,哈利和一点也不友好的德思礼夫妇,还有他们令人厌恶的儿子达力生活在一起,他经常受德思礼夫妇和达力的欺负,过得很不开心。
在哈利波特11岁的时候,海格把哈利带走了,去了英国最好的魔法学校——霍格沃茨。在这里,哈利认识了他一生中最好的两个朋友: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体验了骑着飞天扫帚打球的运动,还被游击球把手臂给打断了……魔法学校的一切,都让哈利异常着迷,他每天都很开心,也非常爱这里,把学校当成自己的家,潜心研习魔法。
哈利在魔法学校的死对头是魔药课老师——西弗勒斯.斯内普。起初,哈利以为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想偷神圣宝物魔法石,后来才发现,要偷魔法石的人是奇洛教授。奇洛教授是一个双面人,他的另外一面就是死神——伏地魔。
为了阻止伏地魔盗取魔法石,哈利必须打败他。如何战胜伏地魔?邓布利多校长给哈利传授了秘诀,那就是用“爱”去打败他。哈利深深的感悟,获得了魔法的能量,他用手紧紧抓住了奇洛教授的手,奇洛教授的手一下子变成了沙子,手没了;哈利又去抓奇洛教授的脸,奇洛教授的脸也没了;之后,奇洛教授变成了一堆沙,消失得无影无踪,伏地魔变成一股青烟,飞走了。哈利用“爱”打败了伏地魔,回到了魔法学校,还得到了学院杯。
哈利在一个威胁他生命的人面前,无所畏惧,永不言弃,这是爱的力量!哈利他妈妈对他的爱,给予了他无穷的力量,我们要感恩自己的母亲,所有妈妈的爱,都是伟大的,哈利的那条伤痕,永远陪伴哈利一生,那就是母亲给哈利的保护障。
让我们用爱去感化一切!
很难想象有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有关“现代”迹象的任何东西,一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波特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从未听说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
“这是一面非常气派的镜子,直达天花板,华丽的金色镜框,底下是两只爪子形的脚支撑着。顶部刻着一行字:厄里斯斯特拉厄赫鲁阿伊特乌比卡弗鲁阿伊特昂沃赫斯。”
当然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并不仅仅是它那美丽的和气派,而是它的魔力——它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甚至被逼得发疯,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是否可能实现。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镜子,你会不会也忍不住要去寻找它呢?不过麻瓜自然也有他们自已的魔镜。比较爱钱的就喜欢玩大富翁,想要做英雄的就是神雕大侠,想要主宰宇宙就上网联机打星际争霸,有的甚至只是想玩过家家……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得到。这就是麻瓜发明的东西,从效果上来看一点也不输给厄里斯魔镜,所以他们喜欢。
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一句:“如果你哪天碰巧看见它,你要有心理准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伏地魔的日记本在第2部中,小女孩金妮非常偶然地得到了一个神奇日记本,50年前,它曾经属于一个叫做汤姆里德尔的大哥哥,他不但法力高强而且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像这世上所有的小女生一样无比的信任他。可万万没有想到存在日记本中的汤姆里德尔原来就是伏地魔!所以金妮就成了伏地魔的俘虏,还不知不觉地为他打开了密室。
那么金妮是怎样成了伏地魔的俘虏呢?“他的日记本!我一直在上面写字,整整一年,他不断给我写回话。”天啊,听听,多么可怕的事,聊天也是能聊出祸来的呀!
一个人不断地在上面写字,另一个人不断地写回话。来想象一下这个伏地魔的日记本怎么那么眼熟呢?有许多像金妮这样善良的女生,总是很敏感喜欢倾诉给那些她们认为非常值得信任的人。她们把自己的真情,全部都奉献给她们用理想和想像建构出来的那个人,她们每一天不和那个人讲话就觉得空虚,成为那个人的俘虏,直到被那个人毁灭。
我总想改造书中韦斯莱先生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任何平白无故给你好处的东西,除非你看清了它把心藏在什么地方!”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
霍格沃茨密室,只有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才能够开启,把里面的恐怖东西放出来,让它净化学校,清除所有不配学习魔法的人——那些麻瓜生的孩子以及继承人认为血统不高贵的人。
细想起伏地魔和---的某些观点,说不定哪天下午他们两位坐在一起喝茶,一定会聊得很开心的。他们都以自己的一半血统感到自豪,而为另一半血统而羞耻。他们都认为这世界上有太多不配活着的人,尤其是那些血管里的血液不够高贵的人。他们都想到一个让这个世界变得如他们所愿的办法——“净化”。当然还有他们都同样的肮脏无耻,他们都是充满了血腥气的杀人恶魔。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的血统是高贵的,也没有谁流的血是卑贱的。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佩服一下罗恩的“经典名言”:“全是疯话。现在大部分巫师都是混血。要是不和麻瓜通婚,我们早就绝种了。”“我早就知道萨拉查斯莱特林是个变态的老疯子。想出了这套纯血统的鬼话。即使白给我钱,我也不进他的学院。说句实话,如果当初分院帽把我放进斯莱特林,我二话不说,直接就乘火车回家。”
然而,现在仍然有那么一些斯莱特林,紧抓着他们的疯话不放,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兴风做浪,你总会听到他们的恶心声音,总会看到们无耻的.形为。
我只是想说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得到特权,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伤害其它的人。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和狼人握手
卢平教授一开始就给我们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穿着一件极其破旧的巫师长袍,好几个地方打着补丁。他面带病容,而且疲惫不堪。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但淡棕色的头发已经夹杂着白发了。就是这么一个又穷又病的人,用了一句咒语就赶走了令人发抖的摄魂怪。
卢平教授是个本领高强的好老师,他教给哈利召唤守护神的方法,你会为罗琳每一个形容卢平教授表情的形容词打动:愉快的、快乐的、温和的、平静的、轻松而随意的……然而卢平教授是个狼人!他每到满月的时候就会变成狼。就为这个他几乎不能上学,成年以后到处碰壁,因为是狼人而找不到有报酬的工作。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只因为遭遇了不幸的事,所以就不被信任甚至不被社会所接纳。
我们是不是太残酷了些?当我们用戒备的眼神及行为对待那些不幸的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有没有考虑到他们的感受?那些本来就已经很不幸的人,他们的不幸决不能成为受人鄙视受到不公平对待的理由。我们首先要学习像哈利那样信任,然后像詹姆波特、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教授那样理解和帮助。
明天,我将有勇气和狼人握手。
第5部中,有一个我至今难忘的片段:“现在只有两个人还在激战,很明显,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邓布利多的到来。哈利看到小天狼星矮身闪过了贝拉特里克斯的一道红光:他正在嘲笑她。得了,你可以做得更好!他高声喊着,声音在整个巨穴般的屋子里回荡。第二道光束正好击中了他的前胸。他脸上的笑容还没有完全消失,但是他惊骇地瞪圆了双眼。”……“小天狼星似乎过了很久才倒下去:他的身体向后弯曲着,形成了优美的弓形,倒下去时穿过了悬挂在拱门上的破旧帷幔——被称为死刑刑具的死亡帷幔。”
小天狼星走了,但在我的心里,有一个永远年轻,永远充满活力的。还记得为了哈利,他靠老鼠生活;还记得为了见到哈利,他不顾一切;还记得为了保护哈利,他到了帷幔对岸。
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很喜欢这本书,一口气看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时候被伏地魔杀死。小哈利本人逃脱了伏地魔的黑暗魔法,但在他的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状的伤疤。 ,从那时起,他就被魔法界的每个人称为“在灾难中幸存下来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戚姑姑的家里,在那里他遭受了折磨,并有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在他十一岁生日时发现了他的背景——一个巫师,现在要在巫师世界学习。哈利不平凡的生活就这样开始了……结交罗恩、赫敏、与马尔福竞争、误解斯内普教授、结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有杀死哈利的父母,哈利最讨厌的人——伏地魔……哈利在一个充满爱与恶的世界中度过了他的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他的父母报了仇。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佩服:哈利是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他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强大的伏地魔(又名神秘人,黑魔王,等等),伏地魔有许多食死徒为他工作,一些老巫师害怕他。哈利一年级的时候就敢和他打,六年级的时候就和伏地魔正面交锋,长大了,但在法力上还是比不上伏地魔。七年级时,他和他的两个伙伴离开学校,寻找可以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时因寻找魂器而死)……
来自这本书,我才知道,越是埋怨命运的不幸,就越是痛苦,不如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无直路,但有弯道,有威严,正如溪水有坎坷,有歌声!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哈利波特系列的书,我觉得非常好看。
哈利波特系列的主要人物是哈利波特、赫敏和罗恩。哈利波特非常勇敢;赫敏非常聪明;罗恩下象棋很厉害。
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主要讲述了哈利波特和他的好朋友赫敏、罗恩以及他的同学们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读书并和最大的恶魔头伏地魔做斗争最后取得胜利的故事。伏地魔不但杀死了哈利的父母,还妄想统治世界,他在魔法世界有很多追随者——食死徒。食死徒在伏地魔第一次失败后,又帮助他复活并追随他迫害哈利等人。但是哈利在好朋友、同学、老师们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破坏了伏地魔的阴谋诡计。虽然哈利也受到了打击,失去了教父小天郎星和他最敬爱的校长邓不利多教授,但哈利和朋友们振作起来,始终没有放弃公平和正义,没有放弃和恶势力斗争的勇气,最终打败了伏地魔,让大家都过上了幸福和平的日子。
我觉得伏地魔不应该有统治世界的想法,更不应该伤害无辜的魔法师和人们。如果世界和平,人们安居乐业,不是很好吗?做坏人都是要受到惩罚的,最后伏地魔的下场就是这样。只有做好人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尊重和内心的安宁。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哈利波特,因为他勇敢坚韧,永不放弃。
我觉得哈利波特这本书非常好看,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也可以看一下。
#474031哈利波特简短观后感4
一个长着棕色头发,鼻梁上带着一副宽边眼镜,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的男孩。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和一把能在空中飞行的魔法扫帚。他是谁?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哈里。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比如隐形衣,只要披上了它,别人既看不见你的形,也听不见你的声,肆无忌惮的随意走动,却不会被人发现。还比如:那里的信件都是由猫头鹰送的,当猫头鹰把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时,收信人不用看信就能知道信的内容。因为,信会把内容全部读出来。怎么样!很神奇吧?
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是个善良、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男孩。当他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他一定会想办法解决。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不退缩,还机智斗恶。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黑暗势力的那种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遇到解决不开的问题时,不管想什么办法,一定要把问题给解决。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不能慌张,要勇敢的去面对。只要坚持不放弃,就一定能成功。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读后感一在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中,《死亡圣器》是最后一本,也是我认为最精彩的一本。书中主要讲述了哈利、罗恩、赫敏三人离开“霍格沃茨”,四处逃亡,并寻找、销毁伏地魔的七个“魂器”,并打败他的奇遇。在这本书中,哈利的勇敢机智、罗恩的忠诚和善良、赫敏的聪明才智和冷静、伏地魔汤姆·利的尔的十字军东征都被作者生动地描述了出来,他们都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哈利的这种始终不向**屈服的勇气和始终坚信自己判断的精神令我感动。设想一下,如果哈利没有这种勇气和精神,又怎么能成为真正的“救世之星”呢?
这本书里一直贯穿着一个字——爱。因为有了爱,赫敏才会消除她的父母所有关于她的记忆,和哈利一起四处逃亡,寻找魂器——这,是朋友之间的爱:友谊;因为有了爱,金妮才会进入霍格沃茨的校长室,帮助哈利窃取格兰芬多的宝剑——这,是恋人之间的爱:
爱情。当伏地魔知道了那个预言,并想置哈利于死地时,是亲情,是亲情救了哈利,是哈利的父亲詹姆拼死保护妻儿;当伏地魔靠进哈利,想杀死他时,哈利的母亲莉莉的咒语挡在了哈利和伏地魔的锁命咒之间……
虽然莉莉死了,但是家族的力量打败了**,阻止了伏地魔,削弱了他的力量,救了哈利。
这也让我想起了曾经看过的《自然传奇》的一个片段:在非洲大草原上,一对羚羊母子不小心进入了一只猎豹的领地,母羚羊为了保护小羚羊,不惜自己引开猎豹,让小羚羊逃生。最后,母羚羊成功地引开了猎豹,可是自己却丧生在了猎豹的利爪下。
是什么让詹姆斯,莉莉和羚羊牺牲自己来保护他们的孩子?这是爱,伟大的亲情,父母的爱将永远萦绕在你身边,无论什么情况。这就是为什么当哈利去禁林见伏地魔时,他的父母和教父会出现在他身边。正像书中霍格沃茨的校长邓不利多说的:
“被一个人这样深深的爱过,尽管爱我们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
是啊,爱是我们最好的护身符!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读后感二哈利波特所有系列讲述的是主人公哈利,克服重重困难,躲过种种危机,靠着爱的力量,打败了伏地魔。其中,我最爱看的,就是《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那一本。比较厚,但内容曲折,深受读者喜爱。
死亡神器讲的是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和赫敏。
格兰杰这三个好朋友在比尔。在韦斯莱的婚礼上,他被食死徒袭击,并把他们的东西带到哈利的教父家。哈利的教父死了,但哈利仍然想念他。
读到这里,我想起了小天狼星布莱克在凤凰社被杀的那一刻。我的眼睛有点湿。。。好吧,继续。但他们还是被食死徒跟踪着。
在闯入魔法部后,赫敏竟然把魔法部里的一个伏地魔的手下给带到了那所房子里。他们又没了固定的据点,又只能逃亡在外,罗恩还受了重伤.....让我更没想到的是,罗恩和哈利竟为了一点小事(那个挂坠盒)吵得不可开交。
一怒之下,罗恩独自离开了哈利和赫敏。之后,哈利和赫敏去了格里格里奇山谷,遭到伏地魔的袭击。哈利的魔杖坏了,不能再用了。不久之后,罗恩遇到了哈利,救了准备拿格兰芬多剑的哈利。
三人又和好如初。他们被狼人抓获,在精灵鲍比的帮助下,他们救出了卢娜、流氓、安迪等。他们回到学校,最终消灭了所有的魂器。
哈利和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终于来到了!哈利用“爱”的力量,将伏地魔“打败了”......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感叹:哈利真勇敢!罗恩的确是一位忠实的朋友。
赫敏永远那么聪明。还有伟大的内维尔。虽然他经常被马尔福欺负,但他从不在关键时刻掉链子。卢娜,虽然看上去疯疯癫癫的,但她绝对是一位让人感到舒心的朋友。
我最感叹的是他们的友情、亲情和爱的力量。邓布利多当之无愧为最伟大的巫师。没有他的第一手帮助,哈利怎么能打败伏地魔?
哈利波特真的很好看。我建议你去看看!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读后感三“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命运注定他们是水火不容的死敌,在《死亡圣器》中,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在一次次寻找魂器中,一点一点成长。
最后,哈利和伏地魔决斗点,哈利可以离开别人,独自逃走。可是他留了下来,与那个令众人闻风丧胆的魔鬼决一死战。这是一种责任。他有伏地魔的灵魂。这是他的命运。
哈利没有赫敏那样聪明。事实上,在此之前,他只是一个不再平凡的男孩,而是想拯救所有人。
那年,哈利怀着好奇心进入霍格沃茨。六年后,他肩负起整个巫师师界的命运。因为他的母亲,更因为他的预言,他卷入了一个危险的旅程。他害怕,胆小,但没有退缩。魔杖射出魔咒,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众人热切的目光中,哈利终于真正面对了伏地魔。
没有了魂器。伏地魔只是个鬼魂,他一直都是错的,魔杖的主人是——哈利波特。在那一刹间,胜负已决,**终敌不过正义,那个世人中的**真的死了。
可伏地魔就一定是**吗?不,没有人是这样出生的。汤姆·里德尔是个孤儿。他很聪明。但在他的成长过程中,他对自己有三种看法。不是吗?和斯内普教授一样,他对哈利母亲的爱使他成为一个食死徒,正因为如此,他一直保护着哈利,似乎是个恶棍。
所谓**与正义的观念,事实上是可以转换的,哈利·波特的正义,食死徒的**,不过是一个拯救,一个毁灭罢了。不同的观念产生正负。在麻瓜眼里,穿奇装异服的人是**的,麻瓜自己是对的;在巫师眼里,食死徒是**的;在食死徒眼里,爪子是**的。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念。正负之别的际线是思想。
书中一幕幕,为所有人展现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也让我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