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的使命中超越虚荣和虚无,勇往直前,一无所惧。”在每日手机的交流过程中,分享好玩的句子已经成为一种社交方式,句子带给我们的内容非常丰富,表达心情的好句子你知道吗?我们特意收集和整理了罗翔老师经典语录合集, 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1、“律师的价值,是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追求法律的正义。”
2、“人性中充满矛盾,我们远比自己想象的更加自恋和道貌岸然。”
3、仓廪虚兮岁月乏,子孙愚兮礼义疏。
4、更重要的一种读书是非功利性的读书,因为只有这种非功利性的读书,你才能够抵制成功主义的读书,你才能够坦然的接受自己的命运,坦然的接受自己的失败,很多时候啊,一个人真正的成功不是在他辉煌的时候有多么的风光,但关键在于,在你挫折的时候,在你低迷的时候,你是不是依然有勇气继续的前行?
5、我很尊重你的个性,但是任何人的行为其实都会对别人有所影响,所以人成熟的一个标志,不是积极地去张扬自己的权利而是不断的对他人有同理心。换言之你要顾忌到别人才是人成熟的一个标志。
6、如果法律不能成为照进黑暗的灯塔,那至少也要发出守护人权的微光。
7、“人和人相处像刺猬一样,合在一起扎的疼,离开了又觉得孤独。”
8、如果法律规定模糊不清,那么公权力就会成为脱缰的野马。
9、人心隐藏着整个世界的败坏,我们每个人心中都藏着一个张三。如果自由不加限制的话,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10、大家都见过一些人,他们读过某些科目或者得到某一学位,便以不可一世的傲慢态度去炫耀学得的东西。我们为这样的人深感忧伤…他们误以为所积聚的见闻便是知识,把装腔作势的话语当做智慧。多么可悲。
11、但后来,我突然意识到,或许这就是当一个人不顾金钱时,依旧在坚持的东西:它叫做信仰。
12、当你觉得这个世界有大量的不正义,是不是有不正义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叫做正义,如果这个实际上没有正义,那么说它不正义就毫无意义。而我们正是相信这个实际上有正义,所以我们要用我们所学习的法律知识,去不断的去追寻正义,虽然这个追寻是渐进的,但是我们永远不灰心,不疲倦,我们尽力而为。
13、社会法学派的代表人物霍姆斯大法官曾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14、误解是人生常态,理解本是稀缺的例外。
15、所有的人,都是被管束才有今天的成就,人类所有的艰辛努力都是靠管束,才能成就的。在自由状态下,人绝大多数是选择崇高还是选择堕落?大家自己可以问自己一个问题,如果完全不受限制,你是向往崇高还是向往堕落?我觉得大部分人都会嘴巴说我向往崇高,但是实际就是在堕落中无力自拔。
16、为什么说文人相轻?因为知识总是让人瞧不起的,但是非功利性的阅读才能够真正地让你去意识到我们的渺小,才能培育我们的谦卑。
17、“想起古希腊哲学家爱比克泰德曾经说过一句著名的话。他说,我们登上并非我们所选择的舞台,演出并非我们所选择的剧本。”
18、司法独立从来都不应该被舆论干预,但舆论却可以争取正义。
19、昨天的已经成为过去,明天的还没有到来,所以今天是一个礼物,大家把今天当作一个礼物,去珍惜享受你现在拥有的平凡的幸福。因为这种幸福你现在觉得平凡,但到你失去的那一天,你会觉得它是如此的珍贵。
20、我们因为无知而去阅读,而我们越阅读,我们越承认自己是无知的,就是苏格拉底所说的承认自己的无知乃是开启智慧的大门。这个世界不缺聪明的人,这个世界缺的是有智慧的人。就像无问西东所说的,我们不需要完美,我们需要的是否能够从心底发出的勇敢、正直、真心和勇气。这个世界上有许许多多人都很聪明,但是聪明人不一定有智慧,一个智慧的人一定是一个谦卑的人,承认自己的无知,乃是开启智慧的大门。你越阅读你越站在人类知识的巅峰,你望尽天涯路,你才会发现我是如此的渺小。
21、真正的自由是自律的自由,不是放纵的自由。
22、“人所有的拖沓都是代表他并非真正热爱。”
23、“在自己的使命中超越虚荣和虚无,勇往直前,一无所惧。”
24、人要接受自己的有限性,人的逻辑、理性、阅读都是有限的,整个人就是在偏见之中。人这一生就是在走出偏见。
25、会有同学说老师你是不是矛盾的呀?我记得前段时间你说:性同意能力是有上调的必要,现在又说刑事责任年龄有下调的必要,这不是互相矛盾吗?这并不矛盾,一个是攻击能力,一个是保护能力这一样吗?
法律是我们用来保护自己很好的“武器”,因此学法是势在必得的。不如听一听罗翔老师的课程,跟着他一起学习法律知识。那么你可曾听过罗翔老师在课堂上说的那些人生哲理呢?以下是迷你句子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知识博主罗翔教授的经典励志语录”,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1.道世间唯白发,贵人头上不曾饶。
2.很多时候妥协不是牺牲原则,很多时候妥协正是为了坚持原则而有所让步。
3.刑法这个字本身就不好看,刑法这个字怎么写呢?拿人开刀的呀,把开刀的依据合法化就叫刑法。
4.不要在自己支持的理论上附着过多的价值。
5.现代社会,刑法一定要有两个价值,一个是保护机能,惩罚犯罪,保护法益;另一个是保障机能,保障人权,限制刑法权。任何权利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去运行,所以在现代社会刑法不再像古代一样是个刀把子,因为大家看到刑这个字就觉得他像刀把子。在现代社会,刑法是双刃剑,他有两个刃,一个刃砍向犯罪分子,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还有另外一个刃,砍向司法机关,限制司法机关的权利。
6.人生之要事在于确立伟大的目标与实现这目标的决心。
7.我们必须接受批评,因为它可以帮助我们走出自恋的幻象,不至于长久在道德和智识上自我陶醉,在自恋中走向毁灭。有人说,地狱就是灵魂在自我中心和自我迷恋中一直活到永远的轨迹。当你失去所有的谦逊时,你就和宇宙的实体脱节了。事实上我们远比自己想象的更伪善和幽暗。
8.“人性中充满矛盾,我们远比自己想象的更加自恋和道貌岸然。”
9.你遵循这些规范,你才能够真正拥有所谓的自由因为自由不是放纵的自由自由始终是自律的自由,是自律的自由。
10.在人类所有的美德中,勇敢是最稀缺的,当命运之神,把你推向勇敢的时刻,希望你能够像你想象中那么勇敢。
11.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网络喷子呢?这显然跟互联网的特征是有关的,因为互联网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它的匿名性,而一旦匿名,人性中种种幽暗的成分都有可能爆发,柏拉图在理想国就说过一个故事,他说,有一个牧羊人有一天得到了一个奇怪的指环,这个指环戴在放羊人的身上就会隐身。所以手上它就可以隐身,那一个隐身的牧羊人可以做出他所想象的最坏的事情,他和国王的妻子通奸,最后又把国王给杀了,因为他是一个隐身人,他不用承担责任,人性中一切的幽暗都会被释放。
12.任何判决要符合法律更要符合天理人情。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13.很多时候我们经常会羡慕别人剧本,但是没有谁的剧本值得羡慕,很多人的剧本就是专门演给别人看的。而你要做的就是演好属于自己的剧本。如果你不幸遇到了某些挫折,你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弃演,一种是把既定的剧本演好,即使过程会痛苦但一定很独特并很精彩。
14.我们只不过在品尝人类伟大观点的残羹冷炙。
15.特蕾莎修女说:我们无法成为伟大的人,只能心怀伟大的爱做细微的事情。
16.昆德拉讲过一个故事:有个人在海边,看到造物主创造的世界是那么美好,落日辉煌,他感动流下了第一滴泪。接着他被自己流出的第一泪感动,流出了第二滴眼泪。他感动于自己的感动——我居然如此与众不凡,远超庸俗的众人,可以因落日余晖而感动。知识分子很容易陷入第二滴眼泪的试探,知识很多时候让人自高自大。苏格拉底告诉我们,承认自己的无知乃是开启智慧的大门。越求索,越应该心存敬畏,远离那为自己的感动而感动的试探。
17.道德规则,法律不是限制的自由,而是让人更好的去行使自由,就像同学们开车一样,你说你想随心所欲的开你的驾驶更自由,还是遵循交通规则,驾驶更自由当然是遵循交通规则更自由,所以这是我一直的观点,认为年龄(性同意年龄)应该提高多少岁了,18岁!
18.网络只是现实世界的投射,它并不比现实世界美好。当你在现实世界感到孤独,你想在网络世界获得温暖,结果可能会更孤独。因为网络不仅放大了人性深处的幽暗,也放大了人性对美好的期待。
19.所有真实的快乐,都需要长久的铺垫和努力。
20.人要接受自己的有限性。第一,人承认自己是有限的,于是承认你的逻辑是有限的,承认你的理性是有限的,承认你的阅读是有限的,承认你整个人就是在偏见之中,你这一生就是在走出偏见。
21.罗律师这事你一定要帮我好好弄,最好动用一切的关社会系,我说打住,我一个关系都不动用。我也不屑于动用关系,这违背我作为律师的操守。
22.亡命天涯,只是为了追寻你的足迹。却不想命运的捉弄,总是让你我天各一方。
23.“人最大的痛苦就是无法跨越知道和做到的鸿沟。你思想过深刻的东西,你为你自己所说的感动了,你就真的觉得自己做到了,很多时候这是一种自欺。”
24.尘来尘去归有期,青山绿水心幽幽;两岸风月思无限,今世无需再杞忧。
25.用良知驾驭我们之所学, 而不因所学蒙蔽了良知。
26.如果司法权不加限制,那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刑罚权任意打击的对象。中国历史上的典故,1142年除夕之夜岳飞之死,岳飞临死的时候,说了八个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岳飞之死的罪名是什么?莫须有。所以相信每个对中国历史有基本认识的同学都认识了八个字,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27.任何解释方法都不是完美的,它一定是有例外的,所以法律的生命是经验不是逻辑。
28.司法虽然要尊重民意的表达,但又需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29.每当我们表达道德愤慨的时候,我们也许都要反躬自省,我们是否比想象中更幽暗、邪荡和伪善,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我们内心的邪恶是否会催生更大的罪恶,是否会因着各种优势地位物化他人,操控他人,是否会更加悲情下品而不自知。当然,这里的我们主要指的是我自己。
30.人成熟的一个标志,不是积极的去张扬自己的权利,而是顾及他人,换言之,要不断的对他人有同理心。
31.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一种行为即便再恶劣,但是如果刑法没有规定,那它就不是犯罪。
32.你越阅读,你越站在人类知识的巅峰令望尽天涯路,你才会发现我是如此的渺小,我只是看到了知识的惊鸿一瞥,还有那么多的东西,我不知道怎样才可以遏制你内心的知识优越感,才能让你真正的发自内心的去尊重他人,避免狂妄自大,只有非功利性的阅读,才能不断地丰富你的内心,让你抵制外界的浮华,外界的虚荣。
33.如果你的认识论基础是怀疑主义的,那你思考一个逻辑上的问题,你所怀疑的一切难道不是值得怀疑的吗?你大脑用来做出怀疑主义的这个结论的这个构造这个推论难道不值得怀疑吗?换句话说,你的怀疑本身是不是应该去怀疑的?
34.人最大的问题就是习惯自我辩解,但我们远比自己想象中更虚伪、下作和幽暗。
35.人为妇人所生多有忧患,出来如花,又被割下,飞去如影不能存留,每个人这一生一定会遭遇苦难,在苦难的时候,你是否依然有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如果你接受的仅仅是成功主义的熏陶,你一定不会有这种力量,所以我们需要这种非功利性的阅读题,成功主义的阅读、功利主义的阅读,一定会让人自高自大,孤标傲世,知识让人骄傲。
36.一个知识越贫乏的人,越是拥有一种莫名奇怪的勇气和自豪感,因为知识越贫乏,你所相信的东西就越绝对,你根本没有听过与此相对立的观点。
37.人生啊充满着挑战,有很多有形无形的考试很多时候呢,我们只能尽力而为,但是结果要选择角度,因为人生唯一确定的就是不确定的人生。在每一个人生的重要关头,我们只需要尽力而为,不留遗憾。
38.苏格拉底说承认自己的无知是开启智慧的大门,这个世界缺的是有智慧的人。
39.我非常喜欢魔鬼代言人那部影片,因为内部影片让我真正的知道我们这一生要对抗的就是虚荣和虚空,虚荣和虚空,它是不断周而循环的。一个虚无的人,会寻找虚空;一个虚空的人,会不断的虚无。所以,魔鬼代言人最后的结尾是,虚荣魔鬼最喜欢人的原罪。
40.“如果你看到别人的暴行和罪行,看到世界的不公时,你感到了愤慨,那么,这个世界就一定存在着正义,正义就像圆圈一样,没有人能够画出来,但客观存在,让我们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生活中处处有规则,处处有法律,学好法律也就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学好法律知识,罗翔老师的课堂你一定要来试试。那么你知道罗翔老师是怎么教授大家为人处世的吗?以下是迷你句子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网红罗翔教授那些动人的经典语录”,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1.以赛亚·柏林有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他说人类的思想家有两种,一种是刺猬,非此即彼,非黑即白;还有一种思想家是狐狸,虽然坚持自己的观点,但也认可对立观点具有相对的合理性。一个是一元论一个是二元论,我觉得二元论至少是我所欣赏的,因为在人类历史上带给人类无数浩劫的思想家全都是刺猬式的,非此即彼。
2.“尝试学习法律,一定要有常识,大家不要觉得自己是法律人就高高在上,法律无非解决的是社会生活中的矛盾,所以法律人的判断永远不能超越民众朴素的道德情感。”
3.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你要怎么办,你只能勇敢面对你所出现的情景,并努力利用现在的情景去改变。
4.无论如何,善行都不能论以犯罪,否则违法就并非不义,反而成为荣耀了。
5.之前一直不屑于廉价的快乐,口腹之欲、鱼水之欢,但又离不开。曾经认为,如果快乐每个人都能获得的话,例如最底层人民吃顿饭的快乐,这是本能的快乐,将是廉价的满足感。
6.看惯了黑夜的人,不应该习惯黑夜,而是应该期待黑夜中的光明。
7.我们远比我们想象中虚伪伪善和幽暗,我们所得也远超我们所配。
8.一种行为虽然侵犯了法律,但如果这种行为在伦理生活中是被鼓励的,那无论如何,他都不是犯罪。
9.所以如果获得了什么成就,要积极的回馈这个社会,你的不一定属于你,你的机会属于你吗?时势造英雄。
10.法律作为入罪的基础,而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11.越能体现人性尊严的快乐,越是一种最高级的快乐。
12.康德说:人只能是目的,不能是纯粹的手段。一个尊重别人的人,就不会把他人作为玩物,一个尊重人性的人,同样也能够尊重自己,而不会沉溺于败坏、低级的趣味之中。
13.一次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则是污染了水源。
14.法律在这个时候采取的是家长主义,因为你根本没有能力来决定你的自由,所以法律要像家长一样来保护你,如果不保护你,就是害了你,如果不限制你就是害了你。那各位同学想一想,大家小时候爸爸妈妈管不管你,有没有大家是不被管束而成长到今天的?我觉得不可能。
15.这是罗大大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经常说如果你学法律学死了,变得机械了,法律学多了,失去了人性,失去了作为人基本的判断,是可悲的。
16. “前段时间居然有人问我,我当场崩溃,他说如果熊猫咬你,快咬死了,能不能进行紧急避险”“我说熊猫是什么呀,熊猫是畜生,那人跟畜生哪个更重要”“熊猫是国宝,那我们是什么呢?我们是人,那不过是个宝贝罢了”“人是无价之宝,人永远高于动物”“我二十天没吃饭了,我快饿死了,看到一只熊猫能不能吃”“当然能吃,烧着吃烤着吃都行”“如果没有衣服穿,快要冻死了,把熊猫皮剥下来穿在身上这叫什么,紧急避险。当然了,我说的是危险情况下”“20天没吃没喝下雪,我就穿着一件短袖,我快冻死了”“见熊猫杀熊猫,见东北虎杀东北虎,见金丝猴吃金丝猴,每天吃一只”
17.任何判决要符合法律更要符合天理人情。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18.乐观主义很容易激动人心了,但是却很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理想主义破灭之后就就会导致绝望,人道主义很容易盯着对抽象人的热爱而放弃了对具体人的责任,你主张未达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负刑事责任,看似对儿童的关心,但却放弃了对被害人的的保护之责,所以呢,相比于啊经常开空头支票的乐观主义,这个现实主义的,其对人类理性万能的这一种警惕,他们的观点也许很难激动人心,但是也许却更加的务实。
19.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而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20.我一直觉得我国的14岁这个年龄太低了,不满14岁的幼女,你的性自由是要受到限制的。法律在这个情况下其实限制了幼女的性自由,有为什么要限制性质你是为了保护你。所以法律像家长一样,要保护你的权利啊,那我个人觉得法律应该把这个年龄提到多少岁了,有必要提到18岁。
21.人跟人的系啊,就像存钱。你必须先存钱才能取钱。如果只取钱不存钱,这叫恶意透支啊,你的账户就破产了呀,所以如果你想从他人的身上支取感情。你首先要存入足够多的感情。
22.爱“人类”,却不爱具体的人是很多文人的通病。人类是抽象的,并无具体的对象,无须投入真心,收放自如,还可以为自己赢得道德上的优越感,但具体的人总是有那么多的问题,总是那么的不可爱。爱是要付出代价、恒久忍耐的。真正的爱永远是对具体个人的爱。
23.一字为师,终身如父。
24.还是苏格拉底所说的,承认自己的无知乃是开启智慧的大门。
25.人生之要事在于确立伟大的目标与实现这目标的决心。
26.更多的还有非功利性的阅读,我们要“培育”这个字,我们要读文学作品,我们要读历史作品,我们要读哲学作品,我们要不断地阅读,穷尽我们知识的想象力。
27.“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基础。”
28.如果自由不受限制的话,一定会造成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29.如果一种行为是社会生活所许可的,那它就不应该是犯罪。
30.尝试学习法律,一定要有常识,大家不要觉得自己是法律人就高高在上,法律无非解决的是社会生活中的矛盾,所以法律人的判断永远不能超越民众朴素的道德情感,这就是很多同学说很多时候我考试我什么都不懂,我就凭借朴素的三观来做题,很多时候凭借朴素的三观你依然能做对很多题,尤其在每一年考试中都有一些巨难的试题,而这些巨难的试题说白了,法律学多了反而做不出,因为很多时候人法律学多了就丧失人性了。你用一个普通人的观点就很容易能够做出来,一定要拥有一点常识。
31.法律永远不能超越社会常识的限制,千万不要带着法律人的傲慢,这种傲慢其实是不学无术的一种体现。
32.用良知驾驭我们之所学, 而不因所学蒙蔽了良知。
33.现代社会,刑法一定要有两个价值,一个是保护机能,惩罚犯罪,保护法益;另一个是保障机能,保障人权,限制刑法权。任何权利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去运行,所以在现代社会刑法不再像古代一样是个刀把子,因为大家看到刑这个字就觉得他像刀把子。在现代社会,刑法是双刃剑,他有两个刃,一个刃砍向犯罪分子,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还有另外一个刃,砍向司法机关,限制司法机关的权利。
34.需要人类伟大的灵魂对话,走出自己的狭隘与偏见。
35.人要接受自己的有限性,我们只能做我们认为对的事情,然后接受它的事与愿违。
36.尘来尘去归有期,青山绿水心幽幽;两岸风月思无限,今世无需再杞忧。
37.快乐是不能走捷径的。
38.磨刀恨不利,刀利伤人指。
39.如果自由不加限制的话,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40.历史的经验告诉我,权力导致腐败导致绝对权力往往导致绝对腐败,我们的解释最重要是要符合民众朴素的正义感,符合我们的公平,所以这是为什么法律不是由专家说三道四。所以老百姓是有发言权的,因为每个人的正义感都是一样的,每个人都有朴素的正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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